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瑜:中国农业与中国农民──长期可持续发展之研究(上)
中国农业与中国农民
──长期可持续发展之研究(上)*
金宝瑜着
黄国治译
导论
可耕地不足一直是中国农业面临最严峻的问题之一。中国拥有世界可耕地的9%,却要为世界22%的人口生产粮食与其它农产品,其人均可耕地面积仅稍高于1亩(即0.0827公顷),约为世界平均人均可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由于在中国土地上耕作的农民占全世界农民的40%,每一家户的耕作规模便非常小,平均不到0.2公顷。在一些人口稠密的省份,每一农户的耕作规模更小到低于0.1公顷。此外,中国不仅可耕地少,水资源也少,只有世界水资源的6%,人均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的25%。人口众多、可耕地有限且水资源稀少,使得农业发展严重受限。中国农业能否长期持续发展,取决于可耕地与水资源能否至少不再缩减,以及每单位面积的产出能否增加。
另一个关系到中国农业能否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用什么方式将可耕地与其它农业投入品分配给不同的类别的农业生产。关于这个问题,目前的争论在于:中国应该继续其过去的粮食的自给自足政策,还是应该将其稀少的土地和其它资源转用于生产在国际贸易上具有比较利益的农产品,并且透过国际贸易来供给中国人口的粮食需求。再者,谈到农业不能不提及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怎样才能使农业生产现代化。现代化意味着从事农业的人口得以减少,「剩余」的劳动力能够转移到其它生产领域。最后,中国农业的另一个重要面向是:不同的政策会对中国农民的福祉造成什么影响。今天,依然有九亿人居住在中国的乡村地区,乡村地区总计有四亿八千万的劳动力,其中有三亿两千万仍然从事农业生产(谭术魁,2004:161)。
我们在评估中国的农业政策时,不能只看个别政策对农业生产的短期效果,而应该看它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解决了上述的几个主要问题。要评估一项农业政策是否适合于中国或任何其它国家,最终都必须看它是否可以长期持续发展。
本文将用比较中国两个时期农业政策的方式来讨论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第一个时期是1949-1979年间的30年,其政策包括土地改革,1953-1958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1958年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之后的20年的农业发展。第二个时期是1979年农业改革开始至今的二十几年。这两个时期分别代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本文将比较详尽地讨论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发展,因为若不了解这段背景,就没有办法了解1979年农业改革以后的情况。
在1949到1979年这个时期里,中国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推行它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自力更生的模式需要具有明确目标的中央计划,而这个时期的经济发展的立即目标是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包括食品、住房、医疗卫生与教育;满足了人民的基本需求之后,接下来的首要目标则是逐渐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与此相关的一个目标是要缩小城市居民与作为中国大多数人口的乡村居民在生活水平上的差距。就农业而言,短期目标是要达成粮食、其它消费性农产品与工业原料的自给自足,长期目标则是保护并改良可耕地,并使农业生产现代化。中国在这个时期中,进行了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平整土地,建立灌溉与排水系统,蓄水池与抽水站。进行农地建设的目的是要提高并稳定农地的产出。这类农地改良工作对农业现代化来说也是必要的;农业现代化包括使用一些投入品,如耕耘机、改良的作物品种,以及使用拖拉机和其它农机。农地建设与农业生产现代化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辛劳,还减少了农业所需的劳动力,使得更多人可以投入工厂工作以便推进乡村的工业化。
1979年的农业改革制定了「家庭承包制」,并将土地重新分配给个别的农户。1984年公社制度被正式解散。负责购买与分配粮食与其它主要农产品的国家的统购统销体系被逐渐自由化,国家减少了采购的项目与采购的数量。今天,农民大多以市场作为调节生产的主要机制。还有,中国为了在2001年加入WTO,对其国内与国际贸易政策作了一些重大的改革。新的政策将农业生产与销售更进一步地自由化,而且将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绑得更紧。过去27年来的发展已清楚地显示,中国的发展模式已由自力更生转变为追求在国际经济中的比较利益。就农业而言,这意味着中国将把更多的资源转用于生产劳力密集产品,如供出口的水果与蔬菜,并进口更多土地密集(land intensive)的产品,主要是榖类和棉花。至于中国是否已经放弃了粮食的自给自足,我们尚不完全清楚;政府宣布自给自足的比率将由100%降低至95%。然而,如果中国要履行其对WTO所作的承诺,那么95%的自给自足率能否持续就很成问题了。
