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化外之地
【核心提示】北京警方的行动再一次向“秦火火”们发出了严正警告: 在社会主义中国,网络必须遵守公序良俗,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运行,网络绝不是化外之地!
8月20日公安部通报,北京警方依法打掉了一个蓄意造谣传谣、扰乱网络秩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其他两名成员被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的行动再一次向“秦火火”们发出了严正警告: 在社会主义中国,网络必须遵守公序良俗,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运行,网络绝不是化外之地!
“秦火火”们已经火了不止一天两天了。在过去三年间,由“秦火火”等人组成的网络推手公司,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纠集大量“水军”,编造、传播谣言高达三千余条,许多谣言成为网络热点;一时间“秦火火”们更是志得意满,张狂地叫嚣“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
自以为得计的“秦火火”们,视道德和法律如无物,肆意诋毁主流价值观念,煽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抹黑公民、机构的尊严与名誉,并以非法删帖、刻意炒作等方式攫取经济利益,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在他们的眼里,网络上没有他们摆不平的事情,没有他们炒作不起来的“新闻”,没有他们的人肉搜索抹不黑的人。在他们的心里,网络就是他们的自由王国,他们就是网络的真正主人。但是,他们错了!他们将不得不承担藐视法律、藐视公序良俗的后果。
仿佛是自繇自主的“秦火火”们,之所以能在一个时期兴风作浪,离不开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逻辑的驱使,离不开某些异己势力的暗中操弄,也和我们某些部门面对网络谣言时的妥协和退让有关。我们当然清楚,滋生网络谣言的土壤一时半会儿还难以清除,但我们希望并相信,任何人不应该再抱有“谣翻中国”的幻想和狂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网络作为新兴媒体,不能自外于这个进程,不能成为化外之地。
北京警方的行动反映了我们的社会要求治理网络谣言的意愿和决心。那些仍在观望、不甘心收手的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秦火火”们,请醒醒吧,该向过去的斑斑劣迹说“再见”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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