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企业管理的政治学分析――读李江和宋德大的文章有感
企业管理的政治学分析――读李江和宋德大的文章有感
作者: 老田
日期: 2006-09-19 22:26
按:李江和宋德大是武汉三中的学生,他们曾经参加过文革的全过程,对于传统国企管理有着他们自己的思考,也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是老田读他们的文章之后,产生的一点想法,供网友参考,也许对于理解毛泽东的第二件大事有帮助。
企业管理的政治学分析――读李江和宋德大的文章有感
看了宋德大和李江两位关于国企管理的文章,有些感慨,借着这个博客阵地做点交流。实际上这个问题是理解今天工人农民地位下降的关键,中国二十世纪后半叶的历史经验很丰富,发生过两次很彻底的转折,人类历史进入工业化时代之后的全部制度实践在中国都上演了,你们这一代人都是亲身经历者,有很多的经验事实值得我们后来者学习。
首先提出一个基本的讨论前提:在工业化时代,权力向少数人手上集中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于权力的监督是很困难的,成本或者代价都是很高的。
马克思提到生产社会化过程,其实就是生产资料的控制权向少数人手上集中的过程,工厂需要统一集中的管理,无论是内部的生产还是面向市场的经营过程,其控制权都存在向少数人手上集中的过程,这是工业化时代区别于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时代的关键要点,而是无法逆转的。
控制权向少数人手上集中的过程,明显是把多数人排除在外,也实际上隐含着多数人权力和利益被剥夺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应该说没有什么含糊和犹疑之处,关键在于也不存在简单或者低成本逆转对多数人不利的权力集中方法。最常见的乌托邦幻想是,通过某种方式进行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均衡分配,宋德大提到的“劳动股权”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实现经济权力的相对平均分配,使得工人的地位在管理者面前(控制权的掌握者)不那么弱势;许多自由派人士竭力宣传“一人一票”的好处,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简单实现低成本的政治权力平均化。李江提到了股权集中的不可避免性,我个人认为他对于经济权力的不均衡持有更为客观的把握,更少乌托邦幻想,这也许与他后来经商的经验有关。
由于市场经营和管理的专业化,分工出现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权力集中变成了结构化的自我复制现象。相比较而言,毛泽东时代所进行的试验,是人类历史上走得最远的;其效果非常有限,是因为权力集中化的趋势在客观上难以对抗的结果。
毛泽东鼓动群众搞大民主,以此去弱化当权派的控制地位,强化群众组织性和力量,实际上是与当权派的利益相反的,受到他们的集中抵制和镇压,这一点相信经历过文革的一代人都有很痛切的感受。造反派在文革初期被省市委作为“右派”来整,在二月逆流时期被陈再道等人当作“现行反革命”来抓,在清理阶级队伍时期被看做是坏人,在“清理五一六”运作中间被作为反革命分子对待,在粉碎四人帮之后锒铛入狱,这样的经历很能说明问题。
在谢保安的《文革中的宋侃夫和三中》一文中间,他对于宋侃夫并没有仇恨,换言之,作为造反派的一份子很少把当权派作为敌我矛盾来看待。但是,反过来,当权派从王任重、陈再道、刘丰曾思玉乃至邓小平等人,却很少把造反派作为“非敌人”来看待。这样的差别说明了什么问题?李江说,无论共产党哪一派上台都不会发扬民主,这一点有合理的;不合理的地方是,无论是否共产党在台上,都不会有民主。权力的集中化过程,天然会产生一个要求:就是要求被管理者“驯服工具化”,这是让当权派过得舒服的关键,除了毛泽东之外,一切共产党的官员无不要求管理成本最小化,这个要求具有“官僚精英群体”的共同“阶级利益”性质,每一个管理者都认为是“天然合理”的,在这样的思想状态之下,造反就不是毛泽东所主张的“造反有理”,而是造反就是“反革命”,从王任重、陈再道、曾刘到邓小平陈云,都是这个看法。