本文由六个小节组成。第一节将分别说明两个时期的农业政策与发展目标的历史背景。第二节评估农田基本建设的影响。第三节评估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成绩。第四节讨论粮食自给自足与农产品贸易的问题。第五节讨论中国农民的处境。最后一节讨论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
一、历史背景
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
1949年革命胜利以前,中国的封建制度已延续超过三千年。在此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一小撮地主拥有大片的农地,使大多数人民成为无地的农民。1911年革命推翻满清之后,土地仍持续集中,例如在1934年,革命胜利前的15年,全部土地的50%掌握在只占人口4%的地主家庭手中,而70%的农民家庭只拥有17%的土地(吴国宝,2000:179)。租地的贫农常要将他们收成的一半以上交给地主。1949年之前解放区所实行的土地改革,开启了此一残酷剥削的土地所有制的终结。在革命胜利之后的1949-1952年间,中国新解放的乡村地区也完成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使几亿农民生平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农民以极大的热情耕种他们的一小块土地(人均土地面积平均为0.2公顷)。1949-1952年间,粮食与棉花的产量快速增加。然而到了1953年,粮食生产不再增加,棉花产量实际上还减少了(苏星,1965:24;Hsu and Ching,1991:28)。
由于一百多年来的外国侵略与内战,加上地主长期对土地的忽略,中国许多可耕地的生产力都极低。长期持续的战争也摧毁了以前建立的农业基础设施。土地改革后大多数农民的土地不仅贫瘠且狭小,他们所拥有的生产工具也很缺无。许多贫农与下层中农的家庭(占中国农民60-70%)连犁也没有,更别提其它工具或耕畜了。若没有农业工具或其它资源的投入,光靠热情已无法使生产持续增加。再者,1953与1954年的水灾与旱灾侵袭了许多农地。个别的农民无力抵抗这样的自然灾害,他们也无法对抗诸如家人生病或死亡等灾难。遇到这些困难,许多农民家庭就只能靠借债,背负着高额利息的债务,他们最后常常不得不卖掉他们刚刚获得的土地。在合作化运动开始之前,私人借贷与土地买卖的情况已开始增加,同时农民受雇的人也增多。如果没有合作化运动,就会出现进一步的两极分化,土地所有权也会重新再度集中(同上)。
为了解决土地小且缺乏农业工具的问题,新政府开始着手推动农业合作化。农户被鼓励开始组成互助组,在几个农户之间互相交换工具和劳动力。下一个阶段是成立初级合作社,这时农户将他们的土地、劳动力与私有的工具集合起来共同耕作。在初级合作社之下,是依据每户所出的土地、工具和劳动力来分配产出。随着生产的增加,合作社开始积累自己的基金来购买农户私有的农具。在合作社买下了农业工具之后,农业合作化运动便进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即高级合作社。在高级社阶段,由于土地与工具是集体所有的,合作社便不再依据每户的出资比例来分配产出,而是依据每个成员所贡献的劳动(Hinton,1983:115-116)。
接着,1958年成立了人民公社,取代乡政府成为中国乡村的行政单位。人民公社负责进行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商业交易、以及办教育和其它文化活动,还有医疗卫生体系和自卫的民兵组织。人民公社是三级所有制。(一)公社建造并拥有大规模的灌溉和排水系统、道路、医院诊所和学校、工厂,以及其它大型农业机械。(二)次一级的是生产大队(production brigades),他们建造并拥有工厂、大型农机、磨坊、动物/家畜养殖场以及其它设备,供生产队全体成员使用。(三)三级所有制的最低一级是生产队(production teams),作为基本的核算单位,负责计划与进行生产,并依据每户所贡献的工作(以工分计算)将产品分配给其成员。它也处理基本口粮(quota grain)、公积金(accumulation fund)与公益金(welfare fund)[1]的分配。生产队拥有土地,小型的农机与其它农具。在1978年人民公社制度解体之前,全国有52781个公社、690000个大队,以及4816000个生产队(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2000:36)。也就是说,每个公社之下平均有13个大队,每个大队之下平均约有7个生产队。生产队的平均规模约为20-30户农民。
