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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青山:矛盾的普遍性万万否定不得——纪念《矛盾论》发表80周年

矛盾的普遍性万万否定不得

——纪念《矛盾论》发表80周年

岳青山

  “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惟。”毛泽东的《两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光辉典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璀璨明珠,是党赢得伟大胜利的理论武器。

  毛泽东历来倡导和坚持全党要学哲学,用哲学,这是我们党的好传统。习近平上任以来,就着力于恢复这个党的优良传统强调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和武装全党干部。他曾列出“需要反复精读”的经典,在毛著中,首要的就是《矛盾论》和《实践论》。党19大前夕,中宣部和中组部还通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了委,要学习《两论》,从哲学上加深对习近平“726”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会上讲话的理解。椐媒体报导全国先后有29个省、市、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都在学习《两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从未有过的好开端、好景象。

  19大指明,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新事物、新矛盾层出不穷,亟须学习《矛盾论》,照辩证法办事,正确地分析和解决新矛盾。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界、理界却偏偏有人极力诋毁、攻击和否定毛泽东的《矛盾论》。最早发难、毒害甚大的是那个自称“毛泽东秘书”(按毛泽东自己的说法是:“通讯员”,且“一部一个”)的李锐,是这三十多年我国疯狂反毛反马的代表人物,极力攻击和污蔑《矛盾论》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是其“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哲学基础。他说:“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它的‘两论’,即《矛盾论》、《实践论》,这是须作专门研究的学术问题。这里只就其在实践中造成重大影响的这几个观点,作些初粗浅论述……他直言不讳:差异就是矛盾,矛盾无处不在。这可以说是斗争哲学的核心。他认为世界上无处不存在矛盾、对立,没有对立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办任何事情都要经过斗争,去克服其中的矛盾。这样就把矛盾等同于对立,对立又等同于斗争,只有靠斗争才能最后解决问题。这样把斗争绝对化之后就完全忽视和排斥了矛盾的同一性,以至最后实际否认同一性,只有斗争性了。”(《毛泽东晚年悲剧——毛泽东秘书手记》第300—301页)

  陈定学教授前些抛出不少诋毁和否定《矛盾论》的大作,给它扣上四顶大帽子,说什么《矛盾论》有“四大缺陷”,即所谓“矛盾实体论” ,“矛盾极端论”,“矛盾绝对论”和“矛盾斗争论。“四大缺陷”也就是四大“错误”。他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却提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论断,他认为‘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即是思想。’按照毛泽东的论断,矛盾不仅是事物,不仅是实体,而且还是事物或实体的“运动”与“过程”,我们把这种观点称之为‘矛盾实体论’。显而易见,‘矛盾实体论’是错误的,因为矛盾的本质是关系,它只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所以矛盾既不可能是事物,也不可能是实体,更不可能是‘运动’、‘过程’和‘思想’,毛泽东把事物与事物的关系混为一谈,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缺陷。”(《愛思想网》2011年11月13日)

  在纪念《矛盾论》发表80周年之时,这就不能不争辩清楚。

  第一、《矛盾论》关于矛盾普遍性的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继承、发挥和发展。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一开头就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9页)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相互对立的宇宙观”。而它们之间相互对立的实质,也就在于是否承认“发展是对立的统一”,在于是否承认矛盾的普遍性。

  毛泽东在《矛盾论》里深刻阐明了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他说:世界上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或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思想现象,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306、319页)

  这种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原本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逻辑起点。任何一个尊重历史史实的人,都知道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就是批判地吸收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造性地发现和揭明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普遍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揭明了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

  否则,就无所谓唯物辩证法了。

  马克思指出:“两个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及融合成为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法的实质。谁要是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任务,就是立即使辩证运动终结。”(《马恩全集》第4卷,第147页)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针对杜林所谓矛盾的东西“只能归属于思想的组合,不能归属于现实”的形而上学观点,深刻阐明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他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从简单的机械运动形式,到物质的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乃至人的思维运动,“就更加包含着矛盾。”(《马恩选集》第3卷,第160页)

  列宁在《談谈辩证法问题》中指出:“统一物之分解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哲学笔记》第398、397页)辩证法内容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列宁从数学中,十和一,微分和积分;物理学中,作用和反作用,正电和负电;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社会学中,阶级斗争,阐明了矛盾的普遍性。

  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里头,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实质;矛盾是普遍的,事物本身就是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否认事物内部矛盾,就是否定一切。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只不过是继承、发挥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罢了。

  可见,陈定学先生否定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不只是否定毛泽东《矛盾论》,而且是将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全都“否”了!