按照美国研究文革的学者安舟(Andreas Joels)的看法,毛泽东时代存在着真正的社会主义高度民主的潜力,原因在于官僚精英群体和一般被管理者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根本冲突,主要冲突集中在管理者拒绝管理的高成本,拒绝与群众的协商成本,因为这极大地增加了管理者的工作量。反过来,毛泽东主张群众造反有理,主张“言者无罪”,特别是文革期间发展出强大的群众组织,使得中国出现“强政府”和“强社会”共同存在的局面,加上没有利益分配上冲突,因此存在着真民主的发展空间。真民主的到来,只能是在群众运动的压力促使当权派接受高成本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没有了群众运动的压力,就没有当权派接受高成本管理方式的可能性。在这个视角上,文化大革命的成本,是毛泽东发动群众强迫当权派接受群众路线或者高成本管理模式,当权派本身很强大足以组织“百万雄师”那样的群众组织来反对这一点,因此即便是毛泽东禁止他们动用国家机器的镇压力量,当权派也仍然有不妥协的资源和力量,所以文革未能最好强迫当权派妥协,造反派的牺牲和被镇压,就是为强迫当权派接受高成本管理模式而付出的代价。
如果不要“全赢”作为标准,显然,文革还是达到了部分成就。例如,在一九七四年批林批孔时期,湖北的当权派在一九六七年的强势就不再存在了,主要原因在于军队当权派和地方当权派分裂了,而且这个时期以党政系统的当权派能量,大概也组织不起百万雄师来捍卫自身的政治意志了,所以他们对于造反派的态度,转而以安抚为主。武钢等单位的党委,甚至派车载人游行,散发“造反传单”,湖北省的“两赵一王”也预备跟部分造反派补台。因为他们缺乏必要的镇压力量,就更多地选择了妥协。李江在工厂里的活动,我个人的看法是体现了造反派群众对于管理认识的进步。“当时我们厂的原造反派是钢工总,其头头在文革中期被赶出厂革委会;新进厂的造反派是下乡抽回的东湖中学的,不少是原钢二司的骨干。我在其中起到整合、牵头的作用。我和几个核心人物决定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补台”,造反派进入厂党委和厂革委会;第二步,通过掺过沙子的领导班子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进行斗批改的“改”。其内容一是党委成员一律不能脱产,党的干部不能成为官员,应该到群众中去建立党的领导;二是以普选方式成立工人委员会或革命委员会,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任免厂长,决定工厂的重大事务和监督工厂的生产、供销、财务和后勤。”这个可能性,应该所在当时的微观环境中间是存在的。终结造反派补台,主要是宏观考虑,这一点我在另外的文章中间已经分析过,在此不再赘述。
综合起来,我个人的看法是,工人和劳动者的地位是分配的依据,关键在于提高工人地位虽然是毛泽东的毕生努力目标,却不存在简单的实现方案;即便是文革这样极端的群众大民主运动,其动员的力量仍然不足以颠覆当权派的优势,从而未能实现把民主制度化的宏观条件,在毛泽东临终之前,出于长远考虑,不得不自己亲自终结这一试验过程。
我的基本看法,是认定不存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权力均衡,这是社会化大生产时代或者工业化时代权力集中化规则所注定的。从这一点出发,毛泽东时代的探索实际上就成了工业化时代“干部地位相对低下而同时工农地位达到最高”的时期,这个相对地位不符合后来胡乔木他们宣传的“客观经济规律”,逆转这个权力集中化规律的就是毛泽东作为革命领袖的超强地位加上造反派的努力和牺牲,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就是李江在批林批孔期间的设想似乎存在某种可能性的社会前提。
在文革期间,宣传上把“修正主义”和“走资派”一锅煮了,这个不利于深入了解当时的现实政治;同时,另外一个口号式的宣传――修正主义上台就是法西斯上台、资本主义复辟就是工农“吃二遍苦、受二遍罪”。实际上可以从这两个宣传口径中间,提炼出对于工农地位下降的规律性理解,第一个阶段发生的事情总是与工农丧失政治权力和管理参与机会相联系的,第二个阶段才会出现工农的生产资料和生存资料被剥夺,换言之,是政治权利剥夺先于经济利益的剥夺。
从这个理解出发,修正主义是当权派剥夺工农参与政治和国家管理的权利,从贬抑和攻击性的措辞选择出发就跟“法西斯”联系在一起,相对而言,应该没有那么严重,但是当权派追求管理成本最小化的过程,确实就是降低工农的参与程度的过程。从管理权力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分配出发看问题,就很清楚毛泽东和刘邓的区别。从当权派的共识和阶级立场出发,增强当权派的控制权,弱化被管理者工人农民的地位,总是与工农的基本利益和权利被作为管理手段开始的,回顾一下关于“物质刺激”和“奖金挂帅”的争论,回顾一下关于“合同工”的争论,很显然争论的双方核心分歧在于:是否容许管理者把工人的收入和就业机会作为管理手段来使用?毛泽东和四人帮是反对的,刘邓是一贯赞成的。在改革舆论中间,物质刺激被认为是照顾优秀工人的手段,避免懒惰工人占了优秀工人的便宜,最后发展的结果是这样的吗?那些人是为了工人中间的优秀分子“多拿钱”说话吗?
