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论“鸿茅大奖被撤”
戴着防爆头盔领奖,忍受万般骂名护奖,奖杯还没握热乎,北京飞来一张纸:鸿茅大奖又被撤了。
如此过山车一般的刺激惊心动魄,多少瓶鸿茅药酒护心保肝安神,才能让那颗悬着的心平静下来啊?
左手发奖,右手撤奖,补泻得中,损于正气乎?这份检讨千金难买,个种信息不少,值得认真把玩。
检讨说,“12月21日,我们在发布《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在表彰环节出现了争议较大的入选企业和个人,引发公众批评。”
仅仅是“把关不严”吗?难道不是在准备给这家企业发奖之前,亲自指导其做了一系列复杂的公关工作吗?仅仅是“争议较大”吗?难道不是虚假广告泛滥成灾,违法违规事实俱在吗?
检讨中也有实话:“我们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对中药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困扰,诚恳道歉!”也就是说,如果此前改善形象的系列工作做到位,如果这次社会反弹不那么大,就无需道歉了。
依我这辈子在衙门和官媒工作的经验推测,这份检讨书盖若干首长之间改来改去,官脑子里边九曲黄河拐上十八道弯儿,要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干净,又要借着检讨彪炳业绩,于是便有了这样滑稽的检讨句:
“深刻反思,我们在引导鼓励会员企业热心公益、投身精准扶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出现偏差,疏于审查和管理,尤其对于“鸿茅药酒事件”在社会公众舆论中的影响认识不足,引起广泛质疑。”
没头没脑,上来4个字“深刻反思“,反思什么呢?首先,反思我们引导鼓励会员企业热心公益,其次,反思我们引导鼓励会员企业投身精准扶贫,其三,反思我们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这哪里是检讨,这分明是邀功嘛,一片嘘声当中,好意思厚着脸皮自我表扬,也太见缝插针了吧?干了那么多好事儿,仅仅是出现一点“偏差”,那还检讨个啥呀,表扬你们还来不及呢。
“疏于审查和管理”这句官威不衰的谦词,末免太类型化了,明明是在审查名单过程中,下了最大的气力,用了最多的功夫,征求了各方意见,审慎分析了诸多可能后,力挺鸿茅,决意冒险,这能叫“疏于审查”吗?世界上有这样的“疏于审查”吗?
疏于是缺乏的意思、缺少的意思,绞尽脑汁借着酒劲儿在鸿茅上下那么多功夫,怎么能叫“疏于“呢?那种在酒桌上借着酒盖脸儿,手脚不老实耍起流氓的人,都是精心设计的表演,“疏于“假其表也,“特此“专其实也,要的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秀出有钱任性的括约肌,萝卜章盖下来,我就给他颁奖了,你能咋地?
为鸿茅获奖,你们做了那么多铺垫工作,用内经的话说,“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遭遇滑铁卢,非药量不足也,实朽木不可雕也。
如果稍稍规范一些,检讨书至少应该讲清鸿茅药酒是在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程序、什么样的过程中被带上大奖荣誉光环的,顺便也应该告诉公众,评奖机构是谁?评奖专家都有哪些人?他们姓甚名谁?这些专家资格如何?评奖过程中是否发生费用?鸿茅药酒的费用与其他未获奖企业有何差异?评奖过程中费用使用情况若何?380万会员费与评奖是否有相关性?……
检讨书但凡有那么一点实事求是之意,应该坦率地告诉公众,不久前那个可怜的倒霉蛋因为写了一篇涉及到鸿茅的科普文章,讲了几句实话,被跨省辑拿后,草原警局关押,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神思一度恍惚,引发公众强烈不满。你们老大在拍板决定把奖发给鸿茅之前,是如何逻辑自洽的?如何自圆其说的?如何压制不同意见,把认识最后统一到一把手的认识上来的?如何在睡梦中保证不让这个倒霉蛋儿形象出现的?
如果“跨省抓科普大夫”这件事,在评奖决定者的眼睛当中不算个事儿的话,那么过去10年,鸿茅药酒被通报违法2630次,相当于每个月收到22次通报,其中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如此登峰造极耸人听闻扎人眼睛,闻者莫不惊出一身鸡皮疙瘩的违法事实,评奖专家们,拍板领导们,你们是怎么把它抹平、削圆、弥和、巧饰、变通的?
