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抗灾救灾
毛泽东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抗灾救灾
赵连军
中国幅员广大,历史上自然灾害不断,北方大旱时南方可能正处于水患之中。新中国建立后,自然灾害并不因社会的巨变而减少,每年依旧灾害频发,所不同的是新制度下,不再像旧中国那样一遇大灾就会民不聊生,流离失所,而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万众一心共同抗灾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这当中毛泽东不仅高度关注全国的自然灾害情况,亲自过问全国抗灾救灾,还多次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指示,特别要求各级党政干部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光辉榜样。
一、要把抗灾救灾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举,百事待兴,可严重的自然灾害也不断发生(如水灾、虫灾、旱灾等),这对于刚刚建立的中央和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此,1949年12月政务院发布的《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即指出,“生产救灾是关系到几百万人的生死问题,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在灾区巩固存在的问题,是开展明年大生产运动、建设新中国的关键问题之一”。
面对如此严峻的考验,毛泽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必须把抗灾救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毫不放松。他在党的七届三次全体会议上说,“我们国家去年有广大的灾荒,约有1亿2000万亩耕地和4000万人民受到轻重不同的水灾和旱灾”,人民政府已经组织了对灾民的大规模的救济工作,在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中,“必须继续认真地进行对于灾民的救济工作”[1]。在这个讲话中,毛泽东把抗灾救灾工作与土地改革、巩固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肃清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等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一致团结起来,全力做好这些工作。
不仅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必须继续认真地进行对于灾民的救济工作”,之后他又作过多次批示和指示,要求各地党和政府必须始终抓好抗灾救灾这件大事。1950年5月12日,毛泽东发电报给时任中共苏南区委书记的陈丕显,要他“将苏南征粮偏差及纠正情况,春耕中食粮种子肥料等如何解决的及现在苏南春耕情况,苏南灾情及救济情况等3项问题,向中央作一有具体内容的较详细的报告用电报发来”,“如材料不足,须经过调查研究”并要求他“特别注意调查川沙南汇奉贤3县情况”,因为“据黄炎培说,此3县有灾民20万,征粮不但不减免,且要重征,以致三县农民种子没有,肥料不施,食粮不足,农民体力大减难于下田工作等语,是否属实,应派员详查,按照实事求是精神,有则说有,无则说无,是则是,非则非,逐一查明,并加分析具报”[2]。1951年11月13日,华北局上报1952年工作计划,其中提出“华北各省和内蒙都有部分灾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长时期注意救灾工作,保证不饿死一个人,不冻死一个人”。毛泽东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所规定的方针是正确的”,批示将这份报告转发各中央局并转分局及省市区党委,要求他们“加以研究,作为自己订定工作计划的参考”,“根据中央的方针和当地的情况仿照华北局那样,都订出一个1952年的简单明了的工作大纲”[3]。
1951年11月21日,毛泽东又对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问题给华北局的综合报告作出批示。报告说今年的农业生产贯彻了“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方针,并紧紧掌握了几个环节,其中之一就是“战胜自然灾害,是实现农业增产的关键性的问题”。毛泽东批示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和地委说:“河北省委这个报告很好,请你们加以研究,吸取其中有益的经验在各省推广施行。”[4]
1953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党组就关于国营企业中的工资、年终双薪、年休假问题的处理办法向中央作报告,毛泽东在报告上特别批示要“适当照顾农民”,“灾荒和朝战”等。同年9月,陈云在中央人民政府第26次会议上的报告要点稿中有这样一句话:“目前的重点是只能放在国家工业建设,只有走这条路,达到改善民生的目的会更快些。”毛泽东在后面又加了一句说:“但是所谓工业为重点,并不是说对目前的民生不加照顾,相反,是应当照顾的。”[5]
抗灾救灾,是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对民生“应当照顾”,再一次表明了毛泽东要求必须把抗灾救灾作为党和政府工作一项重要工作的态度。
二、要保证不饿死冻死一个人
