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毛泽东时代的民权与民生
忆毛泽东时代的民权与民生
人鬼鉴
本人跨入古稀之年己久,一生中有幸经历过蒋介石、毛泽东和毛泽东后时代。在这些年代里,对民权与民生不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没能亲身经历和体验的也略有耳闻。
近日,在遗忘中突然心血来潮,有心将毛泽东时代的民权与民生与蒋介石时代的民权与民生和毛泽东后时代的民权与民生作一比较。
鉴于各时代有关民权与民生资料收集和整理的难度,在此,仅凭个人记忆单独返本毛泽东时代的民权与民生。至于蒋介石时代的民权与民生和毛泽东后时代的民权与民生己有许多详实的各类史料记载及民间传言。个中优劣,相信国人会记得伟人毛主席的“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的论断,对此,必有会心的赏鉴能力。
提起民权与民生,依本人浅见,就是政府给国民的各种权力和生存环境及福利。这两个概念实际又是两种具体形为,在实施中既相辅相成又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宻的连带关系。如果只追求民权不讲民生,那叫假大空;如果只讲民生不讲民权,那只能是奴化下的民生或者被主人圈养下的动物类民生;除之,便是上流社会的无所不在的民生。
在弄清民权与民生后,让我们静下心来,不偏不倚地追溯毛泽东时代的民权与民生,以示后人。
一、毛泽东时代的民权
1、从全国党代表、人大代表的结构看民权。
以中国共产党第九、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构成比为例。如中国共产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一千五百一十二人。其中,有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有大量的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涌现出来的党员中的先进分子。来自工矿企业的产业工人党员代表,来自人民公社的贫下中农党员代表,来自各条战线的女共产党员代表。这些代表,都是根据党的第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的决定,经过各级党组织进行了充分的民主协商,并且广泛地听取了广大群众的意见,一致推选出来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他们之中,有的是产业工人党员代表,有的是贫下中农党员代表,有的是来自边疆、警惕地守卫在国防前哨的人民解放军党员代表,还有的是革命干部、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的党员代表。工农兵党员代表占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七,妇女党员代表占百分之二十以上,汉族以外各兄弟民族党员代表也占有一定比例。台湾省在全国各地的党员所选出的代表,是第一次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二千八百六十四人。他们当中有产业工人、农民、其他劳动人民、人民解放军、革命干部、革命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归国华侨的代表。工农兵代表占百分之七十二。妇女占百分之二十二以上。五十六个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参加。参加大会的还有十二名台湾省籍同胞的代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充分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各爱国民主党派、爱国人士、爱国侨胞和港澳同胞在内的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反映了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欣欣向荣的兴旺气象。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甚至各县区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共青团代表、妇联代表,群众代表、工会代表、农会代表等等都是按全国党代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比产生,最能体现在社会主义体制下到底谁是国家的主人。
他们中有代表资格的必须是爱党、爱国、爱集体的先人后己、无私奉献,一心扑在不为名、不为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上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才能当选代表。这些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基本上不是所谓的发了大财的企业家(资本家)突击入党后,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国家宪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而不是居民,有神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没有取得中国公民资格或被剥夺了公民资格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政议政权。毛泽东时代为认真落实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权,主动邀请广大的普通群众、普通党员、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开明士绅、其它党派参与国家管理和政策制定。