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之前,在1953年便已设立了统购统销体系(Unified Purchase and Marketing System),掌管主要农业产出的流通,包括粮食、棉花、油籽(oil seed)及其它许多农产品。国家就这些产品订定采购的配额与价格,并要求公社依此进行生产。国家也以粮食形式收取农业税。国家将买进的农产品(如粮食与油)进行加工,之后以补贴价格卖给城镇居民,并依据每个家户的人口数与年龄实行配给。此一体系也促进卖棉花与其它原料给国有的工厂进行加工。卖给消费者的棉布也实行配给与补贴。换句话说,统购统销体系透过国家采购(涵盖所有主要的农产品)来管理这些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国家利用定额采购与销售的数量与价格,维持了这些产品在数量与价格上的稳定。在这个时期,粮食与其它农产品的进出口只是用来帮助平衡国内的生产与消费[2]。政策的目标是要保证在粮食与其它农产品上的自给自足与价格稳定。
人民公社成立之后的二十年里,中国的农业生产持续增加。粮食生产从1952年的一亿八千一百万公吨,增加到1977年的二亿八千五百万公吨。除了1959-1961年之外,粮食生产以平均超过3%的幅度增加,高于同一时期的人口增长率。此一时期的增长率打破了中国过去粮食增产的纪录,也打破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纪录(Groen and Kilpatrick,1978:619)。到1970年代末,中国在食品方面已经能够自给自足。如前所述,粮食的国际贸易只是用来平衡国内市场。例如,在1975-1977年间,中国每年平均进口约四百万公吨的粮食,仅占其总生产的一小部份,而它出口的粮食与其它农产品也是如此(Groen and Kilpatrick,1978:640)。
除了产量增加之外,中国的农民还令人钦佩地建设了基础设施,以保护和改进可耕地。(后面几节将更详细地解释人民公社时期在农业上的成就。)人民公社制度还提高了中国乡村地区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改进了他们的医疗与教育(见第五节)。
邓小平的农业改革
1979年,邓小平及其支持者开始进行农业改革,分几步打破人民公社。到了1984年,土地与其它集体资产被重新分配给个别的农户[3]。在农业改革刚开始时,政府将定额内的粮食与其它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5%,超出定额的再加发50%的奖金。改革的前几年粮食生产急遽增加,在1979-1984年的五年之间增加了22.5%[4]。接着,从1984到1996年的十二年期间,粮食生产只增加了20.4%(Wu,1997:附录,A-1),然后从1999年开始粮食连续四年下降,从1998年的三亿九千二百万公吨减少到2003年的三亿二千二百万公吨[5]。粮食总需求与生产之间的差距约为一年四千万公吨,短缺的大部分来自之前留下来的粮食储备。
改革初期,统购统销体系依然维持,但规模缩减,1985年透过此一体系流通的物品减少到38%,仅达1980年时的30%。自1985年起,越来越多的产品脱离了国家收购的范围,包括猪肉、鱼、家禽、茶、水果与蔬菜。不过,到1997年为止,政府仍然控制了市场上44%的粮食、100%的棉花、烟草与蚕丝(Wu,1997:11-12)。在同一篇文章中,Wu还解释了1985年政府怎样将对粮食的强制收购制改为自愿式的契约销售制。然而,政府给自愿式的契约销售的价格很低,所以无法收购到足够的粮食,而必须再恢复强制性的粮食收购制。接着,国家在1991年将供应城市的粮食的配给价格提高了68%,1992年又再提高了45%,消除了政府收购价格与城市零售价格之间的差距,并且减少了对城市消费者的补贴。1993年底食品价格急剧上升,而国家已不再担负维持粮食市场稳定的责任,转而要求各省政府自己要维持各省粮食市场的平衡。
本文第四节将会讨论与中国加入世贸有关的其它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已经对中国农业造成巨大冲击,而且将持续影响中国农业的长期可持续性。
农业产出的增加,1949-1999
表一显示了1949-1978以及1978-1999年间各种农产品的产出与年增率。
有几个原因造成了改革初期粮食生产的大幅增加。当然,一个明显的原因是收购价格提高了。1978-1983年小麦、玉米和稻米的收购价格分别提高了70.1%、68.6%和64%(刘惠宇,2002:170)。另一个原因是,改革初期农业投入的价格尚未上升,因此生产成本与产出价格之间有相当大的差额。再加上,公社时期购买与建造的农业机械与农业基本建设在改革初期都仍能使用。早期建立的肥料厂增加了肥料的供给,1978至1984年间所使用的化学肥料增加了一倍以上,从1978年的8840(千吨)增加到1984年的17398(千吨)。
后来,自1999年起粮食生产连续四年下降,直到2004年才又再次出现上升。2003年中国开始急遽增加玉米、大豆和棉花的进口,当年的农业贸易则由顺差转为逆差。对于农业生产与贸易在本文第四节会有更多讨论。
二,农地保护与改良
人民公社时期
1958至1978年间,中国推行自力更生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公社、大队与生产队负责计划与进行农业生产。这些单位动员、组织了大量的中国农民进行农地保护与改良工程,名为农田基本建设(farmland capital construction project)。这些计划在1960年代晚期与1970年代早期更加速进行,因为当时的农业生产已较稳定,有更多的劳动力可以从农活转移到建设上来。中国经济专家亚历山大˙埃克斯坦(Alexander Eckstein)在他的文章〈中国的发展模式〉中对农田基本建设评论道:
