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之:国人用良知法庭“审判”巴东
巴东当局用权力法庭“审判”邓玉娇,国人用良知法庭“审判”巴东当局
巴东当局用权力法庭审判邓玉娇,国人用舆论良知法庭审判巴东当局。
邓玉娇案目前的格局,就是这么回事——这是问题的实质。
邓案初发,警方未曾料及大局会致如此,考虑的或许只是就事论事如何将案子“摆平”,所以,彼时还讲了些真话。
后来,事件意义早已超越自身,巴东当局要按照自己的需要了结此案,国人则通过案件进展审视质疑当局,从此,形成以邓贵大和巴东当局为一方,以邓玉娇和国人为一方的博弈。一方掌控着几乎是除了民心之外的所有权力,处绝对优势;另一方依凭的仅仅是良知和舆论的力量,不成比例的劣势。然而,从民心向背、从正义和良知来看,力量的对比又恰恰相反。
归根结底,这是一场关乎生存方式的较量。
强势一方要维持的是自己的生存方式:政绩工程、官场面子、权钱联手、“保驾护航”、“超国民待遇”、 “优化投资环境”、公款挥霍、至尊享受、“洗头洗脚”、“异性洗裕”、“特殊服务”、……用近30年时间迈着越来越大一点的步子确立起来的种种游戏规则,早已天覆地载,不可动摇。如今,这天,轻轻地,被一个娱乐贱女用一把水果刀戳了一个窟窿——胆大包天,听之任之无异于鼓励犯上作乱,鼓励破坏安定团结与社会和谐,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摆在巴东当局面前现实只能是“补天”。如果没有网络“大字报”的干扰,怎么都可以把邓玉娇判处死刑;既然有了就得面对,最佳选择就是“摆平”——“摆平”当事双方,“摆平”官场利益与网络民意也。
弱势一方要维持的仅仅是自己的尊严底线:辛苦可以忍受,屈辱可以忍受,但不能超过底线,我还要坚守一点不提供“特殊服务”的清白!——这等于是向权势挑战:“看不见的手”把你甩在这里,你就得提供服务满足“上帝”。邓贵大用四千元钞票砸阿娇的头,简直是一个绝妙的意象——它真是时下中国贫富两大社会阶层日渐尖锐对抗的一个极为生动的写照。邓玉娇事件触动了广大受尽剥夺欺凌的弱势阶层的神经,强化了他们的记忆,点燃了他们的怒火,于是,他们用手里仅有的网络武器,与欺凌迫害者周旋,将欺凌者押上了网络的审判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国人的反应亦多年积累的结果耳。
贪官偶尔撞上枪口失足落马,异地审讯几成惯例;媒体记者采访是类案件胆战心惊犹如当年搞地下工作;贪官落马本地媒体讳莫如深;公安部、最高法院长官也会接受重贿给要犯通风报信,基层沆瀣一气随意屈法袒护更是司空见惯——司法的可信度,人们看得太多了。
同类事件,人们看得太多了:北京崔英杰事件,瓮安、孟连的群体事件,贵阳习水“嫖宿幼女”案,宜宾县国稅分局局长卢玉敏“买处”案,邵阳隆回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案,杭州文二路骄横衙内飙车撞飞杭大学生案……几年前的老河口的高莺莺事件的处理方式似曾相识,上海的杨佳袭警案网民的倾向标示着警法的公信力。
愚民虽然好糊弄,但天长日久,他们也会从切身体会和历史的简单比较中受到真正的“启蒙”。
人们自然关注邓玉娇案处理的结果,这关注,既是受害人的命运,更是当局公信度的评判。毛泽东主席有句经典话语,叫做“我们应当信心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如今,与时俱进这句话早不能生搬硬套了。这个“相信”是比GDP更硬的道理。如果这个人心的GDP指数下降一半,那么,什么奥运世博之类的升平歌舞和一切“友邦”赞许,都无助于中国社会的和谐。
既然犯事,再周密也会留下蛛丝马迹,邓玉娇案的漏洞太多,谁也不能将它补成无缝天衣。权势者可以调动一切力量导演邓玉娇案,包括用威胁利诱将邓玉娇的亲属理顺摆平,按照自己的愿望了结。但在亿万国人的良知法庭上,他们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自己被审判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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