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锋:抗战到底是哪一年开始的?用南方系和“法律精英”一贯逻辑来解答后就会明白很多
估计很多人看了我这个标题的前半部分会感到奇怪,谁都知道,中国人民伟大抗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全面开始的,当然,1931年9月18日也可以看作抗战的一个开端,这也是符合历史的,因为,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把中国变成其独占殖民地的开始,从那个时候起中国人民就开始不屈不挠的反抗了。但是,如果我告诉你,中国的抗日战争从“法理上”说是从1941年12月9日才开始的,相信有不少人会大吃一惊的。现今的社会,学得了西方思想“真谛”的“法学家们”可是非常有话语权的哦,他们凡事都是要讲法理的,“万事法当先”嘛,而南方系控制的媒体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只有国民党政府才是“正统”和“合法”的,那么,用以判断的文件也就必须是国民党政府签署或发布的,好,我现在就把相关的法律文书展现出来。
大家看看,规定开战前需经宣战的国际条约是1907年海牙第3公约,即《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该约第 1条规定:“缔约各国承认,除非有预先而明确无误的警告,彼此间不应开始敌对行为。警告的形式应是说明理由的宣战声明或是有条件宣战的最后通牒”。按此规定,中国国民党控制的国民政府于1941年12月9日发布文告如下: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 1941年12月9日 )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埂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 二月九日 主席林森
看到了没有,一点没有错,宣战就是在 1941年12月9日 ,国民政府虽然在 1937年8月14日 发表过一个《自卫抗战声明书》,可是声明书没有宣布与日本断交、进入战争状态,也没有宣布中日间的不平等条约、协定作废。那么好的,1932年的《淞沪停战协定》和1933年的《塘沽协定》、1935年的《何梅协定》、《秦土协定》,甚至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在“法理”上都是有效的呢!依此类推,《淞沪停战协定》还有“在全体会议记录中的声明”一项,中国国民党政府同意在浦东和苏州河南部,以及龙华对岸等之若干地区不驻扎中国军队之具体规定,那么可以得出结论:后来1937年的淞沪会战中中国军队的行动,是“违反”了在“法理”上“仍然有效”的《淞沪停战协定》,在全国兴起的抗日运动更是“违反”了《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秦土协定》中的一系列内容啊!开了战都不敢宣布不平等条约和协定的无效,国民党政府给自己留的后路,的确是很大啊!
乖乖,不得了了,如上面这个道理成立,抗战只有3年半了!
这个抗战只有3年半的概念和法律文书的失效问题,在50年代再次得到蒋介石国民党的确认,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由于对日和约草案的起草工作被美国所垄断,并几乎完全根据美国在二战后对日本扶持政策来制定,这个和会曾引起了不少国家的强烈不满。例如,曾遭受日本侵略、并参加过对日作战的印度和缅甸就拒绝参加旧金山会议后来,参加和会的49国代表在对日和约上签字,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三个社会主义国家拒绝签字。二战中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主力、也是在抗击日本侵略中付出牺牲最大的中国,却因为美国的阻挠而被粗暴地拒之门外。9月18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严正指出旧金山和会是一次片面的会议,中国拒绝接受和约的合法性。与此同时,朝鲜、蒙古、越南民主共和国等国也都曾发表声明,不承认《旧金山和约》。在这个片面媾和的条约中多次以1941年12月7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为计算日本侵略的起点日。于是,1952年4月,退居台湾的蒋介石集团与日本签订所谓和约,史称日台条约,这个所谓和约第四条中明白无误的写道:兹承认中国与日本国间在中华民国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 二月九日 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通观全篇日台条约,没有出现 1937年7月7日 或者 1931年9月18日 这两个时间点,没有办法啊,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蒋介石集团还是战后的日本,都是仰仗美国人的鼻息,都得听美国人的。据目前的文史资料,蒋介石对此也很生气,但一点法子也没有,茅于轼,你不是说新中国建立之前抗日战争胜利就使中国人站起来了吗?原来就是这样一个连开战时间都要被美国支持下的日本压一头的“站起来”啊!
开战的日期要以日军发动太平洋战争的时点为准,自己的军民多年的浴血奋战都不能在法理上被承认,国民党政府的宣战,要以“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埂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为主要理由,可怜啊!可耻啊!
