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纯发言: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 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
江苏省苏州市市委农办副主任 王 纯
2011年11月,苏州市被农业部确立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工作,全市上下坚持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以优化配置资源为手段,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突出整体性、系统性和创新性,科学谋划,奋力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成为全国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地区。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丰富和发展了“苏南模式”,成为苏州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去年年底以来,苏州结合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城乡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提高现代农业水平,更加注重提升农村发展水平,更加注重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美丽镇村建设等重点,突出转方式、强改革、重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富民强村、人居环境取得新突破,全面推动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迈上新台阶,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一、突出政策创新,推进试点改革
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的改革实践,着力构建政策制度框架。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连续三年均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题,明确改革重点,落实具体任务。在完成省委交办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被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去年又制定了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决策体制、工作推进机制和挂钩联系制度。围绕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深化农村投融资制度改革、强化公共财政支农、建立农业保险和担保、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深化股份合作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意见。在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帮扶转化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迈上新台阶》、《关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优三保行动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方案》、《苏州市美丽村庄建设考评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6月,设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引导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支持城乡发展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力增强了改革的内生动力,有效地推动了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二、突出规划引领,推进布局优化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全覆盖要求,基本建立了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四规融合”的规划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市政府又出台了《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优化城镇规划体系,着力调整镇村布局,加强镇村建设管理,提出了把推进“1450”城镇空间体系的形成作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空间战略(即,1个中心城区、4个副中心城市、50个镇),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城乡发展一体化的22项目标值,城乡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明确了重点任务,突出了优化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人的城镇化、加强城乡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特别是按照“看得山、望得见水、记得起乡愁”的原则,围绕重点村庄、特色村庄和一般村庄的空间形态的要求,开展了新一轮村庄布局优化调整,通过全市上下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基本完成,重点村庄建设和特色村庄建设大幅度增加,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拥护。2014年,城镇化率达到74%,到2020年达到80%。
三、突出三大并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
2011年苏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并轨,2012年又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实现了全市城乡低保、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创建了全国首个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今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水平提高到每月人均750元。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保体系不断健全,90%以上的农民实现稳定非农就业。城乡道路、水利、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一体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向农村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建立了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加大了公共财政支持公共服务建设力度,今年开始,建立了对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市县财政建立了公共服务支出的保障机制,每个村财政转移支付40万元(市本级已经落实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村级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减轻了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支出压力。推进“政经分离”改革,探索公共服务和公益性社会事业建设支出的财政合理承担机制,在完成58个村政经分离改革试点基础上,今年再试点推进100个村的改革,上半年新增18个村,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四、突出园区建设,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优先领域、作为富民强村的重要途径、作为优化生态的战略举措。优化完善“四个百万亩”,通过立法、行政、经济等手段保障,完成落地上图面积413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15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68%。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数量达到1806个。大力实施“以园区化带动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化、合作化、农场化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面积在去年底95万亩基础上,今年新增10万亩,全市已建成万亩规模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6个,千亩以上80个。拥有5个国家级园区、9个省级园区、18个市级园区,太仓市、昆山市、相城区在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中名列前茅,其中太仓市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第一。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超过90%,目前全市有专业大户15217户,家庭农场206家,合作农场1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84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6家,初步形成了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经营为主要组织形式,集体经济和企业经营为补充的具有苏州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补贴制度,每年用于土地流转补贴的财政资金3亿元以上。健全国险、省险、市险、地险四级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累计承担风险保障199亿元,市级农业担保累计实现农业担保362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名列全省第一。农业现代化指标监测连续四年位列全省首位。
五、突出“一村二楼宇”,壮大集体经济
坚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富民强村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核心任务和关键举措,加快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步伐,让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分享苏州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快速发展的红利。201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村二楼宇”政策,鼓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人均3平方米的标准,加快闲置或低效集体资源资产的优化整合,盘活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富民载体,全市村级二三产业物业用房已超过3000万平方米,村均2万多平方米,资源资产性收入比重已上升到65%。2014年专门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打破行业和地域界限,走联合、抱团、异地发展之路,联合休和抱团发展集团公司累计达到144家,有力地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转型发展。2014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达到1490亿元、村均稳定性收入达到718万元,分别连续8年、10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万元,增长10%。预计今年上半年村级经济稳定性收入3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元,同比增长8.9%,增幅高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
六、突出股权固化,保护农民利益。坚持富民优先导向,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投资性收入比重。持续深化股份合作,全市“三大合作”组织累计达4492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集体资产折股固化到人到户,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转让以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益。到去年底,已完成了股权固化改革村425个,今年将新增300个村以上,上半年新增67个村,三年内全面完成固化。组建了苏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去年,全市股份分红总额突破35亿元,增长10%以上,其中,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分红达到13.3亿元,促进了农民增收。做好农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目前为此,全市有35个镇(涉农街道)434个村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占应确权登记颁证村的61%,确权登记颁证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到明年底基本完成。
七、突出美丽镇村,优化农村环境
颁布实施《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对种植水稻田、水源地与生态湿地所在村和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并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2010~2014年,已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53.27亿元。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城镇示范点16个,美丽村庄示范点81个,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283个。2015年再建成美丽村庄示范点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100个以上,上半年分别完成投入总量的24.3%和43.1%。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全市三年计划投入60亿元,以每年不少于1000个村庄10万农户的速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至去年底,已完成了2118个自然村庄29.4万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上半年新增134个自然村庄。到去年底,疏浚整治农村河道1628公里,上半年新增生态河道205公里,完成了全年任务。农村普及自来水供应,95%的住户实现区域集中供水。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建成各级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28个,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9.4%,累计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市级湿地公园8个,自然湿地保护面积超过40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近50%,保持省内领先。大力建设美丽镇村,累计建成10个国家级生态村、526个省级生态村,江南水乡特色风貌得到彰显。
下一步,苏州将按照农业部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八大示范区”的任务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社会文明程度高”以及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迈上新台阶、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的总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政策不减弱、改革不停步、探索不畏难,突出重点抓落实、整合优化聚合力,确保苏州城乡发展发展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继续率先为全国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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