更具体地讲,这〔农田基本建设〕实际上意味着,重新塑造一个地区的地貌以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让其它投入品(劳动力、机械、肥料、改良后的种籽)能够得到适当地组合应用,从而达到高产、稳产。这经常需要平整地形或筑造梯田;有时还要夷平山丘并用人力把土壤一筐一筐地搬运到数公里外,以建造水坝或将一些地区覆盖上表土。在许多地方,它还意味着建造地下排水渠道、水库、运河、灌溉渠道、抽水站与管井[6](Eckstein,1978:88)。
1975年,由经济学、农业科学、社会学与历史学等领域的学者所组成的美国农村小型工业代表团(The American Small-Scale Rural Industry Delegation)访问中国,他们目睹了这些广泛的农地资本建设工程。他们写到:
在我们访问的每个地区,我们都见到大量的证据证明,可耕地经由开垦与改良工程而增加了。在山西省(Shansi province),我们看到受到严重侵蚀的山区,风夹带着黄沙,被开垦为良好的可耕地。新阳县(His-yang County)与著名的大寨大队透过建梯田、填平山沟与河床来开垦土地,取得了令人钦佩的进展。在隔壁的惠县(Hui County)与新乡(Hsin-hsiang)地区,黄河以北,我们经过了许多土地开发、灌溉与水利工程,这些有助于将多沙且泥泞的河床改造为具有生产力的农田。在河南省北方的林县(Lin County,North Honan province),我们看到了70公里长的红旗渠(Red Flag Trunk Canal)及其1500公里长的分流网络。漳河(Chang River)的水被从隔壁的陜西省(Shanshi province)引来,越过高低起伏的山区,灌溉了四十万公顷的肥沃农田。这个水渠是由两万名工人耗时将近十年才建造完成(Perkins,1977,121)。
如埃克斯坦指出的,农田基本建设的目标是要产生高产且稳定的收成。平整土地才能够进行灌溉。建造整套的灌溉与排水的网络是为了要避免旱灾和水灾的毁灭性冲击,这样农地的产出才不会如过去数百年来那样完全依赖天气的好坏来决定。
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是由不同的行政单位组织的。由县或更高层级单位计划、实施的工程规模较大,且通常由固定的年度工程队(permanent year round construction teams)来施作。这类工程会涉及几千个工人,并由县、省,或甚至国家(中央)政府出资,但大队/公社也派出固定的年度工程工人以分担成本,这些工人在其原单位里依然持续得工分,并且有县政府或更高层级的政府所发给的小额日常补给品[7](Perkins,1977,197-198)。要进行这些较大型的工程,国家的资助不可或缺。随着国家在工业发展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家就能够增加对于农业的投资。从1957至1978年,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占其全部投资的百分比从7.8%上升到12.5%(见表二)。
在公社层级,工程经常由数个公社一起规划与施作,因为它们都能享受这些工程所带来的效益。较小型的工程在农闲的季节里进行。中国农民将工作日延长到冬季,辛勤地进行农地建设工程;他们一年的工作日从1950年代中期的119天,增加到1970年代中期的250天(Rawski,1979:7-8)。此外,公社与大队也以它们出售年产出所得的公积金,来支付这些工程所需的料件成本。
表三显示全部耕地中的灌溉面积比例,从1952年的18.5%增加到1957年的24.4%、1965年的31.8%以及1979年的45.2%。虽然大型的建设工程仍必须由国家投资,但公社层级已能自行负担较小型工程的资金。而且,这些工程成功的真正关键是在于大队与公社层级的组织。根据一个中国农业专家团指出,1958年人民公社的建立「形成了一个组织结构,这个组织结构可以动员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包括农地重建与重大的灌溉工程(Perkins,1977,204)。」
虽然这些为农田基本建设所做的惊人的努力并没有增加中国的可耕地,但是由于一年中的种植次数增多(multiple-cropping)与间作(inter-cropping),种植面积确实扩大了。多样种植是增加生长季节中种植次数,从一年收成一次到两次,甚至到三次,南方的省份还有多到四次。间作是在一种作物收成之前便种植另一种作物。
改革后的可耕地流失与土地质量恶化
人民公社期间努力保护与改良土地,但改革开始之后情况发生了逆转。自1979年农业改革开始以来有大量农地流失,而且由于工业开发、观光业、住宅与商业建筑、沙漠化以及其它开发计划(比如建高速公路)还在继续流失。近年来许多农民也抛下了他们的土地,因为农业投入品价格持续上涨而农产品的价格却停滞或下跌,农民越来越难靠着耕种一小块土地来维生。再者,自然灾害(包括水灾与旱灾)与环境污染夺去了许多土地,使得农业生产的问题更加恶化。(见第六节)
