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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主义发展问题的战略性思考——纪念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60周年

对社会主义发展问题的战略性思考

——纪念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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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论十大关系》、中共八大文件等一起,毛泽东在1957年2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是中国共产党人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良好开局的重要标志。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全面确立,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成为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根本的历史性课题。

1956年4月4日,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讨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时,毛泽东提出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的问题。他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走过一段弯路,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1](P23-24)稍后,在修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时,他明确提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将带有中国特点的思想。他说:“我国是一个东方国家,又是一个大国。因此,我国不但在民主革命的过程中有自己的许多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带有自己的许多特点,而且在将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自己的许多特点。”

这些重要论述,为党和人民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规划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与《论十大关系》、中共八大文件等一起,毛泽东在1957年2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是中国共产党人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良好开局的重要标志。

下面谈几点学习这个文献的认识。 

一、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 

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了。“现在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我们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作了充分的估计。他指出:我们“现在处在转变时期: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他说:这个世纪(二十世纪),上半个世纪搞革命,下半个世纪搞建设。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建设。他并且把“产业革命或者说经济革命”,称作“第二个革命”。他说,只有经过“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 

二、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主义社会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应当集中力量去发展生产力、去从事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建设。但是,还要不要进行社会关系方面的变革,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还有没有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问题呢?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1956年8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时加写了下述论断:“社会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人们的主观和客观世界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同年12月,他在致黄炎培的信中指出:“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不过矛盾的性质和阶级社会有所不同罢了。”他强调,“既有矛盾,就要求揭露和解决”。

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进一步强调,我们必须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历史发展。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就会“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正因为如此,我们“有必要在我国人民中,首先是在干部中,进行解释,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懂得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矛盾”。之后,他更进一步指出:“在社会主义时代,矛盾仍然是社会运动发展的动力。”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与改革 

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他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论述了与此有关的两个重大问题: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因此,我们必须肯定,“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必须牢记“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这个历史性的真理,因而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因此,我们需要“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克服它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使之不断地“完善”起来。

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进行自觉的调整,这就是改革。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为进行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提供了理论的依据,奠定了思想的基础。

事实上,在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之后不久,毛泽东就明确地提出了进行改革的任务。1957年3月,他说:“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他还说:“我们还需要有一批党外的志士仁人,他们能够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同我们一起来为改革和建设我们的社会而无所畏惧地奋斗。”1958年1月,他进一步提出:“共产党准备大改革。”

用变革和发展的观点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这不只是毛泽东一个人的想法,而是当时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共同认识。在1959年发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一文中,刘少奇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凝固的东西。有领导地改变旧秩序,建立新秩序,就是充分发挥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要这样做,就要依靠人民群众,同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传统的习惯势力作斗争,不断地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使之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同年,周恩来在《伟大的十年》一文中也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适应于这种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建立起来以后,还是处在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能是固定不变的。为着适应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的要求,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随时需要进行调整,随之,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也随时需要革新。”这样,“才能够保证生产力的不断高涨”。

这些情况表明,在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是很活跃、很开放的,是富于创造和革新精神的。 

四、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与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反映出来,就表现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而大量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的矛盾。

1956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内部矛盾开始突显出来,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匈牙利事件又警示我们,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敌对势力就会加以利用,以破坏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甚至乘机颠覆人民政权。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地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矛盾的学说,指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应当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

社会主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毛泽东认为,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是我们党从来经常说的走群众路线的问题。“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他提醒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匈牙利事件的这种教训,值得大家注意。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且尽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毛泽东提出的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为党制定这个基本方针提供了理论根据。 

五、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 

毛泽东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还很不完善”,因而“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他说,如果我们搞得不好,历史走一点回头路,有点回归,这还是很可能的。对此,必须保持警觉并加以预防。

苏共二十大以后,西方敌视社会主义的势力利用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攻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叫嚣要“改变共产主义世界的性质”,掀起了一个世界性的反共浪潮。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指出,苏联革命和建设中的教训必须认真汲取,但对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经验则必须坚持。从基本原理上说,十月革命道路“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的普遍规律”。1956年底发表的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讨论所写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将上述基本原理概括为“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共产主义的政党”等五条,强调我们必须“保卫十月革命所开辟的这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道路”,这“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说来,已经基本完成,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以后,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梦想恢复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要从各个方面向工人阶级进行斗争,包括思想方面的斗争。

为了帮助广大人民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判断人们言论和行动的是非、辨别香花和毒草,毛泽东根据我国宪法的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各党派的共同主张,提出了六条政治标准,即: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相反。“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他强调,“提出这些标准,是为了帮助人民发展对于各种问题的自由讨论,而不是为了妨碍这种讨论”,因为“大多数人有了明确的标准,就可以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了。这是有利于人民民主建设、有利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的。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概括的十月革命道路的五条基本原理,尤其是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的在政治生活中判断人们言论和行动是非的六条政治标准,实际上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强调的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早期表述。它们的内容,最重要的都“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这是个根本问题。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那就一切都无从谈起了。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具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这里论述的,主要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问题所作的若干战略性思考。60年来的实践表明,他在本文中所提出的上述基本思想,是正确的,至今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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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7-03-27 关键字:历史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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