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道人:“收入倍增”计划咋看咋别扭
“收入倍增”计划咋看咋别扭
注意到最近有个“收入倍增”计划,查了查是人保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6月中旬提出的。由于被媒体冠以“官员称……”,于是引起很多人关注。苏海南的原话是: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具备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所以应该在“十二五”规划或政府工作计划里,酌情考虑或者采取类似做法。他还认为,如果居民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
由于苏所长原话中对“收入倍增”的主体就不清楚,所有后面的讨论就乱七八糟。有的文章在说前半句“国民收入倍增”,有的文章关注后半句“居民年均工资倍增”。苏海南这段自己都掂量不清楚的话,各大媒体还一本正经的讨论,让贫道目瞪口呆。
国民收入与居民工资收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国民收入是指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所创造的价值.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后的剩余部分。这个概念接近国内生产总值,因此这两个数字每年相差不大。比如2008年中国国民总收入30.29亿,GDP是30.07亿,相差不足1%。
而“居民年工资”是很难说清楚的口径。统计上只有“城镇居民年劳动者报酬”一栏。也就是说农村居民没有统计。这个“没统计”,根据年初统计局的说法,意思是没统计“农民工”,更不要说在农村企业就业的农民了。当然,即使这都统计了,也不包括个体经营的农民和个体经营户的收入。因此,居民年工资是很难确定范围的。但既然只说工资,就大约是城镇和农村二三产业中的就业者。如果没有农民工数据,那么就还用城镇居民的劳动报酬了(工资加福利)也可以。
国民收入倍增,居民劳动报酬不一定倍增。从近5年情况看,国民收入年增长约10%,速度惊人。但劳动者报酬(范围更广,包括前面最广泛部分)份额从占GDP的48%下降到38%左右,平均每年份额下降4.6%。这意味着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率不会高于5%。估计苏所长的原意就是指“工资倍增”而不是说国民收入倍增。只是自己概念不清楚,扯出个日本当年的收入倍增计划做虎皮,结果把意思给搞乱了。
那么,工资倍增究竟能不能实现呢?首先要搞清楚这个“工资”包含啥内容。如果单纯指“城镇居民劳动报酬”这个目前唯一公布的工资指标,那干脆就不用搞什么计划。因为5年倍增,意味着年增14.9%。但是从2003到2008这5年,劳动者报酬总额从1.53万亿增加到3.53万亿,翻了2.3番。实际上这几年每4年劳动者报酬总额就接近翻一番,还用5年?或者说人保部提出的工资倍增计划是个“倒退”计划。
如果按实际情况说,也就是前5年中国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率只有5%,那就要提高3倍。年增长速度提高3倍,恐怕不是简单办法就能实现的。不动一动所有制,不修改一下宪法,恢复工人罢工权利,恐怕难实现。
昨天家里停电,电管所一个年轻人来处理,聊了一会儿。问他工资多少,他说每月全部下来1200左右。问有无社保,说有,只是按最低给的。问听说供电系统抄表的月收入都有1万,真的假的。答曰:说真的也真,说假也假,这要看是谁去抄表了。他本人属于合同工,是这个待遇,正式工入行就几千,老职工上万的都有。问他们所有几个正式工。说他们所总计30多人,2个正式工,都是领导。由于要在院子里挖沟,一会儿来了两辆车,下来8、9个人,基本都是农民打扮。问他们是谁?说是局里的施工队,由于是重活,都是农民工。
后来一想,很对。国有单位现在一大堆合同工和临时工。电业系统还这个样,其他行业就不用想了。
看来,国有单位的职工拿的不是“工人”工资,而是“工头”工资。怪不得这么高。改革为国有单位提供了一条减低成本的办法,就是多用合同工和临时工。用得多了,就成“工头”了。
看来国企也有剩余价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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