评奖是个严肃的事情,涉及到全国全行业如此重要的大奖绝非儿戏,不能稀里糊涂说给就给,也不能莫名其妙说撤就撤,发奖单位如果认为自己做的正确,完全应该坚持。坚持自己的立场,坚持自己的标准,坚持自己的程序,譬如诺贝尔奖那样。
这个“炸药奖”,原本是奖励在科学上有贡献的人,后来增加了社会人文方面的奖项,每颁布一次犹如引爆一颗炸弹,带来负面冲击波和放射性沾染,例如以讲故事方式丑化中国的作家能获奖,以撞墙沉船方式犯罪入獄能获奖,悉心尽力分裂国家老僧亦能够获提名奖……骂归骂,吵归吵,诺奖评委会内心笃定,并不为所动。不做价值评判,仅就自信心而言,这份铁锚入海的定力,值得中药协学习。
要学习的不仅是诺奖评委会的定力,还有人家的办事程序,每个授奖单位设有5人组成的诺贝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该委员会三年一届,换届标准与程序面向全世界公开。鸿茅莫名其妙就获了奖,莫名其妙又被撤了奖,中间是个大黑箱子,决策机制、决策过程、决策标准、决策程序黑咕隆咚一大片,这就难免引发别人的猜测和议论,包括本文作者在内,只能望闻问切,谨慎推测,小心求证。
先发证书,旋即撤走的事,我遇到过。
人民大学国画院前年聘我做他们的书法专业教授,陪着学生们写字。我得罪过的海外公知立码翻脸,遂以“司马氏一日为人大教授,我们就一日不向人大捐款”为纲,网上征集人大校友签名。签名者寥寥,凑不足十条汉子,却把人大当局唬了一跳。正值校庆,两件大事万不能出错:一找大人长脸,二找大款出钱。写字事小,弄钱事大。于是人大从善如流,以“程序瑕疵”为由,迅即撤去司马南聘书,撤书当日,入赞助款2亿整(明帐可查之)。有人嘲笑“三天教授”,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以为人大贡献而论之,在下增益无功,止损有份。
人大三日撤去司马南聘书,这是什么效率?
时间就是金钱的效率。
中药协第6天,才写了一个不伦不类莫名其妙的检讨书,动作迟缓也就罢了,检讨书写的实在不像个样子。如果最后定稿人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责任不能全怪中药协,得找个人替你们扛雷。这事我倒可以帮些忙,拟备鸿茅药酒,摆出鸿门大宴,专骂那个孔和尚:你这学生是怎么教的?但看那厮有甚话好说。
孔和尚因为文采过人,粉丝海量,趸者甚众,常有意无意炫耀如何笔下生花,小说发行量多大多大。在他喝得舌头根发硬之后,我一般顺着他说,舌头根不硬之前我则虎着脸还以颜色。文章是心里流出来的,是做事之后写出来的,不是堆砌出来的,即使夸人锦绣文章也不能本末倒置。中药协把检讨书写成这个德性,从根本点上说不是一个行文问题,而是一个守不守规矩的问题。事已至此,很可能从根儿上就跑偏了。
中药协会到底有没有资格搞这个评奖活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如需调整,应当在每年3月份前按归口分别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申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公示并提出建议批准项目名单,按归口分别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后又补充规定如下:
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追问:你们的评奖活动合法合规吗?
再问:该撤的仅仅是鸿茅吗?
中药协已为众矢之的,笔者自告奋勇为中药协说句公道话:评奖撤奖都是你们的事,真诚坦白认错,比藏藏掖掖要好。鸿茅药酒之所以屹立不倒,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国家药监部门的背书更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因。
早有多位专家大声疾呼,鸿茅药酒含酒精、槟榔,是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食药部门公认的I级致癌物,乌药、附子含乌头碱,有医学公认的心**性,半夏、何首乌有肝**性。鸿茅药酒含有酒精、槟榔、乌头、附子、半夏、何首乌整整6种公认的有毒有害物质,在没有经过严格的疗效和安全性验证之前,允许其作为非处方药物销售,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有关方面有关领导疑似听力出了问题,对这些人命关天的呼唤,他们充耳不闻。
……
(2019年12月26日夜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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