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何去何从?带病扩张还是良性拆分?
“安邦”何去何从?带病扩张还是良性拆分?
孙锡良
一个神奇帝国,不可能阻止人们对其“神性”的追逐,无论你是多大的神,不写点神话出来,人类大概是不会罢休的,安邦,你必须讲出你的“神话”。
2017年6月14日凌晨,安邦保险发出声明:吴小晖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相关高管代行职务。
从《声明》可以看出,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心声,法律已经对民意做出了初步回应,反腐可能会不问名姓,大快人心,为党点赞。
吴小晖暂时性谢幕,是“安邦”在经历一系列争论后的小转折,从此以后,不再是胡舒立与吴小晖之间的撕扯,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国家正义和社会正义能否得到彰显,全国人民都睁大了眼睛看,处理结果事关改革的前途。
当前,有两种杂音是很荒唐的:一种人把“安邦资本”奉为“民族资本”,声言谁打“安邦”,就是配合境外势力打击中国民族资本;另一种人把“安邦”视为航空母舰,说它关系到无数人的利益,决不能因涉事破产解体。前一种人是想借“民族”这杆大旗为主子守孝,后一种人是吃准了“窃国者侯,窃钩者诛”的旧传统。
然而,这两招有效吗?以中央目前展现出来的反腐决心看,老套路恐怕要进棺材了!
★★★“安邦事件”待解的核心问题
吴小晖虽然从“安邦”暂时隐身,但这并不表明“安邦集团”的前世今身能大白于天下。要真正赢得全国老百姓的完全认可,还有三大核心问题必须厘清:
●●“安邦”的问题不能只是吴小晖的问题。在“安邦”的发展道路上,还有多少个“吴小晖”深藏其中?能不能让所有利益相关者亮出底牌?
●●“安邦”的问题是集团法人实体的问题。如果只针对个人,那仍然是避重就轻,牺牲个人,保了资本,更保了很多重大利益攸关者。有关方面应该考虑“安邦集团”有没有存在并扩张下去的理由。
●●“安邦”的问题应做到全面精准。决不能只局限于局部产品和局部运作过程,而是清查自成立以来的所有涉事公司、涉事法人和涉事政府官员,包括国内外。
★★★安邦,到底可不可以被拆分?
安邦,如果合法合规,什么也不用怕,中国是法治国家,不会贸然强拆合法企业。
如果企业一直在违法违规,该解体,还得让它解体,不解体,它对改革会产生极大的伤害,它会让老百姓深感财富掠夺的可怕。对违法企业,不能永远用“整改”两个字来应付老百姓的抗议,该用重典,就得用重典,纵容越久,它害的人更多,对普通百姓的利益侵害越大,对国家资源和财富的掠夺会越多。
说到底,安邦,很可能就是一个资本填充起来的“空壳帝国”,最大的填充物就是泡沫资本。只要你认真把“安邦”透彻地去解读,你会发现,看起来无比庞大的航母企业,其实只关乎一个小圈子的利益,很小很小的圈子,侵害的才是无数人的利益。
近几十年来,老百姓的脑子里已经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原罪不究。只要你发了财,不管是怎么发的,没有人问源头,也没有人追究源头,做得越大,风险越小,一旦大到全民皆知,就算它过去是踩着法律长大的,照样是民族英雄,谁也奈何不了它。
如果延续“原罪不究模式”,我个人认为,即使吴老板进了局子,他其实仍然是“安邦”的老板,他的帝国仍然是中国未来的方向。“安邦”是吴一手带大的,吴有问题,“安邦”必有病,继续带病扩张将是对所有正义规则的亵渎。
“安邦”的历程若真如《财新》所描述,我个人认为,中国必须让它拆分解体。
★★★如何帮助“安邦”设计一个良性拆分方案?
安邦集团,从资产规模讲,是足够的宠大,但从企业构架看,并非影响巨大,它的产品群覆盖面并不大。从内核看“安邦”,它就是一个利用某种优势形成的金融怪胎,它除了有钱,并没有形成足够的市场影响和客户群影响。
必须提醒的是,安邦,看起来非常有实力,因为资产估值很高。然而,它的刚性负债到底有多少呢?弹性资产一旦遭遇不利经济环境和不利金融环境有可能大幅缩水甚至是腰斩,而它的刚性负债是不可打折的。安邦,如果失去了某种支撑性要素,很可能就是一位得了水肿病的人。
该集团的发展若真是踩着法律前进,应该拆分。如何拆?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统筹:
●●彻底清理安邦集团资产的性质和组成。
哪些资产是靠政策性杠杆虚增的?对此类资产,优先步骤是去杠杆,让这部分资产回归原形。
哪些资产是依靠不合法不合规运作产生的?凡违法违规积累的资产应该取缔没收,继续洗白有违民意。
哪些资产是合法经营积累的资产?这类资产应该得到保护。
哪些资产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了威胁?“安邦”的资金,一方面来源于保险资金,另一方面的大头可能来源于金融机构。这两类资产一旦处于非安全操作模式,不只是对用户构成威胁,还会对金融安全造成威胁,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做好“安邦”拆分的业务安排。
保险类业务分流到其它保险公司。分流办法以“双向选择”为优先原则,愿意退保的可由“安邦”负责退保,愿意续保的,实行客户与其它保险公司双向选择,保证做到平稳有序且不损害客户利益。
非保险类业务还原本来经营属性。“安邦”的发展可以用“眼花缭乱”来形容,无数形形色色的公司曾经都是它的家族成员,经过化妆或者转基因,旧貌全有新颜。对于这类改头换面的子公司,最好的办法是“哪里来,哪里去”,发生在重组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输送按输送路径还原资金去向,产生的损益都由“安邦”承揽。
不合法交叉业务应实行“即时解体”的原则。按据《财新》披露的信息可知,2012年以后,“安邦”又以非常特别的“手法”实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所谓跨越式发展,其注册资金的火箭式膨胀几乎是一个神话。这个过程,有多少违法部分?如果有,有多少,肢解多少,不应留有任何痕迹。
“安邦”与国企的合作部分。这部分很简单,根据合作历史的股分演变全资退股,债权债务按股分比例承担。
“安邦”海外业务的安排。与保险有关的业务转移给国内其它保险公司,与保险无关的业务参照第二点(非保险类业务)进行安排。
●●拆分“安邦”各系的法人与自然人。
吴小晖及家族构成的本系。
吴小晖最紧密人构成的关联系。
吴小晖特殊合作者构成的合作系。
国企公司或国企子公司构成的国资系。
在职官员或退休官员参股的红顶系。
上述五大系,涉及到的公司和自然人很多,如果没有一个权威的官方清理机构出面,绝对不可能把“安邦”的真相置于阳光之下,把这五个系列的人马排查清楚了,“安邦”的去留就一目了然,资产的处置也非常简单,五个“系”必须解体。
结尾:对“安邦”应展开全面调查,如果原罪确凿,良性拆分是正义之道,继续让其带病扩张有违民意。对吴小晖的操作体现了中国反腐进程的更加深入,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人民正不断看到越来越多的正义亮点。
写于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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