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新农村建设试验的具体经验
着眼点在农民,着力点在村社
——兰考新农村建设试验的具体经验
何慧丽 温铁军
如果说新时期的农村建设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已成为国家的“十一五”重要规划之一,也成为当前最热的理论研讨领域之一;那么现在,根据事实层面的试验归纳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兰考不可能短期内形成进入“资本经济”的条件,至今仍然是贫困县;所以近两年来,我们在这种传统农区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试验,只能体现“着眼点在农民,着力点在村社”。于是从一开始就解决了如何筹划、怎么干的问题。
本文归纳几条具体经验,不过是要说明实际上干什么事可行、有效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就村庄层面上讲,是农民在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方面全方位的建设,全方位的合作
农民合作社由于本质上是弱势小农联合而成的组织,因此,才应该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被认为是一种能够兼顾公平和效率的组织创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农民互帮互助、共沾利益、共担风险,来把市场行为造成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解决。
农民合作社可以有如下类别:购销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生产型合作社;已经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训是:联购分销型的合作易于发起,资金互助型的合作必须依赖制度的有效性;至于生产型合作社,事实上大多数难以成功。
农民合作社可以是专业型的,也可以是综合上述几个方面的;但从实际出发,我们倾向于在村庄建立综合性的合作社。因为农民还大多数是兼业化小农,他们不仅耕种着土地,种植着各种粮食作物,而且绝大部分家里还搞着养殖业,养些猪、羊、鸡、鸭、鹅等家禽家畜。结合农民这种兼业化经营的特点,合作社要尽可能为社员提供综合服务,所以,合作社在实践中摸索出了综合服务形式,有资金互助服务,有以图书借阅、电脑查寻、电视放映、专家技术人员讲座等形式的信息服务,各种植、养殖小组的内部技术互助(如统一防疫)和农资统一购销服务等等。
而且,我们深深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合作社,在实际运作中都应该伴有文化、培训、服务社区等非经济功能。
从完整的意义上讲,合作社是一个人群共同体,具有经济性、社会性、文化性,合作的经济与合作的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合作的经济就没有合作的文化,反之亦然。“奉献、劳动、参与、团结”的合作理念,以及地方传统戏、大众化的秧歌、群体腰鼓、群体表演唱,等等平民化的集体文艺,本身就是对大多数人既“经世”又“济用”,大家聚在一起开心了,精神世界丰富了,身体健康了,本身就是“经济”。总之,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在劳动人民那儿,二者是一体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发育农民合作社时必然产生农民文艺队的原因。
同时,因为合作社实质是群体的自治动员机制的表达,所以当前由于农业税全免等而导致的村两委的功能转变也是与合作社一致的。甚至,在中国农村特有的小农村社的地理状况和制度沿袭下,一个少则不到千人,多则三五千人的村子,支书、村长等村两委班子如果一心地想干群众的事,那就必然是协调、服务等合作上的事了,难道还有什么别的事吗?
其实,合作的政治、合作的社会、合作的经济、合作的文化是四位一体的。这也是兰考合作组织发育过程中积极借用村两委等体制内资源,促进村两委职能转变为地方自治功能、促进村里人群(如阶层、代际)关系改善的原因所在。
我们希望一个村庄里的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等组织的干部能够交叉任职,相辅相成,在国家力量逐渐退出村庄、将来会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各种民间组织也会越来越多地介入乡村建设的条件下,整体地、循序渐进地形成村庄各种公共品的积累机制,满足村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等全面发展的需求。
农民的全面性合作是进行村庄建设、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的核心任务。
