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之:但愿“流转”不要“转”出土地私有化来
但愿“流转” 不要“转”出土地私有化来
你是否有点杞人忧天?
不。
30年的“不争论”,打造出了 “跟着感觉走” 的思维模式。自然,老百姓也不永远“群氓”,“感觉”久了,也会从切身的经验和简单历史比较中,“感觉” 出远非主流理论家可以相提并论的心得。
比如“土地流转”,看红头话语自然点头称是;但一看先锋精英们的启示,就会多个心眼;若再在参照历史经验,就难免杞忧。
一,比如工业的改革过程。
从 “完善社会主义”始,以“快卖卖光”“产权明晰”终。什么 “利改税”啦, “放权让利”啦,“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啦,“鲇鱼论”、“冰棍论”“吐痰论”啦,先是“一包就灵”,后来则“一股就灵”,“完善”来“完善”去,把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一个个掏空搞垮弄得难于为继了,这时主流经济学家说话了:是因为“产权不明晰”,因此,改革深化必须MBO!。“经营者持大股”,国有企业MBO给厂长经理,书记转型成老板,改革才算成功!
“流转”会否如法炮制?
二,从“由北京到天津”模式。
还未等老百姓将感觉经验上升成理念,精英们自己就“指鹿为鹿”了:
“改革开放以来,每推出一项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世界通用的政策,必进行一层社会主义理论包装” 以“减轻阻力” 。
辛子陵将这种“打左灯向右转”模式,称为“指鹿为马”的“政治家的智慧”。
改革之初,政治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会出现百万富翁”的信誓旦旦言犹在耳,不久,这“不会”就变成了“不问姓社姓资”了。
“我们说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大多数人会理解为所有其他人以后都有机会跟着富起来,这样就制造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有个奔头的境地。等到他们弄清楚搞明白不可能大家都富成那个样子的时候,我们培养的那一小部分人在没有人反对的情况下,在全部人支持的环境下已经顺利地完成了富起来的任务了。他们一旦有了社会基础,有了经济基础,有了自己的政治组织力量,再要改变就已经不容易了。”
随着腐败的愈演愈烈,执政的公信力江河日下。不过,对 “从北京到天津”的渐进策略,倒是没有动摇——但愿这一渐进策略在农村改革的与时俱进中不要重演。
三,完成“转型”国家的前景。
东欧完成转型之后,被“暴民专政”剥夺的原企业和庄园主,都要 “落实政策”的:能“物归原主”的物归原主,无法归还的则由国家给予补偿。
中国的改革列车还不过驶到“廊坊”,共产党还未转型为社会党,试看右翼先锋媒体为刘文彩、黄世仁与周扒皮们翻案的鼓噪,对土地改革的挞伐,就已形成声势。可想而知,到了“指鹿为鹿”之际,为了彻底实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了“法制的尊严”,为刘文彩们“落实政策”,很容易顺理成章——一切都可言之成理!
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张维迎博士,不是也公开主张“物归原主”吗?
四,无法排除 “不问性中姓外”的 担心。
根据主流智囊的“吐痰经济学”,实现“产权明晰”的过程,也是“吐痰”的过程。向公有企业“吐痰”,将其搞垮,是私有化的“次优选择”。向国有企业“吐痰”,将其搞垮,乃是“外资并构”的“次优选择”。由“不问姓社姓资”,到“不问性中姓外”,是霸权买办精英设计的改革深化的大趋势。所以,没有理由不担心,“土地流转”的深化,会与时俱进到外资手里——那样才能实现全球一体化嘛。
下面的话恐非空穴来风:
“既然我们要保证外资企业、新兴私营企业能赚到钱,能够发展起来,我们在上交税率上就要给予他们一些优惠政策。……这些企业破产后能够有外资收购是最理想的途径,私营企业有能力也应该允许它们收购……我们这样做更加符合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对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所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我们这样做更加符合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对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所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以上“感觉”,系受云淡网友一个新贴的启示。对娼妓现象的批判乃人类文明的“普世”良知,并非“极左”。在人类历史上,也只有共产党的“封建专制”才第一次消灭了娼妓。30年前,这一丑恶现象在改革开放的先进地区死灰复燃,“红尘滚滚下海南”,很快随着改革的推进在神州大地形成燎原之势。于是,卑鄙丑恶就变成了“性产业”,落水的贪官没有二奶的反倒稀罕。于是,让“性产业阳光化”,就与时俱进提上了议论日程, “牺牲一代少女”等等高论,就不断出现在皇甫平等先锋精英之口。
“只能做不能说”,既成事实之后再“指鹿为鹿”,早已形成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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