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美国伪善系列:(林肯前15总统的伪善)
《圣经》谈伪善:
《圣经》中,遭耶稣叱责的 (Pharisaism) 是公元前二世纪形成的犹太教的一个派别,其曾从律法的角度来指责耶稣及其门徒。耶稣驳斥法利赛派为“伪善”。此后“法利赛派”成为“伪善”的代名词:凡对宗教教义或道德规范的假装遵守、而心里想却是另一回事的现象,都是“法利赛式的伪善”。基本上,“法利塞式的伪善”在《圣经》的记载中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只说不做,只要求别人,自己却不做;第二,内心所想与外在行为不一致;第三,自以为掌握真理,专好借以论断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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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美国伪善系列:(续五:林肯前15总统的伪善)
提示:
林肯(批评南方的基督教徒):。。。他们唾弃并且侮辱上帝与他的教堂,远比撒旦用整个王国来诱惑救世主还要厉害,然恶魔的企图不但不虚假,而且不那么伪善。(1864)
第15任总统詹姆斯布肯南说:“为了宗教的荣誉,我必须延迟。如果,我现在就回到教会,从缅因州一直到乔治亚州,他们都会说我“伪善“(hypocrite)”。
林肯是美国的第16任总统,从乔治华盛顿1789年就任美国第任总统一直到林肯就任的1861年的72年当中,15个总统里面有10个总统是奴隶主,其中有8个总统在总统任上还身兼奴隶主。另外有3个北方人总统是支持奴隶制度的极端种族歧视主义者,只有两个总统是北方人而且反奴隶制度。
一个人“伪善“,问题不大。但如果这个人是总统,那么其影响就不可能不大。而如果有一群总统都是”伪善“者,那么就不是问题大不大的问题了。而是,这一群人会把整个国家都带入”伪善“的流行里。
国民慢慢的都会把”伪善“看成家常便饭,司空见惯,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再当成一回事。为什么呢?因为走的是“民主制度”,候选人必须让选民知道你的思想与政策方向,而选民投出来的票,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对候选人的思想与政策方向的赞同。或者也可以反过来看,候选人是配合他所认为大多数选民的意识,而推出他的想法与未来的做法。因此,在“民主制度”下,观察当选人,就可以大致掌握整个社会大致的思想走向。所以,如果偶而选出个“伪善”者当总统,那可能可以看作是意外现象,但是如果72年内,选出的15人里面,有13人,要不是奴隶主,就是支持奴隶制度的种族歧视主义者,那么我们可以认定这个72年里面,就是整个国家都充满“伪善”倾向,或者说“纵容伪善”,或者说被伪善引导,要不就是对伪善变成习以为常。
因此,可以如此认定,这个时期,美国基本上已经成为”伪善专业国“。特别是在”民主制度“的催眠下,如果候选人多半都是伪善者,选民手中那”神圣的一票“的去处并没有什么选择,除非你坚持道德底线坚决不投票,但那样也就是放弃自己的权利。可是经常把票投给”伪善者“之后,慢慢的,”伪善“ 在社会上就会因为习以为常而常态化。久而久之,就有可能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让大家一起来”伪善“吧。
当然,这个“伪善”主流的背后,就是“什么人人平等自由,其实是说着玩的,谁让你认真了。”要不然,就是“人人平等自由,没错,但只有我们白人才是”人“。
以下,我们将详列林肯之前的15个总统,来看看美国的“伪善“是如何发展,如何成长茁壮的。
当时,关于北方与南方的分野,基本情况就是:
1780年,麻塞诸赛州,宾西法尼亚州,废除奴隶制度。
1784年,康乃迪格州,罗德岛州,废除奴隶制度。
以上都是在这个新独立建国的美国制定宪法之前。
1792年,华盛顿总统任上,纽罕布什尔州,废除奴隶制度。
1793年,威蒙特州,废除奴隶制度。
1799年,纽约州,废除奴隶制度。
1804年,汤玛斯杰佛生总统任上,纽泽西州,废除奴隶制度。
当然,如果“独立宣言”宣读之后,建国初始的十三州,都没人废除奴隶制度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定在当时,大家是把“独立宣言”当作摆饰,当作是说着玩的。但是,当十三州里面有八个州都利用州法废除奴隶制度的时候,这很明显的,就是很多人都很认真地把“独立宣言”当成一回事。换句话说,乔治华盛顿与汤玛斯杰佛生在一开始所采取的路线,就已经让他们自己失去了道德的正当性。也所以,才会有前面所提到的,去掌控教会,找出上帝来背书,试图扳回道德正当性。
所以,反对奴隶制度,这件事,并非如很多现代人的乡愿式的强辩,认为今人是以今日眼光去批判二百多年前人的行为。事实上,从上面北方各州废除奴隶制度的时间点上来观察,乔治华盛顿与汤玛斯杰佛生两个“国父”,其实是很沉重的在抗拒着这股道德洪流。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展现出来的抗拒方法与言行,当然不必明说,大家都很清楚是为了个人大型农庄的“私利”。但是为了争取正当性,各种诡辩狡赖层出不穷,一直到后来,以下会提到的,甚至利用国会来封锁“反奴隶制度”的言行等。我们可以认定,乔治华盛顿与汤玛斯杰佛生就是两个最大的始作俑者,南北战争的导火线就是他们给埋下的。
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上一篇已经谈过。不过再重点提示一下,他是维吉尼亚州人,大型奴隶主(数百奴隶)。
第二任总统(1797-1801)约翰亚当斯(北方人,0奴隶)
第二任总统(1797-1801)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是北方势力的代表人物,也是美国国父群之一。独立运动兴起后,虽然独立宣言是由汤玛斯杰佛生负责起草,但他才是独立宣言小组的组长,之前,乔治华盛顿出任独立革命军总司令就是他提名的,并且约翰亚当斯推动制定宪法。美国独立建国后,无论是论功行赏,论资排辈,还是投票结果,代表北方的约翰亚当斯排在第二位,仅次于乔治华盛顿。所以,乔治华盛顿任八年总统,他则担任了八年副总统。而在乔治华盛顿卸任后,就由他以个位数的票差击败汤玛斯杰佛生,当选美国第二任总统。汤玛斯杰佛生则当副总统,后来当选第三任总统,排在美国开国元勋的第三号。
约翰亚当斯出生于麻塞诸赛州,是第六代的英国清教徒移民。16岁进哈佛。23岁取得律师资格。他以他的法律见解成为当时最著名的律师之一。他从来没有拥有过奴隶,也公开声明他不会拥有奴隶。但是,因为在革命建国初期,为了避免刺激与南方的团结合作,他基本不公开倡导废除奴隶制度的事。不过,在1780年,麻塞诸赛州依据他推动而制定的麻塞诸赛州宪法中的人人都享有自由权条款,首先正式在该州废除奴隶制度。而美国的宪法是在七年后的1787年才制定的。所以约翰亚当斯基本是个废除奴隶制度的先行者。
不过,他的总统当得很窝囊,因为基本上他在人事权上,完全斗不过乔治华盛顿的影响力。课本上都告诉我们乔治华盛顿的伟大因素之一,就是他当了两届总统之后,就不再续任,为世人留下不恋栈权力的楷模。但是实际上,乔治华盛顿是如同今日的教父般的暗中运作发挥他的掌控,或者可以称为“奴隶主派阀领导人”。他基本上就是奴隶主的领头羊与象征,完全代表着奴隶主的利益。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内阁,竟然全部“被”乔治华盛顿内阁留任。约翰亚当斯对此非常郁悒,十分不得志。再加上国会议长也是乔治华盛顿时代的议长续任,国会中,约翰亚当斯也得不到稳定的多数,约翰亚当斯可说是令不出总统府。这时,北方已经开始甞到五分之三条款的苦果。他家都知道,约翰亚当斯能选上总统,基本上是南方奴隶主势力赏给北方佬的小甜头,表示我们还是一个国家。
第3任总统(1801-1809)汤玛斯杰佛生
第3任总统(1801-1809)汤玛斯杰佛生(Thomas Jefferson)维吉尼亚州人,大型奴隶主(数百奴隶)。南方奴隶主势力好不容易把让北方佬过把瘾的四年熬完,很快的就把乔治华盛顿死后,奴隶主派阀的新领导人汤玛斯杰佛生送上总统宝座。
汤玛斯杰佛生不是一般奴隶主,他是冠军奴隶主。他不是很有钱,而是非常有钱。他不是一般伪善,而是超级伪善。汤玛斯杰佛生不但主导起草了“独立宣言”,他还是把“宗教自由”写进美国宪法的主要人物之一。汤玛斯杰佛生还提出了“自由帝国(Empire of Liberty)”的理论与号召,来对抗大英帝国主义。他也并列,被美国人称为美国国父之一。
很难想象吧?独立宣言中的人人平等与自由权,竟然是出自于最大的奴隶主之手。他可能是地球有文明以来,最会运用“自由Liberty”这个字的人。
汤玛斯杰佛生是维吉尼亚州望族大地主子弟,他父亲死后,14岁,他就分到5000英亩的农庄(20平方公里)及数十个奴隶。24岁时取得维吉尼亚州律师资格。汤玛斯杰佛生富于经营长才,善于买卖奴隶,他的奴隶最多的时候超过600名,成为维吉尼亚州当时最大的冠军奴隶主。到83岁死时,还拥有187个黑奴。
1776年6月,33岁,他被任命为独立宣言五人起草小组成员,独立宣言的首稿,就是他单独起草的。他起草的独立宣言在删除关于奴隶交易的篇幅后,在7月4日获得通过后,由乔治华盛顿正式宣读昭告天下。当然,他在独立宣言中那一段雄辩似的序言,到今天还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权宣言之一。随后,36岁,他出任维吉尼亚州州长。1790年,47岁,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命他出任美国国务卿。1797年,54岁,成为约翰亚当斯的副总统。(当时总统与副总统不是搭档竞选,票最多的当总统,第二高的当副总统。)1801年,58岁,以些微票数,击败寻求连任的约翰亚当斯,当选第3任美国总统。
二百年来,白人精英学者,大多都帮汤玛斯杰佛生抹粉,说他反对黑奴制度。实际上他的奴隶生意做得很大,30多岁时就拥有187个黑奴,中间最高峰时到达600多个,到他83岁死时(1826年),还是拥有187个黑奴。他1794年与1796年分别个释放了1个黑奴,这两个黑奴都是他的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Sally Memings)所生的儿子。1998年,考古研究者对汤玛斯杰佛生的后人作了DNA测试,确认了他的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所生的儿子里面,至少有一个,百分百确定是汤玛斯杰佛生家族成员的后代。这是很委婉的说明,因为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实际上是汤玛斯杰佛夫人的同父异母姐妹,莎莉何明斯的母亲是汤玛斯杰佛生岳父的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一生都与汤玛斯杰佛住在一起。而汤玛斯杰佛夫人1782年就死了,之后,汤玛斯杰佛生也没有再婚,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伺候了汤玛斯杰佛44年到他死为止,期间包括在白宫里的八年。
汤玛斯杰佛生遗嘱里释放了五名黑奴,其中有两人是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的儿子,其他两人是莎莉何明斯家族的人。只有一人与莎莉何明斯家族没有关系。这份遗嘱中并没有指定让与他生活了一辈子的情妇莎莉何明斯得到自由。一年后,汤玛斯杰佛生的女儿,释放了莎莉何明斯。后来,他的后代把他的130名黑奴公开拍卖,他们都没有得到自由。
实际上,汤玛斯杰佛生是个超级伪善者,乔治华盛顿与他相比,都要相形见绌。他在起草“独立宣言”中,大谈人人生而平等,该享有这个那个自由等等权利。但是这个时期,他还同时推动“自由黑人驱逐法”,不准任何自由黑人进入维吉尼亚州。他指出此举,是要避免刺激本州的黑奴起来反抗他们的奴隶主,或掀起任何黑白暴乱。显然,这是他的心底话,因为他自己就是本州最大的奴隶主,对黑奴渴望自由的想法,他最心知肚明。
后来,他在总统任内签署了禁止“进出口”黑奴法案。很明显的这是一个商业考量,要控制在本国内的奴隶人数,因为不准从海外进口新的奴隶,但是并没有禁止本国内买卖奴隶,在国土扩大的同时,对奴隶的需求就会增大,对奴隶主来说,如果奴隶的总数有限,那么奴隶价值就会大大增加,所以,他的600多个奴隶,最后卖到只剩187个。当然,政治上,富农奴隶主都赞成这项法案,雨露均沾。
再摘两个他的名言,保证可以与他的“独立宣言“相互辉映。1787年,制宪辩论会上,汤玛斯杰佛生说:“我先声明,这仅是我的怀疑,黑人这个种族,不论它原来就这么特殊,还是时间或环境把他们变得这么特殊。他们不论在身体或心智上都远远低于白种人。”
20年后,1807年(总统任内,独立宣言31年后,制宪20年后),他对一名英国外交官说:“黑人远比其他人类低下的太多,就好像骡子对比于马一样,它只是生来驮重物的。“
由此可猜,汤玛斯杰佛生他在起草“独立宣言”的时候,的确没有把黑人当人看。
第4任总统(1809-1817)詹姆斯麦迪生
第4任总统(1809-1817)詹姆斯麦迪生(James Madison) 还是维吉尼亚州人,也是大型奴隶主。他是维吉尼亚州望族地主子弟,他继承他父亲遗下的5000英亩的农庄(20平方公里)及100个奴隶。
詹姆斯麦迪生20岁毕业于今天的普林斯顿大学,是美国宪法的主要撰写人,美国人称他为“美国宪法之父“,也被并列为美国国父之一。当时人最称道的,是他把宗教自由写进宪法,其他载入宪法的民权还包括言论自由,人身保护令,随身携带武器权,居住地自由等。虽然他从来没有取得律师资格,然而,他也是人所皆知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的汤玛斯杰佛生的”门生“。很多文献都指出,他为了让宪法顺利通过,刻意在宪法中避开”奴隶“这个字,以免遭到南北双方的杯葛。(即五分之三条款争议)
对于奴隶,詹姆斯麦迪生一再公开发表他的看法,他认为黑人太特殊了,这种特殊使他们不能被释放,除非把这些黑人都迁出去,迁到白人区之外。这也就是后来黑奴解放后,美国随即进入种族隔离主义的重要理论根据的缘起。
詹姆斯麦迪生的“伪善“,远不下于”超级伪善者“汤玛斯杰佛生。下面这个例子,很能证明詹姆斯麦迪生的内心想法。大家也可以见识一下什么叫“种族歧视主义”。
詹姆斯麦迪生总统任内的私人秘书,爱德华科尔斯(Edward Coles)一再要求他的老板詹姆斯麦迪生,希望他对废除奴隶制度采取强硬立场,他跟詹姆斯麦迪生说:“那一天,看到一队锁着铁链的黑人在首都的大街上走向拍卖场,恭喜我们共和国的领导人,幸好当时没有陪伴外宾经过那个地方,免去了因为让外宾见证到这种令人恶心的场景,所带来深深的屈辱感觉。也许该少一点自夸我们的人权,多观察黑奴的情况吧。“
在詹姆斯麦迪生总统卸任后,爱德华科尔斯起而行,把他自己的奴隶都释放了,还为这些黑人在伊利诺州买了土地,让他们过自己的生活。爱德华科尔斯后来选上伊利诺州州长。詹姆斯麦迪生告诉爱德华科尔斯,他希望爱德华科尔斯能够帮他释放自由的黑人,改变他们皮肤的颜色,要不然,他们这些自由黑人将会面临困苦的命运,因为他们参与社会时的道德等级会让他们的自由只剩下比一半多一点的价值。
事实就是,詹姆斯麦迪生任职总统期间拥有106个黑奴。他的伪善是表现在,他是美国宪法之父,世界爱美人的偶像,但是,他甚至没有如同乔治华盛顿一样,在遗嘱中让他的奴隶在他死后得到自由。