  第二、毛泽东对矛盾普遍性的精辟概括和升华。

  无庸讳言,《矛盾论》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确不是毛泽东的“原创”。但也不能不看到毛泽东的贡献和发展。这就是他对矛盾的普遍性作出了科学的理论概括和升华。他说:“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同上书,第305页)

  在这里,毛泽东从时间与空间两个方面、两种视角精辟地概括矛盾普遍性原理。

  就空间而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盾。即是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矛盾,无一例外;矛盾即是事物;没有矛盾的事物,在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他说:“不论简单的运动形式,或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思想现象,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大千世界,没有哪个事物不存在着矛盾。

  从时间来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时时有矛盾。即是说,世界上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贯串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即是运动,即是过程;没有矛盾的运动,没有矛盾的过程,在世界上也就根本不存在。他说:“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又贯串一切过程的始终。新过程的发生又是什么呢?这是旧的统一和组成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的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同上书,第307页)

  可见,在毛泽东看来,世界上一切事物,无不是统一物分解为两个方面,它们又统一又斗争,这就是矛盾。矛盾是事物内部的本质关系,事物是由矛盾构成的,世界也是由矛盾构成的。由此推动事物的变化、运动和发展。所以矛盾即是事物,即是运动,即是过程。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没有运动、发展。

  毛泽东对矛盾普遍性的规定,彰显了唯物辩证法的彻底性。这种理论升华、概括,发前人之未发,是真正的创新理论。

  而陈定学却说什么,“矛盾的本质是关系,它只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所以矛盾既不可能是事物,也不可能是实体,更不可能是‘运动’、‘过程’和‘思想’”。他说: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却令人匪夷所思提出矛盾的普遍性论断”,把“事物与事物的关系混为一谈”,犯了什么“矛盾实体化”的错误。

  陈定学如此这般批判矛盾普遍性,并无损于《矛盾论》的光辉,却反倒凸现了他自己按毛泽东的说法,是“形而上学猖獗”。

  其一,陈定学别开“同一性”定义矛盾凸现其对唯物辩证法一窍不通。

  毛泽东在《矛盾论》里头,如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一样,把矛盾定义为事物内部(当然也包括事物之间)两个对立方面又斗争,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即是对立统一;离开统一,单单的对立,不成其为矛盾;反之,没有对立,单单的统一,也不成其为矛盾。

  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常识。

  而陈定学在刻意别开矛盾双方的“统一”关系,单把矛盾规定为,“只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殊不知,只“对立”,无“统一”,只有“矛”,没有“盾”,那是“矛矛”关系,何来“矛盾”?又怎能成其为“矛盾”?

  陈先生却硬把“矛矛”说成“矛盾”,“指鹿为马”,令人好笑!

  这难道不是对辩证法一窍不通!

  其二、陈定学别开事物内在矛盾一来规定矛盾就更凸现其“形而上学猖獗”了。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就是矛盾。此种事物内在矛盾又统一,又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不包含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第305页)所以,“矛盾即是事物”,也“即是运动,即是过程”。这同恩格斯说的 “运动本身就是矛盾”,一脉相承。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归根到底也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和动因。

  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常识。

  而陈学定却认为,“事物和事物的发展过程”要严格区别开来,那么,何谓矛盾?他断言“矛盾只是事物之间的特殊‘对立’关系”。殊不知,这一个“只是事物之间”,也就完全否定了“事物内部”存在矛盾,否定了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也就势必深陷形而上学的泥潭。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深刻地揭露和批判杜林否定事物内在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原来杜林认为:“矛盾范畴只能归属于思想组合,而不能归属于现实。在事物中没有任何矛盾,或者换句话说,真实地产生的矛盾,甚至是背理的顶点。”对此,恩格斯曾这样反驳说,“由于所谓矛盾辩证法在从古代希腊人起直到目前为止的哲学中所起的重大作用,甚至比杜林先生更激烈的反对者要来加以反对,也必须提出别的论据,而不能只凭一个断言和许多的谩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9页)

  杜林宣称,“矛盾只能归属于思想组合”, 抨击辩证法承认客观事物“真实地产生的矛盾”,“是背理的顶点”;陈定学断言“矛盾只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对立’关系”,诋毁《矛盾论》认定一切事物内部存在矛盾,是犯了“矛盾实体论”错误。他俩“形而上学猖獗”,否定事物内部存在矛盾,否定矛盾的普遍性,何其相似乃尔!

