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环境污染的前车之鉴
环境污染由来已久。早在14世纪初,英国就注意到了煤烟污染;17世纪伦敦煤烟污染加重时,有人著文提出过改善大气品质的方案。不过那时,污染只在少数地方存在,污染物也较少,依靠大自然的自净能力,尚不至于造成重大危害。
环境污染发生质的变化并演变成一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危机,则始于18世纪末兴起的工业革命。
1968年,雾霾笼罩下的日本东京港。图中为日本当年最大的钢铁厂之一Nihon Kohan钢铁厂
始于工业革命
从18世纪下半叶起,经过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首先是英国,而后是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及日本相继经历和实现了工业革命。在这些国家,伴随煤炭、冶金、化学等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烟雾腾腾的城镇,发生了烟雾中毒事件,河流等水体也严重受害。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其煤烟污染最为严重;水体污染亦十分普遍。除英国外,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茨堡、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烟污染也相当严重。至于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其环境污染也不落人后。
19和20世纪之交,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为灰黄色的烟幕所笼罩,时人抱怨说,严重的煤烟造成植物枯死,晾晒的衣服变黑,即使白昼也需要人工照明。并且,就在空气中弥漫着有害烟雾的时候,德国工业区的河流也变成了污水沟。如德累斯顿附近穆格利兹河,因玻璃制造厂所排放污水的污染而变成了“红河”;哈茨地区的另一条河流则因铅氧化物的污染毒死了所有的鱼类,饮用该河水的陆上动物亦中毒死亡。
到20世纪初,那些对污水特别敏感的鱼类在一些河流中几乎绝迹。譬如鲟鱼和鲑鱼。1892年,汉堡还因水污染而导致霍乱流行,使7500余人丧生。在明治时期的日本,因开采铜矿所排出的毒屑、毒水,危害了农田、森林,并酿成田园荒芜、几十万人流离失所的足尾事件。
尽管如此,这一时期的环境污染尚处于初发阶段,污染源相对较少,污染范围不广,污染事件只是局部性的、或某些国家的事情。
20世纪20-40年代:公害发展期
随着工业化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国家煤的产量和消耗量逐年上升。据估算,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世界范围内工业生产和家庭燃烧所释放的二氧化硫每年高达几千万吨,其中2/3是由燃煤产生的,因而煤烟和二氧化硫的污染程度和范围较之前一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由此酿成多起严重的燃煤大气污染公害事件。
如比利时的马斯河谷事件和美国的多诺拉事件。1930年12月4-5日,在比利时的重工业区马斯河谷,由于气候反常,工厂排出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凝聚在靠近地表的浓雾中,经久不散而酿成大祸,致使大批家禽死亡,几千人中毒,60人丧命。当时,西方世界正陷于30年代经济大崩溃的恐慌之中,人们也就无暇顾及比利时的灾难。
1948年10月27日晨,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部山区工业小镇多诺拉的上空,因逆温层的封锁,污染物久久无法扩散,整个城镇被烟雾所笼罩。直到第6天,一场降雨才将烟雾驱散。这次事件造成20人死亡,6000人患病,患病者差不多占全镇居民(14000人)的43%。该事件还影响了当年哈里•杜鲁门和托马斯•杜威之间的总统竞选激战。
到这时,内燃机经过不断的改进,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动力机械,在工业生产中广泛替代了蒸汽机。因而,在30年代前后,以内燃机为动力机的汽车、拖拉机和机车等在世界先进国家普遍地发展起来。
“建立在汽车轮子上的”美国后来居上,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工业强国,其原油产量在世界上遥遥领先,1930年时就多达12311万吨;汽车拥有量在1938年时达到2944.3万辆。
1943年,洛杉矶首次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造成人眼痛、头痛、呼吸困难甚至死亡,家畜犯病,植物枯萎坏死,橡胶制品老化龟裂以及建筑物被腐蚀损坏等。这一事件第一次显示了汽车内燃机所排放气体造成的污染与危害的严重性。
显然,到这一阶段,在旧有污染范围扩大、危害程度加重的情况下,随着汽车工业和石油与有机化工的发展,污染源增加,新的更为复杂的污染形式出现,因而公害事故增多,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数扩大,人们称之为“公害发展期”。这体现出西方国家环境污染危机愈加明显和深重。
1950年代至70年代:公害泛滥期
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经济由战后恢复转入发展时期。西方大国竞相发展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这种增长的背后,却隐藏着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巨大危机。
因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进,一方面带来了资源和原料的大量需求和消耗,另一方面使得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的大量废弃物排向土壤、河流和大气之中,最终造成环境污染的大爆发,使世界环境污染危机进一步加重。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公害事件层出不穷,按其发生缘由,可分为几类:
一、因工业生产将大量化学物质排入水体而造成的水体污染事件。最典型的是1953-1965年日本水俣病事件。1953年,水俣湾附近渔村流行一种原因不明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称为“水俣病”。1965年,日本新潟县阿贺野川地区也发生水俣病。日本政府于1968年9月确认,水俣病是人们长期食用受富含甲基汞的工业废水毒害的水产品造成的。
二、因煤和石油燃烧排放的污染物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如1952年12月5-8日的伦敦烟雾事件,即著名的“烟雾杀手”,导致4000多人死亡。1952年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也造成近400名老人死亡。此外,1961年日本东海岸的四日市也发生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
三、因工业废水、废渣排入土壤而造成的土壤污染事件,如1955-1972年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的痛痛病事件。1972年,名古屋高等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痛痛病的病源是神冈矿山的含镉废水。