与强化当权派的控制权相联系,弱化工农的地位是他们一贯的追求,这一点不是毛泽东时代的宣传能够逆转的,换言之,真正的民主和工农地位的提升,不是恩赐可以解决的,需要工农相对于当权派地位的上升来解决,需要抑制当权派追求管理成本最小化的力量来起作用,这不是毛泽东一个人或者他大体上能够左右的两报一刊舆论能够解决的,需要民间力量的兴起和壮大。从文革的实践看,即便是工农被赋予政治结社权利和舆论自由,也很难实现这个目标,武汉的造反派为什么反复出现分裂,三中为什么会发生“八五血案”,说到底,存在这样一个困境:在通常情况下,普遍民众无法实现政治上的团结,因此容易把短期或者局面的利益竞争,作为全局性的优先问题来看待,为了小问题忽视大问题,因此力量就集结不起来。
如果也把“普通民众无法通常情况下无法实现政治团结”也作为一个前提看待,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毛泽东从赞扬“北京大学的巴黎公社宣言”到后来终结了上海公社,说到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普通民众无法通过选举或者组织协商等方式,实现稳定的政治团结成为一股足以主导中国未来的政治力量。在这里,实际上也宣布了一人一票方式,对于促成政治团结的不足。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制度实践中间,正式制度的建设都很顺利,例如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消费品的数量分配制度(票证制度),这是因为力量对比有利的缘故,因为政权的力量远远超出了资本的力量和个体生产者的力量,所以建立公有制的过程基本上是波澜不惊,三大改造顺利完成了。但是社会主义制度要运作良好,仅仅有正式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建设起有效的非正式制度来,这就是政治权力由什么人来行使的问题,以及意识形态建设问题,按照毛泽东是一九五七年的表述就是:仅仅有经济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还必须进行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九评中间,更提出没有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经济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成就是无法巩固的。这个政治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就是社会主义的非正式制度建设要求。
建国初期开始,从批判《武训传》开始,经过知识界的思想改造,批判俞平伯研究红楼梦的唯心主义、批判胡适的实用主义,批判胡风集团乃至反右运动,都是试图通过政治压力促使知识精英为了完成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意识形态建设作出贡献,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对于当权派内部的问题,也一样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以形成压力促使他们洗心革面进行整风,但是未能奏效。到文革前夕,毛泽东实际上已经认定依靠官僚精英群体和知识精英群体是无法完成非正式制度建设要求的,从而把目光转向工农和学生。以前说“人民创造历史”似乎是一种赞扬和夸奖,从后来的历史发展看,这一说法是一个冷酷的事实:有且只有底层老百姓才能完成相关的制度建设过程,统治阶级根本是拒绝完成社会主义非正式制度建设的,这一历史任务必须由“人民”来完成,无法付出多大代价,都只能是由老百姓承担这一革命成本。作为社会上层的知识精英群体(文革时期的所谓“反动学术权威”)和官僚精英群体(所谓“当权派”)他们对于这样的历史任务是不愿意承担的,甚至要起反作用。
我记得小时候看《中国少年报》,中间总是有一栏“社会主义好、资本主义糟”,意识形态或者制度合法性建设总是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说自己要选择的那种制度好,同时说对立的制度坏,这是舆论或者意识形态宣传的一个规律,或者可以按照邓小平的说法称为“两手抓”。今天,不利于工农的制度合法性建设,在宣传上也是两手抓,一个是说欧美日的制度就是好,另外就是不断地强调毛泽东时代如何坏,社会主义因此就该死。马克思说在物质生产领域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精神领域也一样占据统治地位,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即便是经历了中国那么复杂社会变革的一代人,也简单地跟随主流的宣传口径:毛泽东时代是多么不值一提!