改革以来并没有关于土地流失的确切数据的报告。下面的数字是从不同的评估中汇整出来的近似值。1981到1985年,每年流失的可耕地面积约为500-700万亩,即33万5千至46万9千公顷。到了1987年,土地的流失增加到约800万亩,即53万千公顷。1990年代的土地流失情况没有报告可查,但其趋势肯定是上升的,因为2004年的一份报告指出,「根据不完全的统计,近年来土地流失的面积平均约为每年1000万亩(李小云等,2004:287)。」1000万亩相当于67万公顷。至少有两位作者肯定2002年与2003年的土地流失面积是增加的,2002年是2500万亩(169万4千公顷),2003年是3800万亩(254万6千公顷),分别是1980年代前半期的5.4与7.6倍(李小云等,2004:288;谭术魁,2004:152)[8]。土地流失的速率增加是个警讯。2003年流失的土地面积已达全部可耕地面积的2%[9]。看守世界研究中心(Worldwatch)就1979年改革以来每年流失的土地面积所提出的数字较低:每年流失50万公顷,约为全部可耕地的1%的三分之一。25年来所流失的全部土地相当于全部农地的7%。看守地球组织的评估没有指出近年来数字的上升趋势(Worldwatch,2006:15)。
据陆学艺指出,除了可耕地的流失之外,土地的肥力也衰退了,原因是化肥的使用增加而有机肥的使用减少。从1976至1987年间,使用有机肥的土地面积减少了60%。陆学艺还指出,从1980年以来灌溉面积也减少了。在1980年以前,有灌溉的土地面积以每年800到1000万亩的幅度增加,但1980年以后就没有再新建灌溉工程,旧的灌溉系统也因为缺乏维护而失去作用,从此灌溉面积持续缩减。而且他还进一步指出,流失的不只是农业可耕地,连自然森林也损失超过1亿亩、畜牧的草地损失10亿亩,而且土地日益沙漠化(陆学艺,2002:5-6)。
第六节将会解释,中国遭受严重的缺水问题的原因是工业生产与都市化的高速增长。工业与都市居民用水增加,夺走了农业与乡村居民的用水。缺水已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而且使得许多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无法改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自然灾害冲击农业。这些问题将会决定中国的农业是否具有长期的可持续性(见第六章的讨论)。
1984年人民公社瓦解之后,先前所有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都停止了。过去,公社与大队用其公积金进行土地改良工程;但在乡与村政府与取代了公社与大队,成为新的行政单位之后,它们的功能改变了。原先作为大队与公社的重要收入来源的集体企业被私有化。从1980年代中到1990年代初这些企业蓬勃发展,新的私人企业家变得非常富有,成为中国第一批万元户。他们给自己造起许多大楼房。改革开始的头五年一般的农户的收入也因为收购价格提高而增加,而许多农民便用这笔钱修建房屋。在这几年内,因为从农业得来的剩余被用来建新房,使中国的乡村看起来很繁荣,但同时基本的基础建设(如灌溉与排水系统、土地改良工程以及农业机械)则开始破败。而且,国家在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时,急剧地减少了对农业的投资。再者,随着公社开始崩溃,公社之下的社会福利制度,如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对贫困户的补贴等,也都解体了。第五节对此有进一步的分析。
三,农业生产现代化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现代化
农业生产现代化与农田基本建设是相互联系的,如果没有农民辛勤工作改良土地,就不可能应用诸如拖拉机、耕耘机、收割机、播种机、移植机等农业机械,而且灌溉系统也不可能从人力挑水改变为电力灌溉。
人民公社时期之所以能达成这些成就,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工农联盟的发展策略。任何国家在工业化的初期都必须要将剩余(surplus)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意即,不发达国家必须靠农业的剩余来对工业进行初始投资。换句话说,为了使工业部门增长就必须「剥削」农业部门。对许多不发达国家和改革后的中国来说,问题在于从农业部门移出剩余的时间持续得太久了。如果农业部门在初始时期之后没有得到重新补充,就不会有足够的资源进行生产现代化。
在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头三十年里,在工农联盟的发展策略之下,国家所推行的政策是逐渐减轻农业部门的负担,并且随着工业部门的增长,国家也重新补充了现代的农业投入。表二显示了1957与1978年间农业税占国家总税收的比例趋于下降,而国家在农业上的开支占国家总开支的比例是趋于上升,对农业部门来说,交易的条件变得更加优惠。再者,在国家对全部重工业的投资中,对生产农业投入品的工业(诸如拖拉机和其它农机)的投资所占的比例也趋于增加。国家以越来越低的价格将农机卖给公社与生产大队。价格的降低才使得不同层级的乡村生产单位能够购买这些投入品以将生产机械化。除了这些来自国家的贡献之外,还加上农民极为辛勤地工作,如前所述的农田基本建设与其它土地改良工程。这意味着公社与生产大队取用它们的公基金并将劳动力从农业工作中转移出来,用于建设它们的未来的投资。
除了这些大型的农业机具之外,在中国农村中也采用了一些简单的机械来取代打榖或加工所需的人力。例如,一个公社拥有并经营的碾米厂便以处理机取代了手工捣米,并且将加工一吨米加工所需的人时(man-hours)从400缩减为10(Eckstein,1978:89)。
乡村工业化与乡村就业
