2003年,就在平安保险于香港上市的前夕,秦晓将招商局持有的平安保险股份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转让给“由自然人控制的两家投资公司——宝华投资和源信行投资”。而在此之前,汇丰是以6·3倍的溢价受让平安股权的。秦晓前一天才以十几亿的价格转让国有股份,后一天平安上市即价值4百亿。一进一出之间,差价3百多亿。
由于在交易之前,平安上市及其股价的飙升都已经是确定的,所以,秦晓实际上是将价值4百亿的国有资产作价十几亿卖给了某几个人。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赤裸裸地吞噬巨额国有资产行为,秦晓竟然没有被惩以极刑,甚至没有被追究,可见其背后靠山之硬,也可见这么一大块馅饼,并不是他个人一口吞下的,参与者的背景深不可测;更由此可见,这个社会的悲哀,所谓反腐倡廉、取信于民之苍白无力——既然背景深厚者可以明目张胆地吞噬巨额国有资产而不受追究,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员廉洁奉公?
就连试图鲸吞山东鲁能的大锷都在最后一刻“撤退”了(虽然国家反过来赔了人家几个亿,最后结果也是一笔糊涂账),秦晓却将抢劫、掠夺进行到了底。毕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进行的掠夺,上面虽然搞定了没有刑罚之忧,下面还要面对天下悠悠之口,不心虚是不可能的。所以,秦晓每次面对媒体采访,言必强调自己“喜欢掌控”:你看,平安要上市了,我掌控不住了,所以就提前把股份卖了——掩耳盗铃、此地无银三百俩之丑态可掬。
可能以为事情过去几年了,大家也忘得差不多了,钱捞足后的秦晓又开始瞄准名,接着是权。他先是折腾了一个什么“博源基金会”,自己弄出个狗屁不通的“现代性”,竟然还有许多人争着捧臭脚,引起“媒体轰动”——这当然不奇怪:此人有钱有势,媒体和帮闲又追钱逐势,不“轰动”才怪。
古人云,听其言,观其行。秦晓的“言”是:现代性社会是相对于传统社会而言的,它的主要标志是以“启蒙价值”,即自由、理性、个人权利为价值支撑的,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为制度框架的民族国家现代性。结合其“行”而释之:所谓现代性,是相对于传统社会而言的,它虽然不能像传统社会一样权力直接世袭,但必须保证精英们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的权利,并以此作为价值支撑和理性出发点;所谓民主政治,就是精英们在用权把钱捞足后,反过来又可以用钱捞权;法治则必须保证主要的权、钱资源都只能在精英圈子内部流转,而且世世代代永不变。
接合其行而释其言,这就是秦晓所立的“牌坊”,所谓现代性理论。说秦晓是“婊子”,其实还是抬举了他。他也就是一只上街要被众人喊打的臭老鼠而已,是一颗破坏当今和谐稳定、激发民愤民怨的蛀虫。你说这样一只臭老鼠,你吃了、卖了,夹着尾巴躲到一边偷偷乐着也就行了,干吗还要跳出来现世呢?秦晓频频跳出来的目的,难道仅仅是以为自己这块歪瓜瘪枣样的“牌坊”很漂亮、很光鲜吗?
附文闲言:秦晓们的恐惧
在当下中国大声疾呼民主政治的人群中,有些人是衷心相信“民主是个好东西”,也有些人是因为其他原因,例如恐惧,比如秦晓。 在近30年的改革进程中,以改革名义化公为私、将公产纳入私囊的例子不胜枚举。其中操作最公开、影响最恶劣、金额最巨大的主要有两例,一是山东鲁能案,二是秦晓操刀的平安上市舞弊案。鲁能案的大锷在最后关头迫于舆论的压力而退却,但秦晓却坚持将腐败进行到底。
价值400亿元的国有股份以十几亿元的价格转让给私人,当然需要有个说法。秦晓的说法是:自己“喜欢掌控”,眼看平安要上市,掌控不住了,所以情愿亏它几百个亿,也要提前把股份卖了——这种掩耳盗铃当然站不住脚,即便你真的“喜欢掌控”要出让股份,为什么不能溢价转让反而低于原价转让?此前汇丰就是以6·3倍的溢价受让平安股权的。将要上市的公司,越接近上市时刻,股份的价值越高。只要招商局放言要转让,就是10倍、20倍的溢价,恐怕也会有投资者趋之若鹜。然而,秦晓的一切操作都是悄悄在黑箱内进行,直到完成转让,信息才为外界所知,结果是价格不但没有溢出,反而低于原价,受让方又是“自然人”,傻子都知道其间发生了什么。纵然你秦晓是受虐狂,不吃亏(当然,亏的不是自己,而是国家)不舒服,为什么不将股份转让给其他国企,或者由国资委直接收回呢?
这样明目张胆、毫不掩饰地鲸吞巨额国有资产,当然不可能是秦晓个人完成,当时的主管部门和国资委难辞其咎;能够消化重重的阻力、告状和调查,分食者的背景更深不可测。由于背后有人,鲸吞顺利完成,秦晓个人不但没有被追究,反而地位更加稳固。但是,没有追究、没有刑责并不能改变这件事的性质,不能改变秦晓们曾经犯下严重罪行的事实。这是他们的“原罪”,这一刻,忐忑、恐惧在心中埋下了,而且始终不能磨灭。 不在恐惧中爆发,就在恐惧中灭亡。所以秦晓要爆发,要找到一个可以消除“原罪”烙印、永远免于恐惧的出路。于是他组建了博源基金会,提出了所谓“现代性”——这个圈子绕得有点大,中国的老百姓又大多只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因此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被他的漂亮词藻绕进去了,只能被他、他的帮闲以及媒体牵着鼻子走。其实,我们只需要轻轻地问一句:秦晓折腾这些,到底是想干什么呢?难道他想把已经揣到兜里的400亿元拿出来,还给大家吗? 当然不是。纵然从最善意的角度揣测,他也无非是想来个天下大乱,建立新朝后,前朝的罪过可免于追究,秦晓们也就可以免于恐惧了。如果再现实一点分析,他们这是想利用已经到手的金钱和影响力,乱中取权呢。
秦晓的这些说法、做法,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一大批人,这是一个“原罪共同体”。他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对象各有不同,但性质一般无二,都是借助权力,将公产纳入私囊。他们需要一个出头者,一个代言人,于是刚刚退休、又不甘寂静的秦晓就俨然成了旗手——谁能想到,在前所未有的高调下面,隐藏的是永不褪色的恐惧。
这么多年过去了,秦晓们还在恐惧,这是中国的希望所在;这么多年过去了,秦晓们还只是恐惧,仍然没有被追究,说明这种希望其实也渺茫。那个声称如果追究“原罪”就是反对改革开放的人,我原来以为他只是被资本家“统战”了,看到最近的媒体报道,才知道他原来早已直接和资本家联姻了——休了原来老革命的女儿,娶了一个大资本家。怪不得会说这样的话,做这样的事,原来不是观念问题,而是立场问题,是“屁股决定脑袋”。只不知他九泉之下的父亲,知此后还能否安息?
秦晓已经老了,他还有一个办法是:死后财产将转移到后代手中,通过这种代际传递,或许可以漂白“原罪”的烙印,从此免于被追究。但是,对于那些被剥夺得如此干净彻底的大众来说,这样的财富亦可免于清算,他们又怎么可能甘心,社会和谐又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