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如何应对“双减”政策?
中国教育如何应对“双减”政策?
陆 一
“双减”政策的出台有力打击了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无序膨胀,阻断了直接利用经济资本换取教育利益的途径,打破了大资本从社会结构上干预教育资源配置的局面,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回归公共性、回归教育的应有生态创造了条件。
“双减”政策发挥作用后,紧接着的问题在于,现有的教育资源应当根据什么原则和方式来分配?立足长远,如何充实基层教育力量,使教育资源总量不断壮大?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总体权威与尊师重教的文化底色,社会的凝聚力与市场的活力,家庭的积极性与个性化的受教育需求,都需要得到兼顾并达成动态平衡。为此,我们的教育治理如何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避免冲突内耗,是重要的课题。为此我有几点建议:
建议一
在纠正畸形的教育产业格局之后,如何确立“好的教育”的良性供给要引起重视。过去由于资本的驱策和市场营销的干扰,人们对好的教育的观念日趋畸变,如今要从制度和政策上加强引导,重塑健康向上、强健务实、高质量高效率的教育供给导向。笔者曾发表题为《强才智与强素质:素质教育改革新认识》的论文,详细阐明了在素质教育改革目标之下,如果采取“弱才智”的教改路径会跌入学力陷阱并付出社会阶层分化的代价,应当采取“强才智-强素质”的教改路径,使教育事业既服务于科教兴国,又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并且,真正“好的教育”既不能仅凭成绩分数来衡量,也不能停留在理念、文件或宣传口号之中,好的教育凝结在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身上,要通过具体的好教师和好学生共同反映出来。我们要创造最好的老师、最好的学生,最好的课程和教学,最有成就感和挑战度的考试竞赛都汇聚在学校之内的局面,从实质上加强公办教育供给和选拔的能力,疏导而不是围堵的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外培训过盛的问题。“双减”不是劝人远离学习、虚掷光阴、轻视教育,更不能在教育质量上做减法,在教育责任上撂挑子。特别要吸取日本“宽松教育”30年来的失败教训,避免“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
▲日本自从实行宽松教育之后,日本学生在国际评估项目中这几年间排名急剧下降。
建议二
我们的教育改革正步入深水区,问题越来越复杂和多态,只有提高教育质量、做大教育资源的“蛋糕”才是改革的初心和使命。如果各层级、各类型的学校都能提供优质的教育,就能缓解教育分流中的焦虑和阵痛,长远为孩子和家长带来收获。由于不同的学校层次、定位和类型不同,那些没有站在第一排的学校不应该就此沦落为边缘化、不受重视的教育单位。什么样的政策更能为薄弱学校赋能?政府和教育管理者要清楚地意识到,不论政府官员、研究人员或学校管理者多么重视和努力,终究只有基层教师才是直接面对学生、直接培养学生的人。他们的状态与素质对学生而言就是教育的全部。所以,基层教师获得了多少社会的尊重、收入的增长、学术的滋养以及工作的成就感,才是衡量教育改革政策有效性的最本质表征。“双减”政策应落实在为基层教师赋能,使各种评估评价工作实质化和轻量化,支持教师更加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本职工作,激发他们的事业活力,纾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 统计显示,中国中小学教师每周课时平均为16节,因此每周教学时间为12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54.5小时,从事课堂教学的工作时间仅占总工作时间的22%,非课堂教学工作任务繁多。
建议三
落实“双减”的具体教育政策还要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关注家庭教育期望。校外补习市场的异常活跃固然受到了资本逐利性质的驱使,同时也要看到,家长购买课后教育服务的旺盛需求不完全是虚构的。校外补习是家庭教育的延伸,是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后家长在市场上购买的比家庭教育效率更高的外包服务。可以说,校外补习班的大规模盈利来自于大量家庭对子女较高教育期望的变现。没有了补习班,家庭教育期望并不会因此消失。如果主流市场上购买不到服务,教育竞争活动很可能退回到成本更高、效率更低的家长自己辅导,或者转入更加难以监管的非市场化的“地下”作坊式辅导,政府监管的成本将无限制上升,从而进一步加剧教育不公平。至于由学校、社区或其他民间机构来更多承担课后辅导服务,要看此类服务的定位能否满足家长的需求。关键问题在于需求究竟是怎样的?长期研究表明,不同家庭的期望并不相同,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过度的,哪些又是需要保护和激励的。家庭教育期望根植于社会的土壤,有效的施策需要从源头把握、疏解和引导家庭教育期望。
▲百度搜索“内卷”的时间趋势
建议四
即使提供了充分均衡的基础教育条件,人天性不齐,在学业上存在天然差异,教与学之间仍有本然的适配问题。因材施教是自古以来应当遵循的教育规律,如能站在“天下为公”的立场上,根据人不同的才性进行合理地分流和适配,于公于私都是有益的。客观公平的考试,主要是中考和高考发挥着这种适配功能。培训市场已经对这一适配过程构成干扰和分权,如今“双减”政策及时阻断了资本的影响之后,必须进一步强化客观公正的考试在教育机会分配与人才选拔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提高考试对于人才选拔和甄别的效率,从而巩固我国教育体制的制度性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在教育领域加强反腐,避免权力寻租在教育领域重新抬头。
建议五
要凝聚共识,对中国教育事业艰苦探索出来的教育制度抱有信心,在不断的改革中抱定社会主义教育宗旨。中国教育系统以公办力量为主体,以考试制度为中枢,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体现出了大国和古国的制度特性与文教目标。它包括三个关键环节:
1)普惠的、有质量保障且注重局部均衡的小学和初中教育。依托公办教育为来自各阶层的儿童提供起点公平的学习发展机会。
2)以公平、客观、有区分度的考试(中考和高考)来逐步分配不同升学机会,包括分层、分类和分科。
3)在高等教育阶段,既培养国家栋梁、行业精英、一流人才,有伯乐相马的选育机制;又提供丰富多元的选择,为各类业业、各种岗位输送合格人力,有人尽其才的适配机制。
以上三个环节合力构成了一个试图兼顾公平与卓越的庞大教育体系,是中国现代教育体制应当不懈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它不仅要为每个人提供适当的教育,而且要在全社会的尺度上达到“因材施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教育体系的核心宗旨依旧是教育本位的,并且牢牢地联系起了个人与国家。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支撑上述三个环节背后的价值观念并不一致,从平等、竞争到差异分化,体系内在的张力导致每个学生在升学的不同阶段会经历不同的教育生态,自然会感到明显的压力与不适应。正由于三种观念在整体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于是教育治理的现实难度也相当大。
纵观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教育体系,有的国家以平等观念贯穿始终,然而特殊的人才在本国得不到有针对性的培养,而这些国家也没有举办世界顶尖一流大学的迫切愿望;有一些国家构建了高度选拔性的教育体系,其局限在于高等教育难以普惠大众,限制了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在另一些国家,人们视教育主要为私人事务,最好的学校和大学均为私立,学业测评也由私营机构市场化运营,在为子女争取教育机会时家庭的各种资源都能直接注入其中,以致于竞争性的升学机会在结构上被优势阶层所垄断,学历成为了阶层再生产的工具,造成了教育无法惠及的累世贫困。
可见,彻底的“均衡论”、完全的“选拔论”或“自由竞争论”都不适宜引领改革方向。在中国,教育既是私人事务,更维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一个现代大国,教育体系内部要实现从均衡到卓越两种迥异原则之间分界与整合,要使中考和高考制度在教育大众化的社会里继续有效地达成结构性选拔与分流,要在国家尺度上维持住这样一个公私兼顾的“因材施教”的体系,这就是我们教育改革直面的真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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