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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雷:如何确立文学奖项的公信力

    最近,文学奖的公信力成了一个广泛关注的问题,这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各界对文学与文学奖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公众对评奖的不满。“文学奖”作为对作家与文学创作的一种奖励,最理想的状态无疑是授予最优秀的作家作品,但在具体的评奖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于:一、不同文学流派评价标准不同,对于什么才是最优秀的作品难以统一;二、专家与公众之间对文学及其功能理解不同,造成对优秀作品认定的分歧;三、具体评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弊端。如果说前两个问题是“文学奖”评选所必然带来的理论难题,那么第三个问题则是实践层面的问题,公众的批评意见也主要集中在这一点上。

  我国目前的文学奖可以分为政府奖、民间奖两种,在理论上来讲,民间奖应该鼓励不同风格、流派的文学探索,注重个性与创新,不断丰富我们对文学的理解;而政府奖则应该奖励能够代表一个时代最高文学成就的作品,注重沉淀与积累,不断树立新的文学经典,引导文学创作的总体方向。但在实践层面上,这两种奖项的评选也很容易出现弊端,民间奖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小圈子化”,即在小范围内相互授奖;而政府奖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则是评选标准与程序的僵化,无法评选出真正代表最高文学成就的作品。这些问题的存在,正是文学奖的公信力引起关注的原因。

  文学奖的公信力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问题,即以诺贝尔文学奖为例,这一文学奖竟然遗漏了列夫?托尔斯泰这样伟大的作家,这不能不说是对“世界文学最高奖”的一种反讽。而冷战时期的冷战思维、西方中心主义、“现代主义”的美学标准也在不同时期影响了这一文学奖的公信力。诺贝尔文学奖的世界性影响力,不仅建立在“西方文学”标准的基础之上,也建立在它在世界体系及其文化传播中的中心位置。中国的文学奖不应当简单地模仿诺贝尔文学奖,而应该奖励真正能够代表我们这个民族美学与精神的作品。为此,我们必须直面并解决文学奖的公信力问题。

  首先,要解决公信力的问题,文学奖的评委与评选过程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尽可能避免评奖过程中出现的弊端,避免一些不健康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只有出以“公心”,我们的文学奖才能具有说服力。此次茅盾文学奖的评选首次尝试评委投票实名制、扩展评委阵容,以及公开候选作品名单等,便是值得肯定的举措。

  其次,必须在专家与公众之间架起理解的桥梁。优秀的文学是“国民精神前进的灯火”,代表着一个民族文化最高的成就,评论家与理论家可以从不同角度做出阐释,但是归根到底要经受时间与人民的考验;在专家与公众之间并不存在不可沟通的鸿沟,只有结合专家与民众的力量,才能评选出真正优秀的作品,也才能让优秀的文学真正走入民众的生活,成为他们的精神食粮。

  再次,必须对不同的审美标准持一种开放性的态度。我们的社会在飞速发展,不断涌现出新的经验与新的审美经验,我们必须对既有的审美标准持一种反思的态度,不断发现新的美学萌芽,对不同的美学持一种宽容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让审美趣味保守僵化,才能不断扩展自己的审美经验,才能创造、评选出新的文学经典。

  文学评奖是一件众口难调的事,但只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公众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保持一种建设性的开放态度,便能评选出相对优秀的作品;而只要这样坚持下去,便可以重建起文学奖的公信力,让文学奖在文学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让文学成为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文学才能走向民众,也才能真正地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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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文学奖项  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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