如果说要求把抗灾救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那么这个大政方针的落脚点就是在灾害面前,要让人民保证基本的生活,正如华北局给毛泽东的报告中所说的“保证不饿死一个人,不冻死一个人”。毛泽东深知,“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3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1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6],一遇天灾人祸即为其不能承受之重。所以,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在领导全国人民抗灾救灾工作中,不仅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抗灾救灾,更要求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努力保证受灾群众的吃住,并多次亲自批示安排调配。
1950年初,为了解决苏北地区严重灾情给灾民带来的巨大生活困难,中共苏北区委报告中央要求加拨粮食和食盐救济,毛泽东亲自批示给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的董必武:“董老:此事请你予以处置,并请以结果告我,2000万斤粮1000万斤盐是否可以照拨,并及时运付?”[7]不久,毛泽东接到湖南军政委员会主任程潜解决湖南夏荒缺粮的信,即作出批示:“中南局、湖南省委:兹将程潜所提关于湖南民食的意见发给你们。所称再拨2000万斤赈济米一点请即加研究,如有必要宜即照拨并宜速办。”[8]
1951年初,河北省政府主席杨秀峰给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报告,说河北阜平、曲阳山区,雹、水、风、虫各灾均重,人民生活极为困难,历史上山区人民衣着困难,灾后棉衣破烂、棉被缺少情况更严重,许多灾民衣不蔽体或以夹填棉,冰天雪地无法出门生产。请示能否再增拨棉被、寒衣各十数万套。毛泽东批示给周恩来总理说:“应当批准此项要求。”[9]
1952年10月,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的谢觉哉向毛泽东转报了中央湖北灾情视察组的灾情报告,他即指示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说:“湖北和皖北今年灾情颇重,必须统筹救济,请你加以注意。”[10]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地方曾有过农业税偏高、征收粮食偏多等问题,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毛泽东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要求坚决纠正这种现象。1952年10月14日,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向毛泽东报送了一份关于青浦县小蒸乡农民情况的材料。这个材料是陈云委托一位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中读书的学生暑假回家调查后写成的,反映由于接连3年农作物歉收、征粮比例过高和人多地少,造成农民生活普遍困难的情况。第二天,毛泽东即给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的谭震林写信:“陈云同志所得青浦县小蒸乡的情况,很值得注意,兹寄上请阅,并请抄寄苏南区党委。据薄一波同志说,他在上海时,已知浙江、苏南两区去年征粮太重,华东局决定退还农民一部。不知此事结果如何?两区共退了多少?解决了多少人的问题?今年收成如何?征粮数是否大大减轻了?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你们召集两区负责人及两区若干典型县的县委书记到华东局开一次专门会议。在开会前,由你派出两个调查组,一个往浙江,一个往苏南,直到几个县的乡村,调查十几个乡,专门调查农民公粮及其他负担的实情,以为会议讨论的根据。总之,过去因负担太重无以为生的农民,必须切实解决救济问题;今年征粮必须不超过中央规定的比率,大大减轻民负。”[11]
1953年4月,财政部请示召开全国农业税法工作会议,毛泽东批示说:“农业税中存在的问题很严重,据湖北报告,有十分之一的人口春荒断粮。大概全国农业人口中有4千千万人左右到春季都要闹荒,这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年年如此。必须从今年征粮中开始认真解决此问题。”时隔5天后,他再次指出:“1952年公粮实收数为348亿斤,有些地方如河南、苏北等地由于查田定产偏高,农民负担显得过重。去冬今春,长江黄河之间受寒流侵袭,有些地方番薯和春季作物受损颇大。今年全国雨量如何,目前尚难断定。有些地方,发生旱灾是可能的。因此,今年国家概算中所列征粮计划能否完成,公债发行应否实施,均须从长考虑。”要求“按各地实际情况,适当地部署夏征,保证农民不要负担过重。确实困难户,实行减免”;强调“征粮中的社会减免问题,关系极大,全国大约有10%的农户要遭春荒夏荒,缺乏口粮,甚至断炊,必须认真减免农业税,望经此次农业税会议拟出具体可行办法,并望多注意对穷困的偏僻山区加以特殊照顾。对约10%的农户实行减税免税问题是整个农业税政策中的极端严重问题,过去几年都做得不好,今年一定要做好”[12]。5月份,毛泽东了解到西南地区因灾情和公粮征收中的问题,造成一方面政府所存大批陈粮与死角粮不能使用,另一方面山区许多灾民没有粮食需要救济,群众对此非常不满,立即批示说“那些地方,应当放手大批减,大批免,不应再有犹豫”[13]。
毛泽东不仅多次指示要认真对待收税征粮问题,还十分注意了解税收征粮问题的解决,让身边工作人员和警卫战士回乡了解真实情况。1955年5月,中央警卫团战士胡全德在河南省兰考县第六区小胡庄乡北孙庄村调查后写给毛泽东调查报告,说由于连年水灾,该村大多数群众,尤其是贫农没有余粮,缺粮户达到50%。今春没有东西吃,只好吃树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发放的购粮证太少,困难户太多,定产过高,实际产量达不到。群众普遍反映村干部传达政策不及时,因此不满意。有的农户甚至拔麦子吃,影响了明年的粮食生产。看过报告后毛泽东即批示:“此乡缺粮,农民不满,值得注意。”[14]并将报告批转河南省主要领导,要求认真解决问题。