问题可能还是在于:如果把制度建设视为自己所必须努力完成的事业,大概对哪怕微不足道的进展也不会轻忽;反过来,如果认为制度建设是统治阶级的事情,显然就有资格说三道四,这儿也不行那儿也不够。问题看来集中在这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任务应该谁来承担?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毛泽东认定要由被统治阶级承担的,人民创造历史应该理解为人民必须承担创造历史的高成本和巨大代价,包括造反派曾经作出的那样一种牺牲。因为这样的历史成就,意味着永远地终结统治阶级对于权力和利益分配的垄断和优势,因此这样的历史进程由于牵涉了巨大的利害关系,不可能低成本完成和巩固。在文革期间,就表现为当权派和造反派相互的认识,当权派历来认为造反派是“敌人”,造反派多数认定当权派是老革命,实际上是双方对于分歧所牵涉的权力和利害关系的判断根本不同造成的。
如果说,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未能实现政治和经济民主,这个就无需争论了,毛泽东自己在临终前也认为我们建设了一个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问题在于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突破什么样的障碍,突破成本谁来承担。
许多人根据自己的遭遇,菲薄毛泽东的探索历程,认为毛泽东把自己引入了“白虎堂”最后林冲那样受了害,头脑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要找出坏人来破口大骂。应该说,没有毛泽东就没有文革,文革也确实提前引发了当权派和造反派的冲突,而且在这个冲突中间也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而且造反派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当权派遭遇的不舒服。问题在于,代价已经付出了,历史也不可能倒流,这样的态度未免太消极。说到底,人类的解放事业要由被统治阶级自己来承担,中国曾经有过的经验是人类探索里程中间走得最远的,也是唯一的,所以特别有必要进行思考、提炼和上升,而不是轻忽和攻击。鲁礼安的攻击态度很好理解,他认为今天已经实现了他自己的需要和人生理想,毛泽东时代他所付出的毫无收益,而且也有理由发出怨言,最终他也成功地发出了他的怨言。问题在于:那些人生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工农多数,难道也要采取这样的态度吗?
我个人倒是认为,没有文革,甚至没有当权派对造反派的反复镇压,就不可能在普通民众中间形成关于社会矛盾的正确认识,也不可能让普通人看到历史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问题在于一次文革运动,仅仅是暴露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利益和诉求的不一致,甚至是某种程度的对立,如果把这个矛盾作为对抗性矛盾或者是结构性的区别来看待,应该是可以打消被统治阶级的“等靠要”思想的,你必须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当然,从社会分工来说,这一责任天然应该是知识精英和权力精英来承担的,所谓“劳心者治人”,问题在于毛泽东确凿地看到统治阶级拒绝承担这一责任,特别是创新社会主义非正式制度建设的责任。这活儿再苦再累,哪怕是流血流汗乃至献出生命,也只能是被统治阶级承担起来,文革呈现也许就是这个初步的“历史真理”。如果,从这一点出发,在代价已经付出的情况下,是不是积极一点,把隐含在过去历史苦痛中间的经验和教训提炼出来,因为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毛泽东,也不可能有第二次文革,不会再有同样的经验了,所以显得尤其宝贵。那些在新的时代上升到统治阶级地位,得到了自己满意的利益和社会地位的人,有资格妖魔化文革并咒骂毛泽东,那些人在新时代地位下降,重新受到“新三座大山”(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威胁的人们,必须奋起承担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任务,认真思考建设新新社会的可能路径。
从这个角度出发,鲁礼安有资格发出怨言,而且仅仅停留于发出怨言,宋德大没有资格抱怨,而且要继续探索和思考,这是社会分化决定的,不能选择,不能逃避。历史和现实就这样充满着矛盾,本来应该分工归统治阶级完成的任务,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和文革的经验,只能是被统治阶级来承担。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一个国有纺织企业的终结
宋德大
在当年三线建设的机遇中兴建的一座大型棉纺织厂,自建成投产后,从而使宜昌结束了机器棉织工业用纱靠外调的日子。这个企业曾是国家二级企业,纺织工业部“双文明企业”,省首批出口专厂,产品曾荣获国家银质奖,部和省优质产品证书,经过“七五”期间总体技术改造,拥有国际国内先进纺织设备,也有一支技术精良,爱岗敬业,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就是这样一个企业(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步履蹒跚,每况愈下,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无可奈何花落去”,终于走到了尽头。