二、经济合作社的经验教训在于:若非要搞生产型、经营型合作社,一定要因地制宜慎重行之;若要推广,则可以先上联购分销和资金互助的项目
考虑到当前起草的合作社法支持的对象,主要还是专业性、生产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这种法理背景难以在本文中讨论清楚。为此,吸纳我们既往的试验教训才更迫切。若各地非要搞生产型、经营型合作社,一定要根据既有的生产资源条件因地制宜。
例如,陈寨合作社的主要项目是作为郑州富象饲料厂的兰考经销点,经营猪饲料有利可图,那是因为靠近县城,附近养殖业发达,有统一使用猪饲料的内部需求和外部市场需求。而南马庄合作社的主要项目是无公害大米,是因为该村所在的三义寨乡用黄河水灌溉方便,已经有三万亩优质水稻田,要生产无公害大米就得规模经营,这种“统一”的功能非合作社莫属。胡寨合作社的前身是胡寨种植协会,协会进行规模性的胡萝卜、南瓜等种植、统销活动已有多年经验。
现在日常的大宗工农产品几乎都大量过剩,农村中农业生产、加工的利润空间实在太小;农村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主要向城市流动,在城里被组合,被消费,农村大多剩下了老人、妇女、儿童以及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离开农村去城里讨生活的人。让这些被剩下的农村弱势人群在难有效益的农村产业中进行赢利式合作,当然太难,风险也太大。
再说,在市场网络高度扩张弥漫的社会,小商小贩们的网点无时无处不在,而且这些大公司、大资本们的触角与他们上司的关系通过种种方式已很坚强、很持久。弱势民众们的合作除非与不合作的民众作为供销价格竞争的敌人,否则至少从表面上、短期上看,他们很难与个体户们竞争的过,一方面是因为竞争的口子由于小商贩与大资本的强力联结和合作而难以打开;一方面是因为民众合作的内部舆论实在是难以控制,随时都会因为农民缺乏合作的习惯和心理而被小商贩们所利用,从而扼杀合作。
所以,除非在促成农民合作的四种力量的示范下,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民间的各种非赢利组织、高校知识分子越来越倾向于以“资源下移、高位嫁接、一体运作”的方式促成各式各样的农民合作,尤其是政府得放开农村一些能够赢利的垄断领域,否则,农民生产领域的合作、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合作不具有普遍性,不容乐观。
但是,由于大公司与分散的个体农户的交易成本太高,如果在营造信任、合作文化的前提下,以村庄为单元对农民的消费权和出售权进行垄断,以一个合作行动单位对接公司,对接大市场,进行统购或统销,则是有效的,对于交易双方则可能是双赢的,这是可以推广的。
例如,兰考的合作社均有统一购置农药、化肥、种子、仔猪等功能;今年年底,南马庄合作社就要发挥统一销售无公害大米的功能。
此外,由于农村资金需求市场广阔,供需比例严重失调,资金短缺日益制约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民能够自由支配的资金数量非常有限,一旦涉及较大数额的投资支出,单家独户就没有能力解决。针对这样的现实,农民在自己入股的基础上,在外界个人或者组织的社会公共股的资助下,形成资金互助基金,在农村开展村庄范围里的小额资金互助,是可行的,可以使农民“闲散资金得利用,紧缺资金得方便”。
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农民内部衍生出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具有适合农民信贷需求的鲜明特点,有利于挤压具有高风险、破坏性大的非法金融在农村的生存空间,有利于探索建立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新型金融体系。
例如,陈寨、贺村、南马庄三个合作社都在吸收社员股金的基础上,汲取吉林市四平银监会职员姜柏林的资金互助方案的经验,并结合本社实际情况,根据“风险—报酬”规律逐步建立了社员内部的资金互助机制。它们大力提倡短期小额借贷,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超期罚款,流动性强;监管严密,安全性高;半年以内利率低于银行利率,半年以上持平或稍高。
就现在来看,三个合作社中,南马庄的贷给社员的资金有24笔;贺村合作社贷给社员的资金有20笔;陈寨的有3笔钱。凡贷款到期的均按时归还了。因为规章制度保障了项目的整体风险,担保人保障了个人风险,资金互助项目个人涉及的金额较小,以及村庄里“熟人社会”的社会公共舆论的制约作用,资金互助的风险不大。资金互助项目可以在制度健全的条件下作为一条经验进行推广。
三、新农村建设,需借助既有的宗教、亲族、体制、职业等村庄资源,以旧合作促生新合作
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做官方推动的农村试验区的时候就提出过“利用旧组织,发育新组织;利用旧制度,发育新制度。”这个提法没有过时。
