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毛泽东的民主遗产
毛泽东时代的民主,不仅具有政治内涵,同时也具有经济、文化内涵,普遍的社会保障,教育的普及,工人农民对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事业广泛参与,都是空前的。
对毛泽东为中国和世界留下的遗产,主流精英的看法,以《炎黄春秋》副社长杨继绳的表述最为典型,他在《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毛泽东逝世后,中国有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经济上贫困,政治上专制。”这一句话,等于把整个毛泽东时代一笔勾销了,同时也把自1840年以来几代中国仁人志士的努力奋斗给一笔勾销了。
关于所谓“经济上贫困”,现在已经被证明是一个谎言,因为毛泽东时代的工业化成就,可以和人类历史上任何国家快速工业化时期的成就相媲美。但由于中国工业化的成本,是由本国人民自己来承担的,即“高积累,低消费”,从牙缝里挤钱置家业,所以这种成就没有明显地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尤其是没有体现在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化基本完成,外患基本解除之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换言之,无论有没有今天意义上的改革开放,1980年代之后,都将是一个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历史时期,这个道理,和还清了房贷之后,就可以用更多的钱来买肉吃,是一样的。
顺便说一句,快速工业化,其实并非中国自己的选择,而是西方代为选择的,在西方列强主导的世界格局中,非西方国家面临的选择是极其有限的:要么工业化,要么沦为殖民地,甚至亡国灭种。
而所谓“政治上专制”的说法,就更是错误的,因为毛泽东留给后人的,其实是一个初具雏形的社会主义民主体制,即“人民民主体制”。中国在政治上走向专制,是在毛泽东逝世数年之后逐渐演变的而成的。中国1978年开始的改革,决不是只有经济改革而没有政治改革,也不是先进行经济改革,后进行政治改革,恰恰相反,中国的改革是先进行政治改革,后进行经济改革。严格说起来,中国在政治上的改革,应该是从1976年10月开始的。正是在政治上的改革基本完成之后,经济上的改革才成为可能。
1、为什么说毛泽东时代是民主的?
看一个政体是不是民主,不能只看形式,而应该看实质,民主的实质就力量平衡,没有足以相互抗衡的力量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正是深刻洞见了这一点,在民主问题上,毛泽东一向注重力量对比,也就是说,更重视实质的民主,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民主。
在毛泽东时代后期,在国家机器内部,实际上存在两个权力中心,两股互相制衡的力量:一个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再一个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造反派-文革派”,“四人帮”其实就是中央的造反派。毛泽东在世,两派获得权力,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主要靠诉诸于毛泽东的支持,毛泽东不在,从逻辑上说,则主要应该靠诉诸于群众的支持。
在文革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结束后,尤其是“九一三事件”后,实际上形成了这样一种格局:“老干部-官僚派”掌握国家的实际行政权力,而“造反派-文革派”则负责维护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守护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官僚派有执政权,但缺乏话语权,处于一种时刻被监督的状态。当时,一位军委副主席送了几个高干子弟走后门上大学,居然会被郑重其事地提到政治局会议上,就是这种监督高度有效的一个表现。
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就是工人阶级利益的最大保障,这一点,这经历了下岗运动之后,大家对此都应该深有体会;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是绝大多数人民福利的最根本保障,这一点,当我们面对今天巨大的贫富差距是,也不难明了这一点。“造反派-文革派”VS“老干部-官僚派”,这是一种制衡的机制,也是一种民主的机制。由于这是一个权力中心监督另一个权力中心,因此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横向的纠错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在毛泽东时代的权力体制中,还存在大量的“工农干部”,以陈永贵、吴桂贤等为代表,他们不属于官僚派,与“造反派-文革派”也有距离,他们实际上扮演了体制内工农利益看护者的角色,我们很难想像,如果体制内始终有这样一些人存在,那些严重损害工农利益的政策,如“下岗分流”,强拆征地等,能够顺利出台。
在体制外,人民群众则享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四大自由。这种自由并没有任何门槛,民众也不会因为行使这些权利本身而受到法律的追究。在公有制的制度背景下,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无权解雇员工,群众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并无失去饭碗的顾虑,因此,这些权利对监督本单位的领导特别有效。这种监督由于是自下而上地进行的,因此可以概括为“纵向的纠错机制”。