詹姆斯麦迪生虽然编写了美国的宪法,订了一大堆民权与各种自由相关的宪法条文,但是对黑奴,他始终说不出口的是,”这其实是个经济问题“。因为他是大地主,他需要黑奴为他工作。所以,他在死前不但没有释放任何奴隶,相反的,他还卖了几个奴隶。然而,他一辈子总是在拐弯抹角的说,黑人因为太特殊,所以自由黑人只能存活在没有白人的地方。其实他所要说的就是:黑人,你自由了,你就得走,这是属于我们白人的国家。也所以,他才会嘲笑他的秘书说,希望他的秘书,最好能帮他所释放的黑人改变皮肤的颜色。他没明说的就是:这块土地上是没有黑人的空间的,除非当奴隶。这就是他的中心思想,一种典型的白人中心主义的种族歧视主义者,这些应该与他撰写美国的宪法,就对后世的影响,齐名并称才是。课本上,不应该只有歌颂詹姆斯麦迪生编写制定美国宪法的“伟大”,也应该说明他也是个龌龊的种族歧视主义者。
第5任总统(1817-1825)詹姆斯门罗
第5任总统(1817-1825)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还是维吉尼亚州人,但是个中型奴隶主。詹姆斯门罗也是维吉尼亚州望族地主子弟,他的奴隶至少有30名,(另有一说40名的。)他历任联邦参议员,先后出任美国驻法国与驻英国大使,维吉尼亚州州长,美国国务卿,美国战争部部长。他16岁继承父亲留下的农庄与奴隶,17岁弃学从军参加独立革命。1780年,22岁师从汤玛斯杰佛生学法律。他学乔治华盛顿一样,带着他的奴隶在白宫内为他服务。他在任内要求政府出钱,把一些过去已经得到自由的黑人遣返非洲,后来被视为是净化美国成为纯白人国家的理论推动者,因为他始终不是真正的赞成废除奴隶制度,也没有释放任何他的奴隶,他在维吉尼亚州长任内就说过,他可以废除奴隶制度,但是政府必须付出赎金,以及把这些黑人运回非洲的费用,而这完全是政治运作,因为在当时的评论就说,“大家都知道詹姆斯门罗这种提议只有娱乐价值。”这就是詹姆斯门罗的“伪善”。
不过,詹姆斯门罗在美国历史上,也是很留名的。前面四个“国父”都当总统了,他是第一个非国父总统。但是他推出的“门罗主义”,倒是帮美国“隐性的殖民“整个中南美洲地区做出无法形容的贡献。美国百年来,在中南州的控制与影响力,依靠的就是“门罗主义”。1960年代,肯尼迪总统宣布,不惜出兵古巴一战的根据,就是引用“门罗主义“。“门罗主义“其实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它既不是美国国内法律,也不是国际法,而也就是个美国政府的宣告,它的意义,其实就是要表现出美国”对中南美洲的态度“,这个态度就是“非美洲地区的国家不得干预或插手美洲地区的事务”。所有地区外的列强,都不得进入本区域进行干预,但是,另外一个意思就是,中美洲地区内,美国爱怎么干涉都行。百年来至今,事实也是如此。
就说近30年来,(以前的太多,不胜枚举)里根总统在尼加拉瓜,支持“康欻右翼游击队“与散打尼斯打左翼阵线打内战,以及出兵格那达岛平乱。老布什总统出兵巴拿马活捉巴拿马总统诺里耶加到美国受审。里根总统在动手前,还特别宣布这是依照“门罗主义“的精神指示的行动。但是,这可不是什么世界警察行为,没人任命美国当世界警察。世界上也没有人可以自命为警察,说自己是代表法律的。其实,我们看看“门罗主义“,就是一个一生从没有释放任何他的奴隶的,只会假惺惺的提议让政府出钱把黑奴赎身,然后送回非洲去的”白人美国“种族歧视主义者的,出身在维吉尼亚州的中型奴隶主的,”高级伪善国总统门罗“的帝国主义行动告白。
第6任总统(1825-1829)约翰昆西亚当斯
第6任总统(1825-1829)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 ),他的父亲约翰亚当斯,就是前面所提过的美国的第二任总统国父之一约翰亚当斯。
我们都明白,美国开国前五任总统,有四个都是维吉尼亚州人,而且也都是奴隶主。显然,也许老百姓看烦了奴隶主的行径。优秀的北方将门虎子约翰昆西亚当斯,终于在一切与独立宣言反其道而行的种族歧视主义及帝国主义思想的氛围中,侥幸脱颖而出,北方麻塞诸赛州出了第二个美国总统。实际上,约翰昆西亚当斯是当时反对奴隶制度运动力度最大的领导人。
约翰昆西亚当斯无可讳言的是出身于真正的政治世家,同时是没有奴隶的家庭。他的名字“昆西“是纪念1727年就出任英国殖民地麻塞诸赛州议会议长的外曾祖父约翰昆西而取的。他从小就跟着父亲出使法国,荷兰。1781年,才14岁就以秘书身份参加赴俄罗斯寻求承认美国建国的使节团,他精通法语,荷兰语,德语。21岁哈佛大学毕业,24岁成为执业律师。26岁时,华盛顿总统任命他为驻荷兰大使,两年后改任为驻葡萄牙大使,一年后,1797年,他30岁,他父亲选上总统,旋即派他改任驻普鲁士帝国(德国前身)大使。回国后在1803年当选联邦参议员。1809年,出任美国第一任驻俄罗斯大使。1815年,出任驻英国大使。1817年,40岁,门罗总统请他出任国务卿。其间他与安朱杰克生(Andrew Jackson)两人,一文一武,联手从西班牙手中拿下佛罗里达。他并且协助门罗总统写下”门罗主义“,宣告美国支持中南美洲西班牙殖民地的独立运动,并且宣告不欢迎欧洲国家对中南美洲的干预,从此建立美国百余年来对中南美洲的独霸。
1825年,他就任总统,为宣扬政教分离,他是第一个不手按圣经,而按着宪法书宣誓就职的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是当时反对奴隶制度运动最大的领导人,他公开指责奴隶制度是极度邪恶,必须完全废除。约翰昆西亚当斯指出奴隶制度,是完全严重违反共和主义精神之中(republicanism),经由美国独立革命战争,所要带给人们的自由及其他天赋权利的基本原则,特别是一个”独立的自由人“应该可以自由行使他享有的民权。
而支持奴隶制度的人,则诡辩地声称,奴隶制度乃是美国民主的基础,因为是透过奴隶制度才衬托,并造成了所有白人的平等。对于当时社会上,支持奴隶制度的当权派对奴隶制度的推波助澜,约翰昆西亚当斯公开预言,如果南方最后因为奴隶制度而脱离联邦而独立,南方将会面临非常激烈的奴隶暴动而分裂。他更预言,最终美国总统将会运用他的战争权力,发动战争来废除奴隶制度。我们不知道是他的预言成真,还是林肯长大后,把他的预言听进去了,最终解放奴隶,还是靠枪杆子的战争手段才得到解决。
在国会里,约翰昆西亚当斯极力推动言论自由,他认为必须打破任何议事手段的杯葛阻扰,要求所有建议推翻奴隶制度的提案都必须被讨论。1837年,他卸任总统后。改选出任国会众议员,在国会辩论中他留下这段名言:”废除奴隶是所有公众争议里面最危险的议题,在南方,那是一种利用复杂的诡辩与不断吹嘘的恐吓,来企图去自我掩饰自己内心里自觉的罪恶与恐怖的长期性痛苦。“这可能是对奴隶主心态,最一针见血的描述。
对支持奴隶制度的传教士,他说:“这些支持奴隶制度的传教士,都是蒙蔽了他们的良知,抛弃了他们的知识与智慧,而费心的去证明圣经说过奴隶是因为受上帝惩罚。传布福音的这些传教士,也会同样的说,灭绝印第安人是在服从上帝的命令,因为耶和华曾命令以色列的子民去灭绝迦南国。” 约翰昆西亚当斯在美国国会里公开撕裂伪善者的假面,确实也代表了当时一大部分人的心声与道德良知。
约翰昆西亚当斯说,“奴隶主也都是印第安人的灭绝者,在他们灵魂的深处,他们痛恨奴隶解放者。但是,我相信在上帝的眼中,奴隶制度是一种罪恶(sin)“。当然,他的废除奴隶制度行动根本推展不开,因为在北方,老百姓喜欢白人,但是害怕黑人,北方的政客们为了南方的选票多半选择支持南方。选他当总统只是要在维吉尼亚州人奴隶主之外,找个新面孔,调节一下政治氛围而已。所以,他与他的父亲一样,都只当了一任四年总统。而他前面的四位维吉尼亚州人奴隶主总统,可都是连任,都分别干了八年总统。
这就是美国宪法中,奴隶是“五分之三个人”条款的威力。北方人想当总统,其实是要南方奴隶主的礼让,像施小惠一样,才有可能的。当然,这也可以看成是南方奴隶主的进两步,然后假装小退小半步的把戏。因为当时这个号称崇尚自由的共和国,内部纷争很大,特别是南方在“奴隶是五分之三个人“的宪法条款下,持续地掌握执政的优势,已经开始让北方佬很不耐烦了。在这种氛围下,让北方佬小约翰亚当斯当完总统,一任就够了,意思意思。
南方接着改变策略,推出第一个非维吉尼亚州人,非政治世家出身的人出来当总统,但是这位可是个14岁成了孤儿,一生白手起家,典型的美国梦的样板,从零奴隶到拥有几百个奴隶的奴隶主高手。
第7任总统(1829-1837)安朱杰克生
第7任总统(1829-1837)安朱杰克生(Andrew Jackson),1765年,他的父母从爱尔兰移民到美洲,两年后,他出生在南卡罗来纳州,不过他的父亲在他出生之前三周就去世了。他在13岁就从军参加独立战争当传令员,一年内,他的一个哥哥战死,妈妈得了霍乱,另一个哥哥得了天花,都因病去世,14岁时他成了孤儿,至此他的直系亲属全没了。在老乡的帮助下,他去学法律,终于成为律师。因为他不像其他的人有家室背景,他完全是凭他自己的法律长才,选定去新开发的共和国边疆田纳西发展,经过刻苦的努力,终于闯出一片天。29岁,就当选刚变成州的田纳西州的国会众议员。第二年,30岁转选为联邦参议员。再一年,31岁,他辞掉参议员职位,专任田纳西州最高法院法官,随后兼任田纳西民兵司令。三年内取得三个最重要的政治资历,不可谓不是老天眷顾,否则就是有着极高天赋的政治嗅觉。由于安朱杰克生是完全白手起家,他的投资都在土地。他买的农场有1050英亩,专门种棉花,劳力完全依靠奴隶,他最多的时候拥有300名以上的黑奴。
1812年,安朱杰克生的机运到了。阿拉巴马与乔治亚的原住民红棍族印第安人,起来军事反抗白人的大规模在印第安土地上屯垦。(这与今天以色列人在巴勒斯坦人地区搞屯垦差不多。)这个军事攻击印第安人事件,美国历史课本称为1812战争。这次战争让安朱杰克生建立了功业,因为他出任美军总司令,在两年后取得战果,歼灭至少八百名红棍族印第安人。并与印第安人签订条约,获得割让2000万英亩约81000平方公里的印第安土地。
隔年1815年,他以美军总司令率军伍千,与英国在新奥尔良决战,获得大胜,美国拿下了新奥尔良。两个大战役下来,他成为新的美国英雄。1817年门罗总统任命他去剿灭在乔治亚与佛罗里达一带的色米诺族印第安人。当时的佛罗里达是西班牙殖民地,安朱杰克生告诉门罗总统,可以借口因为西班牙暗中帮助并保护色米诺族印第安人,借机攻打佛罗里达,把佛罗里达拿下来。他攻击色米诺族印第安人,异常残酷,一路进行灭村。很多印第安人果真逃亡佛罗里达。他借口自卫,奇袭进攻佛罗里达,赶走了西班牙驻佛罗里达总督。然后门罗总统要国务卿亚当斯通知西班牙,要嘛一战,要不就赔偿五百万美元的战费,但是把佛罗里达让给美国来做赔偿,也行。结果,刚被拿破仑打得东倒西歪没多久的西班牙,放弃了佛罗里达。美国就这样轻松的得到了佛罗里达。而色米诺族印第安人,当然还是待在佛罗里达。这次战争,主要就是要借机把西班牙赶走而抢下佛罗里达,剿杀印第安人,不急,因为这是印第安人的家,他们跑不了。所以,色米诺族印第安到了1837年马丁范布瑞总统发动第二次色米诺族印第安战争时,才被真正的赶尽杀绝。
西班牙人走后,安朱杰克生随即被任命为佛罗里达军事总督,他也因为在战争中无情与赶尽杀绝获得“利刀”的外号。并且以国家英雄,最终选上总统。他总统任内最影响印第安人的,就是他签署的“印第安搬走法案”(Indian Removal Act),基本上就是政府可以“想办法”把境内的印第安各族请出到国界以外。可能大家会看不懂,美国政府自己立法,请境内的印第安各族搬家搬出美国?这种事还要立法?或者说,这种事还能立法?立这种法是什么意思?因为美国宪法明白写着,印第安人不是美国国民。美国人也知道虽然印第安土地已经被侵占了很多,但是印第安人的土地还是属于印第安人。请印第安人搬出自己的家,还要先立个法?自己给自己的行动先立个法?好像是只要立了法之后,行动就合法化了?这种“伪善“的行为,到底是想要骗谁?(注:关于印第安人的事,后面续篇再谈,这里先继续说黑奴往事。)
到此,我们都知道了,安朱杰克生总统是个狠角色,是个高级杀手。看看他的狠劲儿,1814年,他登了个抓捕他的逃亡黑奴广告:“从外州抓回来,酬金50元,所有合理费用另付。任何人愿意帮我鞭打他,每一百下,另付10元,共需鞭打三百下。“1822年,四个逃亡的黑奴被抓回来,安朱杰克生说:”虽然我痛恨我必须把他们两个一组用铁链锁起来,但这是在等到机会把他们卖掉或交换出去之前,最好的保管方法。“他一辈子没有释放过任何奴隶。
第8任总统(1837-1841)马丁范布仁
第8任总统(1837-1841)马丁范布仁(Martin Van Buren),是继约翰亚当斯父子之后的第三个北方佬出任美国总统。他的前任安朱杰克生总统是个狠毒的强硬派,不但是律师,而且是战争英雄,文武双全,同时还是个经营奴隶生意的高手。北方佬原纽约州长马丁范布仁原本是安朱杰克生总统的搭档,安朱杰克生总统重用马丁范布仁,来显示南北和谐,马丁范布仁出任安朱杰克生总统的八年副总统。安朱杰克生总统卸任前,更指定由马丁范布仁来做他的接班人。南方对马丁范布仁也欣然接受,除了他的政治资历完整,历任联邦参议员,纽约州长,国务卿,副总统之外,而且还是因为马丁范布仁是“难得少有的北方奴隶主“。马丁范布仁是纽约出生的英裔荷兰人,他的母语是荷兰语。他的父亲是个小地主,拥有六个奴隶。1814年,马丁范布仁的一个黑奴跑了,没想到八年后被抓回了。他当场以50元把这个黑奴卖给那个追捕人。当时,50元是什么概念?这么说吧,那时候,在纽约的自由黑人,如果也想要行使投票权,那么就要交250元的登记费,白人则免费。
马丁范布仁在总统就职演说中,明确表达他反对废除奴隶制度。他说:“我必须坐上总统的位子,我将绝无弹性,并且绝不妥协地,反对国会里任何违反所有“奴隶主州意愿”的废除首都地区的奴隶制度的企图。”
同时,马丁范布仁总统的英雄事迹,是在任内发动第二次印第安色米诺族战争,这是他的老板安朱杰克生总统在20年前,所未完成的屠杀印第安人任务。马丁范布仁总统一上任就发动这次战争。马丁范布仁总统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把色米诺族整族,从佛罗里达赶到现在的奥克拉荷马,以便把佛罗里达完全净空拿下。这个战争是美国迫害屠杀印第安人战争中,异常惨烈的一次,双方死伤惨重。基本上就是,色米诺族印第安人,要是不愿意离开,那么就得被抓起来运走,否则,你就战死吧。然而,多半的色米诺族印第安人都选择死守故土家园。这次扫荡之后,色米诺族印第安人所剩无几。
对于这次扫荡色米诺族印第安人,掠夺土地的战争,当时反对的人很多,记载上说,当时反对的人都认为,马丁范布仁总统发动这场战争的目的,是因为要替奴隶主多张罗一些土地。
第9任总统(1841)威廉亨利哈利斯
第9任总统(1841)威廉亨利哈利斯(William Henry Harrison)就任32天就去世。美国人选总统,试了四个“非维吉尼亚州人”之后,又回到老传统,由“维吉尼亚州人望族奴隶主”来当总统。当然,说成“来当总统”,可能”语义”上不合适,毕竟美国总统是“民主”选出来的。不过这个民主是有个美丽又奥妙的关键,那就是,只有那么几个候选人让选民挑。所以党派或金主的背后支持的候选人,也可以说成,或理解成,是党派或金主让你当的。
威廉亨利哈利斯是维吉尼亚州人,父亲做过维吉尼亚州州长,是签署“独立宣言”的代表之一。家族是该州的政治望族兼大地主。他做过国会众议员,联邦参议员,印地安纳区的州长,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区长,并且是位屠杀印地安战役的英雄。他在印地安纳区的州长期间,大力推动奴隶政策,以开发刚从印第安人血迹中抢来的土地。他也是个“伪善”的代表性人物,他17岁就参加了废奴组织,并且经常以此向人表示他是反对奴隶制度的。但是,他带了7个奴隶到印地安纳,然后以身作则,推动与黑奴签90年的终身服务约,变相的规避“奴隶”这个词。
1833年,他公开宣布“如果把黑人都送回非洲的话,那么他赞成废止奴隶制度“。这个说词,已经成为奴隶主总统最诡辩的传统说词,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说法根本不可能实现。从第4任总统詹姆斯麦迪生提出来之后,第5任总统詹姆斯门罗也提出,而被认为这种提议只有娱乐价值。威廉亨利哈利斯接着拿这个说词当挡箭牌。
不过,他倒还说出了一点白人心底的真心话,他说,“这是个常识,如果黑奴解放了,黑人在很多地区会成为多数,就会加入白人的政治竞争,并开始争取他们的社会权利“。1849年,他竞选总统时,他还公开发誓,说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废奴主义者,17岁时参加的组织,只不过是一个人道组织而已。威廉亨利哈利斯,够伪善吧?