四、因有毒化学物质和致病生物等进入食品而造成的食品污染公害事件,如1968年日本的米糠油事件。日本北九州的一家食用油加工厂用有毒的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因管理不善,毒物渗入米糠油中。同年3月,成千上万只鸡因吃了米糠油中的黑油而突然死亡。不久,人也因食用米糠油而受害。至7-8月份,患病者超过5000人,共有16人死亡。一时间,恐慌混乱笼罩着日本西部。
五、在沿岸海域发生的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被破坏,成为海洋环境面临的最重大问题。还有,新污染源——放射性污染的出现,不仅加重了已有环境污染危机的程度,而且使环境污染危机向着更加复杂而多样化的方向转化。放射性污染因利用原子能和发展核电厂而产生。战后日本的原子病,以及美国的“三英里岛(Three-Mile Island)事件”就是典型例证。
总之,到这时,环境污染已成为西方国家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公害事故频繁发生,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被称为“公害泛滥期”。
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西方国家在环境污染发生初期,采取过一些限制性措施,颁布了一些环境保护法规。如英国1863年颁布的《碱业法》、1876年颁布的《河流防污法》;日本大阪府1877年颁布的《工厂管理条例》等。此后美国、法国等也陆续颁布了防治大气、水、放射性物质、食品、农药等污染的法规。
但是,由于人们尚未搞清污染以及公害的原因和机理,仅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或颁布某些保护性法规,未能阻止环境污染蔓延的势头。到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初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重时,西方国家相继成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以图解决这一问题。
因当时的环境问题还只是被看作工业污染问题,所以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治理污染源、减少排污量;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给工厂企业补助资金,帮助它们建立净化设施,并通过征收排污费或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解决环境污染的治理费用问题。
此外,西方政府颁布和制定了一些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以加强法治。但这类被人们归结为“尾部治理”的措施,从根本上说是被动的,因而收效不甚显著。
这时,西方国家频繁发生的污染公害事件,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而且污染了人群的居住环境,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许多人死亡、残疾、患病的惨剧,终于使公众从公害的痛苦中普遍觉醒。
在学者们和广大公众的强烈要求下,在各国舆论的压力下,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
这次会议无疑是世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加深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扩大了环境问题的范围,冲破了以环境论环境的狭隘观点,把环境与人口、资源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力图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具体到环境污染的治理,则开始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单项治理发展到综合防治。
会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对环境的认真治理,工作重点是制定经济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期政策。70-80年代,这些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上不断增加投资,如美国、日本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它们十分重视环境规划与管理,制定各种严格的法律条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和预防污染,努力净化、绿化和美化环境。
这样,到80年代,西方国家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其中,英国的情况具有代表性。1981年,英国城市上空烟尘的年平均浓度只有20年前的1/8,因污染严重而绝迹多年的100多种小鸟,重新飞翔在伦敦的天空。
1992年6月,全世界183个国家的首脑、各界人士和环境工作者聚集里约热内卢,举行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就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共商对策,探求协调今后环境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方法,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里约峰会正式否定了工业革命以来的那种“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标志着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环境保护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征途——从治理污染扩展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范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成为人们的共识,“环境与发展”则成为世界环保工作的主题。
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历史表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否定自然,到肯定自然的过程。这是人类环境价值观由不科学到科学的转变。在生态危机威胁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今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依然重蹈发达国家覆辙的情况下,从道德的高度看待人对自然环境的态度,呼吁全人类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激发人们保护环境的道德责任感,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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