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如何消费“陈水总”
舆论如何消费“陈水总”
2013-06-12
在一个舆论标榜独立思考的时代,你得警惕:往往很可能它是一个最不容许独立思考的时代。在观点表达中,所谓独立精神要求言论立场不受外部力量干扰。而舆论本身即是一种力量——受某种力量控制,并被用于控制舆论场。
公共事件在舆论场上只是一种消费对象,如同战场上的弹药。炮火纷飞处,独立思考总是沦为一个被迫沉默的尴尬角色。比如在围绕着6月7日厦门BRT公交纵火事件展开的舆论战中。
面对陈水总,你只能一言不发。能说什么呢?谴责暴行,涉嫌为体制洗地;反思社会,你将被指抹黑国家。——就这样,你只能被迫沉默。这就是舆论垄断了言论道德之后,独立思考所面临的尴尬境地。
在舆论战中,公共事件被高度简化成为标识符号,红军蓝军,阵营分明。AB选项,单项选择——没有第三种答案,没有中间地带。双方各执一端,两军领袖各引粉丝数百万,分据“道德”山头,逢敌必骂,见招拆招,直把一个公共舆论搅得硝烟弥漫云遮雾罩。在此之间,不单是独立思考被迫沉默,良知言论被逐出舆论现场,同时公共事件本身异化——其警世价值被遮蔽,促进社会改良、教育民众进步的教材价值非但没有被合理利用,反倒被消费于相反的用途。
厦门公交纵火案本身作为一个悲剧性社会事件,它所制造的结果不单单是47个生命灰飞烟灭,也不单单是47个甚至更多家庭的创伤哀痛,更是留给整个社会的一记创伤:加重了民众对公共安全的危机感、对他人和政府的不信任感,制造了更深的社会裂痕。更隐性地,它不动声色地将一个社会的公共道德底线和公共安全警戒线悄悄下移了一截。……所有这些,都是值得公共舆论冷静思考,进行负责任的讨论和引导,促进社会改善修复的内容。但是,我们却遗憾地看到:一个悲剧,47条人命,47个家庭的不幸,被舆论卑鄙地消费了。
在这场以网络微博为主战场的舆论战中,红蓝两军,无干左右,更无涉民意。更谈不上舆论道德。如果说去年7月,一场天降雨灾被舆论活生生地扭曲成体制之罪,使我们认清了其中一方的丑陋面目;那么今年5月,为延安城管野蛮执法行径辩白的舆论,则让我们看清了另一方的可鄙嘴脸。及至厦门公交纵火事件,判断红蓝两军背后的操控力量就不再是什么难事了。因此,无论他们自贴什么样的立场标签,都无干左右之分——非要分,统属极右。至于网络微博,原本就不是什么民意晴雨表,不过是一个充满言论暴力的舆论角力场。
主宰这个角力场的,不是一个成熟社会的公共伦理,不是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舆论道德,更不是什么公共知识分子的独立判断和言论良知,是两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资本和权力。在这里,你将很少看到冷静的思考和独立的判断,很少看到公道的评论和正义的表达,却会常常看到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大V们如何利用热点,对公共事件进行残忍的消费——如果说陈水总实施了第一次暴力犯罪、制造了一场悲剧,那么,将事件简化为阵营标签并相互攻击的暴力言论则发动了新一轮舆论犯罪、制造了新一场撕裂社会的悲剧。
在舆论这个角力场上,被消费的另一个更大的悲剧是巴楚事件。敏感事件被许可讨论原本是一个进步,公开讨论往往是通向真相的一道门槛。面对一桩悲剧,公共舆论应当允许各种观点的阐述、不同角度的表达,以及由此而引出越来越多的信息,在洞明真情的基础上本着公道原则,该谴责的谴责,该检讨的检讨,该变革的变革……疏导对立,促进和解,防止悲剧重演,维护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难道这不是民众、社会和国家所需要的吗?
然而,遗憾的是,舆论毫无例外地将关于这一事件的讨论导向了两个对立的极端争执:“普通官民冲突”还是“恐怖主义犯罪”。显而易见这是两种思维先天不足的绝对化认识,在前者的语境中,暴力行为应当得到同情;在后者的判断中,“恐怖主义”应当受到不问青红皂白的打击。两者之间似乎没有第三种可能——也就没有了讨论的中间地带。不客气地说,这真是两种脑残的思维方式,对事件性质的准确判断,恰恰存在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当“官民冲突”上升为如此规模的暴力事件,就不再是简单的官民冲突;世间从来没有毫无由来的恐怖主义。央视新闻节目中的一个提问细节被发言家们普遍地忽略了:“为什么数十年比邻而居的人会如此凶残地追杀邻居?是什么使打馕农民变成了恐怖主义恶魔?”——这才是值得思考的方向。
政治正确的表态发言,藐视常识的专家解读,谴责的声浪、讨伐的口水……言论垃圾永远是舆论场上的主角。每当一个悲剧性事件发生,血腥味儿总是招来一场嗜血的舆论盛宴;“热点”过后,仿佛大戏散场,发言家们优雅谢幕,转向下一场“热点”……止留下遍地色彩斑斓的垃圾,和布满裂痕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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