建国之初就有许多普通党员,人民群众,爱国民主人士,民主党派,社会名流如张澜、李济深、宋庆龄、郭沫若、黄炎培、沈钧儒等进入国家最高领导层,参与谋划国家战略规划和具体实施。后有尉凤英、陈永贵、李顺达、王进喜、申纪兰、孙建、倪志福、吳桂贤、李素文、孙玉国、邢燕子、时传祥、赵梦桃、郝建秀、李庆霖等从全国各条战线先后进入国家各级领导层。他们绝不是有钱、有权、有势力的人,而是在第一线苦干加巧干,并取得了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的先进人物。
他们为什么能从一个普通工人、农民、解放军战士、商场售货员进入各级领导层呢?毛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对代表的人选是这样提倡的,要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和中印边界反击战、珍宝岛自卫还击战的代表进京参加“九大”。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有李庆霖该不该判无期徒刑-?也回答了这个问题。下面是网大杂谈-网大论坛- Powered by Discuz!“李庆霖该不该判无徒刑?” 原文。
在“文革”时期,出现过许多奇怪的事和人,李庆霖就是一个。李庆霖(1936年-2004年)福建莆田人。1952年任福建莆田县某中学校长,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降职降薪处分,被分配到莆田县城郊公社下林村小学任教。1972年冒险写信给毛泽东“告御状”,反映儿子李良模当知识青年“口粮不够吃,日常生活需用的购物看病没钱支付”的问题,受到毛泽东重视并回信:“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毛泽东是在游泳池读李庆霖的信,读到伤心处,连眼泪也流出来了,他关心知青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
中共中央文件下发后,各地有关迫害、殴打、奸污知识青年的案件相继被揭露出来,最先被揭露出来的恶性案件是黑龙江建设兵团第二师十六团团长黄砚田、参谋长李耀东两人合伙奸污和猥亵几十名女知青的罪行。周总理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愤怒地说:“公安部要派人去,不要手软,不要畏缩,要大胆管。”叶剑英元帅也拍案而起:“要'杀一儆百,杀一儆千'!” 1973年6月23日,福州军区司令员韩先楚派专车将李庆霖接到福州,赞扬他给毛主席的信写得很好,并说中央有交代,生活和工作上有困难尽可直说无妨。李庆霖提了两个要求:一是1958年“大跃进”时,因临时接手的那个班级成绩低而被插上“白旗”,撤销了教导主任职务,工资也由55.5元减为42.5元;二是其妻张秀珍原在莆田县二中做工友,是“有户口”的正式公职人员,后被解雇,李庆霖要求政府主持公道恢复其职。韩先楚说:“当然应该平反!”此时莆田街头出现了大幅**:“向李庆霖的革命精神学习!”“向不正之风开火!”“向破坏上山下乡运动的人开炮!”此时,李庆霖成了各种力量都要争取拉拢的对象。他的信也成为中央高层调整知识青年政策一个契机。不久,他被誉为反潮流英雄;后任莆田县革委会教育组副组长、莆田县“知青办”副主任,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知识青年领导小组成员。1973年,以他的名义在《红旗》杂志第11期上发表《谈反潮流》终酿成大错,毛泽东逝世后的1976年11月,他被隔离审查,1977年11月被捕入狱。1979年被判处无期徒刑。1988年减刑,1994年8月提前出狱。
长期的身心损害,使李庆霖多病缠身,显得虚弱、苍老。李自嘲说:“苏武牧羊流放19年,我也蹲了19年牢,现在老了,没用了!”出狱后,他没有退休金,仅靠县民政局每月发放300元救济金维持生活。晚年患上神经官能症,常常觉得气喘心悸,只有靠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刚出狱时,身体尚好,常常主动帮邻里收缴水电费,写些喜庆对联类字幅,妻子张秀珍原在莆田四中工作,因受牵连被开除公职而去世。老伴去世后,李庆霖变得更加孤僻不愿见人,常到女儿家小住,一来为避客,二来也为图个清静的环境养身体。2004年2月李庆霖逝世。
基层群众又是如何参政议政的?也得从建国之初说起。记得解放之初,新中国为彻底解决反动政府遗留下的组织机构,彻底根除旧体制,让新政府成为事实上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
一个公社机关就只有那么几个干部,那么几间办公用房,大门都是向群众廠开着的。有许多的组织、宣传、发动和管理事务都是靠相信、依靠翻身得解放的普通工人和农民。在党的政策指引下,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公社干部组织带领下,有了广大工农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短短的几年里顺利地进行了打土豪分田地、镇压反革,成立亙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在人民公社这个大家庭里,全体社员不分男女老幼,不分高低贵贱,各尽所能,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
在这天翻地覆的大变革中,许多党团员、工商界人士、革命知识分子和不识字的一线工人、泥腿子农民先后进入领导层,成为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当家人。如土改、镇反、社教、四清等运动中就有许多普通工人、农民,复退军人,青年知识分子,普通党团员等进入各级领导机关。他们既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又有吃苦耐劳与人民同甘共苦的高贵品德,成为党和国家放心,人民知心和信赖的人民勤务员。
4、公正、公开、公平的人民民主,人民自由,人民监督权。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授予普通党员有监督和上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七五版)的第十三条说,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第二十八条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监督和依照法律的规定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在党章和宪法的框架内,人民充分享受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民主、自由和监督权。
