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对工农业关系问题的探索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探索中国工业化道路的过程中,始终十分关注如何处理工农业的关系问题。他通过一系列思考和实践,不断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提出了“发展工业与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农业就是工业”、“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等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业化道路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些宝贵的思想和实践经验不仅促进了新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也为我们今天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
纵观工业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工农业关系是世界各国都会遇到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各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处理的办法不尽相同,有的学者将工业化过程中的工农业关系划分为以农补工、工农业平等发展、以工补农的三个阶段。[1](P19)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探索中国工业化道路过程中,借鉴苏联和我国自身进行工业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就如何处理工农业关系进行不懈的探索和思考,他所提出的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重要论断和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业化道路理论的重大发展。回顾和总结这一探索过程,对我们今天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提出“工农业并举”的方针
振兴中华,把中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强大的工业化国家,这是近百年来所有爱国的志士仁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毛泽东毕生为之奋斗的宏伟目标。1949 年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这一理想创造了前提条件。如何发展工业化这一问题摆到了党和全国人们面前。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依然面临着内部“一穷二白”、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的现状。对外,西方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对我国进行封锁禁运;朝鲜战争爆发,战火延伸至东北边境,导致我国国家安全受到直接威胁。这意味着新中国面临发展经济和巩固国防的双重任务,建立独立工业体系的要求变得十分迫切。毛泽东深刻认识到,对落后的中国而言,唯有实现工业化才能使中国真正独立富强起来。而当时,苏联仅用十几年的时间就初步实现了工业化,所以,基于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新中国选择了学习苏联模式,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2]我国于1953 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明确指出要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标志着新中国的工业化道路正式开启。
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做支撑,但严峻的国际环境使我们无法寻求外援,必须依靠内部积累来进行重工业建设。而在中国这样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发展重工业,只能主要靠从农业中获得必需的工业积累。过渡时期党中央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其他部门的发展必须配合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正如毛泽东当时所指出的,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要求农业适应工业。但是,新中国成立前三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只是使无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却未能大幅度地提高农村生产力,落后的生产工具,加之农民各家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得农业大体仅能满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本无法形成大规模生产,难以为工业提供积累。因此,为了改变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状况,从而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一五”计划期间党中央决定采用合作化的形式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农业的个体经济转变为集体经济。1955 年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更是明确指出,如果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跟不上去,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会遭到极大的困难。通过由低级到高级的互助合作,我国在相对落后的情况下用几年的时间快速提升了农业生产力,农业产值稳步提升。据统计,1957 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952 年增长了24.8%,农民收入增长了27.9%。[3](P191)至1956 年,我国基本完成了小农经济向集体经济的转变,农业自身得到了发展和积累。同时,随着“一五”计划提前完成,我国的工业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此时农业的积累为保证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当时国民经济的重心为重工业,但是由于坚决贯彻工农业并举的方针,“一五”时期的工农业关系大体协调。“一五”计划明确规定:“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力求使各个经济部门特别是工业—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的发展保持适当比例,避免彼此脱节。”毛泽东当时指出,工农业发展一定要同时并举。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因此,“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这样,看起来工业化的速度似乎慢一些,但是实际上不会慢,或者反而可能快一些。”[4](P241)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对农业的财政投入比重逐年增加,所以,这一时期农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是 4.5%,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为18%,[5](P1641)两者增长比例虽然大了一些,但在工业化刚开始时基本上还算合理的,基本上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二、反思苏联模式,强调正确处理农、轻、重的关系,提出“农业就是工业”的独特命题