乡村工业化是农业生产现代化的一部份。1958年的大跃进就是为了推进了中国乡村地区的工业化,但是大跃进期间开始的工程与工厂无法持续下去。当时没有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大跃进的许多工程进行得太过匆促。另一个原因是1959-1961年的欠收(即所谓的三年困难时期);当时中国遭遇了旱灾与水灾。我们需要一提的是,当今大跃进已经被一些人加以妖魔化的严厉谴责。有一群中国「学者」花了许多精力,极力想「证明」大跃进时期吓人的死亡人数。大跃进时确实犯了错误,在一些地方的确发生了饥荒,有许多人死亡,然而这些「学者」宣称有三千到五千万人死亡却是非常夸大的,是完全不确实的[10]。
到了1960年代中期,农业生产开始急遽增加,许多从前被关闭的作坊与小工厂被重新启用并开始繁荣发展。在初期有五种小型的乡村工业──肥料、水泥、小型钢铁、农业机械与发电站。随着农业生产采用了更多的现代的投入品,附近的工厂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供应系统。这些工业使用当地的原料,例如水泥工业,省下了昂贵的运输成本。农业机械厂提供实时的维修服务。农民尝试错误、反复摸索,才逐渐成功地建立起这些工业。随着这些工业的发展,出现了一整批新的技术人员。因此,乡村工业化从原本的五类工业开始,扩展到食品加工和其它农产品加工,制造脚踏车与其它轻工业产品,生产纺织品以及纺织工业所需的机器,以及生产各式各样的其它工业产品。
根据1975年访问中国的美国农村小型工业代表团的纪录,当时中国的农业机械制造工业很有活力,其产品与制程都不断地改进与升级。因此,国家把较简单的机械,转移给公社和生产队所拥有与经营的工厂进行生产。据这个代表团观察,这些工厂:「日益进步,能够克服更多的生产问题。」(Perkins ed.,1977:119)代表团也肯定乡村工业化已达成的一些其它目标,诸如降低了都市化的速度,克制了对外国科技的依赖,缩小了城乡之间、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之间在社会与经济地位上的差距。而且,代表团还肯定这样的发展有助于将技术能力扩散到整个乡村人口中(Perkins ed.,1977:116)。因此,大跃进给了农民工业化的挑战,而农民不仅克服了此一挑战,而且还大大超越了它。
根据一个知名的中国经济专家埃克斯坦所说,1950年代的中国在都市仍有失业的现象残存,在乡村仍有就业不足(under-employment) 的情况,尤其是在冬季农活稀少的时期。埃克斯坦在他的文章中说,工业、交通以及其它部门的快速扩张解决了都市的失业问题,而乡村的农田基本建设则吸收了乡村地区就业不足的人口。埃克斯坦也说,大跃进是第一个有系统、有意识、全力以赴地利用劳动(中国充裕的生产要素)来创造资本(中国稀缺的生产要素)的运动。他还认为,虽然大跃进由于许多计划与执行上的错误而失败了,但是大跃进的概念作为一种发展策略,非常适合中国的要素禀赋(意即劳动充裕而资本稀缺)(Eckstein,1978:88)。
到1970年代中期,中国的乡村地区很少有失业或就业不足的迹象。如前所述,中国农民一年的平均工作日,从1950年代中期的119天增加到1970年代中期的250天(Rawski,1979:7-8)。美国农村小型工业代表团发现,中国农民并不害怕农业机械化可能会造成失业。相反,他们始终发现「中国人将机械化视为一个有效的工具,可以增进劳动生产力并将劳动力释放到更有生产性的工作中。」(Perkins ed.,1977:118)事实上,到了1970年代中期,许多乡村地区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工厂在耕种与收成的农忙季节必须停工,让工人可以到田里协助播种和收割。
农业科技的进步
农业现代化的另一个方面是作物品种的改良。在人民公社建立之后,公社与中央政府设立了四万多个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改良站(agricultural technological expansion and improvement stations)[11]。这些改良站的网络遍及整个乡村地区,并且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吴国宝,2000:181)。
据一位农业专家托马斯˙维恩斯(Thomas B. Wiens)所言,中国之所以能够快速地改良作物品种,靠的就是这些位于不同气候区域的技术推广与改良站之间的合作。他说:
杂交稻米异常快速地由育种进入大规模生产,这是一个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显示中国在将作物培育成果加以推广的速度上,有能力比其它国家快上好几年。在热带以外的大多数培育计划从开始杂交到大规模生产需要八到十年的时间,因为传统育种通常需要经过六到七代的杂交与选择过程,才能使杂交种籽的特性稳定下来,然后在试种中进行评估,最后才是大量繁殖、宣传与说服农民采用。中国已经组成了一个选种体系,每年可以生殖三代,这个体系通常包括三个改良站,一个在原产地省份,另一个在南昌(江西省),第三个在热带的海南岛。……再者,透过「四级研究网」(县、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建立,中国已逐步发展出一个体系,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达成同步稳定、选择适应当地条件的种籽、鉴定以及大量繁殖(Wiens,1978:680)。