  还须指出,陈定学色厉内荏,用“矛盾的广泛性”取代“矛盾的普遍性”,只能是欲盖弥张。

  陈定学坚决否定矛盾的普遍性,却又不得不承认,“古往今来,大多数哲学家和学者都认为,矛盾并不是个别的、局部的现象,而是一种广泛的、普遍的现象,他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矛盾的普遍性’”。但又肯改邪归正,就只好偷偷地把“矛盾的普遍性”篡改歪曲成“矛盾的广泛性”。这就是他所说的,“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正确地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呢?所谓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是一种广泛的现象,它广泛地存在于各个领域,世界上许多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许多事物的内外也都存在着某种两极的对立。北宋著名哲学家程颐曾经说过:‘万物莫不有对’。他的意思是说万物中都有可能包含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这样一来,古往今来哲学家提出和坚持“矛盾普遍性”,陈定学教授就这样魔术般地耍来耍去,竟把“矛盾普遍性”偷换成了“矛盾的广泛性”,再把“广泛性”变幻成“许多事物内外” 在对立,直至“万物中都有可能包含矛盾”,矛盾的普遍性也就烟消云散了。

  第三、解读“差异就是矛盾”。

  李锐拿着放大镜,在《矛盾论》中找到“差异就是矛盾”一说,满以为抓住了毛泽东的哲学形而上学的“杷柄”, 高兴得手舞脚蹈起来。他说:毛泽东“直言不讳,差异就是矛盾,矛盾无处不在。这是其斗争哲学的核心”,“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基础。

  这是对《矛盾论》的恶意歪曲、污蔑!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揭明,对立统一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的根本规律。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相互对立的焦点。

  毛泽东坚持“矛盾的普遍性”,无疑是《矛盾论》的理论基石,逻辑起点。在此基石才有“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乃至“矛盾的同一和斗争性”等,否则,还有什么《矛盾论》可言!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为何提出“差异就是矛盾”?此一命题的科学内含又是什么?

  应当看到,《矛盾论》所讲的“差异就是矛盾”,有其鲜明的针对性,和特定的科学内含。

  这是因为,这里提出“差异就是矛盾”的这个“差异”,不是两个无缘无故的事物之间的“差异”,诸如喜马拉雅山上的石头,同李四家中鸡蛋之间的“差异”,也构成“矛盾”。而是说的同一个事物,在其发展过程的初始阶段中两个相互联结的对立面间的“差异”。毛泽东认为,这种“差异”就是矛盾。

  这是科学的论断!

  他的这个论断有其鲜明的针对性,是有感而发的。具体说来,则是针对上世纪30年代初苏联德波林学派的形而上学错误观点提出来的。

  原来,苏联上世纪30年代初,德波林学派有这样的观点: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一定的阶段才出现;矛盾不是贯串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的,在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只有随着过程的推移,到了更高的阶段,才产生矛盾。因之,他们断言,在苏联条件下富农和一般农民之间就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在法国革命前,工农资产阶级组成的“第三等级”中,也只有差异,并无矛盾。

  这样一来,矛盾就是“有所不在”了,而不是“无所不在”,矛盾普遍性就被否定掉了,辩证法中断了。

  毛泽东正是针对德波林学派的这种形而上学错误观点,阐明矛盾的普遍性,不仅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而且是指,“在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批判德波林派不懂得,这种事物发展始初阶段两个方面的“差异”,本身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只是矛盾尚未激化而已。继而指明,“劳资之间,从两个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相互矛盾的,仅仅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他说:“这是矛盾的差别性的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的问题。”(第307页)

  不仅如此,毛泽东进而指出:德波林既然否认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即包含内部矛盾,就不能不把发展的根本原因,转到“是由于外部的原因了。这样,德波林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去了。”

  由此可见,毛泽东提出:“差异就是矛盾”,有着鲜明的针对性,有其特定的科学内含。这就把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坚持到底,将辩证法贯彻到底。凸显其理论的彻底性。

  那些攻击和否认“差异就是矛盾”的人,究竟与什么人为伍,不是一清二楚的吗!