当全国人民正大张旗鼓地进行经济改造和建设的时候,一直被视为学习榜样的苏联模式却出了问题。1956 年的苏共二十大及波匈事件的发生,暴露了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些严重错误。其中的一个代表性错误就是斯大林在苏联建设过程中,片面强调重工业的优先发展,长期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导致苏联的工农业发展极不平衡,苏联的粮食产量长期达不到革命前最高水平,市场供应一直处于短缺的紧张状态,以至激起群众不满,被反动势力所利用。对此毛泽东曾指责斯大林模式将农民挖的很苦,严重影响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了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毛泽东开始主动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尤其注重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协调发展。
1956 年4 月,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详细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解决的十个问题,其中第一个关系就是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问题。他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首先就不能养活工人,还谈什么发展重工业?所以,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必须处理好。”[4](P24)在这里,毛泽东强调了生活资料生产的重要性,点明了农业和轻工业的生产对于重工业的重要影响,并首次提出要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他认为,虽然重工业“还是投资的重点。但是,农业、轻工业投资的比例要加重一点”。[4](P24)毛泽东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阐述了发展农业、轻工业和发展重工业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他说:“你对发展重工业究竟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农业、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积累更多些,投到重工业方面的资金将来也会更多些。”接着,他进一步强调:“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从长远观点来看⋯⋯后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 [4](P25)这番论述深刻揭示了工业与农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首次比较详细地论述工农业关系问题,与斯大林关于工业化的观点比较起来,无疑是前进了一大步,避免了用牺牲农业和轻工业的办法来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片面性。
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农业的贡献也就是农民的贡献。因此,重视发展农业还必须顾及农民的感受和利益。因此,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特别强调,我国与苏联的政策不同,他们是片面发展重工业,而我们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他指出:“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4](P30)也就是说,一味地要求农业和农民为工业提供积累,却忽视农业农民本身的积累是不可取的,只索取而不投入最终将导致农业资源枯竭,农民怨声载道。所以毛泽东提出,解决农业问题要注重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1956 年11 月,毛泽东提出“又要重工业,又要人民”的思想。
1957 年1 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农业就是工业”的独特命题,并督促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 [4](P199)在这次讲话中他从多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例如,农业不仅关系到五亿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还关系到城市和工矿区人口的吃饭问题;农村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更是重工业的重要市场;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也是积累的重要来源;等等。这实际上是毛泽东从国民经济的整体角度出发全面阐释了农业、农村的重要作用,表明农业不仅仅关系着工业化的进程,还关系着整个国计民生。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思想,1960 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农业就是工业”这一独特命题的提出,表明毛泽东认为农业与工业密不可分,两者同等重要,是对农业重要性的肯定,也是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提升。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是一切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共同规律。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否优先发展重工业,而在于如何把这一般规律具体化,苏联的教训就在于把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强调过头了,采用了牺牲农业和轻工业的办法,造成了两大部类生产发展不平衡,重、轻、农三者的关系不协调。而毛泽东则把这个规律具体化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和其他几个同时并举以工农业同时并举为最重要,从而比较全面地解决了工业化道路问题。这正是毛泽东所提出的中国工业化道路的优点和特点所在。
三、在曲折探索中深化对工农业关系问题的认识,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
随着“一五”计划提前完成,党内出现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的思想,结果导致超越实际的“赶超战略”出台,由此引发一场严重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大跃进”。“大跃进”中农村出现的粮食高产假象,又直接影响了党的工农业方针制定,毛泽东等领导人误以为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农业问题已经解决,接下来必须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工业上来,尤其要抓钢铁生产,结果,原先工农业并举的方针偏向了工业。从投入比重来看,“二五”计划期间,我国对重工业的投资从“一五”时期的36.1%上升到了54%,对农业的投资仅从10.96%上升到12.96%。大跃进时期全民大炼钢铁,使得许多农民放弃农耕参与炼铁,直接导致农村劳动力急剧减少,成熟的粮食无法收割,烂在地中,粮食大量减产。1960 年的工业总产值比 1957 年增长了1.34 倍,而农业却下降了22.7%,工农业增长比例由5.7∶4.3,变成约4∶1。[6](P1704)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工农业的失衡状态,不仅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破坏,更使百姓的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鉴于此种情况,毛泽东开始重新思考工农业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了一系列调整工农业关系的思想。
1.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
