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海蓉:对待转基因问题,不能为跨国资本集团背书
【破土编者按】近日,“转基因“再次成为舆论热点。2015年11月19日,美国食物药品管理局(FDA)公布了一种生长迅速的三文鱼成为了第一种在美国获得食用许可的基因改造动物,消息引起一片哗然。尽管我们身处大洋彼岸,但是转基因的问题从来没有远离过我们。根据微信公众账号“人民食物主权论坛”(11月17日,23日)和“转基因观察“(11月17日)报道,北京市民起诉农业部案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三市民、被告农业部及第三人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均出庭,整个庭审过程历时三个小时,后休庭待续。比起今年年初立案时曾经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一年之后的这次开庭显得关注者寥寥。从2014年初向农业部要求信息公开到如今对簿公堂已经过去了快两年,三位普通市民原告和律师志愿者为何如此较真于孟山都这家主要生产农药和售卖转基因种子的外国公司的产品信息?为什么我国农业部会成为被告?民告官的案件多如牛毛,这个案件跟”转基因“又有什么特别的联系?破土就以上问题访问了人民食物主权网络的志愿者、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科学系的严海蓉老师为大家带来详尽的分析。
(图片来源:网络)
图:北京市民起诉农业部案 破土根据新闻整理
破土:严老师能否介绍一下此案的背景?孟山都公司当初为什么会被追加成为当事人?孟山都的龙头产品”农达“所含的主要成分草甘膦到底是什么东西?对我们生产者和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严海蓉:这个案子是一个大案,因为牵涉到13亿人的健康安全问题,涉及到政府的职能和跨国资本集团的利益问题,还涉及到中国是草甘膦的世界工厂问题。这个案子怎么判,将具有世界性的影响。孟山都是一家跨国农业生物技术公司,该公司以生产转基因种子闻名。孟山都一家就占到全球种子市场的26%,可见孟山都是种子产业的巨无霸。在垄断种子产业之前,孟山都是一家专门研发销售农药的公司。在70年代开始拥有草甘膦的专利,用它制作其品牌农药“农达”。1988年孟山都带着农达进入中国市场,当时向农业部提交了农药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本案的焦点在于如今农业部是否向公众公布孟山都为它的旗舰产品进入中国时提交的毒理学试验报告,给公众知情权。
自从孟山都带了农达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中国已经成为草甘膦的世界工厂,孟山都的草甘膦专利在2000年失效,目前草甘膦在130多个国家使用。草甘膦不仅用在农业上广泛应用,而且还有林业、城市公园等等。今年3月,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拉响了草甘膦的公共危害警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11个国家17位专家对草甘膦等有机磷农药致癌性审查评估,将草甘膦重新评级为“对人类可能的致癌物”。他们发表的研究报告强调:草甘膦除草剂的使用随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大豆、玉米)的发展急剧增加。
到今年6月份,全球46个国家的292名独立科学家联署了一份“对草甘膦的宣言”,指出长期接触草甘膦除草剂不仅与癌症关联,也与不孕不育、阳痿、流产、生育缺陷神经毒性等其他疾病关联,呼吁各国政府禁绝草甘膦。非政府组织“地球之友”曾发表研究报告,在18个欧洲国家的检测中,44%的人的尿样中检测到草甘膦(https://www.foeeurope.org/sites/default/files/press_releases/foee_1_introducing_glyphosate.pdf)。而在大量种植转基因作物的美国,有尿液测试显示,美国女性体内的草甘膦含量是欧洲女性体内的草甘膦含量的十多倍!美国母亲母乳中发现的草甘膦残留水平达到欧洲饮水允许的草甘膦残留水平的760倍至1600倍!