毛泽东时代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工人是工厂的主人,农民是农村的主人,城市居民是城市的主人。具体表现在干部参加劳动,与群众打成一片,下基层实行“三同”,不能有官气、官架子,施政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如,在工厂,厂长、书记、工会的负责人都是从群众来到群众去的既能服从国家利益又能代表工人切身利益的人担任。但他们决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是处处为工人着想、为工厂的发展着想,并能乐意听取工人意见、建议、批评和监督。
工厂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工厂的发展、技术革新与进度要通过民主会、群众大会讲明白。经济上日清月结,还必须向群众作口头公布或张榜公布,完全做到了领导心中有数,群众心里也有数。
厂干部还必须下车间班组劳动,与工人同甘共苦,一起劳动,一起生活,一起推进生产和具体了解生产进度。
厂部和车间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无论干部或工人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对工人不利的事,也允许工人根据《宪法》以大字报、大辩论,罢工、游行等形式反对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更不会以“维稳”方式调动军警前来镇压,工人们和领导们在上级主管部门主持下,双方坐下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问题的根本,以人民内部矛盾为准,将问题解决得妥妥帖帖。
在毛泽东时代,从来没有本来就是工厂主人的工人与谁订合同或者被仆人强迫下岗,更没有本属工人们的工厂被仆人们随心所欲,想卖就卖,想转制就转制……
在农村,自农民群众在解放后分到了田地、房子、耕牛和农具以来,虽然能安居落叶了,就因为长期存在着较严重的因循守旧思想,是新中国决心予以改变的任务。为彻底打破中国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的小农意识和单一落后的耕作方式,在人民政府的主导下,本着农民自愿,全国农村由亙助组、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逐步过度到人民公社。
公社的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奠定了人民公社是一个公平、公正,资源共享,权利归公,没有特权,没有剥削,没有压迫,各尽所能、安劳分配的共同生产、共同生活的整体。这个整体的所有群众就叫公社社员,他们就是农村人民公社的主人。
他们依法享有劳动、休息,资源共有,成果分配,同工同酬的权利,享有对公共财产保护和支配权,享有对所有事务的咨询、管理、监督等权利。
如,那些被党员群众、社员群众通过党员大会、社员大会选举出来的生产队长、财务队长、会计、妇代主长、贫协主席,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大队会计、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赤脚医生,他们只是生产劳动和创业的带头人,平常都是与社员一同下地、上山劳动的社员中的一员。他们没有其它特权和待遇,只有少量的务工工分补贴,而且是耽误多少个工作日就补助多少个工日的工分(不是现金)。
大队的几个干部除了白天坚持下地劳动,晚上还得抽时间去各自负责的生产队召开社员大会,及时掌握社员情绪,干群关系,劳动态度,生产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让人发言,找出问题交点,予以及时公开、公正、公平解决。
如果大队或生产队办有各种企事业,也是在群众的参与、管理、监督之下,每天或几天必须将收入、支出明细账向社员群众公布,接受社员代表核查。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收入和支出、社员的分配明细账,外出经商或以专业技术挣钱者,必须安生产队规定交钱给生产队记工分等等的明细账,也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张榜向社员公布,即使账面上有一分钱或一盒火柴的差距都得接受群众监督。
公社干部既是管理员又是勤务员。他们不为名,不为利,作风过硬,品德高尚,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他们除办公室主任常留守在家,处理日常事,书记、社长负总责跑全面,其他所有人员基本长年累月住在乡下,与社员群众打成一片,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帮助社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劳动等方面的困难,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社员们親切地称他们为工作同志。
他们在乡下不拿社员一针一线,在社员家吃了饭,安规定必须交足搭伙费。若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乐意接受社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他们真正成为了人民群众的勤务员、知心人,与广大群众真正建立起了鱼水深情的良好关系。
在城镇,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在公检法系统没有等级制,没有两级分化,没有官高一级压死人,没有任何个人特权。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从来不被叫“官”或“官方”,处处以人民的勤务员或公仆严格要求自己。