在保证不因自然灾害而饿死冻死人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毛泽东对待解放前是剥削者,而解放后成为自食其力者的地主富农等的态度。毛泽东主张要消灭剥削阶级,但是不能消灭具体的地主富农等剥削者个体,只要是按照党和国家政策办事遵纪守法的,都应该保障其正常生活。1953年5月,中共中央西南局给中财委党组并中央报告,提出关于贷款给小土地出租者、富农和地主的问题意见,一是农贷不贷给地主和富农,可否贷给小土地出租者应从具体情况出发,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确有困难者,可以贷给农贷,否则应以其他方式解决他们的困难,免使农贷变成社会救济;二是地主在生产和生活中确实存在困难者,不应采取不理态度,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进行;三是对待富农基本上是稳定其生产情绪的问题,如有个别划错成份或遭到意外灾害者,当可按特殊情况具体处理。毛泽东同意了报告所提意见,并特别指出:“惟对土地改革后确已从事农业,并服从政府法令的地主分子,如其生产确有困难或遇疾病等意外灾害时,在当地群众同意的条件下,在农业贷款中,亦可予以适当照顾。”[15]
三、要把抗灾救灾和长远防灾减灾相结合
毛泽东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抗灾救灾的同时,十分注重防灾减灾工作,既重视眼前,又着眼长远,把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结合起来,打好抗灾防灾的总体战,重点是兴修水利,整治水患。
1952年9月16日,水利部报告汉江黄家场在9月14日凌晨2时半发生决口,已组织300只船进行抢救,绝大部分人已被救出,仍有少数被淹死;沔阳县有8个区被淹,共计面积约80万亩,淹掉田里的部分棉花及豆子,灾民约30万人。毛泽东接到报告后即提出,“请商水利部提出根治汉水计划,考虑是否可以列入明年预算”,并询问“洞庭湖、荆江北岸、汉水3处同治,财政上是否可能?”[16]
1954年夏天武汉遇到百年未遇特大洪水,最高水位达29.73米,比1931年武汉被淹的那年的28.28米还高出许多,武汉150万市民实行总运动,从仲夏到深秋历时100天防汛,保卫了大武汉。毛泽东高度评价,专门题词:“庆贺武汉人民战胜了1954年的洪水,还要准备战胜今后可能发生的同样严重的洪水。”[17]这年8月,毛泽东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的同学蒋竹如写信给他,信中说“今年湖南水患特大,不仅滨湖受害,山区、丘陵地区也有极大损失。今后防御的方法,惟有在扼要的山谷中大建水库,一则预防洪水,二则预抗旱灾,一举两利”。毛泽东回信说建议很好,并将信批给陈云、邓小平说“值得注意”[18]。
1955年12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上海局、各省委、自治区党委的通知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要“同流域规划相结合,大量地兴修小型水利,保证在7年内基本上消灭普通的水灾旱灾”[19]。1956年1月,毛泽东主持制订《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又明确提出了特大水灾旱灾的时间和具体措施:“兴修水利,保持水土。一切大型水利工程,由国家负责兴修,治理为害严重的河流。一切小型水利工程,例如打井、开渠、挖塘、筑坝和各种水土保持工作,均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有计划地大量地负责兴修,必要的时候由国家予以协助。通过上述这些工作,要求在7年内(从1956年开始)基本上消灭普通的水灾和旱灾,在12年内基本上消灭特别大的水灾和旱灾。”[20]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从新中国一成立,毛泽东最先要求治理并投入极大精力的是对淮河的整治。1950年夏安徽、河南交界连降大雨,淮北地区遭受百年未遇的惨重灾害。毛主席在批阅淮北灾情报告时,看到电报里说有些灾民因躲水不及爬到树上,有的被毒蛇咬死,流下了眼泪,并在报告中“被毒蛇咬死者”和“统计489人”两个地方划了横线。7月20日,毛泽东给周恩来总理批示:“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现在开始准备,秋起即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期以一年完成导淮,免去明年水患。请邀集有关人员讨论(一)目前防救、(二)根本导淮两问题。如何,请酌办。”[21]8月5日,毛泽东再次给周恩来批示:“请令水利部限日作作〈出〉导淮计划,送我一阅。此计划八月份务须作好,由政务院通过,秋初即开始动工。如何,望酌办。”[22]8月31日,毛泽东第三次给周恩来批示:“导淮必苏、皖、豫3省同时动手,3省党委的工作计划,均须以此为中心,并早日告诉他们。”[23]9月16日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向华东局和中央报告皖北地区灾民积极拥护治淮决定的情况,并提出调配粮食的建议,21日毛泽东即将报告批给周恩来:“现已9月底,治淮开工期不宜久拖,请督促早日勘测,早日作好计划,早日开工。”[24]10月14日政务院发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对治淮方针和1951年治淮工作方案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当时抗美援朝战争紧张进行、国家财政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国家仍在当年11月拨出治淮工程款原粮4亿5千万斤、小麦2千万斤,保证治淮工程按时开工。这年冬季,淮河上游、中游、下游共有80万民工参加治淮,奋战80天,建成了一条长达168公里的苏北灌溉总渠。1951年5月,由邵力子率领中央治淮视察团赴治淮工地检查工作时,毛主席又亲笔题词:“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治理淮河工程,是新中国第一个全流域、多目标的水利工程,国家共投入资金12亿4千万元,治理大小河道175条,修建水库9座,库容量达316亿立方米,还修建堤防4600余公里,到1957年冬,治理淮河工程初见成效,极大地提高了防洪泄洪能力[25]。
四、要保证抗灾救灾的廉洁性