  第四、提出“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的新观点。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把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联结的道理,升华为“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如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一样,毛泽东的《矛盾论》也强调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但他是把矛盾的普遍性置于同特殊性紧密联系之中来研究普遍性,而更着力于全面地阐明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深刻地揭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联结性。

  他说:“矛盾的普遍性已经被很多人所承认,因此,关于这个问题只需要很少的话就可以说明白;而关于矛盾的特殊性问题,则还有许多的同志,特别是教条主义者,弄不清楚。他们不了解矛盾的普遍性即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他们不了解研究当前具体事物的矛盾特殊性,对于我们指导革命实践的发展有何等重要意义。因此,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应当着重加以研究,并且用足够的篇幅加以说明。”(第304页)

  《矛盾论》从五个方面精辟地阐明了矛盾的特殊性。这就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每一个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过程的特殊矛盾”;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不但事物发展全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在其相互联结上,在其各方情况上,我们必须注意其特点,而且在过程发展的各阶段中,也有其特点,也必须注意”(第314页);还“必须从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看”矛盾的特殊性(第315页)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把研究矛盾这五个方面的特殊性,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他说:“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点,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对它们实行具体分析。离开具体分析,就不能认识任何矛盾的特性。我们必须牢记列宁的话:对具体事物作具体的分析。”(第317页)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毛泽东还深刻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联结:其一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分是相对的,“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普遍性。”(第318页)其二是,“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第320页)其三是,矛盾普遍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第320页)

  进而,毛泽东作出理性的升华:“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第320页)

  这一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的学说,为我们党长期坚特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根本思想原则,为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正是以此作为锐利的理论武器,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清算了党内“左”右倾路线错误,统一了全党思想。

  正是以此作以锐利的理论武器,毛泽东找到了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经过艰难曲折斗争,创建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的人民基础民主专政共和国。

  正是以此作以锐利的理论武器,毛泽东突破了“苏联模式”,找到了“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夺取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

  五、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一切”的光辉典范

  马克思说:理论一旦掌握群众,便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但理论要彻底,才能掌握群众。

  研究和学习《矛盾论》,亟须联系建国之后,毛泽东是如何坚持对立统一的法则来观察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并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提供了典范。从而加深对《矛盾论》的理解,更好地看清否定矛盾普遍性是何等的荒唐!值得注意的有三:

  一则是,要不要坚持作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发展的全新阶段,同资本主义相比,有其无比的优越性。那么,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是如同一切社会一样也包含着矛盾?

  从辩证法的观点来看,这原本不成问题。既然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那么,社会主义社会不管怎么优越,无疑地也不会“优越”到“没有矛盾”。这是辩证法的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斯大林却未能把辩证法贯彻到底,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

  他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也相适应,却看不到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甚至充满着矛盾。这样一来,辩证法就“中断”了。

  这就是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一书中提出的:苏联社会,“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因为生产过程的社会性是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巩固的。”(《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9页)这里所谓“完全适合”,就是“适合”到只有“一致”、“统一”,“完全”成没有矛盾了。

  1940年,苏共中央机关刊物《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杂志,曾就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矛盾问题展开讨论,编辑部最后的结论竟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完全适合,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矛盾的消灭。”

  这就把斯大林的“完全适合”的形而上学论断,进一步推向了极端,得出社会主义是“矛盾的消灭”的荒谬“结论”。人令人诧异的是,此种观点竟在当时社会主义各国还很有市场,广为流行!