三十年来,这个厂的职工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历程,有创业时的艰辛,有发展时的喜忧,有成功的辉煌,也有停止不前的徘徊。
当年进厂时蹦蹦跳跳的姑娘、小伙,如今早已步入中老年行列,耗尽了青春岁月,有的带着无尽的伤痛,有的早已匆匆而去(疾病、上吊、跳楼等),有的为生计、子女而奔波,随着纺织行业“砸锭、减员、增效”工作的开展,一批批人员被砍了下来,或提前退休,或待岗在家,拿着极低的养老金,艰难度日。那些厂级头头们,早已各捞一把,悠哉游哉去也。
如同所有的国有企业一样,走到今天,它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创业伊始,是在“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指导下匆匆上马,职工的生活、住房,基本需求都是简而陋之,以至后来问题成堆,不了了之。
工厂办“小而全”社会,也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那时,厂里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初中班)、医院、食堂、俱乐部、居委会等等。厂里的机构重叠、科室罗列、干部队伍庞大、人浮于事,干部“一张报纸、一杯茶”的工作状况可以想见。
工人工资低。七、八十年代,工人的工资是相当低的,一般工人只拿二、三十元,后来达到四、五十元,仅仅只是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更加谈不上。工资改革和工资比较大幅度的调整,是从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才开始的,也只有二、三百元或四、五百元,一直到今天。除了工资外,在职工福利方面算是有一些帮助,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那也被看作是对职工的一种恩赐。“低工资制的实质不仅表现在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对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违背,而且是民主政治得以建立的制度障碍”。(刘凯湘:《低工资制的危害》)企业的不景气、人浮于事、私心严重、不负责任、浪费现象、管理简单、忽视质量、思想松散、士气低落、其渊源盖出于此。
工人是工厂主人翁吗?非也。工人们拿着低工资,经济地位之低,何谈主人翁地位。然而工人的“政治地位”曾被抬到至高无尚的地步,这个虚幻的荣誉感忽悠着广大工人去不计报酬、忘我工作、牺牲个人利益、以国家利益为重。记得“文革”中,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工人阶级占领上层建筑”,继军宣队后,工宣队也随即开进各大专院校,后来又戏剧性地退场。当时,许多工人找对象老大难的情况,皆因顶着“工人阶级”的金字招牌,一时倒成了“香饽饽”,很轻易地成就好事。
工厂后来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工人的地位仍然没有变化。杨林林所写《改革让“劳者有其股”》一文,对顶级学者访谈,提到一个很新的观点,我深感兴趣,完全表示赞同。改革让“劳者有其股”,只有劳动者拥有了个人财产权,他才能变成真正的主人,有产者才是真正的经济主体。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这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股份制的出现,实际上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劳动力这个生产要素就能够作为一种投资,就可以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享利润。所以社会主义制度,劳动者就应该成为有产者!为什么呢?因为他投入了原始的财产——劳动力,通过这种投资来享受利润,然后再投资,再分享。按马克思所说的“让劳动者恢复个人财产权”,工人就能成为真正的主人翁。
“穷庙富方丈”的事,在这个厂也是很典型的。几届厂里的头头们,那些称之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人们(他们才是主人翁),都捞了一把。真正是改革、改制的受益者。拿车间实行承包制来说,车间的这一坨钱,完全由车间几个头头支配掌握,工人们因请假、旷工、迟到、完不成生产任务等原因自然要被扣钱,头头们如稍有良知的尚可以公平分配,如有的头头,竟放开手脚去做,设小金库,将这些钱由自己支配,任意放进自己的腰包。厂级头头们,其在位时,真是风光得很,在外面人家都是以老板称呼,陪客户吃饭、饮酒、卡拉OK、桑拿浴,这当然是工作需要,无可厚非,此其时,当酒酣耳热、醉意朦胧时,又正是青春荷尔蒙旺盛时,诸公们不免还要发泄一番,某某就是在陪客户去嫖娼一事,被市委组织部处理,公诸于当地报纸上。
可以想见,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面临悲壮的抉择,市场经济代替了过去的计划经济,竞争也就显示了它的严酷的一面。企业的状况决定了它的悲剧。
当企业被整体卖给私人之时,不知企业的广大职工是何感受,我不禁想到本山大叔的一句话:悲哀,实在是悲哀!