第10任总统(1841-1845)约翰泰勒
接任的是第10任总统(1841-1845)是约翰泰勒(John Tyler),他由副总统接任才就任32天内就死了的威廉亨利哈利斯。约翰泰勒也是“维吉尼亚州人望族奴隶主”。约翰泰勒也是维吉尼亚州州长的儿子,19岁的时候,他的父亲选上维吉尼亚州州长,他自己在1816年26岁时选上国会众议员,1825年35岁,也选上维吉尼亚州州长,1827年转选上联邦参议员。
约翰泰勒是个至少拥有70个黑奴的奴隶主。美国人对他的历史评价是“他是一个奴隶制度的捍卫者”。他当国会众议员的时候,数度在国会公开发言反对废止奴隶制度。
他在1838年的种族歧视主义名言是:“对于了解“人”这件事来说,上帝最高深莫测而且令人费解的作品,就是从非洲拉来的黑人(negro),一种野蛮人,无知而且盲目信仰”。
约翰泰勒是个帝国主义者,他是第一个派人到中国要求大清帝国签不平等条约的美国总统。1844年,7月3日,美国建国日的前一天,在澳门北边的一个村子“望厦”签订“中美望厦条约”,条约内容,基本比照中英南京条约。他同时还以“门罗主义”要求英国不可企图染指夏威夷,美国进而把夏威夷纳入美国的势力范围。
约翰泰勒因为是由副总统接任总统,在当时很多人反对,因为宪法里没有这一条。而且他是个反对废止奴隶制度的强硬派。前总统小亚当斯在国会里发动美国首次的“罢免”总统,约翰泰勒在国会的罢免投票中以127比83,保住了总统职位。但是,从这个票数我们大致可以观察到,在1840年代,反对废止奴隶制度的奴隶主的政治同路人,应该占美国国会议员的三分之二左右。美国政治自从北方同意了五分之三条款之后,反对奴隶制度的政治力量,从制宪的第一天起,基本上根本不是奴隶主的对手。这上面这个数字我们得到证明。
第11个总统(1845-1849)是詹姆斯波克
第11个总统(1845-1849)詹姆斯波克(James Polk),北卡罗来纳州人,他父亲举家迁往田纳西,是个很成功地主。詹姆斯波克是拥有25个奴隶的奴隶主,他在1825年到1839年都是国会众议员,然后选上田纳西州州长,接着选上总统。1830年,任国会众议员时的名言是:“就处罚来说,奴隶害怕鞭刑是远超过被关起来,而且这样还可以对其他的奴隶带来一些警告效果。”
在1835年,詹姆斯波克出任国会众议院议长的时候,他做出一个名留青史的,让民主制度向往者,完全明白什么是“民主制度”的最佳示范。
詹姆斯波克在国会,操作多数决投票,加上他当议长的议事手段,在国会通过一个“闭嘴规定”(Gag Rule)的国会议事内规,这个“闭嘴规定”内容很简单,就是,凡是反对奴隶制度的各种提案,国会都不准宣读,也禁止讨论。詹姆斯波克议长说:我采取的办法就是,众议院对这项提案必须收件受理,但是收件后,我可以马上安排拒绝审议。最后在1840年,奴隶主控制的国会,乾脆利用新的“闭嘴规定”,规定国会可以拒收任何反对奴隶制度的提案。这是很明显的违反宪法“人民有提案申诉的权利”的众议院内规,但是詹姆斯波克议长说这不是法律,只是内规,议员们如果不同意,可以随时提案表表修改内规。当时,每次表决都让这个内规维持下来。
这件事,让大家明白了什么是“美式民主”。那就是什么事都可以用投票解决,但是任何“不道德的事”都可以因为“多数决”而变成“合法”。这个美国众议院的“闭嘴规定”,最后在横行了将近10年,在1844年,首次遭遇投票失败而被废止。当然,因为那时,詹姆斯波克正在竞选总统,可能是为了拉拢北方的选票,才做出的让步。我们用他在1838年,众议院议长时留下的名言作为他人格的注解:“废奴主义者,是一群狂热且邪恶的煽动者”。
第12个总统(1849-1850)是惹查瑞泰勒
第12个总统(1849-1850)惹查瑞泰勒(Zachary Tayler),又是维吉尼亚州人,老传统又回来了,又一个“维吉尼亚州人望族奴隶主”来当美国总统,但这位是超大型地主。惹查瑞泰勒父亲遗留下来的农庄就有1万英亩地(40平方公里)。他是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梅迪生(James Madison)的表弟。是典型的维吉尼亚州的望族兼大地主出身。在24岁时弃商从军40年,成为当时最有名的将领。同时也是歼灭印第安人的主要人物。
在1847年时,他公开承认,他一生中所作的投资里面,投资奴隶是最获利的,他现在已经拥有300名黑奴。他也是美国最后一个在总统任上,拥有奴隶的奴隶主总统。他对奴隶制度的名言是:“关于奴隶制度,我们南方人要依靠宪法保护它到底,而一旦我们的论点不被接受时,如果必要的话,我们会拿刀出来谈。”他展现的是最鹰派的军人性格,他也是最反对解放奴隶的美国总统之一。南方奴隶主显然对他寄以厚望,因为要求废除奴隶制度的势力已经越来越盛。可是,惹查瑞泰勒在任仅16个月就病死在任上。
第13个总统(1850-1853) 米拉德菲尔莫尔
第13个总统(1850-1853) 米拉德菲尔莫尔(Millard Fillmore)是由副总统接任总统。米拉德菲尔莫尔是纽约州人,惹查瑞泰勒找他搭档作副总统,是个南北配。米拉德菲尔莫尔出身一个基督教长老会家庭,她父亲一直希望他去从商,但他选择了学法律。23岁就取得律师资格,36岁时他与几个朋友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成为西纽约地区最有名的事务所,他开创的律师事务所到21世纪的今天还在运作。米拉德菲尔莫尔同时也是个犀利的国会众议员,惹查瑞泰勒之所以找他搭档作副总统,完全是为了争取北方人的选票。
而事实上,大出北方人意料的是,惹查瑞泰勒是个大奴隶主,照理说,米拉德菲尔莫尔从没有奴隶,而且是纽约人,理论上应该是支持废除奴隶制度这才是。但是,大家都错了,米拉德菲尔莫尔为了争取南方的选票,选择了加入奴隶主这一边.米拉德菲尔莫尔是一个难得少见的支持奴隶制度的北方人总统。他在副总统任内主持参议院的会议,讨论后来称为“1850年妥协”的法案,此时南北双方因为废除奴隶制度的意见不和,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在参院的辩论中,甚至有南方的参议员把手枪都拔出来了。事实上,南北双方几乎已经达到分裂的边缘。由于他支持这项支持奴隶制度的“1850年妥协”的法案,而惹查瑞泰勒总统突然去世,使他也突然变成了总统,这完全出乎原来政治后台势力的意料。惹查瑞泰勒总统的内阁全部总辞,离米拉德菲尔莫尔而去。
米拉德菲尔莫尔在就任总统两个月后,马上签署了“1850年妥协”法案,向南方表态。这个法案的第四条是“1793年逃亡奴隶法案修正案(就是汤玛斯杰佛生前述的那一个法案)”,是美国历史上最不人道的奴隶法案。这个法案规定“联邦执法人员,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奴隶自由州,配合捕抓逃亡奴隶归还给其奴隶主。并且奴隶自由州内的一般公民,依此法,可以被传讯,而且必须配合捕抓,关押及运送抓到的奴隶。而且任何一个自由黑人如果被人指控是逃亡奴隶的话,都必须上法庭去证明他不是逃亡奴隶,因此他必须先被逮捕“。米拉德菲尔莫尔总统在签署法案生效时,同时声明,必要的话,他将派联邦部队去执行这项法律。
至此,南方奴隶主大获全胜,废除奴隶制度运动遭遇重大挫败。但是,米拉德菲尔莫尔也从此声望大跌。他竞选连任是以独立候选人参选,在总共31州,296张总统选举人票中只得到一个州8票。
第14任总统(1853-1857) 富兰克林皮尔斯
第14任总统(1853-1857) 富兰克林皮尔斯(Franklin Pierce)出生纽罕布舍州,政治世家,父亲参加过独立战争,当到该州民兵司令,后来连任二任州长。富兰克林皮尔斯是典型的世家子弟平步青云。在23岁就得到律师资格。隔年24岁当选州议员,28岁成为州议会议长,而他的父亲则是州长。再隔年,29岁当选国会众议员,成为当时有国会以来最年轻的众议员。四年后,转任联邦参议员。48岁当选总统。从任何时代的眼光来看,富兰克林皮尔斯就是一个政治金童,一生一帆风顺。但是,事实上他却是个政治操作的高手,表面上口口声声只讲“守法”,却从不论“道德”,只顾抢爬权力的顶峰。美国历史上评他为最差的总统之一。
看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富兰克林皮尔斯说:“必须承认在首都本地的奴隶制度是存在的,但它是一种温和的情况。这部分的人口,是以一种友谊与人生中的亲近关系来结合成的。他们依附的家庭,是他们从儿时起就住在一起的,他们过得很舒适,而且看起来都很满意。”
富兰克林皮尔斯的这段话,很熟悉吧?实属伪善的巅峰之语。
这就是一个美国总统对奴隶生活的看法。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支持奴隶制度,虽然他自己没有奴隶,但是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显然是不可能了解别人的痛苦,特别是在此时占全国人口接近七分之一的四百多万黑奴的痛苦。当这种人掌握了大权之后,老百姓的生活可想而知。特别是在废奴与维奴双方,在政治上,斗争得接近崩盘的时刻,选出了这么一个人来当总统,显见当“民主制度”这个工具被滥用的时候,该有多可怕。
第15任总统(1857-1861)詹姆斯布肯南
第15任总统(1857-1861)詹姆斯布肯南(James Buchanan)是宾西法尼亚洲人,父亲是个富商,家境优渥,21岁就取得律师资格。历任国会众议员,驻俄罗斯大使,驻英国大使,联邦参议员,国务卿。詹姆斯布肯南也是个支持奴隶制度的北方政治人物。他就职的第三天,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美国国会没有作出在领土内废除奴隶制度的宪法权力”。这是南方奴隶主的重要胜利。林肯谴责詹姆斯布肯南是奴隶主的同谋共犯。林肯指出,奴隶主的阴谋就是要掌握整个联邦的控制权。
詹姆斯布肯南在他的第三次国情咨文中说道:“奴隶们都受到妥善与人道的照顾,这是奴隶主的慈善心加上其自身利益的结合所制造出来的人道结果。” 詹姆斯布肯南采用了他的前任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的说法,而且说得更恶心,把一个白人的伪善超常发挥,竟然可以把奴隶主和人道作联结,这也真是令人叹为观止的超创意伪善说词了。
他更向南方的联邦参议员保证“可能的话,我将逮捕北方那些搅动奴隶问题的人,并且摧毁他们的组织。”
詹姆斯布肯南总统卸任前,南方奴隶州已经按耐不住了,尽管表面上控制了联邦政府各个权力管道,从总统,国会,到联邦最高法院,但是,大家心里有数,如此的强行操作,六七十年来,虽然有教会的撑腰,但是“合法“毕竟敌不过”道德“。长久以往,“伪善“的外衣已经快撑不下去了。最后一条路,就是干脆大方一点,脱掉伪善的假面,脱离联邦,自己公开建个奴隶国。而这个奴隶国新的独立宣言,可就不会再犯伪善的错误了。
因此,詹姆斯布肯南执政末期,几个军事基地的军火已经被南方抢劫一空,南卡罗来纳州部队,甚至向联邦的军火船开火。但是,詹姆斯布肯南却没有任何准备战争的安排。
詹姆斯布肯南有段与当时一位著名牧师威廉帕斯顿的对话,很可以为美国人的伪善留个注解。
詹姆斯布肯南说:“我希望我是基督徒,我有很多您所说的经验,等我一退休,我马上会回到长老教会去。”
帕斯顿牧师问他,为什么要等呢?