  毛泽东面对着苏联离开辩证法的巨大理论错误,敢于坚持真理,把辩证法贯彻到底。他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观察社会主义,提出了新观点、新思想、新理论。这就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的论断,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等等,为科学社会主义续写了崭新的篇章,给唯物辩证法增添了新的内容,并为我们党正确观察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提供了新的哲学依据。

  1956年4月4日,毛泽东在书记处讨论《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说:在消灭阶级对立之后,社会主义社会还会有矛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消灭阶级对立以后,社会主义社会还会存在什么矛盾?至少还会有新与旧的矛盾,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的矛盾。按照辩证法,没有矛盾就没有运动,没有运动,生命就要结束,社会就要停止运动,以至灭亡。(转引自吴冷西《十年论战》上册,第22页)

  随后,他在会见拉丁美洲兄弟党的代表团时更尖锐指出:“矛盾是永远存在的,一万年后还有矛盾。一个矛盾克服了,又一个矛盾产生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人身上,都有矛盾存在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有人以为一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就十分美好,没有什么坏东西了,这是一种迷信。”(文集《第6卷,第66页》这里讲的“有人”,显然是指斯大林等苏联人。

  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尖锐指出:“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许多人搞形而上学”。“对立面的这种斗争和统一,斯大林和就联系不起来。苏联一些人的思想就是形而上学,就是那么硬化,要么这样,要么那样,不承认对立统一。因此,在政治上就要犯错误”(《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47、345页)

  他还说,斯大林“在一个长时期里不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直到他逝世前一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才吞吞吐吐地谈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说如果政策不好,调节不好,是要出问题的。但是,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他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56页)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作出崭新理论概括,指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为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4页)

  值得注意的是,1957年11月17日,毛泽东《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时,针对斯大林的错误,尖锐指出:“无论什么世界,当然特别是阶级社会,都是充满着矛盾的。有人说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找到’矛盾,我看这个提法不对。不是找到或找不到矛盾,而是充满着矛盾。没有一处不存在矛盾,没有一个人是不可以加以分析的。”(《文集》第7卷,第232页)鉴于斯大林的形而上学错误的恶劣影响,毛泽东向各国党慎重提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观念,关于辩证法,需要作广泛的宣传。我建议要在各国党的政治局会议和中央全会上谈这个问题”。令人欣喜的是,毛泽东的这一合理化“建议”,结果写入社会主义12国党一致通过的《莫斯科宣言》。

  我们要学习毛泽东本着“彻底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精神,敢于把辩证法贯串于社会主义社会,纠正斯大林“中断”辩证法的形而上学错误,真正捍卫和发展唯物辩证法。

  再则是,如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观察和解决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期的社会矛盾?

  1956年年初,毛泽东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出京调查和听取34个部委的汇报)的基础上,科学分析了中国社会的新矛盾、新问题,提出著名的《论十大关系》。这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部“经典”大作,闪耀着辩证法的光辉。1960年6月18日,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说,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册,第419页)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结尾,作过这样的概括:“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4页)十大关系,就是十大矛盾。《论十大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视为《矛盾论》的续编,是新《矛盾论》。

  拿“一、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来看。这一大关系就是一大矛盾。毛泽东说,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这是已经 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生产。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

  在毛泽东看来,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这一大矛盾,就是对立的统一。一方面,它们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国家的“投入”是一定的,投到重工业多了,轻工业、农业就得相应少些;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它又相互联结、相互促进、相互合作的。不应当只见它们之间的对立,无视它们之间的同一。

  他说:“这里就发生一个问题,你对发展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想得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你就打击农业、轻工业,对它们少投一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农业、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投到重工业方面的资金将来也会更多些。”(《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5页)因为“从现有的材料看来,轻工业的建设和积累一般都很快,全部投产以后,四年之内除了收回本厂的投资以外,还可以赚回三个厂、两个厂、一个厂,至少半个厂。”这不反过来保大大促进和加快重工业的发展!

  这就是对立面的统一,相反相成!