2006-3-2
读《一个国有纺织企业的终结》
李 江
看过宋德大学长《一个国有纺织企业的终结》一文,谈谈我的经历和想法。
我于七四年进武汉汽车齿轮厂当工人,深感工人并非红色国家企业的主人。我当时基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认为可以通过斗批改来达到生产关系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相适应,就是斗倒走资派,批判修正主义,改革不合理的制度。一九七六年反击右倾翻案风时,我与其说是搞造反派活动,不如说是在通过这场运动搞一个改革试验。这一点,老谢给我很大启示,当年老谢说造反夺权不是目的,问题在于体制。当时我们厂的原造反派是钢工总,其头头在文革中期被赶出厂革委会;新进厂的造反派是下乡抽回的东湖中学的,不少是原钢二司的骨干。我在其中起到整合、牵头的作用。我和几个核心人物决定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补台”,造反派进入厂党委和厂革委会;第二步,通过掺过沙子的领导班子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进行斗批改的“改”。其内容一是党委成员一律不能脱产,党的干部不能成为官员,应该到群众中去建立党的领导;二是以普选方式成立工人委员会或革命委员会,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任免厂长,决定工厂的重大事务和监督工厂的生产、供销、财务和后勤。
由于形势骤变,第一步尚未完成,这场试验就夭折了。我由于策划这个试验及写的文章,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当时说我是双料货:四人帮帮派骨干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今天想起来,说我是四人帮帮派骨干分子,实在有点冤枉;说我是“反革命”,我倒不想辩解。因为后来我明白了,如果形势给了我们走第二步的机会,共产党不论哪一派掌权,都不能容忍这种试验。当年我们很天真,但那些挫折仍有价值。
共产党领导了人民革命,但在取得政权后自身开始异化。这是共产党国家体制不可避免的。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中生产关系实际上是工人和工业官僚的关系,这种关系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劳资关系相比,不但没有进步,还有倒退。不能有自己的工会,不能推选自己的代表进入立法机构,工人怎么能保障自己的利益。有人说他们“代表”你,为什么你们不能让我们自己选代表? 苏东巨变说明了一个道理:没有人民拥护的“社会主义”迟早会垮台。
历史的车轮不会停止不前。中国政治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进入了经济转型。你的文章中提到“劳者有其股”,是社会主义国家转型期的一个现实问题。这方面,东欧国家由于有较多民主传统,做得比较透明和公平,没有出现前苏联和中国这么严重的官僚趁机巧取豪夺的情况。但也应看到,既便将企业股票平均分配给职工,资本的集中也是迟早的事情,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不可避免。我的基本看法是,发展经济可以搞资本主义,但需要社会主义来调节,而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政策只能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因此,对于工人阶级来说,实现宪法赋于的权利(包括罢工)是个根本问题。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工人阶级的利益。
我的观点供参考,也供批判。老谢说得好:“我爱李江,但我更爱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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