詹姆斯布肯南总统回说:“为了宗教的荣誉,我必须延迟。如果,我现在就回到教会,从缅因州一直到乔治亚州,他们都会说我“伪善“(hypocrite)”。
显然,詹姆斯布肯南总统是个直爽的人,他自己很明白自己的“伪善“。不过,他自己说出来之后,倒是让许多想为历任总统擦胭脂抹粉的人无从下手了。
南北战争已无法避免,这时林肯选上总统。选上总统有一个意思,就是获得多数的民意支持。而此时的民意以林肯当选来分析,显然就反奴隶制度来说,这部分已经成为民意主流,因为林肯是自从大小约翰亚当斯总统以来,最强硬的反奴隶制度的政客。
第16任总统(1861-1865)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上任。终于,所有诡辩,道德扭曲,伪善,残忍的人间恶行,在利用“民主与法治“的包装下,理性与妥协的办法已经找不到出路时,只有诉诸战争来解决。
本章结语
美国的伪善,很自然地在开国国父们的建国努力下,播下了种子。开国国父们还精心设计了“民主制度“这个可以把不道德变合法的灌溉器。在教会提供的”假道德“的肥料滋润下,终于开花结果。虽然,林肯用暴力手段摧毁了这片伪善园地。但是,将近八十年的滋养,伪善已经成为习惯,可以把不道德变合法的灌溉器”民主制度“,已经深入美国文化的深层底部,积重难返,伪善的魅影,无法消除。所以,美国黑人的民权,必须等到林肯死后一百年才真正的得到落实。而今,已经21世纪,美国印第安人的民权却还在挣扎,一百多年前耳熟能详的伪善诡辩,重出江湖。续篇,将从林肯总统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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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老是拿人权为说法,到处伸手指责别的国家不讲人权,而且,更有甚者,美国每年还大咧咧的发表世界各国的人权报告,为各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打分。
殊不知这乃是宇宙级的笑话。实际上美国的人权状况与态度,说真的极为恐怖。为什么说是恐怖,因为其违反人权的诸多行径实在令人发指。特别是对照美国自我塑照的地球人权捍卫者的形象与宣传来看,美国不但恐怖而且是一个极其恶心的国家。美国表面捍卫人权的伪善行为,以及所谓新闻自由的新闻选择,不但一再掩饰并且封杀美国违反人权行为的恶劣事实,同时还集体进行伪善美国的宣传包装。这就是美国令人恶心的地方。
昨天,2010年12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宣布美国政府支持联合国印第安原住民人权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这件事没有上新闻,国内的新闻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大多数中国人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当然,前几天,云南的宣传官员要告记者的事件里,有提到美国当年为了抢土地而必须杀害印第安人的历史。而这些大概也就是国人对美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过去二百多年来关系的小认识。
事实是,美国是迟至现在才承认与赞成并愿意签署联合国的印地安人权宣言。这个世界人权界的大事,在美国政府手上已经拖了三年多。因为这项宣言是在2007年9月13日在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现在美国宣布要签,但美国乃是最后一个同意签署的国家。
当然这不足为奇,因为这才是真正伪善的美国。
200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时,有143国赞成,11国投弃权票(阿塞拜疆,孟加拉,不丹,婆罗乃,哥伦比亚,乔治娅,肯亚,奈吉利亚,俄罗斯,三毛亚,乌克兰),4国投反对票。这四国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当然这项宣言得来并不容易,在联合国内搞了28年才破茧而出。不能不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1982年,联合国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COSOC)正式开始进行印第安人保护工作的研究,因为世界范围内全部三亿七千万印第安人正面临压迫,歧视,被巧取豪夺与文化灭绝。
从投反对票的四国来看,其非常有实力能够在联合国内翻云覆雨,让这项宣言拖了20多年。其间不知道经过多少人权人士以及印第安人的努力奔走与折冲才能够通过,实在令人叹息,真不容易呀,人权不是普世价值吗?
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书呢?它敢提美国印第安人在美国遭受迫害的人权血泪史吗?
这四个反对国,都一致的拥有非常灿烂的迫害当地印第安人或原住民的光辉历史。他们现在白人的土地里还留着印第安人的斑斑血迹。他们各自说了一些什么这个宣言会违反其国内法律等等许多奇怪的理由,但是最明白表示的担忧,就是如果当地的印第安人要求拿回土地与天然资源,怎么办?流血斗争抢来的东西,一二百年都过去了,怎么还?当然,上世纪以来,印第安人老来吵闹,所以一直以来,用非人权手段对付印第安人,希望把印第安以所谓文明一点的办法,如制造贫穷,歧视,打压等精神虐待,以及消灭其文化与语言等办法,慢慢消灭印第安人也是不得已吧?
不过,这些担忧到底不敌他们自己画下的人权大旗,全世界各国都在看,(当然我国国人不算,因为大伙压根搞不清楚有这件事。)这四个白人国还能够继续伪善下去吗?人权还喊不喊了?而且,他们国内的原住民可是不依不饶的。
实际上这项宣言里,直指的就是要保护全世界印第安人所有的基本人权,以及印第安人自我认同的文化权,语言权,教育权,健康权与就业权。这就是事实,这些普世价值的所有人权,对印第安人来说,竟然是必须由联合国经过所有会员国的大会表决来做出保护的宣言。
而,作为迫害印第安人最狠最厉害的大国,美国,竟然还是最会高喊人权的国家。当然,美国最终也不得不成为最后一个同意支持这项保护印第安宣言的国家。因为形势比人强。
澳大利亚,在去年2009年4月19日,宣布改变立场,支持这项宣言。
新西兰,在今年2010年4月19日,宣布改变立场,支持这项宣言。
加拿大,在今年2010年11月12日,宣布改变立场,支持这项宣言。
所有的人权压力,实质道德的要求,最后都集中在美国身上。终于,黑人总统奥巴马可能是顶不住了,千夫所指,喊人权,把自己喊成了个大笑话。在两周前2010年12月16日,正式宣布改变立场,支持这项联合国宣言。
当然,过去美国迫害印第安人的恶迹大可以不提,毕竟十九世纪或二十世纪初,这个世界还没那么文明。而且大家的印象里,好像那些杀印第安人的事都是历史,或者是故事,甚至只发生在电影里,总之都是过去的美国人所干的坏事。而现在美国人整天喊人权,是世界上最进步,最令人想要移民的国家,应该是最讲究人权的。应该不会再迫害印第安人了才是。
看官,诸位,错了。
伪善是这样操作的。
说个真实事件,事件是发生在不久前的2004年,小布什总统时代。
事件起源发生在1974年,美国内华达州西叟雄族(Western Shoshone)的凯瑞与玛莉丹恩两姐妹被美国联邦政府以非法通过他人土地罪名起诉。而凯瑞与玛莉丹恩两姐妹宣称他们是在祖先留下的土地上放牧,而反诉美国联邦政府。
其实这宗土地所有权的争议已经很久了。早在1962年,联邦政府印第安事务局的印第安申诉委员会就已经判定这些叟雄族的土地已经早被非法夺取。并且最终径自在1972年做出由联邦政府赔偿二千六百万美元赔偿金给叟雄族的决议。
注意,所谓的这项赔偿金,赔偿目的的就是说“叟雄族,你们的土地已经被我占用了,所以我现在赔偿你。”
西叟雄族人当然不去领这笔钱,到2004年,这笔钱还存在政府的专户里,已经滚利滚成一亿四千万美元。但是,西叟雄族人仍然不为所动。因为美国政府说赔偿其实就等同于承认过去的非法占有这些土地,而如果去领了这笔钱,也就等于同意卖掉这笔土地一样。赔偿金的目的就是对非法占有这些土地的合法化手段。
诸位,知道吗,这笔土地的面积达到二千三百六十万英亩,几乎是占了整个美国内华达州的三分之二,并且其中包含了几个著名的金矿,到1972年为止,这几个金矿已经产出了将近二百六十亿美元的黄金。
凯瑞与玛莉丹恩两姐妹一路败诉一路上诉,最后终于到了最后一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结果,在198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美国政府已经做出赔偿为由,判定两姐妹不可以再向美国联邦政府提出赔偿诉讼,就此结案。
这就是典型的美国式操作手法,讲究的是伪善,而伪善的讲究就是法律包装。美国联邦政府自说自话,自己决定赔偿金额,用的是1872年的土地价格,也就是以每英亩不到15美分的价格,自己进行没有得到受害者同意的所谓赔偿。而这笔土地就算以每英亩一千美元来计算,也应该值二百四十亿美元才是,要不,就算每英亩一百美元也还有二十四亿美元。更别说还有那些已挖走的价值二百六十亿美元的黄金,以及还存在的那些金矿,估计这些土地的现值可以接近上千亿美元。
美国联邦政府想以二千六百万美元把这件事了断打发了,并且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这就是典型的先弄权,再加玩法。这也是美国最骄傲的所谓法治立国精神的精髓。当然,马克思早就跟我们说过所谓的法律是为谁服务的事了。
当然,两姐妹及他们的族人并未就此善罢甘休,他们改走国际路线,向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OAS)的人权部门提出对美国联邦政府的控诉。
在事件发生的30年后,2002年12月27日,美洲国家组织属下的美洲国家人权委员会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作出判决,认定美国联邦政府在这个案子上违反国际法。
这是美国印第安人前所未有人权控诉的胜利。
当然,主政的小布什政府对这项判决的态度是根本不甩。美洲国家组织算是么东西,美国连在海牙的世界法庭都不承认了,你这个判决算什么。
不过,早在三个月前,2002年9月25日,美国联邦政府就开始对这两位已经成为新时代印第安英雄的姐妹展开反扑攻击。30名全副武装的美国联邦警察包围了两姐妹的农场,强行没收抓走了227头牛,要让她们无以维生。
到了2004年6月 25日,美国政府虽然早已经有了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总觉得不够,因为那个判决要是有用,美洲国际组织也不会判美国政府违反国际法了。所以,既然是依法行政的世界文明大国,就必须先搞出法律来。因此,在小布什主政之下,开始进行“玩法”。在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中迅速正式通过一项法案,对叟雄族人进行正式立法赔偿,该族每人依其祖传土地大小,可以获得一万五千到三万美元不等的土地赔偿金。法案中明确了该土地赔偿价格是以1872年的每英亩15美分为标准来计算。也就是说把当年印第安事务局自说自话的赔偿金予以法律化。
然后,两周后,2004年7月7日,小布什总统迅速签署该法案,速战速决,法案正式生效。然后,当然就可以大方的依法行事了。
但是,叟雄族人当然拒绝了这项所谓的赔偿金的法案。因为从无法无天,改包装成有法可循,事实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给伪善加穿了合法的外套罢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操作手法的根源,就是一定要走表面法治的过场。把违反人权的行为用所谓的法律来包装。而且是事件发生了三十年之后才正式搞个立法来做包装。标准的伪善型掩耳盗铃。
如此强行以多数来进行暴力立法,这种事难道是可以以所谓多数民意来立法解决的吗?难道这不是一种集体暴行吗?
你抢了我家的土地,然后说,全国人民都同意就赔你这么多。白用了我一百多年的土地不说,还厚颜无耻地说,就以一百多年前的土地价格赔偿你。而且还偏偏要搞个法律,再加总统签署生效,玩尽了手续齐全依法行政那一套把戏。
再说,既然承认错误要赔偿,但弄个这种赔法,不是明摆着欺侮人,要把你活活气死。
这就是美国政府的所谓人权与法治。
当然,两姐妹不依不饶,在2006年1月26日,他们向联合国正式控诉美国政府,巧取豪夺她们的祖产土地。两姐妹提出1863年美国联邦政府与叟雄族所签订的“条约”作为证明。该条约中明确订定了叟雄族的土地范围,美国联邦政府不得侵犯。
而美国联邦政府的答辩一再指出那些土地是在过去长时间内印第安人自己逐渐丧失给非印第安人的。
联合国杜绝种族歧视委员会U.N.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CERD)向美国驻日内瓦代表正式要求美国政府提出这些土地合法转移的证据,当然,美国政府始终提不出任何土地所有权转移的证据。该委员会还向美国政府提出为何在该区扩大开采金矿以及利用该区建立核废料储存场等十个问题,要求美国政府作出解释。当然,不用想也知道,美国政府更本不甩。
对叟雄族人来说,这是条漫漫长路,可能再争个一百年也争不赢。这已经不是多少亿美元钱的问题,而是,全美国还有多少类似的案子在蓄势待发。美国政府能让步吗?这一让步可能就要把国土缩退回原有的十三州了,或者全回到五月花号上去了。
关键是,既然不愿意好好的理性地赔偿,那你美国还能再潇潇洒洒地到处讲人权吗?
再说,联合国,又怎样?美国政府在乎吗?
不过,透过这个案子,现在大家应该明白了为何美国一直拖着不肯签署联合国印第安原住民人权宣言的原因了。美国政府异想天开的拿着人权这个招牌到处耍,这下狠狠的扎到自己了,成了个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
当然,奥巴马总统自己是黑人,对种族歧视与人权的问题应该会有不一样的体会,也许是比较切身的了解与应对吧。所以,他同意签署了,但,下一步呢?
现在,还有很多关于美国印第安受虐的人权案子,在有了这项联合国宣言之后,都蓄势待发向控告美国政府的诉讼迈进。待续。(2010年12月28日)
美国一英亩地0.15美元,你卖不卖?(续一)
美国,美国,好像挺迷人的一个国家,估计也是很多人私心向往的国家。
但是,请记住,就算你去了美国,取得了美国国籍,它也永远不会是属于你的国家,或者你属于的国家。
它是个白人至上的国家,它是个种族对立非常严重的国家,说得更白一点就是,它是一个白种人歧视其他非白种人的国家。
从国家对国家的角度来说,只有白种人国家是它的至亲好友,英国是最亲,亲上加亲不在话下。其他非白国家,就二等亲,三等亲等等,依肤色一路排下。
非白国家想拿它当朋友,讲难听一点,是你自己不识相。肤色不对,是攀不了亲带不了故的。
今天,我们的美国“友人”不是拿着三个航母战斗群放在咱家门口?是朋友的,能这么干吗?
