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女党代表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女党代表的发展历程
乌尼日 黄云昱
早期的女党代表向警予(左)和刘清扬(右)
从第一个女党员缪伯英、第一个女党代表向警予到党的十七大445名女党代表,这一发展历程,既是中国妇女参政及政治地位不断提升的重要标志,又说明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重视发挥女党代表的先进作用和提高她们的政治地位,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上是值得书写的。
党的一大到七大女党代表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女党代表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女党员是缪伯英,查阅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共产党一大至二大没有女党代表,从党的三大才开始产生了第一位女党代表——向警予,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非同小可,意义深远。党的四大在尚未完全确定代表资格人员名单中有两名女党代表,向警予和刘清扬。党的五大女党代表9人,党的六大女党代表15人。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决定妇女代表的比例要达到10%,为此,党的七大女党代表发展迅速,由党的六大的15人到52人。这表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女党代表的发展。
党的七大是六大后时隔17年召开的,跨越了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已走向成熟,成为带领中国人民不断走向胜利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七大党代表不仅具有广泛性,而且还规定了男女比例的要求,1939年6月14日中央第二号通知,选举七大代表的要求:“代表成分依照六中全会之规定,尽可能求得工人百分之二十,妇女、青年百分之十。”虽然对女党代表中央提出要求占代表总数的10%,实际代表产生的结果,代表总数是755人,女代表人数是52人,占总数的6.9%,没有实现10%的比例的要求。党的一大至七大产生的女党代表大都来自于沿海和沿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和革命发展较早的地区。
党的八大到十一大女党代表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共召开过四次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七大距八大召开相隔11年,这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党的八大不论党员数量、来源、广泛性等诸方面都得到了相当的提高,这也充分表明党的八大党代表的推选程序更加完善和规范,体现了党员的意愿。
76名女党代表来自全国20个省市,可以说代表了国家各个地方;另外,在76名女党代表中来自工人和农民的就有14人,占到女党代表比例的18%;当然其中绝大多数还是党员干部,其中占到了近80%。但是无论如何都反映了其取得的重大进步。这次党代会女党代表基本上都是知识分子,思想开放,知识文化程度较高。我们都知道出席党代会的代表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由他们再组成党的各级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党内的重大事项,因此,党代表素质的高低、参政议政能力的强弱以及发挥作用的大小直接决定党的代表大会开得成功与否。蔡畅在党的八大上作了《积极培养和提拔更多更好的女干部》的重要讲话。党的九大至十大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召开的,它是党的发展史上一个极其特殊的时期,数据显示,不论女党代表的数量,还是女中央委员的数量及比例是比较高的。由于资料的原因,目前为止还未能看到党的九大代表的名录,虽然党的十大和十一大的代表数据有一些,但是代表的相关资料无法找到。
党的十二大到十七大女党代表的发展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无论经济建设还是政治民主建设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了贯彻,妇女地位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同时妇女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党代会制度逐渐完善,每五年召开一次党代会的制度得到贯彻,党代表的选举产生也随着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而不断走向民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主建设的逐步完善,无论女党代表的人数还是所占比例都是逐步提高,到了党的十七大,女代表的比例已提升到了20.1%,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妇女地位和作用的逐步提升。同时妇女代表的发展也与中国共产党在代表选举中制定的相关政策有关,比如在党的十二大代表选举中就规定妇女代表总数要达到代表总数的15%,并且还规定了代表组成;比如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2001年10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党的十六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的条件和代表的构成、代表产生的程序、代表名额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女党代表的发展也进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女党代表的发展也具有新特点。这个时期产生的党代表来自全国各条战线、各个行业,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其中女党代表分散在各个行业的战线中,可以说这个时期的女党代表更具广泛的代表性,更加能集中反映全国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妇女的意愿,这对于党代会的成功召开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女党代表们担任了新中国的国家领导人的职务,其中蔡畅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罗叔章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培之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陈少敏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委员。担任政务院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女党代表还有:刘清扬、帅孟奇、张秀岩、梦庆树等等。1949年召开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时,中国一大批女党代表当选为政协代表,比如:蔡畅、邓颖超、帅孟奇、张琴秋、张秀岩、李培之、张金保、刘清扬、罗琼、刘亚雄等。在当选的180名政协委员中,女性有12名、女常务委员1人,其中常务委员是邓颖超,后面还增补了党的八大女代表许广平为常务委员。第八届政协会议的委员中女委员283人,女常委29人,分别占委员和常委总数的13.52%和9%。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女代表已增至626人,占代表总数的21.0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第一届全国人大有4名女常委,占常委总数的5%,到八届全国人大时已有19名女常委,占常委总数的12.3%。其中中共女党代表就是重要组成部分。比如蔡畅、邓颖超曾担任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邓颖超还曾参与领导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1983年6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是中共女党代表参政议政的代表人物。而且在党的十七大女党代表中,在各地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女党代表有近100人。由此可见,中共女党代表无论在革命时期,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是中国参政议政的主要力量,为中国女性参政开辟了道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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