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抢”谁?--评《腊月初八抢劫》之二
《腊月初八抢劫》是一篇直面人生的现实主义佳作。
随着现代文学传统的日渐解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也变成了灰溜溜的灰姑娘,站在形形色色的现代和后现代面前,腰杆子直不起来,说话不够理直气壮。这种定势一直看好,直到近日才听到一点微弱的另类声音。我很佩服青年学者李建军的学术勇气和实事求是精神,向“现代”的绝对权威叫板是会遭遇“世人皆曰杀”的,《小说修辞研究》难能可贵--是的,《尤利西斯》就那么神!西方的现代经典固然好,但不必抬得那么高,高山仰止的。对文化霸权的皈依和膜拜,才是“现代迷信”,早该反思了。近期扫荡“伪书”的呼声甚高,一本时尚书,以不见经传的中国真名出版,印数区区数百或成千,一冒牌洋人,马上飙升到几十几百万。--当我们抑扬褒贬什么时,一定不要忘了中国现实的语境,或者说精神文化场!
对于《名工团》的揄扬和敬畏,就是这种语境的产物。
一切文艺都是假定,再“纪实”再“焦点透视”也不例外,程度、方式不同罢了。变形、夸张、魔幻、意识流固是假定,现实主义何尝不是假定。“假作真时”总离不开技巧,现实主义绝不是录像机。一个“典型化”里边就有无数文章。《红楼梦》、《红与黑》、《安娜卡列尼那》等经典现实主义之作,至高的技巧无技巧,不像现代后现代那样花哨抢眼罢了。正如韩愈诗尚奇险,然终不胜唐人的自然,在正常的心态下,人们更喜欢唐诗。
《腊月初八抢劫》的典型化全体现在“抢”字上。索取“血汗钱”本属市场经济的正常民事行为,居然变成了入室抢劫的刑事案件--一个“抢”字,将时下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变成的耐人咀嚼的艺术,具有了典型意义。
其一,改革的“抢”实在是“逼上梁山”的,小说令人信服地写出了它的必然性。
许蛮子属于“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而改革们,不光后富起来遥遥无期,而且难于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如果不是出来打工,甚至难于“温饱”。“李老二老婆子宫里长瘤子了,医生让住院开刀;赵老大他爹食道癌可能撑不到冬天了;金二嫂后山墙快倒了,夏天雨水多,不修怕是杠不住了;张老四俩孩子上到小学三年级就上不成……”他们成年累月拼命挣的血汗钱也即救命钱,十三万一千元,不过是许蛮子一注的赌资,硬是不给--“诚实劳动”与“生产要素”比起来,真是弱势异势,天差地别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先锋学者至今还在为黄世仁伸张法理。然而,一旦易位,杨白劳们向“东家”索薪,就不那么容易了。看看改革们按正常程序索讨欠薪的场面吧,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尊严”和“人权”!“保安”只是一拳,就将这些美丽的“启蒙”泡沫击得粉碎。
“没有这一拳,我还指望狗日的能良心发现!现在,这一拳把我的决心下定了。”
改革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利益”吗?难。
不是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吗?难。
当然,还可以选择“上访”。
异地“上访”,涉及一系列程序问题:能否受理?谁来受理?猴年马月,有无结果?几个人才算不违法?上访会遭遇维护安定团结“责任制”的干预而遣送回乡吗?……未知数太多。
改革又不愿选择“跳楼”--铤而走险实在是出于无奈。
其二,小说最见“技巧”之处是改革的抢劫数字,它是小说的精彩之笔,是使故事升华的点睛之笔,--真真是“数字化生存”啊!
“把狗日的许蛮子欠俺老乡的钱带回去,让他们过个好年。”“多一分咱也不要。”--这“抢”,实在是一种无奈的特殊索薪形式。本来合法合理的事,竟不得不采取这种荒诞的违法形式,已经是悲剧;而这些可怜民工正因为讲良心,又恰好给公安轻而易举破案提供了依据。--真是一个双重意义的悲剧!
这一悲剧,是荒诞的,又是现实的;是现实的,又是荒诞的。惟其如此,它才是深刻的。
这精彩的一笔不是“码字”者可以随意玩弄的小聪明,而是现实主义的大技巧,也即典型化的方法。它受生活的必然性的制约,而且负载着深刻的社会蕴涵。
写同一个时代,“骆驼祥子”拼命苦干一生,到底还是买不成自己的车;《上海一家人》中贫苦女儿陈若男,就能“凭着自己的本事”奋斗成上海滩的女老板:它们之间的区别也在这里。--在“下跪服务”和“妻妾成群”卷土重来之际,“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深刻悲剧自然会被“还珠格格”的轻薄喜剧所取代。
其三,艺术的使命是启人联想,“抢”字所负载的意蕴远不止此。因为,对于“抢”字的不同诠释贯穿着中国百年的历史。
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是“抢”,还是“两种文明碰撞”与给中国带来了“现代化的机遇”?是黄世仁“抢”杨白劳的女儿,还是杨白劳理应“欠债还钱”?……这些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如今都遭遇“重新审视”的“拷问”了。
谓予不信,请看一位“主流经济学家”的高论:
“MBO就是这样的事,本来就是物归原主的过程,它本来就是从资本家手中抢过来的,现在市场化 了,通过程序退回给人家,人家买回去,怎么叫国有资产流失呢?”
绝非等闲之辈的信口开河,举足轻重的重量级啊。
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国“专制主义”对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实行的是“剥夺”,“剥夺”者,根据剩余价值学说乃“剥夺剥夺者”,使生产资料“物归原主”也。其后的对私改造,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待民族资本采用的是“赎买”政策。“赎买”者,花钱赎回,亦“物归原主”也,并不是“购买”。这一当代经济史的常识,大经济学家不该如此健旺。立足点不同,就变成了“抢”!--究竟谁“抢”谁?一字之差,不是小学生写作文,“地覆天翻慨而慷”呐!
是改革“抢”许蛮子老板,还是许蛮子“抢”改革?--怎一个“抢”字了得!
“改革说得很激动,你看看,城里的那些老板,那一个不是在抢钱,抢谁的钱,抢没本事的人的钱,所以有钱的人越来越有钱,没钱的人越来越没钱。”
立场不同,结论迥异。
难怪张维迎先生会说:中国的穷人“因为穷,受不到教育,不懂法”“对富人看不惯”,“有时就会去干一些违法的事”,从而“破坏富人的财产所有权”。
在反复犹豫之际,改革也的确联想过:“不怕!包公还搞过开仓放粮呢,《水浒转》里还有杀富济贫呢,毛主席还领导秋收起义呢。”
是有点“过激主义”的味道了。不过,若将这归罪于马克思或毛泽东学说的蛊惑倒是冤枉的,这笔功劳应该记在许蛮子的账上--正是他们对穷人“抢”得太“蛮”,使改革们难于生存,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才为“过激主义”不断地招募着信徒。
从这点看来,我们的文学家比那些经济学权威高明,“现实主义”比“新自由主义”高明。
最后,小说人物的命名也值得一提,它既符合生活逻辑很“真”,又富于意味很
“新”,它虽是具象符号但也不妨当作抽象符号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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