不同意这个观点的非白人爱美人士,请耐心看完本文。
美国怎么来的?
“美国独立战争是世界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殖民地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它的胜利,给大英帝国的殖民体系打开了一个缺口,为殖民地民族解放战争树立了范例。”(中国百度百科)
这大概就是大家从学校里的历史课里学到的。“美国独立战争是世界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殖民地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
美国的所谓独立战争是殖民地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太搞笑了吧!
什么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那个民族争取到独立了?那块土地的原居主人印第安人这个民族哪去了?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还要争取独立吗?
这根本就是二房东与三房东大打出手的闹剧,不是吗?当然,三房东与二房东对屋主房东有志一同的扑杀,搞得好像屋主根本不存在一样。然后打赢的一方还要做出声明:“我就是屋主“。
美国独立宣言这么说:
“独立宣言 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
大陆会议 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通过的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自然神明,取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公意的尊重,必须宣布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得以组织权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 (摘自中国百度百科)
这项被美国人自己誉为最伟大最神圣的宣言,怎么让人读起来会那么苦涩?
关键是,它的逻辑立论基础在这几句:“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显然,杰斐逊,亚当斯和富兰克林,还有华盛顿等人,在他们心中与脑海深处,大概是认为造物者所创造的人只有白人。只要不是白人,应该就不是人吧?要不然,原居此地的印第安人,如果也是造物者所创造的平等的个人,那么印第安人的“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都哪去了?
所以,基本上,他的理论基础就是,你不是“人“,所以你没有这些权利。
当然,所以在二战期间,美国本土只设置了关押日本裔美国人的集中营,但是却没有设置关押德国裔美国人的集中营。因为在这美国人所创新的理论架构下,认为造物者所创造的人只是白人。非白人基本上就不是人,是不得享有这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印第安人”非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再看看只有美国独有的感恩节,它的由来是当时五月花号发生船难,逃生幸存的人逃上岸后,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他们送来食物并且救助他们,印第安人给他们送来火鸡及马铃薯等,把这些遭遇船难的白人活过来了。
所以,感恩节就这么诞生了,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时至今日,现在美国人过感恩节必吃火鸡与马铃薯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美国人过感恩节是在感谁的恩呢?答案是,感谢的是上帝,不是印第安人。“因为印第安人只是上帝派来救他们的“,这些人心底大概也就认为这些印第安人差不多等于是上帝的马夫罢了,或者像今天的送外卖的。
这些远渡大西洋过海而来的白人,越来越多,终于与上帝马夫的印第安人无法相容,因为到底印第安人是地主嘛。难道,白人还能为印第安人打工?上帝的子民能为马夫打工?
终于,近二百多年来,感恩节照样过,火鸡大餐加马铃薯照样吃。而感恩节的真正主角,真正必须被感恩的对象印第安人可遭遇了几乎全部被杀光的灭种灾难。
事实上,三房东赶走二房东的所谓独立战争,就是打赢了,也并无法改变这些白人移民在这片他们叫做“新大陆“的土地上当“房客“的身份。除非把屋主干掉。
至于,美国人爱怎么写他们的历史是他们家的事,但是我们局外人,可不应该那么没有是非观念吧?把美国人自吹自擂自认文明最前锋的忽悠历史照单全收,那就是真的犯傻。
不过,现在诸位对美国为何这么样那么样的支持以色列,应该有点感觉了吧!
都一样是在人家的土地上,把原居主人赶走杀跑,然后来建立自己的国家。以色列人无法,也没想安置巴勒斯坦人,这跟美国人除了杀光之外,没法处置印第安人的情况是一模一样。因此,美国支持以色列,对美国人来说,不但逻辑正确,而且还感同身受心有戚戚焉。这些,我们局外人是完全无法领会,但却是绝对是应该有所认识的。
当然,美国人伪善的根源就是这个:“你们非白的民族都不是人,但是我们假装把你当人看“。但是这句话能公开说出口吗?所以,它需要包装。只是这一包装,伪善就成了它民族性的必然。
我一英亩地赔偿你印第安人0.15美元,够意思了,当时没把你们杀光,不是吗?
算算,美国一英亩大约等于我们中国2.5亩地,也差不多是一中国亩地赔6美分。美国国会立法,小布什总统签署后生效的时间是2004年,以那年的人民币币值来算,也就是差不多一中国亩地赔偿人民币4毛钱。
但是,伪善的奥妙就在这儿。
这些土地我已经占有使用了一百多年,还给你印第安人,是坚决不可能,有二千三百六十万英亩呢,再说几乎占了三分之二个内华达州。
这到底有多大面积?算成中国亩就是5900万亩,这样大家就比较有概念了。
5900万中国亩就是39333平方公里。这又是个什么概念?比较一下就很容易了解。
北京市,16807平方公里。
天津市,11305 平方公里。
海南省,35000 平方公里。
台湾,36000 平方公里。
香港,1100 平方公里。
算一算这片叟雄族印第安人土地有将近2。34个北京,或者是一个台湾岛再加上三个香港。
这么一大片土地,再加上里面有好几个金矿和其他矿,再加上在那儿搞核试验,储存核废料,搞秘密武器研发试验厂等等,再说都已经强占了一百多年了。
还土地,免谈。
但是,既然是伪善专业的民族,花样与把戏就得玩下去。
为什么要搞个立法,还要大张旗鼓经过小布什签署实施呢?除了要走法律的虚伪过场之外,其关键就是处在于,这个每英亩赔偿15美分是怎么定下来的。这才是他整个关键逻辑的基础。
15美分,是1872年左右当时每一英亩地的地价,以这个价来算赔偿,其真实的意义就是说,我们大伙就假装我是在1872年就把你的地买了。就是这个意思。当然,既然事实是当时并没有跟你买这回事,不过现在是一百多年后再来跟你补签个买卖合同,顺便把钱给你。这样这件事就可在百多年后搞个合法化。
瞧,这个伪善的算盘打得多精。
再说,别忘了,你印第安人根本不是“人“,我们的独立宣言里面就没把你当成过“人“。
反正现在土地是我的,你印第安人想咋地?我这儿是国会加上总统,而且,我的F22战机就是在你们内华达州印第安人的头上做隐行飞行试验的,还想再打一场吗?你们这些只会骑马射箭的“人“。我肯在百多年之后还来跟你补签买卖合同,够文明的啦,你还想怎样?
不过,他国会立的法案,可不是说这是补签买卖合同,而是说成赔偿金。今天这个时代不好随便杀你印第安人,但是把你气死还是个妙计呢。
当然,说到这儿,诸位,也可以想想,怎么关岛就成了美国的了?还有,当然是凭什么就可以由美国人任意把硫球群岛加钓鱼台,说交给日本就交给日本?
答案是,看他怎么搞印第安人就知道他会怎么搞了。(待续)
美国一英亩地0.15美元,你卖不卖?(续二,还是土地问题)
2006年7月11日,美国联邦地区法官洛伊斯蓝伯兹,被迫从他主审已经缠讼九年的一个案子上撤换。这是美国法治有史以来仅有的第三次更换联邦主审法官,上一次更换联邦主审法官是2001年的司法部起诉微软违反垄断法的大案子。
蓝伯兹法官主审的这个案子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案子,是蒙坦纳州印第安黑脚族(Black Feet)的柯贝欧(Cobell)女士代表当地的印第安人集体(估计超过30 万印第安人),在1996年正式控告美国内政部侵占,误用并且不良管理印第安信托基金,特别是百多年来在印第安保留区开采石油与天然气及开矿的权利金等巨大金额都没有分给印第安人,认为这是“国家犯罪”(state crime),要求美国政府赔偿270亿美元到一千亿美元。这个讼案一般称为“印第安信托基金案”(Indian Trust Case),正式的名称为Cobell v Kempthorne,kempthorne就是当时的内政部长,代表内政部当被告。
本案牵涉到“被托管”的印第安人土地,包括1000万英亩私人土地,4600万英亩印第安族有地。(这些土地到底有多大,请参考本文的“续一”,应该是93333平方公里左右。)1887年,美国内政部透过国会通过的法案,把这些土地依法代管并且出租出去,目前查出来的租约超过10万份。土地被出租利用于各种用途,包括开矿,采石油与天然气,伐木,农场等,有些甚至卖给了非印第安人。理论上,是这些租金与权利金由内政部代收代管,然后分配给那些“被迫”把土地拿出来信托的印第安人。
诉讼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印第安人已经好几十年没有拿到钱了。不是该可以拿到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拿到钱。
内政部最初的说法是愿意赔差不多四千万美元。由于双方这种天地之别的差距,双方在法庭进行诉讼攻防,到2006年的时候,已经9年多,累积的诉讼文件达到3000多箱。蓝伯兹法官9年来的审理,对这个案子已经十分深入了解,但是对于内政部运用纳税人的钱,不断采取各种法律手段拖延回避,想把这个案子拖烂掉的诉讼策略,非常不满。拖了都快满10年了,所以,蓝伯兹法官忍无可忍,在2005年7月公开发表了一份“意见”(opinion)。
就是他的这份意见,使他遭遇了撤换。
但是,要知道,撤换时离他发表这份意见已经一年了。这份意见要是有问题,何必等一年后才被拿来当作更换他的借口呢?
大家要明白,两年前,2004年7月,小布什总统才签署了每一英亩地0.15美元的叟雄族土地赔偿法案(见前文)。显然,小布什是一个不愿对印第安人做出理性与和谐赔偿的人。这时,小布什政府再度证明它是一个极端反人权的政府,它采取了伪善的第一招“玩弄法律”,走上了换法官这个最简单便利的办法。
当然,爱美人士会说美国三权分立,总统干预不了司法,更换联邦法官这事扯不上小布什政府。是是而非,别忘了,美国联邦法官都是由总统提名,在经过参议院投票通过才任命的。蓝伯兹法官是由公认最保守的里根总统提名的,而且还是小布什的老乡德克萨斯州人。此时已经63岁,在法律界有很高的声望。小布什政府是由内政部,也就是此案的被告正式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更换法官的要求,理由是蓝伯兹法官对政府有偏见。
本来诉讼双方都有权利提出换法官的要求,但是能够如愿更换法官的例子少之又少,因为如果能够随随便便就更换法官,那么整个司法的独立性就荡然无存了。
前面已经说过,这才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三次的更换联邦主审法官。当天的国家新闻网(NBC)报道这条新闻时,说联邦上诉法院与政府站在同一边(siding with the government)作出更换法官的决定,而合众社(AP)的报道则说蓝伯兹法官经常与印第安人站在同一边。
事实上,蓝伯兹法官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是曾经分别判处两个前后任的内政部长“干扰法庭罪”。
蓝伯兹法官显然是小布什政府的眼中钉。
想当然尔,蓝伯兹法官的这份意见,肯定是说到了美国保守派的痛处。
以下是蓝伯兹法官的“意见”,节录:(必读)
“在这个诉讼最单纯的底部,只留存着令人震惊与丢脸的真相: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的政府仍然如此对待印第安人,好像印第安人是还不够资格享有在一个应该是所有人都平等的社会中所应得的尊重。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骇人听闻的醒,那就是大多数在政治上无力的弱势人群,如果他们的福祉是操控在政府的慈悲与政治强势的少数人的手中时,其结果将是邪恶的。这个案子提醒我们,就在今天,我们的民主事业仍然还在半道上。而最后,更重要的提醒是,政府可怕的权力,以及对这项权力行使的脆弱约束,其恶果只会等到政府在对付人民的时候才会完全暴露出来。
在这个案子里,印第安人是政府所创造与管理的印第安土地信托的受益人。内政部与财政部是在一个世纪以前就受委托管理与经营这些印第安土地,并为印第安人做信托基金效益分配的工作。
当然,在当时搞出这个信托基金主意的那些人,在他们心底应该是没有任何为印第安人谋求最高福祉的想法。无论如何,在1887年,创造出这个信托基金的“全面分配法案“通过了。那时,我们的政府在尽量从印第安部落中攫取土地的贪婪心的助长下,正在进行毁灭印第安文化的工作。不过,不管当初创出这个信托基金的动机是什么,现在我们的期待,或者只是希望,在一个政府应该怎么对待他的人民这件事上,我们现代的内政部应该展现出合乎我们所了解的现代标准。
呜呼,我们“现代“的内政部用这个机会向我们再一次展示它是一只恐龙,它在道德上与文化上的健忘,竟传承了一个在上个世纪以前就应该被埋葬掉的可耻的种族主义与帝国主义政府,一个我们以为,我们早已甩掉了的人人漠不关心以及安格鲁撒克逊种族中心主义的可悲的最后前哨站。
这个案子的整个纪录,描述了内政部作为这个印第安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腐朽任务的沉闷故事,是一个贯穿了官僚失误,混日子,违规,并且充满丑闻,欺骗,肮脏的诡计,以及彻底邪恶等等的前所未见的故事。
尽管这些记录已经是如此清楚与深入,内政部仍然在法庭上用尽了令人难以忍受的方法,争辩,再争辩每一个细小的法律上枝节的技术问题。这就是阻扰本案达成最后协议,以及一直拖延这项印第安人所迫切急需的救助的另一个原因。
如果内政部连信托基金中有多少印第安信托户头都说不出来,那么一些比较稍微复杂的计算,比如对印第安土地的估价,能信吗?如果内政部连法庭都敢骗,那么,我们任何人都可以认为内政部在欺骗印第安人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犹豫的。
也许内政部过去与现任的领导都是邪恶的人,他们从加害我们社会中最弱势的人之中得到乐趣。
也许,当第一个欧洲人踏上美洲这块土地的时候,印第安人就注定了他们的厄运。可能这就是导致印第安信托基金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看不到的原因。
还给印第安人真正的正义可能还在遥远的未来,也可能永远不会到来。这个事实,对我们的社会与我们政府的形式是做了一个声明,那就是我们不愿再忍受下去。但是可能我们能够得到的最好结果是,人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些受害人的努力,其他弱势的受害者将可以学习这个案子,并且跟随着印第安人的例子前进。“
这就是蓝伯兹法官被换掉的原因,内政部指控他对政府有偏见,所以不适任。
2008年6月,罗伯生法官(Robertson)在接手这个案子后,判决联邦政府必须向印第安人作出四亿五千五百万美元的赔偿,比原先内政部自己提出的接近四千万美元,高出十几倍。
印第安人拒绝了这项判决,继续上诉。
终于,2009年,黑人总统奥巴马上台,民主党控制了两院国会,整个政治局势全面转变。奥巴马政府开始朝庭外和解努力,双方开始就合理的赔偿金进行协商。在金融危机中,印第安人最后放弃了他们的底线70亿美元的赔偿要求。因为美国政府已经没钱了,而且奥巴马也不可能一直控制两院国会。再错过这次机会,这个案子将不知道还要缠讼到何年何月。
在2009年12月,双方终于达成34亿美元和解的协议。
接下来,因为加害方是联邦政府,它的钱必须由两院国会通过才能支付给受害人。
奥巴马政府终于在他已经丧失多数的新众议院上任之前,2010年的年底之前,快马加鞭,希望赶快在他仍保有多数的两院国会中通过这项赔偿金支付的法案。
终于在和解金额达成协议的一年后,2010年11月19日,美国参议院通过支付这项赔偿金的法案。
接着,2010年11月30日,美国众议院也通过支付这项赔偿金的法案。
随即,2010年12月8日,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这项34亿美元的赔偿法案。
我们也记得,2010年12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宣布美国政府支持联合国印第安原住民x权宣言。(见前文)
也就是10天前,2010年12月21日,联邦地区法院正式宣判本案和解生效。
这项印第安人土地权益之争,经过差不多15年的缠讼,终于取得胜利。
本案已被誉为美国印第安人争取公平正义对待的里程碑。
揭穿美国伪善系列:美国一英亩地0.15美元,你卖不卖?(续三:乔治华盛顿伪善的假面)
小序:这是一个揭发美国伪善的系列,选题都是“近来”发生的新闻。讨论的思路不是在于对比,而是更深层次的“了解”美国。毕竟,不论美国是敌是友,我们都得讲究知己知彼。
2010年12月15日,是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211年忌辰(死于1799年12月14日)的第二天,美国宾西法尼亚州费城的美国国家历史独立公园(Independence National Historical Park) 内举行了一个新景点的剪彩庆典。这个小小的庆典却引来了美国所有主要媒体,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美国三大电视网ABC, CBS, NBC等都作了大幅报导。原来这个景点是乔治华盛顿的总统办公室兼住家(如同总统府),是美国第一个总统办公室,乔治华盛顿1789年获选为总统,1790年搬进来,住到1797年3月卸任,接着由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 搬进来,约翰亚当斯在那儿住到1800年才搬到新落成的白宫(也就是现在的白宫)。在美国历史上这是第一个总统府,它存在了10年(1790 - 1800),极具历史意义。这幢房子在1832年被拆掉。2007年,开始在原址进行考古挖掘,进行文物保护。
2010年12月15日这个剪彩仪式,就是这个美国首个总统府纪念文物景点的开放庆典。可是,怎么就会吸引诸大媒体劳师动众的报导呢?