针对草甘膦除草剂对公共健康的重大影响,今年已经陆续有国家在开始行动,人们禁绝草甘膦的努力没有停止。例如,荷兰国会2014年投票决议禁止含有草甘膦的除草剂售卖给私人,但是,由于受制于孟山都的影响力,这项法令当时尚无法推广到农业领域。2015年5月荷兰国会最终达成了2015年年底禁用草甘膦的决议。
今天草甘膦对我国民众公共健康的影响来自几个方面:1.草甘膦的巨量生产;2013年中国生产了全球70%的草甘膦,达50万吨;2014年,中国生产了全球62.5%的草甘膦,达45万吨(http://www.aes.org.cn/html/2015/11/20151106.htm)。2.草甘膦的广泛使用,不仅作为除草剂,还作为农作物的干燥剂,不仅用于农业种植,还有林业园艺。3.中国民众还特别受到进口转基因大豆、玉米的草甘膦残留的影响。我国进口的8000多万吨大豆,大多数都是喷洒草甘膦的转基因大豆,新华网就曾经发文,题为,“含有草甘膦的转基因大豆严重危害人类健康。”(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08/07/c_125130249.htm)
破土:这次庭审中,被告农业部有派出一位处长代表出席,庭审中透露了许多信息,与农业部行政复议决定书主张“草甘膦微毒或低毒”不一样的是,这位处长称草甘膦农达有毒,所以包装的标签上都会有注明提示。但农业部代理律师仍然提出,“两害相权取其轻,农药对环境造有影响但也会抑制杂草,对人类是有益,对两方面进行权衡,目前阶段孟山都生产了多年的农药,不宜轻易否定。” 严老师您怎么看农业部律师的这番话?
严海蓉:为了争取知情权,北京市民的诉求是法院判令农业部公开当初孟山都提交的报告。被告农业部则拒绝公布这个报告。农业部代理为“农达”的辩护词有几个问题。
第一,正如原告的诉求,他们要求的是信息公开,他们没有提到要否定这个报告,否定农达。所以,非常有意思的是农业部的代理为农达的辩护已经不经意中说出了其担心,即公开这份文件将导致否定农达。这就使得公众希望信息公开的诉求更为迫切了,更为紧要了。
第二,农业部代理所谓有重大影响的时候才能考虑公开,于是民众的问题是“重大影响”由谁来决定?据我所知,农业部在其《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称:“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是否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由行政机关决定。”中国给世界生产草甘膦,我们的农田山林在广泛使用草甘膦,我们还通过转基因大豆玉米的进口,消费這些草甘膦残留,这样关乎13亿人的安全健康问题,怎么不算具有“重大”影响?人们不禁要问主管部门,还有比民众健康、民众福祉更重大的事情吗?难道主管部门不能以维护民众的安全健康为职责吗?不如此,农业部如何还能取信于民呢?
破土:此案的关键争论点在于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不公开是否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严老师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孟山都对农业部的回复函被农业部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了法院。孟山都为什么能有如此影响力?这是否体现了严老师之前访谈希瓦的文章中也提过的“公司专政”(corporatedictatorship)?
严海蓉: 根据关于本次庭审的报道,农业部代理人引用了法律条款,来保护商业秘密,宣称 “我们可以看出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商业秘密和公共利益进行衡量的时候,它是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首先应该保护商业秘密。”正如本案原告指出的,实际上,这是对国家政策的误解或者说是杜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谣,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下:“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在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政府条例里面根本没有提及要考虑“商业秘密”,更没有说“首先应该保护商业秘密”了,而是明确地说明政府“应当予以公开”,而且不需要征求第三方的意见,而是书面告知即可。所以,很清楚,政府条例的精神是以“公众利益”为重,农业部代理人所谓的第二十三条,“对商业秘密和公共利益进行衡量的时候……首先应该保护商业秘密”,是不符合政府条例的精神的,可以说是杜撰。
换句话说,政府条例已经给了农业部公开孟山都的试验报告的尚方宝剑,但是问题是农业部代理人心甘情愿地把孟山都的决定当做了金口玉言。政府主管部门这样替跨国资本集团背书,体现的不是主管部门的权威,而是跨国资本的权威;不是人民专政,而是跨国资本的专政。
破土:11月19日美国食物药品管理局(FDA)公布了一种生长迅速的三文鱼成为了第一种在美国获得食用许可的基因改造动物。这个消息也引起了一片哗然。严老师您认为这个决定会哪些方面和在多大程度上对中国产生影响?会否间接加速大豆玉米以外的转基因粮食的合法化?