抗灾救灾,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受灾群众的生死冷暖。对于灾害情况,毛泽东要求向全国人民如实报道,指出“广东大雨,要如实公开报道。全国灾情,照样公开报道,唤起人民全力抗争。一点也不要隐瞒。政府救济,人民生产自救,要大力报道提倡。工业方面重大事故灾害,也要报道,讲究对策”[26]。同时,他十分重视抗灾救灾工作行为的廉洁,要求不能随意照顾不符合条件的人,不顾原则,即使是正常的照顾救济也不能讲人情。韶山曾有许多人跟随毛泽东参加革命,是革命烈士较集中的地方,解放初不少烈士家属生活困难问题很为突出。毛泽东远房叔父毛逸民写信给他,要求进行照顾。毛泽东回信说:“烈属的照顾是全国范围内的事,全国有几百万户烈属,都要照顾,自未便单独地特殊地照顾少数地方。”[27]毛泽东自小生活在外祖父家文家,对文家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解放之初,文家“文氏兄弟四人来信”,反映生活困难。毛泽东没有直接回信,而是写信给时任湖南省湘乡县(文家所在县)县长的刘亚南,说“文氏兄弟都是贫农”,“文家(我的舅家)生活困难要求救济一节,只能从减租和土改中照一般农民那样去解决,不能给以特殊救济,以免引起一般人民不满”[28],不许地方上特殊照顾文家。
毛泽东坚决反对贪污腐败,对抗灾救灾中的贪污腐败行为更是深恶痛绝,要求严厉查处惩治。1951年底,党中央正式决定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1月中旬 “三反”运动开始进入“打虎”(“老虎”是当时对贪污犯的通称)阶段。1952年1月30日,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的李富春,在中财委党组汇报会议上作“打虎”报告。报告中提出了“大老虎”的6条标准,其中之一是“贪污在5000万元(旧币,下同)以上,但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捐款者”,都应给予严打。对此,毛泽东批示给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大军区、志愿军,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各级军区和各军说:“李富春同志这个报告很好,请你们仿照办理。”[29]而在此前,他还有一个更为严厉的批示,就是关于对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的批示。
1951年11月29日,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的薄一波和第三书记刘澜涛给毛泽东和中央报告,说最近发现河北省天津地委和专署有严重的贪污浪费和破坏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据初步检查材料证实,现任地委书记兼专员张子善和前任地委书记刘青山,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25亿元,宝坻县救济粮4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1亿4千万元;从修潮白河的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22亿元;……根据其所犯错误和罪状,经华北局讨论,总理批准,决定即将张子善逮捕法办,刘青山归国后亦予逮捕”。接报后,毛泽东立即批示:“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30]当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前,曾有高级干部向毛泽东说情免死,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正是由于这种严惩重处,保证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抗灾救灾的公正公平廉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支持拥护。
(作者单位:江苏宿迁市纪委派驻纪检七组)
注释:
[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305页
[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让陈丕显报告苏南征粮、春耕和救灾情况的电报》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338页
[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一九五二年工作计划的批语》第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11月,503页
[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转发河北省委关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报告的批语》第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11月,517页
[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陈云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报告要点稿的批语和修改》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11月,321页
[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第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11月,246页
[7]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救济苏北灾民的批语》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280页
[8]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在程潜关于解决湖南夏荒问题的信上的批语》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429页