原来这个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民主自由象征的景点的开放,竟然是对乔治华盛顿总统的诚实与伟大的二百余年来造神运动的大揭穿。
景点的说明中指出,乔治华盛顿是个大奴隶主,直到他卸任总统后到死前,他还拥有317(一说316)个黑奴。当然,也许有人会说,奴隶主,那是当年社会环境的产物,不足为奇。
但是,扮演奴隶主的主角是乔治华盛顿总统,是一个代表着美国的诞生,宣读美国独立宣言的人。一个美国有史以来唯一荣获全票通过当选两任总统的人。一个通过并签署美国宪法的人。乔治华盛顿总统的头像被用在美国最常用货币一元纸币以及25美分的硬币上。乔治华盛顿总统的头像被印成邮票有一百余种,超过其他所有总统出现在邮票上次数的总和。美国首都华盛顿以他的名字命名。美国西海岸的华盛顿州以他的名字命名。有两所大学以他的名字命名,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及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埋藏了两个世纪的伪善
这个美国国家历史独立公园,是美国人最引以为傲的建国与民主圣地。每年都吸引百万以上的游客到这里参观见识这个美国民主自由的发源地。
园区里最主要的景点是独立宫(Independence Hall, 或译成独立堂),乔治华盛顿就是在这里代表美国宣读了今天美国人自认最骄傲与伟大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中的最重要宣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个独立宣言流传于世,是开创美国至今,立国民主法治精神的基础标杆。在1779年,首面美国国旗也是在这儿公开的。在1787年,在这独立宫里面通过了当今美国人尊奉为最高民主法治准则的美国宪法。独立宫建于1732年,这个景点就是独立宫原建筑的文物保留。
在美国国家历史独立公园的另一个重要景点文物就是“自由钟”(Liberty Bell)。
自由钟的历史已有250多年,重量943公斤,由多种金属混合铸成。1751年由宾州州议会以100英镑的价格从英国订购,当年工艺水平显有限,第二年大钟运到费城,试敲时就破裂。一年后,经两个当地铸造工重新铸造,总算成功。自由钟在宣布独立宣言,宣布通过宪法,宣布南北战争胜利等时刻都发出它的钟声,1944年二战美军诺曼地登陆时,还轻轻敲击这个已经有一个大裂缝的钟,并用收音机广播传布全国。
自由钟代表的是美国人追求自由的精神,与纽约的自由女神像同样是代表美国在昭告世人,美国是自由的象征。为什么呢?因为自由钟上铭刻着:《圣经》上的名言:“宣告在所有土地上的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Proclaim liberty throughout all the land unto all the inhabitants thereof—Lev. XXV, v.x.)
但是,这个本来悬挂在独立宫钟楼上的钟,因为先天品质不良,就经不起敲击,它有一个很大裂缝,再也不能敲了,所以,如今这个“自由的摇篮“被陈列在这个美国国家历史独立公园广场中一个特设的玻璃房里,与独立宫遥遥相望,供人参观吸取自由的灵气。
也许是造化弄人,或许是阴错阳差,但总是无巧不成书。美国人的上帝在训示了“宣告在所有土地上的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之外,今天,自由钟在这个大公园里陈列位置的安排,应该也是上帝的杰作。因为乔治华盛顿总统办公室古迹开挖之后,发现这个乔治华盛顿的办公室兼住家里面有一条秘密通道与一个小房间,历史学家确认之后,原来屋内的这条秘密通道是给乔治华盛顿的九个黑奴使用的,为的是不让访客看见或碰见他的黑奴。而这条黑奴秘密通道的一边出口,几步路之遥,正对的,摸得到的,就是已经陈列在那儿的自由钟。说真的,上帝对老美的这个玩笑开得真不小。
2007年,这个古迹考古开挖的时候,就发现了这条秘密通道,联邦政府非常为难,几度想要改变这个美国第一个总统办公室兼住家的景点计划,因为这是一个多么大的丑事,怎么可以让几乎已经成为美国神的乔治华盛顿的诚实与崇高人格受到揭发?再加上紧邻着自由钟,简直让白人与黑人都各自有各自受不了的感慨。国会展开辩论,希望修改这整个将近三亿美元的美国国家历史独立公园整修计划。但是今天的费城已经是个美国黑人重镇,市长与国会议员都是黑人。在他们的奔走坚持与大力抗争下,最终这个景点计划得以继续,并且反而还扩大对这九名乔治华盛顿总统黑奴的研究,同时扩充原先的计划,在这个景点立碑,刻上这九名黑奴的名字,并且重点说明乔治华盛顿总统一生都是奴隶主的故事,作为景点的一部分。
纽约时报这么说:“在这里,我们不只有我们的国父展示他黑暗的一面,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国家立国基础中最黑暗的部分。
这个上帝之手巧夺天工的安排,美国国家历史独立公园的展出景点,恰恰完全暴露了建立这个号称世界人类自由的象征与民主法治模范的美国的核心矛盾:那就是美国不仅供奉自由, 而且还有他的国父在暗中执行着奴隶制度。
美国总统府的黑奴秘密通道的出土,竟然是与美国象征自由钟咫尺相望。这一幅极度反讽的画面,可以说,在今天的现代文明中,全世界范围内,其展现出来的是当今咄咄逼人的美国文明中,最令人难以忍受,最恶心的超级伪善的赤裸裸揭穿。
乔治华盛顿与他的奴隶
其实,乔治华盛顿总统拥有许多黑奴,是个大奴隶主,本来就不是个秘密。他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地主拥有数处农庄,生了十个孩子。乔治华盛顿是二妻的孩子,同父异母的长子哥哥劳伦斯(Lawrence)比他大14岁。父亲与哥哥都到英国留过学。乔治华盛顿在十一岁时(1743)父亲去世,因为孩子多,他只分到继承10个黑奴及一个农庄。不过,1759年,他结婚的时候,他已经拥有36个黑奴。而他的夫人玛莎则带来85个黑奴作为嫁妆。到1774年的时候,他的农庄已经达到八千英亩,包括五个农场,他个人拥有黑奴已经有135名,这其中并不包含他夫人玛莎的嫁妆黑奴。1799年,他死的时候,他的农庄有317名黑奴,其中154名是属于他的夫人。
过去二个世纪,美国的历史学家与政客,对于已经被造神成为伟人的国父乔治华盛顿总统与黑奴的关系与问题,极力找寻各种借口粉饰,其中理由多到不胜枚举,总之就是要替乔治华盛顿总统撇清,说其实他心底里面是要解放黑奴的,可是总是没有遇上合适的时机,所以才特意在遗书中宣告在他死后,等他的夫人玛莎也死了以后,他的123名黑奴将获得自由。事实上,乔治华盛顿总统并没有任何子女,他的奴隶没有人可以继承。这才是他决定与他的夫人享用这些黑奴一直到他们两人生命的终点的原因。而他的夫人玛莎在自己死前把她自己带来的153名嫁妆黑奴全部留给了她的孙子孙女继承(因为乔治华盛顿总统是其夫人玛莎的第三任丈夫,玛莎与其前夫育有子女)。不过,既然乔治华盛顿总统二百多年来,已经享受神一级的待遇,虽然在他生前并没有释放半个黑奴,举国上下精英学者与政客们,一直以来,也不愿在乔治华盛顿与黑奴这些事上面做文章纠缠,毕竟这是属于美国白人自己掌嘴的自宫式的行为,揭发穿着独立宣言外衣,享受着自由钟钟声的乔治华盛顿总统,这种超级丑闻,对美国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是,这一回,在上帝的安排下,乔治华盛顿总统与他的黑奴的纠结故事,不得不“被”搬上台面,让全世界的人用显微镜好好的检视与欣赏。在发现了乔治华盛顿总统的办公室兼住家里有黑奴秘密通道后,资料开始涌现。
乔治华盛顿总统在1790年搬入这个“总统府”的时候,从老家带了九名黑奴来伺候他。这九名黑奴分别干着园丁,厨师,丫环,保姆,文书,马夫等工作。如今放大镜检视的重点是,乔治华盛顿总统到底有没有想要释放黑奴的想法。因为既然那些著名的精英历史学家都举证乔治华盛顿总统的遗书,来申辩乔治华盛顿总统是想解放黑奴,只是死前未及做到而已。 所以当前的研究与调查,就偏重在乔治华盛顿总统生前是怎么对待他的黑奴这方面。
当总统期间抓捕潜逃黑奴
新证据发现,在这间总统办公室兼住家里面的九名黑奴,有二名潜逃成功。
1796年,17岁的翁娜嘉吉(Ona Judge)从这个“总统府“逃离。因为身为第一夫人玛莎的丫环的翁娜,发现第一夫人玛莎要把她当作嫁妆礼物,送给玛莎的孙女作为结婚礼物,所以她逃了,而且逃亡成功。
乔治华盛顿总统大怒,他是总统,所以很快地就发现了翁娜的行踪。记录显示,1796年9月1日,乔治华盛顿总统写信给纠瑟夫彗珀(Joseph Whipple),一个抓捕黑奴的专业人士(collector)。乔治华盛顿总统在信中指示彗珀“要不计代价把翁娜抓回来。” 彗珀先生找到了翁娜,可是他受到翁那对于自由的执著与坚定的感动,彗珀决定把翁娜放了。彗珀给乔治华盛顿总统回了封信,彗珀告诉乔治华盛顿总统,他无法逮捕并且强迫翁娜回来,因为此间广大的流行看法是支持人人自由的,如果坚持抓捕翁娜,可能会在当地引起群众抗议。他还建议乔治华盛顿总统改走法院的路线,不要强硬抓捕。
二个多月后,1796年11月28日,乔治华盛顿总统再度给彗珀发信,给彗珀建议了几个抓捕翁娜的办法,但是要求彗珀一定要小心行事,不可因此事,在市民中激起暴乱。彗珀在给乔治华盛顿总统回函中,向乔治华盛顿总统保证他会遵从总统的指示,但是他非常怀疑这项行动能够在不激起群众反黑奴制度的激情中取得成功。他还提醒乔治华盛顿总统,让逃亡的黑奴志愿返回奴隶主身边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翁娜终于获得自由,并且在1797年结婚,从此过着自由但是仍然心惊胆跳的日子。因为她太了解她的主人,她害怕乔治华盛顿总统继续追捕她。而事实上,乔治华盛顿总统心底一直没有放弃抓捕翁娜回来的念头。1798年,翁娜逃亡近两年后,已卸任的乔治华盛顿总统要求他的外甥博韦尔贝斯特二世(Burwell Bassett, Jr),在他去新罕布什州的时候,顺便帮他把翁娜及翁娜的孩子抓回来。但是,贝斯特在与参议员蓝敦(Langdon)晚宴的时候,不经意地在聊天中,把乔治华盛顿总统这个意图透露了。蓝敦参议员马上派他的仆人去找到翁娜,让翁娜赶紧逃走。翁娜逃到邻近的格瑞兰镇躲在一个朋友家,一直躲到贝斯特离开当地才敢回家。三个月之后,乔治华盛顿总统死了,完全彻底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翁娜至此才踏实地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因为乔治华盛顿总统再也无法来抓捕她了。
另一位逃亡成功的是何克勒斯(Hercules)。何克勒斯是乔治华盛顿总统的私人厨子,伺候乔治华盛顿总统已经一辈子,是乔治华盛顿总统自认为他最忠诚的黑奴。何克勒斯选在乔治华盛顿总统生日(1797年2月22日)这一天逃亡,因为乔治华盛顿总统马上就要卸任。而卸任之后,就要搬回维吉尼亚州的农庄。
原来,这个总统府所在的费城是属于宾西法尼亚州管辖。而宾西法尼亚州州法规定,任何黑奴在本州住满六个月就可自动成为自由人。而七年多以来,乔治华盛顿总统为了规避这条州法,一直让他的九名黑奴保持轮调,在快满六个月的时候就让他们回维吉尼亚州的农庄呆上几天,然后再回来总统府,这样六个月的居住期又得重新计算。
但是,这回,乔治华盛顿总统要卸任退休,再也不回费城了。何克勒斯再不逃,就永远没有自由的机会。何克勒斯抛下在农庄干活的他的三个11到20岁儿子与6岁的女儿,选择这一天,在农庄举行乔治华盛顿总统65岁生日,而且是卸任前的最后一次庆祝生日,晚宴非常盛大,包括16响礼炮祝贺美国最伟大的英雄生日(16响代表当时美国的16个州),宾客非常的多,大街上还有民众的庆祝游行,何克勒斯借机趁乱,走得不见踪影。
11个月后,1798年的1月,退休在农庄的乔治华盛顿总统写信给他的前秘书吉特(Kitt),要吉特雇人继续搜捕何克勒斯。只是,何克勒斯从此没了消息。当然,何克勒斯如果没死的话,在前第一夫人玛莎死了之后(1802),他也得到了真正的自由。
1800年,8月30日,费城的报纸出现了这么个广告:酬金10元,抓回本农庄黑奴马克士(Marcus),16岁,是属于华盛顿将军的黑奴。任何港口船主,如秘密载运保护,必遭法律行动。(广告内容很长,意思大致如此。)这个广告是乔治华盛顿总统夫人玛莎让她的农庄经理登的。因为,这位马克士黑奴是玛莎的嫁妆黑奴的后代,玛莎已经把马克士赏给她的孙子克斯提斯(Custis),就算玛莎死了,黑奴马克士也不在乔治华盛顿总统遗书中的解放之列,所以玛莎出悬赏,要把他抓回来。
乔治华盛顿是个一生从未释放过黑奴的奴隶主
至此,我们都已经很清楚,乔治华盛顿总统与他的夫人玛莎,穷他们的一生都在追捕逃亡的黑奴,可谓至死方休。乔治华盛顿总统死前一年还念念不忘追捕何克勒斯,而玛莎1802年死的,1800年也还在悬赏追捕马克士。
而且,如果乔治华盛顿总统想要释放他的黑奴,那太容易了,以奴隶主的身份签一张自由书给他的奴隶就行了。何况他身为总统,身怀大赦之权。当然,要不,就让黑奴们在总统府著满六个月,自由就自动生效。显然,乔治华盛顿总统不但不想释放他的黑奴,而且还想继续奴役他们到自己死了为止。
显然,二百年来,美国精英学者在伟大的,诚实的国父乔治华盛顿总统的造神运动中,不论再怎么为乔治华盛顿总统一生奴隶主到死方休的事实擦胭脂抹粉,终于敌不过上帝的安排,总统府黑奴秘道的出土,遥步自由钟,而这一切都出现在眼下由黑人当政的费城,乔治华盛顿总统超级伪善的真面目终于得以完全显露在世人的眼前。
乔治华盛顿总统代表美国,琅琅上口独立宣言,向全世界宣示,所有的人生而平等,都完全享有自由的权利。乔治华盛顿总统是所谓最伟大的美国国父,可是在他八年的主政之下,有将近占当时全美国人口五分之一的黑奴得不到解放。相反地,乔治华盛顿总统还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不但想方设法规避黑奴住满六个月即自动获得自由的法律,并且还控制并追捕他的黑奴,至死方休。这真是一个超级恶心的伪善剧,人类道德的最可悲扭曲。
最后,六岁的“诚实”小乔治华盛顿,到底砍了樱桃树没有?
