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为何说“没有民主,就没有公有制”?
公有制,一定要解决民主的问题,不解决民主的问题,“公有制”就是“领导所有制”,就是“权贵资本主义”,就近乎“法西斯主义”,这是最坏的资本主义。
毛主席晚年就是在解决这个问题。他反对苏联的“一长制”,反对“马钢宪法”,反对搞物质刺激,反对依靠少数专家和一套繁琐的规章制度,冷冷清清地办企业。
他说,我们国家现在和解放前差不多,还是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了,其本质是国家资本主义。
也就是说,名义上是公有制,实际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如果不解决劳动者参与管理的问题,资本主义复辟快得很。
所以他探索“鞍钢宪法”,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强调干部要参加劳动,工人要参加管理,要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要“三结合”。
他就是这么做的。小平要下放,剑英要下放,农民永贵要上来,工人桂贤要上来,他们要参与管理。
这不是什么宫斗,谁下来、谁上来的问题,而是一次战略考量,一次自我革命。
毛主席反复强调: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力问题,理解为人民只能在某些人的管理下面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而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这种权利是至关重要的,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证。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这就是说,只有劳动者的管理权得到保证,即能够以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党和国家机关、部队、企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领导权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制止特权思想的滋生。
说我们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代表农民阶级利益?怎么代表?这个体制机制做了探索,更要改革完善,只讲服从,不讲民主,只讲领导,不讲监督,这样代表下去,只是领导个人的利益,顶多是在这个小圈子里搞平衡,一个个夹带私货,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平衡出去了。长此以往就必然会形成小圈子,就会形成利益集团,这是规律。
1960年3月,毛主席在广州修改定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后,乘专列去天津开会。途中,毛泽东同志看了鞍山市委的报告兴奋不已,写了长达600字的批示(即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以下我们全文刊登毛主席的批示:
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一九六〇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〇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毛泽东
19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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