[9]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河北阜平、曲阳灾区救济问题的批语》第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11月,56页
[1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谢觉哉摘要转报的中央湖北灾情视察组报告的批语》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11月,573页
[1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给谭震林的信》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11月,587页
[1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财政部关于全国农业税法会议请示的批语和对中央指示稿的修改》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11月,197-198页
[1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大批减免西南灾区公粮和农业税的批语》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11月,214页
[1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在中央警卫团战士的几份农村情况调查上写的文字》第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11月,208页。
[1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关于小土地出租者、富农和地主贷款问题给西南局的复电》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11月,274页
[1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水利部关于汉江黄家场决口后情况报告的批语》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11月,550页
[17]《长江日报》,1955年3月31
[18]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蒋竹如来信的批语和复信》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11月,592页
[19]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第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11月,480页
[2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对〈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稿的修改和给周恩来的信》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1月,4页
[2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根治淮河的批语》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440页
[2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限期作出导淮计划的批语》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456页
[2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导淮问题的批语》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491页
[2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督促治淮工程早日开工的批语》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530页
[25]逄告知 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 93-95页
[2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关于如实报道灾情唤起人民全力抗争的批语》第八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314页
[27]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给毛逸民的信》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329页
[28]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给刘亚南的信》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375页
[29]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转发李富春在中财委汇报会议上的打虎总结报告的批语》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11月,134页
[3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的批语》第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11月,5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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