严海蓉:我觉得值得大家注意的是,FDA不允许在美国养育转基因三文鱼,也没授权他国养殖向美国市场供应。转基因三文鱼仅得以在加拿大及巴拿马两个特定场所中的孵化水塘内进行养殖。虽然转基因三文鱼在美国获得了食用许可,但是美国多数消费者已表示拒绝,纽约时报最近报道,美国各家大型零售公司几乎都已明确表示不经营转基因三文鱼。所以,转基因三文鱼在美国没有市场,问题是它们将被销往哪里呢?欧洲已经明确拒绝转基因农业,更不用说渔业了。所以,欧美的民众不买账。再根据纽约时报报道,市场目标包括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和中国。有观察家分析,主要目标是中国。
根据网上的民意来看,中国民众对转基因也不想买账,但中国主管部门正在积极地对媒体从业者和民众做转基因的科普宣传,动用国家财政,力度很大。美国生产过剩的转基因农作物已经使得中国主管部门很为之操心了,现在又多了三文鱼,可能要更操心了。我们的主管部门还是少替跨国公司人操心好,多替本国民众食品安全健康操心才对。
但是现实情况很严峻。美国农业部连续两年发布《中国农业转基因年报》,2014年底的报告公开表明,“美国仍在继续对中国施压,使其生物技术(产品)批准遵循基于科学的政策”。紧跟着,今年中国农业部宣布,今后将按“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步骤推广转基因。
美国农业部的所谓“基于科学”,在美国实际上是基于公司。美国奥巴马总统不顾民众反对的呼声,于2013年和2015年两次签署H.R. 933法令,民众称这一法律是“孟山都保护法”,因为这个法令允许孟山都这样的公司在健康安全影响未知、甚至在法庭上受到挑战的时候,可以继续销售他们的产品。
回到中国,回到本案,如果中国政府是基于科学,而不是基于公司,那中国的主管部门应该给公众公开完整的相关数据,特别是包括危害风险方面的研究数据和管理数据。
破土:2014年出版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习近平主席谈到了他对转基因问题的看法:“我强调两点:一是确保安全,二是要自主创新。……要大胆创新研究,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不能把转基因农产品市场都让外国大公司占领了。” 严老师您在不同场合坚持呼吁“中国人的餐桌中国人做主!重夺人民食物主权”,您自己也是一位行动者。面对转基因议题的各方激辩,对于那些关注转基因议题和公共利益的年轻人,严老师有什么建议?
严海蓉:多看食物主权的网站(http://www.shiwuzq.com/index.php?upcache=1)!开玩笑,当然也不全是玩笑。所谓的各方激辩可能给人印象是各方有平等的话语权,但实际上不是。很明显激辩的各方资源和话语权很不平等。我支持对基因的科学研究。细胞生物学家候颖春指出,“人类结构基因(即蛋白的基因)有3万左右(之前认为有10万左右),它们编码(即指挥制造)数十万种人体内的蛋白质。这数十万种人体内的蛋白质目前有名有姓的不足一万种,完全搞清楚它们全部功能、调节和被调节的细节的就少之又少了!如此大数量的功能蛋白在细胞、细胞社区、体内形成一个非常复杂的生命事件调控网络。” 而我们离真正理解生命的复杂性还很远!(http://www.shiwuzq.com/food/knowledge/gm/20150331/1710.html)正是因为承认现有知识的相对性、局限性,所以应该继续攀登、勇于质疑,应该支持基础科学的研究,而不是急功近利地进入技术应用。我认为要把人类的安全、生态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科学被“科学教”绑架,安全性不确定的技术成为资本的工具。食物主权网站最近有一篇文章指出,科学原本应该包括了承认结论的相对性、局限性,包括允许怀疑和挑战权威。而科学教或科学主义则是对科学标签本身的崇拜,给某人帖个“科学”或“科普”标签,那个人似乎就成了“科学代言人”或“真理传播者”了。科学教用“科学”标签代替、甚至嘲笑、打压对事实、真相、科学的追求(http://www.shiwuzq.com/food/rights/system/2015/1123/2868.html)。“科学教”--这种对科学标签的垄断---往往背后是权力和资本,老百姓的说法是“官学商媒”。孟山都这样的跨国资本是急功近利的急先锋,为此它们正在遭到世界人民的抵制和反对。它们给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带来的巨大影响正在开始遭到清算。这应该是中国的前车之鉴。很希望关注公共利益的年轻人要勇于自己学习、自己判断,善于辨析不同的立场和论据,以公共利益为本,发出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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