在人民公社制度之下的二十年间,中国能使其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原因有几个。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公社与大队发动农民,投入了难以置信的大量劳动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农民极勤奋地将心血投注于他们的未来与中国农业的未来。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公社、生产大队与生产小队将农业的剩余储存为公积金,然后把公积金投资于向工业部门购买农机和其它现代的农业投入品。最后不能忽略的原因是,国家推行了工农联盟的发展策略。在初始的几年之后,国家尽了最大的努力来减少从农业部门移走的剩余,并且尽可能地提供金融资源和农业生产与现代化所需的工业产品,重新补充农业部门。
农业改革与中国农业的大跃退
如前所述,国家在改革之初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造成农民收入的快速上升。然而,与此同时,国家降低了对农业开支的规模。从1979年至1981年,国家总投资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例从11.6%下降到只剩6.8%[12](Perkins and Yusuf,1984:14)。杨兰举等也指出,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从改革前二十年到改革后二十年之间是逐渐下降的。他们在其文章中说,从1950至1970年代,中国已经建立了大规模的灌溉工程,农业生产的条件有了显著的改善。他们还指出,近年来基本建设逐渐减少。他们提出数据来支持他们的说法。从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即1961-1980年间),在国家用于基本建设的总开支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开支的比例,在这几个五年计划中分别是11.3%、10.7%、9.8%与10.5%,但是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开支的规模比例,在第六、第七与第八个五年计划(即1981-1995年)中却大幅下降为6.2%、3.2%与3.0%。他们认为,投资大幅减少使得先前建立的84000个蓄水池中有三分之一在带病运行。(杨兰举等,1999:75)。
在公社瓦解之后,农业生产的责任转回到个别农户身上。较高的收购价格增加了农民的短期收入,但是国家急剧减少对基本建设的开支,已经而且还将破坏农业的长期发展。还有,由于人民公社之下的三级所有制的崩溃,对未来进行计划(如保留公积金进行投资)、进行生产、组织劳动力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等种种功能都不复存在。在公社时期,许多公积金来自于公社与大队拥有的工厂,但是随着这些工厂被私有化,许多个人一夕暴富,并且将其财富再投资于他们自己的生意上,同时兴建豪宅、奢华挥霍。农民因较高收购价格得到了较多的收入,也盖起了房子。结果,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减少的同时,并没有私人的投资来代替。因此,农业改革促使农业剩余转用于提高(特别是少数富有的)农民当前的消费,而不是投资于未来;中国乡村地区出现短期的荣景,同时,农业的长期基础则开始崩坏。
公社时期所有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条件,在改革之后都消失了。最近15至20年间,中国的GDP增长极快,平均每年增长10%子。在这期间,整体来说中国的经济产生了过度投资的问题,投资数额超过中国GDP的30%。中国大力投资于城市中与城市周边的各种基础建设──高速公路、大型住宅大楼与商业大楼、机场、观光景点、购物商场,更包括了建立一个新的城市,如上海附近的浦东。这些新的基础建设中有不少很的利用率很低。然而,这二十多年来,中国却忽略了对农业生产所需的基础建设进行投资。另外,政府在大量投资于出口制造业的同时却相对减少了它对与农业相关的投资。而私人部门则对投资农业基础建设兴趣缺缺,因为这类投资是长期的,且预期报酬率低。
中国农业专家陆学艺证实了杨兰举等人的观察,指出中国农业有投资不足与去机械化的问题。他说,在1980到1986年间,有机械耕作的土地减少了11.1%。他还说,在农业改革开始一段时间之后,灌溉、排水系统与其它农田设施开始因为缺乏维修而失效。而且,1980年以后就没有再建造大型的蓄水池了。陆学艺也指出农田的有机成分下降(陆学艺,2002:5)。先前由生产大队与公社购买的农业机械已经老旧,而个体的农户却没钱投资买新农机。
再者,在某些人口向来稠密的地区,如长江三角洲(Yangtze Delta),在改革期间土地被划分为细小的长条状出租给个体农户,然后随着人口增长又再被进一步细分。结果便形成了不再能使用大型农机耕作的极小的长条土地。农民倒退回去使用旧的农耕方式,各自使用简单的农业工具耕作,就像在集体化之前那样。怪不得农民会说:「辛辛苦苦三十年,一个晚上回到解放前。」
