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安全

打印

李东宏:转基因,法律人去哪了?

 核心提示:专家们争论的转基因问题首先是个科学问题,但本质上是个法律问题,应该作为法律问题来对待。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科学与民主和法治打架的现象,需要法律来为科学、民主和法治来划分各自合理的势力范围,协调三者的关系。然而法律制度的缺失致使转基因食品泛滥。法律标准的缺失致使转基因争论被垄断,从一个法律问题被阉割为科学问题。而法律人对转基因问题集体沉默,玩忽职守,纵容了转基因领域的犯罪。无奈,我们只能问法律人:“正义去哪了?!”

    如果开篇就提崔永元、方舟子、司马南、柯炳生和赵薇五个响亮的名字,你肯定知道本文要谈转基因问题。本来,媒体上关于转基因问题的争论只发生在科学界狭小的范围并只作为科学问题争论,民众的关心极少见诸主流媒体。自从外行小崔发表赴美调查转基因问题的报告,转基因争论才试着走出科学问题的藩篱,毕竟,小崔告诉我们美国公众的态度以及美国实行强制标示。后来,赵薇代言商业广告,号召拒绝转基因,再次撞击了篱笆,但转基因问题依然被笼罩在科学问题的神秘里。

    转基因仅仅是个科学问题吗?若是,则可以局限在安全性和是否增加粮食产量等等几个问题。然而,转基因不仅是一项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技术高地控制权的新技术,而且深刻影响公众生活,已作为一个敏感的利益问题,向公众扑面而来。有报道说,记者在商场里买了五种大米交给有关部门检验,结果三种含有转基因成分。随后有关部门又销毁了10亩未经批准的转基因作物。而稍早报道说中国海关拒绝了500万吨美国转基因玉米入境。总之,转基因食品已经上了中国人的餐桌,我们的馒头上残留着外国人的手印,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转基因技术对人类和中国的改变问题却令大众迷茫,因此,面对转基因食品的汹涌和泛滥我们不得不担忧我们的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科学不是民主的,科学家也可以不讲民主,但科学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框架下运作,而不能凌驾于民主和法治之上,并肆意践踏人权、主权。至少,“我的餐桌我做主”、“我的市场我做主”这些重要的人权和主权必须得到保障。

    利益问题往往是法律问题,必须受法律的调整。出了乱象更应该依法规制。转基因也不例外。我国转基因乱象的根源就是,转基因已经走出实验室,进入我们的市场,进入我们的产业、进入我们的餐桌,而调整转基因的法律却鲜有及时发现和有效跟踪,甚至没有上岗,更甚至还没有长大。是时候把转基因作为法律问题对待了。以下事实决定必须把转基因作为法律问题对待:一、转基因走出实验室,进入社会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利益问题,就已经进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就不再仅仅是科学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了。而成为法律问题,并不影响其作为科学问题讨论,因为合法性作为法律的评判标准,包含了科学性和正当性两个标准。科学性标准就意味着必须进行科学性论证。另外,有了法律标准,对科学界讨论转基因问题提供了合法性标准和法律保障,可以促进转基因讨论依法进行。二、成为法律问题使转基因讨论扩展了范围:首先是主体范围。转基因作为科学问题只能由少数人讨论。而作为法律问题讨论,因为转基因直接和间接牵涉公众的利益,必然把普通公众也作为探讨主体邀请进来,并增大公众的发言权。公众的发言权无疑有助于完善法律对转基因的规制。其次是对象范围。转基因作为科学问题只能分割为适于科学界讨论的少数几个问题,比如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转基因技术是否促进粮食产量增加等等。而作为法律问题讨论则不仅包含了所有的科学界已经讨论的那些问题,而且把讨论范围拓宽到所有转基因所能牵涉的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所有问题,比如是否允许商业化生产、是否允许国内销售以及国内销售的技术条件、是否强制标示、是否对外国产品开放市场、是否承认外国基因专利、穷困民众买转基因食品能否得到安全保障以及受到损害能否得到合理的赔偿等等。转基因问题讨论的范围越广、深度越深,转基因法律的完善程度就越高。三、法律是评判转基因的最终也是最高标准。转基因的生死荣辱、优点和缺点最终都要由法律确定。任何标准都不能代替法律标准发挥作用。法律标准的缺失意味着本领域内国家主权的不完整,意味着国家、社会和公民的相关权益无保障。正是由于科学性标准取代法律标准发挥评判作用,才造成少数人垄断转基因讨论,延缓转基因法制的健全,让基因公司有法律漏洞可钻,能够悄悄地进村,进而使转基因乱象越演越烈,得不到治理。治理转基因,必须把转基因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对待。

    转基因首先是个科学问题,但本质上是个法律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科学与民主和法治打架的现象,需要法律来为科学、民主和法治来划分各自合理的势力范围,以协调科学、民主和法治的关系。然而有效的法律机制却缺失了。对此,我们不能责怪法律不完善,因为对作为新事物的转基因技术,法律和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我们发现了另一个怪现象:面对硝烟弥漫的转基因争论,法律人却集体保持着沉默。这毕竟是法律人的专业领域啊!与玩忽职守、纵容犯罪何异?面对法律人的奇怪沉默,我们只能将期许和期待留给法律人。我们只能问法律人,“正义去哪了?!”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aq/2014-08-06/27317.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XQ 更新时间:2014-08-07 关键字:安全  理论园地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