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卫华:山西奴工现象——是“穷人祸害穷人”?
山西奴工现象:是“穷人祸害穷人”?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几天前在“岭南大讲坛”的一次演讲中抛出了一种颇为令人惊诧的观点:他认为山西黑砖窑的“奴工现象所表明的是一种典型的穷人祸害穷人、弱者欺凌弱者的一种现象”。
孙立平教授把黑砖窑窑主归类为“穷人”。并以洪洞县曹生村黑窑主王斌斌的黑砖窑为例算了一笔经济账:把劳工骗过来,六条狼狗、几个打手看着,让他们像奴隶一样劳动,一年生产了300万块砖。砖窑主收过去,给了11万元。30个劳工不给工资,但光是伙食费就得去掉一半,也就是五万多块钱;剩下还有五、六万块钱,还要养六条狼狗,几个打手,还有其他经营的费用,最后可能就剩下四、五万块钱。即使这个包工头是一个雷锋,一分钱也不要,这四、五万块钱,30多个劳工在这里分,每个人能够分多少呢?
孙教授算的这笔账显然是一笔“错账”,如果不是有意忽略什么,大概就是没有弄清这座黑砖窑的“生产关系”。须知,那个河南安阳人衡庭汉不过是“承包”黑砖窑的一个“包工头”,这座黑砖窑真正的主人,却是他背后的那个“窑主”王斌斌,他每年给“包工头”衡庭汉“11万元”,孙教授可知王斌斌的钱囊还有多少“剩余价值”?有网友也算过一笔账:每一块砖按照0.25元计算,300万块砖总计多少钱?75万元!从中减去给衡庭汉的“11万元”,王斌斌每年还剩60多万元,如此下去,两年赚多少?N年赚多少?。孙教授认为这座黑砖窑中不存在“暴利”,这就怪了,按照马克思对“资本”的描述,没有“暴利”,哪来的那种奴隶制式的血腥?!
这里姑且搁置阶层分析的方法,单说这笔年收入,单说王斌斌的“经济地位”,请问孙教授,他大概不能被忽悠到“穷人”堆儿里吧?虽然王斌斌到案发时为止,尚未进入发达地区那种典型的“资本”行列,但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我国贫困地区的强势群体正在进行着的有特色的、暴利的、血腥的“原始资本积累”。
况且,王斌斌的背后,还有一个当着村支部书记的父亲。孙教授对这一点是不以为然的。但不知孙教授对如今中国村支书的状况了解多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村支书,你可千万别拿他们不当“干部”,不少担任这种职务的人,在村里都是一手遮天的角儿,无论是贫困地区还是发达地区,那些变了质的村支书,其实就是村里为所欲为的恶霸,国家资源、集体资源几乎就是他们可以任意占有、支配和挥霍的私有财富。媒体都报道过,当地的片警就是王斌斌家的“座上客”,县、镇政府官员对黑砖窑奴工现象的“失职渎职”,也正是这种黑砖窑发展和累积“权势”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正是“原始资本积累”时期“官商勾结”的一种“原始”形态。正像山西的煤矿,砖窑窑主的“原始资本积累”达到一定规模,就会有官员像持有煤矿“干股”那样去觊觎砖窑“干股”。
孙教授“不太同意”用“官商勾结”去“解释”黑砖窑的奴工现象,这可以理解,因为这种“勾结”目前确实处于一种“非典型”状态,但当它进入那种煤矿式的“官商勾结”的典型状态时,或许可以得到孙教授的“同意”,但疗治为时已晚!
无论从经济背景还是政治背景分析,山西这座黑砖窑内部成员之间的“生产关系”,根本上就是王斌斌和奴工的关系——是窑主和奴工的关系,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是富人和穷人的关系,是强势者和弱势者的关系,而决不是穷人和穷人关系!故而是富人祸害穷人,而决不是“穷人祸害穷人,弱者欺凌弱者”!
孙教授自己也说过“不太同意”用“劳资关系”去“解释”黑砖窑案,这同样可以理解,因为黑砖窑的这种生产关系在某些方面比“劳资关系”倒退了两千多年。衡庭汉们不过是王斌斌们豢养的一条恶狗,这条同样带有奴工印记的恶狗被主人纵容祸害了奴工,单就恶狗与奴工的关系看,似乎勉强可以说是“穷人祸害了穷人”,但其本源之罪不在恶狗,而在恶狗的主人——是恶狗的主人祸害了穷人。
王斌斌和他役使的奴工的矛盾,本质是反映在贫困地区的阶级矛盾,当然也可以将其称之为“社会矛盾”或“阶层矛盾”,但决不是穷苦人之间的自相残杀。“穷人祸害穷人”的观点注定淡化或转移了这种矛盾。如果因此而误导了决策者,那么只要剪除那条“恶狗”就可以一劳永逸地化解矛盾了,岂不快哉?如果因此而误导了社会,那么将会人为地把穷人之间的矛盾激化成你死我活的敌我矛盾,岂不哀哉?我想这决非孙教授“穷人祸害穷人”观的初衷吧?
尽管我并不完全同意孙教授“社会堕落穷人也会随之堕落,堕落的速度甚至超过整个社会,因为穷人没有资源去抵御堕落”的观点,但却十二分地赞成其中那个“社会堕落”的提法。当今社会的堕落确实已经惨不忍睹,但首先的和根本的征候在于资本与权力的堕落,即富人与权贵的堕落。富人和权贵可以靠“资源”去“抵御堕落”吗?他们堕落的动因恰恰就是他们拥有的“资源”或对“资源”掠夺的过程。穷人堕落也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他们的堕落的底因主要不在于“没有资源”,而在于这种“没有资源”的困境是社会不公所导致。只要催化两极分化的社会不公存在,社会堕落就会延续,穷人“随之堕落”及其加速度的“堕落”危机就会日趋严重。旧社会,一部分穷人“堕落”成土匪、强盗,但更多的穷人却打起了“无产阶级”的旗帜;如今的穷人最终究竟能“堕落”出什么状态,很难预料,但不能不关注的是,这是一庞大的、正在挣扎、也有所期待的群体。
孙教授在他的另一篇文章中,建议执政者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不要回避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结构中人们的地位已有“高低之分”这一客观事实,“不能满足于将下层‘不出事’作为目标,而是要改善下层生存的生态,使得那里能够成为一个可能比较困苦,但仍然是有生存机会,有向上流动希望的空间”。孙教授的这一设想,显然是以承认现时已脱离社会承受轨道的社会不公为前提,以防止“穷人祸害穷人”的认知为出发点的。给穷人一口饭吃,让他们用这口饭去“抵御”自己的“堕落”——不知穷人是否领情。按照孙教授的说法,那衡庭汉不也是个“穷人”吗?他不是已经有了“生存机会”吗?怎么“祸害”起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呢?!
表面看来,山西的奴工现象似乎很特殊,但它跟遍及中国城乡的“血汗工厂”中的“包身工”现象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不同的是,前者带有原始的野性,而后者则披上了“文明”的外衣,但从劳动者的血汗中榨取最大“剩余价值”的贪婪和残酷却是一脉相承。谈“社会堕落”,就无法绕过“富人堕落”和“权贵堕落”;治“社会堕落”,治“穷人堕落”,最根本的还是要治理仍然在继续拉大贫富差距的社会不公!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孙立平教授相关文章地址:
http://news.xinhuanet.com/forum/2007-08/12/content_65165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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