看看时下的网络媒体,笔者感叹那些一贯为国民党辩护的人们了,你们大肆宣扬的这个战役、那个战役,却原来都是“违法”行为!这是一件多么令人难堪的事情啊!当然,对于国民党爱国官兵的业绩,我们一向给予尊敬,无论如何,为民族牺牲的烈士是光荣的!在8月15日这个战败日本的日子里,我们永远缅怀他们。可耻的只是那些为国民党上层反动分子辩护的人,那些动不动就玩弄所谓法学概念,动不动就坚持国民党为唯一正统的“专家”,那些遮掩蒋介石反动性的媒体。正是沿着他们一贯的思路,才得出了上面这个荒唐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完全符合他们的逻辑的。
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掩盖和歪曲造谣的史实还有不少,抗日战争,这场光荣和伟大的战争,这场浸透了我们民族鲜血的神圣之战,她的真相是不容伪造和篡改的!我现在向那些所谓的“专家”和南方系媒体提几个史实问题,请你们运用你们的“知识”来应答:
1、为何蒋介石要逮捕“抗日七君子”入狱,爱国有罪吗?
2、为何蒋介石要下令消灭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杀害爱国将领吉鸿昌将军?吉鸿昌将军的“:“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绝命诗说明了什么?
3、为何蒋介石要参与陶德曼谈判?如果日本不是那么“苛刻”,只要求得到东北的话,蒋当时会不会同意了呢?
4、1940年远东慕尼黑阴谋中英、美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蒋介石的态度又如何的?所谓举行垣征四郎、蒋介石、汪精卫三人出席的最高级会谈这个决定是否得到过国民党政府的“原则同意”?
5、如何解释抗战中国民党军队投敌的人数创造了二战各战场之最?“曲线救国”到底对不对?
6、把中国远征军的指挥权交给美国人,这是光荣还是耻辱?
7、让何应钦这个亲日派去南京受降,这是不是一种具有莫大讽刺的行为?何接受降书时为何要向日方代表弯腰?
8、岗村宁次这个战犯为何会在1949年被国民党政府“无罪释放”?他到底有没有罪?!
9、1949年成立的有大批日本法西斯军人组成的国民党政府军事顾问团“白团”是怎么会事?他们在台湾又干了些什么?
10、为何所谓日台条约的议定书里有这样一条,“中华民国自动放弃依据旧金山和约第十四条(a)1之规定,日本所应提供之劳役利益,以做为对日本国民宽厚及善意之表征”?蒋介石集团有权代表中国人民放弃战争赔偿吗?
以上10个问题,期待着“专家”们的解答!
最后补充两个基本史实给可爱的先生们,一个是关于一篇文献,1932年4月15日,在江西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日战争宣言》,4月21日被刊登在《红色中华》报,宣告将“领导工农红军和全国广大被压迫民众,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反对一切帝国主义实行瓜分中国,以求得中华民族彻底的解放和独立”。当然,这个对可爱的先生们没用,你们是不承认中国共产党合法性的。
第二个是一篇报道,是关于1941年12月重庆得悉美日开战后的一小段描写,“国民政府的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的,有的甚至哼起了小曲,好了,好了,一切都会好了,美援,大把大把的美援会来了,有了美国的飞机大炮,胜利在望了”。
茅于轼,我要告诉你,一个一直指望外部强国(不管是叫“友邦”还是什么的)来救命的大国政府,是永远也不会站起来的,不信,你去看看战后横行中国的美军吉普(还载着著名的“吉普女郎”),去读读1948年汉口大楼美军淫乱中国妇女的报道,去台湾问问刘自然事件的受害者吧!
还是让我来说出历史的最终结论吧:
一贯欺软怕硬的日本人闻听抗美援朝战场上中国人民志愿军竟然遏制了不可一世的美军后,当他们改口“支那”为中国时,中国人,的确是站起来了!
当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立时,中国人,的确是站起来了!当“两弹一星”横空出世时,中国人,的确是站起来了!
当天花、疟疾、白喉等被基本消灭时,当血吸虫被有效控制时,中国人,的确是站起来了!
当美国总统到北京拜见毛泽东主席,承认中国在国际上独立一极时,中国人,的确是站起来了!
抗战到底是哪一年开始的?当用南方系和“法律精英”一贯逻辑来解答时就会明白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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