因为是要发育村庄层面的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等合作,不是只要发育纯粹的赢利的合作社,所以,要合理利用、引导村庄既有的有利于各方面合作的资源。村庄里的合作,之所以要考虑宗教、亲族、体制、职业等既有合作资源,是因为它们都是中国农民曾有的合作团体,利用和引导这些资源可以降低合作成本,使新型的合作因为与旧组织是支持的关系而非隔膜关系从而平稳实现。
如我们兰考所发育的农民文艺队基本上是既利用了信教、信佛的旧有动员力,又舍弃其门户之见和迷信沉渣,并且调动了文革时期的文艺积极分子的力量,再加上一些加入合作组织的普通社员的参与,在中原油田退休工程师衡生喜等志愿者的教练下而形成的健康的大众化的新组织,这样的新组织有文艺创作的宗旨,即弘扬“合作、参与、奉献、劳动”的新型文化;有其现实使命,即为新型合作社、为新农村建设营造文化氛围,重建社会公共舆论,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新风尚。
又如,我们在发育合作社时,充分调动了村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族资源和村两委中的干部资源、学校里的教师资源、村里的兽医、人医等特殊职业人员,在体制里当过干部的离退休人员的力量。如贺村的合作社,每每重大事情需要协商,就要召开由理事、监事、小组长、热心社员、独立监事长和顾问组成的多方联席会议,其中,理事、监事是大家选的;小组长是根据家族、住的远近、生产状况而推举的;热心社员是一些有某专长(如医生)积极分子;独立监事长是村支书,顾问一般是村里年长的有过合作经验的人民公社时期的干部,以及小学教师。
四、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在于文艺队和老人协会。
在那些资源短缺到维持生计都困难的农村地区,市场化已经过度;农民在“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基础上能够发挥合作效益的领域不多。因此,非经济领域的能够充实农民闲暇的合作可以多搞。
兰考的新农村建设经验之一就是农民文艺队和老人协会的成功,这种农民自助组织是真正的低成本、低风险、高实效的。
文艺队和老人协会可大面积进行推广,问题在于原本不多的成本谁来付。
兰考的五支文艺队的成立,是因为:一是有上文提及的衡老师这样的以组建文艺队为事业的志愿者,他不要工资,不吃农民饭,以看到农民的快乐为最大幸福;二是农民们在文艺中满足了作为一个文化人的需求,愉悦了身心,体验到了“以人为本”的快乐,他们自筹资金购买演出服、乐器等;三是村里、县里和挂职干部给教练一点交通费、农民演员一点补助,等等。
据估算,2000元就可以建立一支20余人组成的文艺队,包括教练费用、乐器费用,等等。而老人协会的成本则是这样的:大李西村老人协会的经费,一是外来者的少量捐赠,如挂职干部在老人协会成立时捐了1000元,其他志愿者捐赠了1000元;二是大学生帮他们卖十二生肖等手工艺品赚了一些钱;此外,老人协会会长赵凤兰自己较富裕,必要的时候可以自己垫支。其实,每个100余人的老人协会每年只需开支3000元左右就可以让会员们得到极大的福利感。
无论如何,文艺队和老人协会是能够以较小的成本使成员们获得极大的物质和精神福利感的。文艺队在欢迎外来人时的主人翁式的自信,老人在过节时哪怕得到一束几毛钱的鲜花和几元钱的点心,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和满足。村庄文艺队和老人协会的组建,可以很好地发挥和谐、稳定、有凝聚力、有生机的新农村建设的部分功能。
如果想组建经济合作社,则文艺队和老人协会是很好的突破口。
例如,陈寨村是兰考挂职干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第一个村子,最初经验缺乏,怎么也没法让该村经济协会成立和正常运转起来。当转为先成立文艺队时,当村里经济能人捐款、村支书设法为文艺队买好乐器时,志愿者老衡出现了,他和文艺队队员的努力之下的教学和实践演习,促成了兰考县最有名的陈寨村文艺队的出现。文艺队的表演经验增强了队员的合作习惯,形成了陈寨合作社的文化、社会资本,于是,终于在刘平均、刘金梅等人的努力下,在外面请的外国专家、大学生、农民志愿者的参与指导下,成立了以文艺队队员为主体的陈寨村合作社。
再如,胡寨村的王继伟本来不想成立文艺队和老人协会,他认为搞合作社就是要赚钱,其他的与合作社无关。结果合作社成立后的两个月里他的工作怎么也难有实质的推动,因为人心太散,难以相互信任。后来,就由一个理事专门负责搞文艺和老人协会,由志愿者老衡去教,当文艺队和老人协会搞得红红火火的时候,合作社的养猪业、种植业也在宣传、发动、组织方面不那么难了。现在,他深深感到文艺队和老人协会在扭转村风村貌、再造农村精神、营造合作气氛、增进农民团结和协作方面的不可估量的作用。
本文讨论的现实中的新农村建设试验的经验教训,希望会为相关的政策、制度的制订和贯彻,为专家学者的理论验证提供行动支持和经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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