  再拿“十、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来说。

  毛泽东从矛盾的普遍性和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提出全面对外开放方针,不仅要向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学习,而且一切民族、一切国家学习。他说:“我们提出 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我想是提得对的。现在有些国家的领导人就是愿意提,甚至不敢提这个口号。”

  “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不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概照抄,机械搬用。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

  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要求。

  毛泽东说得好:“应当承认,每个民族都有它的长处,不然他为什么能存在?为什么能发展?同时,每个民族也都有它的短处。有人以为社会主义就了不得起,一点缺点没有了,哪有这个事?应当承认,总是有优点和缺点这两点……一万年都有两点。将来有将来的两点,现在有现在的两点,各人有各人的两点。总之,是两点而不是一点。说只是一点,叫知其一不知其二。”

  在这里,毛泽东把“对立统一”通俗地名为“两点论”,与此相反的形而上学谓之为“一点论”,“ 知其一不知其二。”

  在论及学习西方发达资本主义时,毛泽东提醒全党,要坚持“两点论”,切不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这就是他所说的:“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 作风,我们坚决抵制的批判。但是,这不防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义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1、43页)

  我们应当学习毛泽东的辩证法的对外开放观,坚持“两点论”,善于向一切外国学习。

  最后是、要不要用对立统一的方法来观察自然界的微观世界?

  无庸讳言,毛泽东在自然科学方面的造诣并不深厚,但是他作为辩证法的大师,一旦掌握了辩证法这个“伟大的认识工具”,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来观察微观世界,还真能“高瞻远瞩”,科学地预见到,微观世界的“基本粒子”也是无限可分,以至使国际上著名的物理学家也为之膺服。

  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本是从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无限发展过程。只是物理学家总想发现和找到构成物质的最小的“基本粒子”。

  在19世纪开初曾有学者认为构成物质的最小“基本粒子”是“原子”。但1919年英国物理学家卢瑟福却发现了“质子”,1932年英国物理学家查理威克又发现了“中子”。于是自然科学界就把“质子”和“中子”看成到构成物质的最小粒子,认为它们已不可再分了。

  那么,这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合乎辩证法?

  毛泽东基于唯物辩证法的指导,把辩证法坚持到微观世界,提出了远见卓识的科学预见。这就是五十年代初,中央召开专门研究原子能的会议上,他问我国著名物理学家钱三强:“质子、中子是什么东西构成的”?钱三强鉴于当时自然科学还没有研究到这一步,便如实地回答道:“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新的认识,根据现有的科学研究,还只知道质子、中子是构成原子的基本粒子。”

  毛泽东不以为然,接着说:“我看不见得。质子、中子、电子还应该是可分的,一分为二,对立统一嘛!现在实验虽然还没有证实,将来条件发展了,将会证实它是可以分的。”

  1964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同我国著名物理学家周培源谈话时,又一次提出基本粒子“无限可分”。他说:“宇宙从大的方面看是无限的,从小的方面看也是无限的。不但原子可分,原子核也可分,而且可以无限地分割下去。庄子讲‘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对的。因此,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是无穷尽的。要不然物理学这门科学就不再发展了。”(《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89页)

  毛泽东的这一科学预见,再次证实唯物辩证法确实是无比锐利的“伟大的认识工具。”

  1978年,在美国召开的第7届基本粒子物理学国际会议,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肖格拉在答记者的时候,有感于关于中国的高能物理学工作者,遵照毛泽东关于基本粒子仍然有结构、无限可分的辩证观点,于1965—1966年最早提出由强子组成的“层子模型”,为了纪念已故的毛泽东主席,他提议把中国人最早提出的比基本粒子更深层次的物质粒子,命名为“毛粒子”。

  一个外国人,诺贝尔物理学奖的获得者肖格拉,直面毛泽东在对微观世界的科学的认知,如此尊重、敬仰。而一些中国人,却肆意诋毁、攻击和否定毛泽东的《矛盾论》,如此强烈的、鲜明的巨大反差,说明了什么呢?

  总上可知,对立统一是辩证法“核心”、“实质”,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普遍的根本规律。如果说,列宁提出,“可以把辩证法简单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55卷,第192页),那么,毛泽东则完成了列宁的遗愿,在《矛盾论》里对“事物的矛盾法则”作了相当完备的“说明和发挥”,乃至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矛盾论》的客观真理性,已为80年的社会实践反复证实。李锐、陈学定等却极力攻击《矛盾论》,否定矛盾的普遍性,只能是桀犬吠尧,无损于《矛盾论》的光辉。 ,

  矛盾的普遍性万万否定不得,否则,也就“否”了对立统一规律,“否”了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否”了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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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7-11-22 关键字:文化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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