这个故事是梅森拉克魏姆斯牧师(Mason Locke Weems)在1800年,乔治华盛顿总统死后几个月出版的“华盛顿传”中的故事。此书原版只有80多页,全部是魏姆斯牧师自己编写的。“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就是魏姆斯牧师编出来的。过去,一二百年来,美国精英学者们多半都认为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也从来没有学者愿意去深究这个已经成为神的乔治华盛顿的故事。到底,把“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揭穿,那会有多难堪?
不过,2008年7月3日,纽约时报选在美国国庆的前一天报导这个发现。乔治华盛顿六岁时居住的家园,经过三年的古迹考古开挖,已经取得很多当时乔治华盛顿父母一家人的许多文物。
关于“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参与开挖的考古学家说,他们“不能说谎”,因为这是小乔治华盛顿的家。参与开挖的考古学家说,这儿与附近,在过去,一棵樱桃树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树墩与生锈的斧头了。这算是至今,这个神话故事流传了210年以来,第一次,美国的考古学家所能够给出的最正面地否定。
一个宣扬诚实,并且拿来教育小朋友学习“诚实”的故事,本身竟然是虚假伪造的。拿一个“不诚实的编造”的故事来教人“要诚实”,这算是什么事?
本来,如果把故事的主角改成小王,小毛,小胡,或小什么都行,反正是虚构的,无伤大雅。但是,把乔治华盛顿拿来当主角,那就不是一个单纯教导“诚实”的故事,而是要神格化乔治华盛顿的操作了。而且事实上,这个故事都能被编入我们的小学教本,关键并不是仅仅在单纯的“诚实”教育,而是借乔治华盛顿来做“诚实美德”的代言人来宣扬“诚实”。不过,乔治华盛顿代言“诚实”210年,其实已经成为“诚实”的代表,或者说,“诚实”的化身。甚至,已经成了“诚实之神”。
当然,这事不怪乔治华盛顿,他从来也没说过他是诚实的,也没有要他的美国徒子徒孙拿他来造神。
不过至此,我们都该很清楚了,美国这个国家的伪善包装是人间伪善包装的极致,美国的伪善包装是从他的骨髓里长出来的,不只是根深蒂固,而且散发在它的全身。(Jan-9-2011)
“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证实纯属虚构
“诚实”小乔治华盛顿,到底砍了樱桃树没有?
这个故事是梅森拉克魏姆斯牧师(Mason Locke Weems)在1800年,乔治华盛顿总统死后几个月出版的“华盛顿传”中的故事。此书原版只有80多页,全部是魏姆斯牧师自己编写的。“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就是魏姆斯牧师编出来的。过去,一二百年来,美国精英学者们多半都认为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也从来没有学者愿意去深究这个已经成为神的乔治华盛顿的故事。到底,把“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揭穿,那会有多难堪?
不过,2008年7月3日,纽约时报选在美国国庆的前一天报导这个发现。乔治华盛顿六岁时居住的家园,经过三年的古迹考古开挖,已经取得很多当时乔治华盛顿父母一家人的许多文物。
关于“诚实”小乔治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参与开挖的考古学家说,他们“不能说谎”,因为这是小乔治华盛顿的家。参与开挖的考古学家说,这儿与附近,在过去,一棵樱桃树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树墩与生锈的斧头了。这算是至今,这个神话故事流传了210年以来,第一次,美国的考古学家所能够给出的最正面地否定。
一个宣扬诚实,并且拿来教育小朋友学习“诚实”的故事,本身竟然是虚假伪造的。拿一个“不诚实的编造”的故事来教人“要诚实”,这算是什么事?
本来,如果把故事的主角改成小王,小毛,小胡,或小什么都行,反正是虚构的,无伤大雅。但是,把乔治华盛顿拿来当主角,那就不是一个单纯教导“诚实”的故事,而是要神格化乔治华盛顿的操作了。而且事实上,这个故事都能被编入我们的小学教本,关键并不是仅仅在单纯的“诚实”教育,而是借乔治华盛顿来做“诚实美德”的代言人来宣扬“诚实”。不过,乔治华盛顿代言“诚实”210年,其实已经成为“诚实”的代表,或者说,“诚实”的化身。甚至,已经成了“诚实之神”。
当然,这事不怪乔治华盛顿,他从来也没说过他是诚实的,也没有要他的美国徒子徒孙拿他来造神。
美国”独立宣言“为何被加上问号?
楼主补充:
乔治华盛顿本身是富裕地主家庭的武夫出身,20岁就从军,骁勇善战。做到对英国人来说的叛军总司令,对美国人来说的义军总司令。战后因军威显赫,无人敢撄其锋,军权在握,结果自然全票通过当上总统。从他对付他的逃亡黑奴的心思来看,可以两年不忘,还要继续抓捕,显见他可能是个会秋后算账的人。政治上,应该也是个大家不愿得罪的人或不敢得罪的人。其实乔治华盛顿与我们的刘邦差不多,都是改朝换代时胜方的大元帅,历史上都是可以称王的人物。只是新潮流不搞帝制,但是还是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全票通过当选的总统。权势显赫,党政军一把抓,所以他继续当他的奴隶主,谁敢吱声?
而且,“独立宣言”起草五人小组成员之一的班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也有五个黑奴。1787年,他81岁被推举为宾西法尼亚废除黑奴组织(Pennsylvania Abolition Society)的主席,三年后,1790年,他死了。但是他一生中都没有释放他的黑奴。他只是在他的遗嘱中定下他死后他的黑奴将获得自由。倒霉的是,他的黑奴都比他早死,一生为奴,从不知自由为何物。
另一个“独立宣言”起草五人小组成员,汤玛斯杰佛生(Thomas Jefferson)后来当上第三任美国总统,他在任上签署了禁止从非洲交易黑奴法案。一百多年来,白人精英学者,也都帮他抹粉,说他反对黑奴制度。实际上他30多岁时就拥有187个黑奴。到他83岁死时(1826年),还是拥有187个黑奴。他1794年与1796年分别个释放了1个黑奴,这两个黑奴都是他的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Sally Memings)的儿子。1998年,考古研究者对汤玛斯杰佛生的后人作了DNA测试,确认了他的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所生的儿子里面,至少有一个百分百确定是汤玛斯杰佛生家族成员的后代。这是很委婉的说明,因为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实际上是汤玛斯杰佛夫人的同父异母姐妹,莎莉何明斯的母亲是汤玛斯杰佛生岳父的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一生都与汤玛斯杰佛住在一起。而汤玛斯杰佛夫人1782年就死了,之后,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伺候了汤玛斯杰佛44年到他死为止。汤玛斯杰佛遗嘱释放了五名黑奴,其中有两个是黑奴情妇莎莉何明斯的儿子,其他两人是莎莉何明斯家族的人。只有一人与莎莉何明斯家族没有关系。汤玛斯杰佛死后,他的后代把他的130名黑奴被公开拍卖,他们没有得到自由。
这些,就是这几位美国开国的“美国伟人”的黑奴奴隶主故事。
所以,现在美国很多中小学校,上课讲到“独立宣言”的时候,都加了问号。“独立宣言”?
大概,美国人对他们的“先贤”的伪善,也是难以自圆其说吧。
关键就是这些人搞了个“独立宣言”。如果没有这个“独立宣言”,就没有伪善的构成要件。
爱美人不可不知,厌美人不可不防。
乔治华盛顿,班杰明富兰克林,汤玛斯杰佛生,一生奴隶主的道德问题,以他们当时的语境,没人在200多年后指责他们养黑奴不对。
他们被责难的是,他们是推出“独立宣言”的人,而这个美国建国的宣言,明白宣告“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而他们还在这个宣言下继续当他们的奴隶主之死不休。
他们被责难的是他们可怕的“伪善”。把这个宣言搞得如同政治欺诈。而这个“伪善”就成了他们的传世之宝。
此乃,爱美人不可不知,厌美人不可不防。
上帝同不同意黑奴制度呢?
上帝同不同意黑奴制度呢?不知道,因为上帝不说话。
不过上帝的信徒,在新大陆当奴隶主的不少。
1784年,基督教卫理公会(Methodists)决定把买或卖黑奴的教友驱逐出会,已经拥有黑奴的教友,一年内必须释放他们的黑奴,否则驱逐出教会。但是因为教友反对激烈,执行不了,最后这项规定取消。
1789年,维吉尼亚州浸信会(Baptists)谴责黑奴制度,但在1791年原本要作出教会决议公开反对黑奴制度,但这个决议胎死腹中,始终没有推出。
纽约与费城的长老教会(Presbyterian)早在1787年就开始规劝教友解放黑奴。1792年,长老教会大会公开决议应该终止黑奴制度,但是也同意应该逐渐废除。1815年,长老教会公开声明买卖黑奴“不符合上帝的福音”。
乔治华盛顿从生到死都拥有黑奴,可能他认为他当奴隶主也是上帝的意思吧。
揭穿美国伪善系列(续四:道德奴隶制的伪善假面)
提示:
爱美,你应该了解你的情人。
厌美,你应该研究你的敌人。
经过“合理”与“合法”包装的高级伪善
美国奴隶制度,是不是如同现在有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认为那是当年时空环境的“旧事”,不需要对乔治华盛顿,汤玛斯杰佛生等美国开国国父过于太苛责?特别是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接受一种观念,很直观地认为我们现代人不应该拿现在的眼光与道德标准,去评判二百多年前人的行为,因为时空语境都不同。特别是,不只是乔治华盛顿,汤玛斯杰佛生当奴隶主,当时的人“应该“多半都是奴隶主。
但是,你怎么知道“现在的眼光与道德标准“不就是当年的道德标准呢?
这种不愿实事求是对待历史的态度,其实不只是一种乡愿的表现,更严重的是,这种态度是表象的宽容,但却是实质上对“不道德的邪恶行为“的纵容,因为历史是可以为后来的人提供前车之鉴的。不愿面对过去,何谈展望未来呢?
实际上,乔治华盛顿,汤玛斯杰佛生等美国开国国父的“伪善”,并不是“被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评定的。在当时,在他们生前,就是“道德问题”的讨论对象。当然,这些该国的开国“先贤”都是贤人,都非易与之辈。他们不但没有被当时的道德批评击垮,反而,他们还试图操作当时道德的话语权。他们是从个人的伪善,去结合与他们一样伪善的人,再去扩大为被他们控制的“制度“上的伪善。他们是在文化与习性上,用独立宣言与宪法,为美国注入”伪善“的元素。在这些美国国父的开创与引导操作下,”伪善“二百多年,历久不衰,已经成为美国的标记。
这些开国“先贤”的手段,走的是“合理”与“合法”的包装道路。这个“合理”与“合法”也就是“伪善”的最高级操作手法,为人类文明添加“伪善高级发展的理论根据”。同时,从其中,我们更可以了解美国二百年来内政或外交政策的操作模式。“那就是一定要对政策或行为先建立合理与合法的伪善借口”。例如小布什政府攻打伊拉克,一定要先在联合国搞出个决议,那个决议是以后来证明子虚乌有的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然后组织外国兵小猫几只的所谓联军,这叫“合法性“。另外,透过各种管道,到处宣传,攻打伊拉克,吊死萨达姆,是为了给伊拉克带来民主,则是”合理性“的道德诉求。
这就是美国行事作风一贯的套路,屡试不爽。再邪恶的事情或行动,也要想方设法穿上合法与合理的羊皮外衣。
从以下我们讨论的这段美国历史里,我们看到了,当一群人,控制了法律与教会之后,进行了“合理”与“合法”的包装。这时,这种披着羊皮的狼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羊群中游荡,对无助的羊予取予求,生杀由狼。
但是,当披着“合法且合理”外衣的邪恶势力,也就是奴隶主控制着立法机构与行政权与教会的时候,情况已经达到那种无法用理性的协商或妥协的办法来解决时,“伟大“的林肯总统终于决定诉诸最后也是最不得已的手段,要剥掉这层伪善邪恶的羊皮外衣,只有靠武力,用战争来解决。
这就是悲剧的源头。如果当时,乔治华盛顿能够当机立断,摒弃自身的奴隶享受,振臂高呼废除奴隶制度,并且以他当时独霸的权势,完成这项人道的历史功业,那么除了他自己可以永垂不朽之外,有可能世界历史也要为之改写。
奴隶主的操作手法,道德正当性的话语权在于控制圣经的解释权
人总是会努力为自己的邪恶与贪婪行为寻找道德上的正当性。
不论古今,不可讳言的,西方“道德的诠释权“是掌握在教会手中,基本是出于神父或者牧师之口。对奴隶主而言,让牧师来说出“上帝并不反对奴隶制度”,是他们寻求道德正当性的最好出路。
对于奴隶制度,到底教会是什么态度?