在那个时代,一提起“官”或“官方”就会与人民格格不入,就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公检法必须加上“人民”二字,必须为人民主持公道。
在那个时代,有资格穿执法服装的大概只有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人民邮政。
在那时代,仅管生活水平有些差,但社会和谐,到处可见人们集中精力,欢声笑语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洪流中劳动。
那个时代,政府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不用发身分证、不遍地安监控、不阻止人民上访,没有保安、城管、特警、协警、路政等等,没有“維稳”、“非法集会”、“防暴”、“沖击机关”等词汇。公安人员办案,一般穿便衣不带枪,法院审案在公共场地公开透明,并接受群众现场监督,冤假错案及时纠正。
在那个时代,人民还有工作的权利、男女平等的权利,有多余的物资可进行自由贸易的权利,爱好守猎者有自制猎枪和持有猎枪的自由。
在那个时代,政府相信人民,放心大胆地把枪支弹药发放给群众中的民兵组织,让他们忙时抓生产闲时抓打靶练兵……
二、毛泽东时代的民生
(一)、毛泽东带领他的队伍帮助中国人民推翻了长期压在自己头上的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三座大山。帮助和带领人民建立起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剝削的自己能当家作主的国家。帮助人民摘掉了自1840年以来,受尽列强瓜分和欺凌并被戴上“东亚病夫”的帽子,正气凛然地立于世界之林。
(二)、新中国建立后,建立起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专政的各级政权,及时分给人民工厂和设备,及时分给人民土地、房子、耕牛和农具。人民从此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础,再不会被任人宰割、欺压和奴役,再也不会为生存而流离失所。
(三)、为帮助广大的人民群众从旧的习惯和观念中解放出来,彻底打破长期愚弄人民的旧世界。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认识中国千百年来,不搞技术革新、群体生产,默守陈规的单打独斗的个体生产方式,不仅没有提高工作效率、成果和效益,更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反而会造成社会的不断倒退。以致形成了各朝各代严重的两级分化,才有了富人的莺歌燕舞、花天酒地的享乐,穷人流离失所、卖儿卖女、饿死他乡的悲凉。
(四)、为了人民的利益来之不易,为杜绝旧时代的丑恶现象不再重演。政府在工、农村大办夜校帮助工人、农民学文化,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和认识水平。
在工厂,帮助工厂完善管理、设备和技术,帮助工人组建自已的工会组织、文化宣传组织,帮助工人造究一个,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又一边提高技术能力的良好环境。
在农村,帮助农民成立亙助组,起到了农民之间亙相帮助,劳力亙补,种植技术共同提高,耕牛农具相亙协调的作用。不久,又由互助组、初级社进展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
(五)、自建立人民公社起,人们就彻底摆脱了中国几千年的个体耕作的小农模式,正式跨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崭新的共同富裕的集体生活和生产模式。这样的模式有利于大农业生产,有利于公平分配,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
1、在政府的大量投资和主导下,举全国之力,顺利地开展了功在当代造福千秋的黄河、海河、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治理;举全国之力大兴水利建设和疏通河道工程;举全国之力开展了扩大耕地面积的开荒垦地和改山面土工程;举全国之力进行了防风、防沙、防雹工程建设;举全国之力开展了向沙漠进军、向荒山要粮等大工程活动,以造福于人民。
2、与此同时,政府出钱在县、区、社开办公立、民办高初中,职业技校、托儿所、幼儿园,公社、大队也办有公立或民办小学、托儿所、幼儿园,且收费极低。如高初中都住校,每人每月伙食费4.8元,一学期学杂费几元钱。家庭困难的学生,政府给予全部或部分免费;小学一学期交学费1.8元,其它费用全免;公社、大队的幼儿园不收费。所在地的民办小学、幼儿园的民办教师,他们的待遇与社员一样,记工分参加大队或生产分配。全国大学、中专学生,国家包吃包住,每月还要发给零用钱。毕业后,根据所学专业,国家全部对口予以分配工作,从来就没有毕业就失业的怪现象。
3、各县区社甚至大队都有完整的国营、集体企事业,为民生产、为民服务。如商业方面的八大公司,基础工业方面的农机厂、机械厂、农具修理厂、丝厂、铁厂、肥料厂、灯泡厂、酒厂、酿造厂、副食品厂、粮油加工厂、糖果厂等等,大队或生产队也办有规模不等的农作物加工厂等等服务于全体社员。
4、县区社三级医院和大队赤脚医生,他们以“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为己任,以白衣天使为光荣,不为名、不为利,以高度的医者情怀,保护着人们的健康。病人就诊不是先交钱后看病,而是先看病后根据病人家庭经济情况,少收或免费;重病住院,医护人员把病人当亲人,认真负责地将口服药送到病人手上,帮助病人服下肚;三餐饭送到病人床头,病人起居不方便医护人员会热情掺扶,让病人真正感受到医院就是他们的家。
5、各公社办有幸福院,专为那些失去劳动力,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颐养天年服务,不愿进幸福院的残疾、孤寡老人,在所在生产队实行五保(保住、保吃、保健康、保不低于社员分配平均数、保百年归世的安埋)。
6、“国家出钱、农民种田”成为时代的口头禅。每到播种季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筹办种子、肥料、农机具以低成本或免费发放给生产队。每逢人为或自然灾害年头,政府都及时给社员困难补助,及时给生产队发放反销粮,帮助老百姓度荒。