在中国的中部与西北部,每块的土地面积约为1亩,主要的农作物(小麦与玉米)仍然使用联合收割机收割。在这些地区,投资联合收割机的私人会在收割季节开动(或雇驾驶)收割机,一块一块田去收割,收割1亩要价40-45人民币。在收割季节里,联合收割机的拥有者可以赚得上万元人民币,扣除成本之后利润甚丰。2003年的一部纪录片「(Iron Reapers)」呈现了,在收割机难以到达的地区,有许多贫农在收割季节充任手工收割者。这些农民必须与机器竞争,1亩降价到35元人民币。许多农民离家搭上长途巴士,带着他们的手工具去收割小麦。纪录片显示他们顶着大太阳一天做12个小时,平均一天收割1.5亩,以这么精疲力竭的工作换取大约45元人民币。他们有时也会几天都找不到工可做。这样在整个收割季节之后,每个人带回家的不到200元人民币(Iron Reapers,a documentary,2003)。
中国政府了解农业缺乏投资的严重性,并试图透过金融机构增加农业贷款。2001到2005年间,农业贷款倍增,从600亿美元增加到1450亿美元[13]。然而,这些贷款绝大部分是低于1000美元的小额贷款,而且贷款机构并不确定这些贷款被如何使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http://www.ers.usda.gov),但是看来它们并不会被投资于长期的基本建设。
中国的农业将会继续恶化,因为它急需更多投资。在第十一五年计划中(2006-2010),中央政府承诺要给予农业大幅增加投资,但成果如何要看未来几年的执行才能作初步评价。但是再改革后的二十多年中,在农地分配给个体农户后,国家降低了对农业的投资的,公社时期进行的农业现代化便终止了。如前所述,个体的农户没有能力与动机投资大型的农业机具。再者,人民公社的瓦解之后,便无法再像先前大队与公社那样组织劳动力进行密集而广泛的土地改良工程。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乡村地区会出现大量失业与就业不足的问题。
主要依赖体力劳动的小规模的耕作意味着劳动生产力低且收入低。由于不再进行土地改良工程,农民便使用大量的化学品来增加产量。但是农民这些短期的办法已达极限,而且已经损害了土地的质量,引发更多长期的问题。农民的收入在改革初期有所增加,但之后便由于农产价格不稳定且经常滑落、农业投入品价格上升、税赋提高等因素而受到挤压,甚至中国的农产市场还将进一步受到外国进口农产品的冲击(见下一节)。乡村许多家庭因为各项福利的撤销,而生活非常困难,必须依赖家庭成员进城打工的收入。近来中央政府提高收购价格并减免税负是会有些帮助,但是这些措施无法解决小规模耕作的问题:劳动生产力低,而且缺乏使农业现代化的长期投资。
(本章完,全文未完,待续)
*.此文是马来西亚的Pesticide Action Network Asian Pacific (PAN) 与People"s Coalition on Food Sovereignty (PCFS) 的特邀稿,英文原文将在二月以特刊方式出版。
批注:
1 每个生产队成员不论是否贡献劳动都配有一定数量的基本口粮。公积金是储备用于投资的,公益金是用于帮助急需者。
2 出口农产品主要是为了获得足够的外汇以进口农产品。
3 土地是被租给农民。农民有使用权,但不能卖土地。
4 粮食生产先是快速增加,接着停滞,然后减少;其中的原因将在第三节中讨论。
5 2004-2006年间粮食生产有所增加。
6 Eckstein原本的脚注:「这些重大的建设工程已经持续进行了一段时间,在我1972年12月访问中国期间就已经可以见到。1975年9月与10月举行的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又再次推进了它们,这在美国农村小型工业代表团所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合国的农村小型工业(Rural Small-Scale Industry)》的第五章第2-5页和第6章第7页中有详细的描述。」
7 根据美国农村小型工业代表团的纪录,在他们参观的工程中,此一补给品的量为2.3斤(一斤为500克)与0.4元人民币。
8 两位作者的数据来源相同。不过该网页现已被移除了。http://www.hnagri.com/00luo/00314.htm
9 根据两位作者所提的数据,2002年与2003年的全部可耕地面积分别是18亿8千9百万亩与18亿5千1百万亩。
10 这些「学者」从1953年的人口数字推算出一个不确实的1957年人口数字,然后由此得出过分夸大的死亡数字。他们也假设1960与1961年的出生率是30%,以此推算出1961年的人口数字。然而,这两年实际上的出生率都低于30%,1960年的出生率是20.86%,1961年是18.92%。Gao Mobo在其书中以令人信服的论据驳斥了夸大的死亡数字,见Gao(1999:126-128)。
11 这些改良站是由县、公社、生产大队与生产小队层级运作。
12 对于生产农机、化肥、杀虫剂的工业,国家的投资也大幅减少,从1976-1978年期间的年均24.39亿人民币减少到1979年只剩16.45亿人民币,国家对工业的投资总额中用于生产农业投入品的工业的比例,则从11.1%减少到6.6%。
13 2000至2005年间,农业在所有贷款中所占的比例维持在6-7%(Amber Waves,http://www.ers.usda.gov/AmberWaves/April06/Findings/ChineseBank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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