必须指出,“造反派-文革派”和官僚派之间的相互制衡,同历史上发生过官僚内部的“党争”是不一样的,因为“造反派-文革派”崛起路径与传统官僚完全不同,其所依赖的合法性也完全不同,因此不能把他们视为官僚的一部分,他们属于体制内一股新生的政治力量。而工农干部则由于实行了“三三制”原则(即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搞调查研究,三分之一的时间回原单位劳动),更不能把他们视为官僚的一部分,而只能把他们视为工农在国家机器中的政治代表。
总之,体制内两派或三派相互监督与制衡,实行民主集中制,体制外人民群众可以以“大民主”的方式来监督、参政议政,在这种格局下,再通过不断的吐故纳新,把新鲜血液输送到共产党内部——这难道不是一种民主体制吗?它不仅是民主的,而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特色,只有狭隘地把“三权分立”看作是唯一正确的民主模式的人,才会否认这是一种民主体制。
需要强调的是,毛泽东时代的民主,不仅具有政治内涵,同时也具有经济、文化内涵,普遍的社会保障,教育的普及,工人农民对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事业广泛参与,都是空前的。
2、政治事变中断了毛泽东时代的法统
这种格局,如果假以时日,将完全有可能成长为一种新型的中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民主,为全世界人民在欧美的民主模式之外,提供一种新的、更好的选择。遗憾的是,这一模式被1976年10月发生的一场政治事变中断了。
严格说来,这场政治事变中断了毛泽东时代的法统,开创了以军事暴力解决政治分歧的新法统(这一点在1989年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把其后出现的政治上的专制,归罪于毛泽东,这是不公平的。
毛泽东时代的法统有两个,一个是党内民主,即通过在党的会议上多数解决政治分歧,毛泽东的所有政治决定,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在历次党的会议上得到了多数支持;再一个就是政治运动,直接诉诸于人民群众。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在毛泽东去世后,如果后人真的“按既定方针办”,不中断毛泽东的法统,继续按这两个“游戏规则”玩下去,结果会如何?
答案只有一个:中国将从此走向民主。因为此后的任何人都不再具有毛泽东那样的权威,因此他要获得权力,都必须靠“多数的支持”。
在毛泽东逝世后,中国走向专制的进程是这样展开的: 首先,是用暴力清除政治反对派。1976年的“粉碎四人帮”,就事件本身的性质而言,主要是因为官僚派不能容忍“造反派-文革派”的严密监督,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实现对权力的垄断。
其次,是自上而下清理“三种人”,即从中央到地方的“造反派-文革派”。全国涉及数千万人,远远超过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数量,这些人分别被判刑、开除公职和党籍、控制使用,完全被赶出政治舞台;
在清洗了“造反派-文革派”后,以陈永贵、吴桂贤等为代表的大批工农干部也随即被逐出体制,基本上是“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此后,真正有能力在制约官僚的力量从中国政治舞台上消失,官僚派处于不受制衡的状态,可以肆无忌惮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取消了四大自由和罢工自由,民众失去了参与政治的最有效途径,完全被排斥于政治进程之外。
至此,中国政治体制从民主化向专制化的改革基本完成,无论是“横向的纠错机制”还是“纵向的纠错机制”都不复存在,正是在这一起点上,中国开始了以“市场化、私有化”为取向的经济改革,并一路走到了今天。
3、民主应该建立在力量均衡的基础上
当然,在大的格局基本奠定的情况下,还有一些小的调整:
比如,在党内,提出了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无条件保持一致的口号,实际上已经不再允许党员独立思考,党内民主不复存在;
比如,1980年代,在体制外崛起了民运派,但这股力量主要由少数知识精英组成,远不能和当年的造反派相比,无法对官僚派构成有效制衡。而在私有化的问题上,民运派反而和官僚派形成分进合击之势,客观上为官僚侵吞国有资产提供了合法性论证,这体现了右翼反对派的历史局限。
再比如,文革虽然在1980年代初就被“彻底否定”了,但“文革”的灵魂,即人民群众直接关心、参与国家大事,还继续在神州大地上游荡,并成为一场又一场学潮的深层原因,这也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民主的表现。所有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文革”的历史分期,有这样一个看法:“文革”从来就不是十年,所谓“十年文革”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如果以大规模群众运动为标准,则应该是一个“短的文革”,即从1966年到1969年的“三年文革”;如果以人民群众积极关心、参与国家大事为标准,则应该是一个“长的文革”,即到1989年结束,为时23年。
总之,民主应该建立在力量均衡的基础上,而不能建立在空洞的“制度”基础上。毛泽东时代民主之所以夭折,最大的教训也就在这里——由于时间的原因,制衡官僚的“造反派-文革派”及其他力量还来不及成长壮大,和官僚形成“均势”,这使得官僚可以轻易地用暴力将他们清除,而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历史反复之前,也由于缺乏足够的政治成熟挺身而出捍卫已经获得的民主权利,毛泽东创建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由此得而复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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