7、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组建专门的科研院所为各行各业服务。各县区社、大队、生产队都有农业试验地,并有专门的科研小组和人员,他们顶着蓝天,不惧炎热的盛夏和风雪交加的寒冬,长年累月扑在试验地,进行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杂交配种试验。袁隆平们就是在那个时代将杂交水稻、杂交小麦、杂交玉米、杂交油菜等陆续研制成功的。才彻底解决了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为吃饭而发愁的大问题。
(六)、毛泽东时代在“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规划中,除了农业高速发展,工业和其它行业也在突飞猛进。时长,不过短短的二十多年,就成功地建成了门类齐全的工业化体系,造福于国家和人民。
在这个时期里,同时给全国人民创造了千百万个工作岗位,许多青年从农村、从城市、从部队、从大专院校踏进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大三线建设第一线,成为工业、商业战线的主力军。如大庆石油会战中,江汉油田会战中,攀枝花特殊钢铁厂建设中,西南造船厂的运行中,以及国防科研、铁路建设、公路建设,交通运输业,汽车制造业等等大中小型工矿企业、商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领导和职工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由这些人组成。他们成为国家的主人,成为时代的骄傲。
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工矿企业主人,不受任何资本方式制约(如丑陋的工作关系合同制),政治上享受着工人阶级是革命的先锋队殊荣,经济上享受着略高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同时还享有其它法定的劳保服利。如,稍大的单位,内部建有职工子弟学校、幼儿园、医院、工人俱乐部、体育场、浴室、食堂、文艺宣传队、影剧院等专为本单位职工服务。
工人上下班由厂里的专车免费接送,工人的子弟读书、进幼儿院全免费;工人有节假日、探亲假;有定期健康建档体检;有住房、家具、水电、医药全免费,家属、子女也可以报销医药费;有伙食补贴、营养补贴、高温降温补贴;有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老工人可定期到国家专门为工人修建的疗养院疗养。工人无论法定或事假一律不扣工资。
(七)、城镇居民除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外,政府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绝对的保障。凡国家各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招工、招干或学校招生都优先照顾他们,个别无法解决的就由居委会安排到街道企业工作。
(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差距不大。无论领导或办事员都是安国家法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涨工资都是安工作年限不安职位高低涨,各种服利待遇都是平等的。除每月有四天集中休假(每月的四个星期天)外,同样有国庆、元旦、春节、七一、八一假和探亲假。住房、水电、医疗、办公用品等全免费。每个单位都有伙食团,职工有伙食补助费,年底有困难补助费。每逢农忙季节,单位在支援农业的同时,还会组织职工下乡帮助家住农村的职工抡种、抡收。
(九)毛泽东时代解决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法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轻易将人一棍子打死。工作中,提倡“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允许人说话。即使犯了严重错误,在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后,酌情甄别处理。一般只作政治上的处理,生活上从不受任何虐待,如扣工资、罚款甚么的。在对待敌对分子的处理上,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万人群众大会)公审公判,让他们心服口服,甘愿伏法。对他们不罚款,对他们家的人不搞连坐。
毛泽东时代,百姓不知“打官司”为何物,不知什么叫“官、官方”。只知道犯错会接受党纪国法处理,从未听说过动不动就罚款。从未看见过法官、警察在人民中间威风八面,动不动就亮手铐铐人,用警棍电人,甚至开枪杀人……。社会秩序反而井然有序,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即使生活困难点,上下左右差距不大,人人心态平衡。
整个社会没有“黄赌毒黑”、“嫖娼卖淫”、“假冒伪劣”、“欺蒙拐骗”、“敲诈勒索”、“拐卖妇女儿童”等丑恶现象。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基本得到控制。
毛泽东时代的整个社会完全做到了人人有事做,户户有家归。世面上没有乞丐,没有下岗失业人员,没有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闲散人员,没有拖着半节鞋子招摇过市的二流子。
社会风清气正,人人积极向上。以劳动光荣,大公无私、积极向上光荣,爱国、爱集体光荣;以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不劳而获为耻,成为那个时代的社会风尚。有人攻击说,“是那个时代的人思想单纯,被洗脑,没有见的”?在这些铁的事实面前纯属屁话!
2018年6月18日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ls/2018-06-19/50992.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