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凌英:掩盖剥削实质,警惕某学者打着创新的幌子开历史倒车
读了久存同志的文章《是取消分类,还是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文章有力地批判了提出“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企业类型,不再区分国企民企”的荒谬主张。这位学者居然为国家提出了这样荒唐的建议。
他建议:“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企业类型,不再区分国企民企,改为按规模、行业、技术类型等特性划分企业,并以这些特性制定相关政策。企业是以企业家为核心的组织形态,出资人所提供的资本只是投入企业的要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仅从资本来界定企业性质有很大的片面性。”云云。
这位学者还说:“改革开放始于拨乱反正。几个大的时间节点,思想解放、理论突破都起到了关键作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九十年代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本世纪初,加入WTO、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都是立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抛开了原有的不合时宜的理论束缚,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屡上新台阶。现阶段亟待在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上有大的理论突破,为中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基本实现现代化,在2035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提供重要理论基础。”
看来他似乎是把所谓的“理论突破”,当做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了。其实当年的“拨乱反正”是很明确地依照着一个马克思主义原则进行的。这个原则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就是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实践。已经被证明是真理的理论。没有充分的理由是不允许任意“突破”的。
为了突破,他提出了三个“区分”:“把工业革命初期的私有制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托企业家才能、优化配置资源的民营企业区分开来;把企业家与资本家区分开来;把企业家才能的特殊贡献和价值与剥削区分开来。”
我认为要区分也不难:但是区分的结果,不会有助于他的划分。
(一)把解放初期的私有制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营企业区分开来
我国民主革命时代,保留下来的私营企业是“民族资产阶级”的企业,是属于人民内部四个阶级之一。到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是作为人民内部矛盾进行和平改造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民营企业”,成分比较复杂。没有进行过认真的社会调查与分析。现在看来有买办性质的、民族资产性质的、还有集体企业性质的。他们第一桶金的来源也不同。主要是由全民企业或集体企业私有化而来;资本就是资本,它的起家,不可能光荣,即使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二)把企业家与资本家区分开来
企业家一般是参加对企业具体经营的人,可以受雇于国家、资本家,也可以由资本家自己担任;资本家是企业的出资人,可以参与企业管理,也可以不参与管理,但他有权支配企业的产品分配,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是他唯一的功能,这是不可能改变的事物的本质。
(三)把企业家的贡献和价值与剥削区分开来
根据以上分析,受雇的企业家可以按劳取酬;也可以从资本家手中分一杯羹;身兼投资人与企业家双重身份的,剥削是因为“出资人”的身份。
一句话,资本家的身份是由投资决定的。与经营可有联系也可以没有联系。的确,“企业家不同于资本家,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两种不同类型的职能,不能混为一谈。”
至于“资本提供者不再是少数人,而是人数众多、已经社会化的投资者,形成了规模巨大的资本市场”。那就是“集资”的形式,是国家不允许的,资本欺骗群众的行为,不是正常的投资方式,这里就不讨论了。在这里,这位学者描写的资本家是这样的可爱:“他们拥有好奇心、远见、洞察力、冒险、探索、坚忍不拔、组织协调力、执行力等一系列特质,主要职能是组合利用各类资源,或者说是组合资源的资源,是最为稀缺的一种资源。”而事实上这种“资源”的唯一目的就是:“发财”。他们善于把资本投向“更有效的配置和利用”的地方,用创新的手段取得更大的收益。许家印就是他们典型的代表。于是在美化“资本创业者”的基础上,他提出了“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企业类型,不再区分国企民企”的荒谬主张。
严格意义上看,这种主张实际上不仅仅是一个“取消分类”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从19世纪以来,提倡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改造世界,倒退回到18世纪的历史唯心主义世界观改造世界的问题;也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的认识论,倒退回18世纪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思想方法去的问题。
在我国,国有企业(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企业。国企的生产目的,是国家规定的:为了满足全国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而生产,追求的目的是人民所需要的使用价值;而民营企业的生产目的最典型的:就是如许家印那样为自己和自己的的家属发家致富,无节制地从劳动者身上劫取剩余价值(利润)而生产(或者根本就不进行生产)。捞足财富之后,找一个世界上最合适的国家,享受去;哪怕自己的祖国,洪水滔天。这就是我们当前社会的现实,难道还有谁看不明白吗?
我们可以认为其实他的这个问题的提出,已经否定了他自己提出的理由。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他说:“企业是以企业家为核心的组织形式”。
我们要问:为什么企业家可以成为企业的核心呢?无非是因为他是企业的“出资人”,为企业提供了“资本”。而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所谓的生产要素,其实不都是以他的资本购买来用于生产,才成为生产的要素的吗?可见资本才是这种生产方式的核心。其他所谓的要素,如果没有资本的购买,根本就不可能成为生产要素。它们的重要性怎么可以与资本混淆呢?如果混淆了,把资本的作用与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同看待,岂不是,企业家就不能成为企业的核心了吗?
如果资本没有购买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我们当然就可以把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看成与资本没有必然联系或毫无关系的因素。劳动力是工人的、土地是国家的、技术、数据是技术人员、工程师的。只需要他们参与了生产的实际过程,因而也就只有他们才能参与产出产品的分配。这就是说,不需要资本参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生产也是可以进行的。其实这正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经济,最合理的生产方式。这个真理却被你今天又一次发现和提出了,你的功劳真不小。
既然他已经明确了企业是以企业家(这里的“企业家”是资本家的代名词)为核心的组织形态。那么企业家凭借什么,他可以成为企业的核心呢?不就是因为他为企业提供了资本吗?而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其实不都是以他的资本购买来用于生产的“要素”吗?既然是他购买的,当然也就是为他而生产,生产的产品就归他支配。这不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吗?如果不从资本来界定企业的性质,怎么能知道这是谁的企业?这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企业的支配权归谁呢?所以如果不按所有关系,划分企业性质,我们就可以得出以上没有资本的参与生产也可以照常进行的结论了。
从古代文明社会发展到今天,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千差万别;社会上人们的争斗,你死我活,像一团乱麻,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重点,找不到“纲”,而纲举才能目张。怎样来认识我们今天社会的经济现象呢?我们认识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武器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
你认为“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企业类型,不再区分国企、民企,改为按规模、行业、技术类型等特性划分企业,并以这些特性制定相关政策。”那不是重新提倡一团乱麻的思想,来指导经济的发展吗?
我们要问:这样的划分科学吗?合理吗?这种划分当然是反科学的,只是从表面上看问题,而恰恰掩盖了从本质和实质上看问题的重要性。那什么是生产的本质和实质呢?那就是生产的目的,为谁生产?为谁的利益生产?我们从企业的规模、行业、技术这些指标上能区分出他们是为谁生产?产品归谁?这样的根本利益问题吗?不能吧!
特别要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阶级政策,必须体现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党的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按所有制划分企业的类型,就可以区分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归谁?企业的服务对象是谁?才能制定党对企业的阶级政策,才能实现我们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掩盖所有制的私有关系,也就是掩盖剥削,也就是提倡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这就是问题严重的实质。
划分企业的纲,也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这不是很清楚的道理吗?
你想否定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思想方法,倒退到历史唯心主义的泥潭中去;倒退到形而上学的思维中去;只能使你更加糊涂,找不到北,结果也许偷鸡不成蚀把米,连你的核心“资本”也丢了!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jj/2024-01-09/85873.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