1784年,基督教卫理公会(Methodists)决定把买或卖黑奴的教友驱逐出会,已经拥有黑奴的教友,一年内必须释放他们的黑奴,否则驱逐出教会。但是因为教友反对激烈,执行不了,最后这项规定取消。1784年,就是“独立宣言“宣读后第八年。
1789年,维吉尼亚州浸信会(Baptists)谴责黑奴制度,但在1791年原本要作出教会决议公开反对黑奴制度,但这个决议胎死腹中,始终没有推出。1789年,就是制宪后第三年。
纽约与费城的长老教会(Presbyterian)早在1787年就开始规劝教友解放黑奴。1792年,长老教会大会公开决议应该终止黑奴制度,但是也同意应该采取逐渐废除的办法。1815年,长老教会公开声明买卖黑奴“不符合上帝的福音”。
要知道,当时的很多批判奴隶制度及这些开国元勋都是奴隶主的言论,其重要的争论点,都是因为这些奴隶主的行为,都违反了伟大的“独立宣言“。这一点,很显然,当时的人,特别是基督教教徒的道德与价值观,是与我们现代人大同小异的。
在美国的基督教徒,有一部分,基本上是英国人因为逃避英国教会的迫害而逃到美洲大陆。他们充满对追求新生活的渴望,一心一意要开创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因为他们事实上就是离乡背井在他们所谓的“新大陆”闯荡,而基本上是退无死所。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基本渴望的是宗教上的自由,因为那是他们离乡背井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很多这些新教教徒的教堂是属于邻里性的自发组织。大家先集中一起读经讨论上帝的福音与旨意,然后人多了,慢慢集资建起自己的小教堂,牧师则外聘或者从自己圈内的人当中去发展。但是,有一个重点,就是他们都喜欢自己解释圣经教义。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在北美洲基督教有如此之多的教派,同一本圣经,解释权下放,这个牧师的解释只要有足够的听从者,那么一个教派就能够很快的成型。
我们也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成美国“地方自治”的源头之一。“自主,自助,自己管理自己的事,一切从理解福音开始。”
所以,美国开国先贤把“In God We Trust” 印在每一张美元钞票上面,直到今天。
也所以,美国开国先贤把《圣经》上的名言:“宣告在所有土地上的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Proclaim liberty throughout all the land unto all the inhabitants thereof—Lev. XXV, v.x.)刻在”自由钟“上面。
还有,一直到今天,已经发展成高科技的最先进的美国部队里,也都还是派有随军牧师。
美国人基本上离不开圣经。特别是政治人物。大小官,从总统开始,就职就得手按着圣经发誓。上法庭作证也得手按着圣经先发誓。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相信上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万能的造物者,是无所不能的,所以,上帝“应该也会铲奸除恶”。群众要求你对上帝发誓,因为你对上帝发誓后,你就归上帝管了。你要是明的暗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自然有上帝来收拾你。这是属于社会所约定俗成的精神思想共识,同时也是其文化根部的核心。
这些证据证明了,美国,要不是真正的“真的信奉了上帝”,那就是事事还得请出上帝来背书,来作标签,来作掩护,或者是来作保证。因为以历史经验来看,只要是“奉主耶稣上帝之名”,基本上就是掌握了道德的正当性,很多事都好办。
在新大陆的新教教会,要建教堂,钱从哪里来?要聘请牧师,钱从哪里来?从小乡下到大城市,教会这种群众的自发性组织,钱,都是靠大家捐出来的。在奴隶地区,也就是为了废除奴隶制度而开打的南北战争的“南方“,群众里面谁比较有钱?答案不问可知,奴隶主有钱。奴隶主比较有钱,那么对教会捐助最多的人,就是他们。所以,当教会希望废除奴隶制度的时候,行得通吗?得罪了奴隶主这种金主大户,教会还开不开门?
这就是现实。上帝,主耶稣,从来不从天上撒钱下来。哪怕你是教会,还是得自己想办法去弄钱。上帝尽管万能,但是教会是人办的。只要是人,就抵挡不了,过不了经济问题这一关。
因此,前面所提的三大主要教会,虽然,从教义上,从福音上,从良心上,都一致希望废除奴隶制度,可是最后都不了了之。由此我们也都了解到,这种废除奴隶制度的道德要求,是敌不过奴隶主这种金主大户的抗拒。
当这些欧洲白人移民到美洲大陆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几乎比整个欧洲还要大的土地。当然,在杀跑了原地主印第安人之后,很快的,许多白人新移民都成为了或大或小的地主。土地大了,可是农工相对并没有增加,光有土地而不加以开发,地主就算白当了。当时,在雇工人很困难的情况下,购买奴隶来开发农场,是在效益上最合理也最合算的投资。所以大量的非洲黑人被当成奴隶卖到美洲大陆。
根据统计,1790年,也就是乔治华盛顿搬进他费城的总统府的时候,美国总人口为三百九十多万人(3929214人),其中奴隶有六十九万多人(697681人),将近总人口的18%。到了1800年,也就是乔治华盛顿刚去世几个月时,奴隶总数增加为八十九万多人(893602人),而总人口数是五百三十多万人(5308483人),将近总人口的17%。奴隶的总数一路攀升,到了1860年,也就是南北战争之前约两年,奴隶总数已经达到令人惊叹的三百九十五万多人(3953760人),已经超过美国刚建国时候的总人口数。而这时的美国总人口因为移民继续不断的大量涌入,已经有三千一百多万人(31443321人)。
奴隶的人数节节攀升,为什么呢?因为印第安人不断被杀跑,美国的领土不断扩张。面对这么多土地,白人新移民可不是来打工的,很快的他们多半成为或大或小的地主。雇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也所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道问题都必须束之高阁。在对雇工的需求节节高涨的情况下,买黑奴,当奴隶主,看起来都变得那么自然,那么理所当然了。
可是,蓄养黑奴当奴隶主这种事,对奴隶主来说,在每周日上教堂去礼拜上帝的时候,在对上帝做忏悔的时候,到底应该如何面对上帝呢?他们的道德良知完全泯灭了吗?特别是多半的新教徒跑到美洲来,不就是因为要逃避在英国由于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迫害。如今,当年的信仰自由的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加害者。
结果,各大教会为了因应奴隶主的要求,开始需要从圣经中寻求当奴隶主的“道德正当性“。惊人的结果发生了,明明大家都用着同一本圣经,南方与北方的教会,竟然能够对上帝的福音做出截然对立的解释。最终,各大教会如浸信会(Baptists),卫理公会(Methodists)及长老教会(Presbyterian)等都各自分裂成南北两个总会。
同一本圣经,对奴隶问题,竟然能够出现两种天地之别的解释,难道是上帝的前言不对后语?还是当年耶稣的门徒在编圣经的时候没编好?显然是,南方奴隶主的人为操作取得成功。
以下,就以浸信会为例,因为这个教派就是因为追求宗教自由而移居到美洲大陆的。浸信会在今天是美国最大的基督教团体,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千六百万会员,四万二千座教堂。这个教派在美国的创始是在1630年代,几个英国教士为了因为对圣经的理解与解释不同而遭到起诉,他们出逃到现在美国的新英格兰州落户。在1682年,开始发展到南方,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建立了在南方的第一个教堂。
在这个时期,浸信会的传教士致力于推动人人平等,并且要求奴隶主释放他们的奴隶,同时要求废除奴隶制度。他们的一些教区欢迎黑人,不论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并且让这些黑人教友享有跟大家一样的会员资格。
当然,我们前面已经提过,土地大量增加,相对的地主大量增加,也就是造成奴隶主大量增加。而且奴隶主几乎都成了南方的上层统治阶级,有权有势的教友都是奴隶主。而且,浸信会为了传福音,为了发展教区,为了发展更多的信徒。许多传教士不但不本着良知继续宣扬“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教会原本立场,反而开始在圣经中,寻找奴隶制度是可以接受的证据,来为奴隶主的道德问题解套。进而,开始更改他们教会原先“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这个改变引起教会内部对奴隶制度存废的巨大争论,最后,因为对圣经的理解南辕北辙,终于分裂为南方与北方两个浸信会总会。
举个例,在1844年,南方的名流,阿拉巴马大学的校长贝索曼利(Basil Manly, Sr ),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传道师,不过他也是个地主,并且还是拥有40名奴隶的奴隶主。他正式向总会的大会提案要求,“在由南方人财务捐助的教会办公室中,必须让奴隶主出任职务”,作为金主捐款教会的奴隶主,公开要求教会必须接受由他们推荐的传教士。很明显的,奴隶主基本已经控制了他们的教会。
我们不好说这是教会的沦陷,或说成是被金钱买通,不过也许是形势逼人。但是教会本来就是人的结合,特别是新教的教会,自主性更强。但是如浸信会这种教派,它不像罗马天主教可以对各教区提出经济上的资助,他们依靠的只有自己周边教友的捐助来维持。
终于,在1845年,在南方浸信会总会大会上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SBC),南方浸信会公开宣言,“依照圣经,奴隶是因为受到上帝的制裁才成为奴隶的,所以,基督教徒拥有奴隶是可以被接受的”。这时,可以说是南方奴隶主的全盛时期,这些奴隶主已经征服了教会,浸信会已经给奴隶主颁发了道德证书。
不过,回到现代,在1995年6月,南方浸信会总会150周年大会上,南方浸信会发表宣言,公开谴责种族歧视主义,并且对南方浸信会,在过去扮演接受种族歧视主义角色的行为做出忏悔。宣言很明白的指出“种族歧视主义是一种可悲的罪恶”,并且为“纵容与/或长期延续的个人及制度化的种族歧视主义”正式向美国的黑人道歉。南方浸信会的意图很明显,虽然黑奴在130年前都已经获得自由,但是南方浸信会始终带着种族歧视主义者的标签,在进入21世纪之前,他们必须摘掉这个标签。
从南方浸信会总会的道歉与忏悔宣言,我们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有的人是很会利用上帝的,有的人为了达到私利的目的,可以假借上帝之名来玩弄“道德”。当然,是有这么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些美国奴隶主过往的丑事,可以理解。不过,狼就是狼,但是如果这头狼会想到去披一件羊皮,会去搞“伪善“,那么这头狼就不是一般的可怕了。
奴隶主的杀手锏,控制立法搞“合法性“
1787年,美国宪法正式公布。这个在别人土地上建立的国家,在宣布了包含“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独立宣言”的11年以后,终于制定了宪法,走上正常国家的道路。
这部宪法里面有一个条款,是集荒唐荒谬与反讽之大成的条款。美国历史上称之为“五分之三妥协条款”。
订立这个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要决定人口数,以便收联邦税,计算选区与国会众议员的名额,以及确定各州的总统选举人票数。在制宪会上,南北双方就全国人口数的计算方法,大吵开来了,极度反讽的荒谬剧就此展开。
南方奴隶州要求把奴隶也当作正常的“人口数”来计算。
北方则认为,你们南方一向都说“奴隶不是人,是财产”,而且奴隶根本没有民权,不能投票。奴隶“人口“不都被你们奴隶主代表了吗?这如何能列入“人口数”的计算呢?
南方,则辩说,北方都说奴隶是人。是人,自当计算入“人口数”。
看看,这时候,为了“利益”,南北双方都撤下了“伪善”的面具。开始认真讨论奴隶是不是“人”的问题。
依照北方的提法,奴隶不能列入,那么实际上,不就是承认奴隶是财产,而不是“人”,因此不能列入人口数的计算。这是面对南方奴隶州的现实,以当时的社会语境来说话,是符合现实。
而,南方的提法,实际上,反而就是承认奴隶是“人”,所以,要列入人口数计算。这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诡辩。抓准了北方要是不同意南方的提法,那就是正式同意“奴隶不是人”。
其实,南北双方都知道,真正的讲道理,如果要把奴隶列入如计算,那应该废除奴隶制度。北方搬出独立宣言,要求南方废除奴隶制度,但是,奴隶是奴隶主的生命线,什么都好谈,要废奴隶制度,那只有分道扬镳了。可是,联邦刚成立,还是个“小国”,好不容易才争得自己当家作主,如果,双方不妥协,那么就会马上分裂成两国,那时可能英国或西班牙就杀回来了。
所以,最后双方各让一步,同意每个奴隶以五分之三个“人”来计算。这个五分之三,是在北方提出二分之一,而南方还以四分之三之后,最后妥协出来的数字。
为了避丑遮丑,为了克服无法面对“独立宣言”的尴尬,宪法条文也刻意避开了“奴隶”这个字。
美国宪法:“代表与税基应该由所有要加入联邦的各州来分摊,根据的人数,应该包括自由人,合同雇员,五分之三的”其他人“的总和,不包括印第安人。”这个“其他人“就是奴隶的代名词。
至此,北方人为这也算是个胜利,因为终于在宪法中写下,奴隶等于五分之三个“人”。而南方奴隶主则只输在文字上,但却取得非常重大的政治利益。
1793年,如果南方奴隶州不算上奴隶,实际上在105个总席位中,只能分配到33个国会众议员席位,但加上五分之三奴隶人口之后,却分到47个席位,光是总统州的维吉尼亚州就分到19席。1812年,在全国142个总席位中 ,南方不算上奴隶人口的话,只能分到59个席位,但却分到76席,超过半数。1833年,在全国213个总席位中应该是73席,加上五分之三条款后分到98席。所以,政治实况是,因为这个五分之三条款,一直到南北战争结束前的将近80年里,南方奴隶州基本上垄断了总统,国会议长,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等职位。换句话说,这将近80年的美国,是由奴隶主在统治。
举例来说,如果,没有这个五分之三条款,汤玛斯杰佛生就无法选上总统,新加入的密苏里州也不会成为奴隶州,“印第安人搬走法案“也不会存在。因为这些法案在国会中,都是以非常些微差距的票数通过的。
美国建国以后至今,自我宣传,自我夸耀得最大,也最多,吸引无数全世界其他国家精英所向往的,除了“自由”,就是“民主制度”。但是,“民主”显然不是“真理”。五分之三条款主宰了美国建国到今天的将近三分之一时光。这完全是利用“民主”来作包装,作为手段,实行对整个国家的垄断。这对比起帝王专制制度,利益只是由单一的“帝王家族”垄断,稍稍扩大到奴隶主这种社会上的小集团,由单一个人垄断改变成小集团垄断。但是,却反而得到相对于帝制专制的“民主美名“。显然,“民主”的理想概念“以民为主或由民作主”是很难做到的,在人类的聪明智慧与贪婪近利的心理追求的操作下,只不过是利用新的游戏规则,透过利益团体式的操作,让“伪善“得到合法性的包装,而来遂行私利的追逐。在所谓”民主制度“的游戏规则下,当然也可以把”奴隶制度“予以合法化“。
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也可以透过“民主立法制度“以投票过关就去扭曲”道德“,而把不道德的行为合法化。
这就是美国的“伪善”羊皮生产方式。外衣叫做“合法”,走的是“民主”制度的路线。内衣则叫做“上帝说的”,走的是教会路线。你不能光穿内衣不穿外衣,也不能光穿外衣而没有内衣。“伪善”要是缺了“合法”与“合理”,就包装不起来。
续五,继续谈如何操作民主制度来玩弄伪善的合法性,揭穿林肯之前15个美国总统的伪善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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