1959 年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在总结失误时指出,“大跃进”的主要缺点就是对各部门的综合平衡重视不够。在讲到国民经济的安排问题时他说:“过去是重、轻、农、商、交,现在强调把农业搞好,次序改为农、轻、重、交、商。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7](P78)在1959 年底到翌年初,毛泽东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对这个思想在谈话中作了具体阐述,指出,我们的办法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实行工农业并举和其他几个并举。他还说,只要我们是农业、轻工业、重工业都同时高速度地向前发展,我们就可以保证在迅速发展重工业的同时,适当改善人民生活。因此,按农、轻、重安排国民经济不是指资金和物资分配的比例问题,而是首先保证农业、轻工业需要,再安排重工业。他倡导要注意三种平衡,即农业内部、工业内部、工业与农业都要均衡发展。提出以农、轻、重为序,意味着农业是第一位,财政资金和物资的投入必须首先满足农业需要,其次是轻工业和重工业。这是对农业和轻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肯定,是从苏联和我国工业化道路的实践中得出的正确经验。这些认识,今天虽然已为人们所熟知,但在苏联工业化模式还严重地禁锢着人们头脑的20 世纪50 年代,它的提出却需要非凡的胆略。
2.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我国经济遭遇严重困难,粮食生产无法满足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充实农村劳动力,另一方面加大对化肥、农药、农具等的投入。而毛泽东也在总结错误的基础上,逐渐意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1959 年,毛泽东在听取山东省委领导干部的汇报时首次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这一思想是对我国工农业关系问题的完整回答,至此,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被明确定位为“基础”,任何其他行业的发展都必须依靠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工业则是“主导”。
1961 年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一方面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一方面要求把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纠正前一阶段建设中出现的偏差。“八字方针”的核心就是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失衡关系。与此同时,国家增加了农业投资,农业投资在整个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从1959 年的10.5%,增长到1963 年的24.6%,到1965年,农业总产值增长55%,工业增长99%,[5](P1749)工农业关系因此得到改善,恢复到较为协调的正常轨道。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62 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正式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思想,确定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
以工业为主导的内涵,在于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其主导作用表现在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技术装备,以最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生产手段来改造自然界,并以社会化大生产和先进的经济形式逐步改造整个国民经济。毛泽东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创造性地解决了社会主义建设中实现工业和农业之间正确结合和协调发展的道路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根据这一方针安排国民经济,一方面,要求国民经济一切部门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即把农业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又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包括重工业的发展应建立在适应农业的基础上,必须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服务。因此,它是“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的具体化,是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的运用和发展。二者是辩证的统一,片面强调农业或工业,都不符合总方针的内容。这个理论观点的确立,是对20 世纪50 年代末期国民经济“冒进”错误的反思和总结,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好转起了有益的作用。它至今仍是我们发展国民经济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就工农业关系来说,一方面,因受“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因为对国际形势、特别是对可能发生战争危险的估计过于严重,于是确立了以“全面备战”为中心的战略方针,发展重心再次偏向了工业,尤其是以国防军事建设为主的重工业。受此影响,工农业增长比例又一次从比较协调的轨道上游离出去,1967 年到1977 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速只有2%,[8](P561)而同期工业年均增速是12.52%。[9](P905-906)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关于工农业关系问题的认识与实践的历史考察和文献梳理,可以看出,毛泽东在探索中国工业化道路过程中,借鉴苏联和我国自身进行工业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就如何处理工农业关系进行不懈的探索和思考,他所提出的上述重要论断和思想都是具有独创性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业化道路理论的重大发展。这条道路,既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通过“羊吃人”的方式,把农民逼为雇佣劳动者,来发展工业化的道路;也不像苏联那样通过农副产品剪刀差或义务交售制实现高积累,即损害农业和农民利益,把农民挖得很苦的办法来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而是一条既能实现工业化,又能发展农业生产,使农民生活不断改善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应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农业关系基本上是处于良性互动的状态。一方面,农业为工业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工业对农业发展也给予了巨大的支持。
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正确的认识并未完全在实践中落实,工农业发展不协调仍然是新中国工业化道路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事实上,相较于农业以牺牲自身发展来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显然不够。目前,我国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阶段,已经具备了对农业的反哺条件。从建立工农业良性互动关系与两者协调发展出发,除了要充分认识农业发展对工业的重要性外,一方面应加大对农业的反哺力度,从过去的“取农”大于“予农”,变成“予农”大于“取农”。另一方面要把对农业的重视在认识上与落实上结合起来,坚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基础位置。历史证明,这是中国工业化发展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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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云 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刘梦凡 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24)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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