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的理论预期和现实结果:国家资本变成官僚资本
“私有化”的理论预期和现实结果:国家资本变成官僚资本
刘永佶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比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经济学家更为关注:当苏联和中国的经济学家还在从“经典著作”中选章摘句,以论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时,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已着手对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国有企业进行批判分析,并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形成了关于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系统方案,其关键就是两个环节,一是“放开价格”,二是“产权私有”。进而,利用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改革之机,动用各种舆论工具,并派遣传销员,招收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再将之派回,在这些国家的决策层和大学、科研单位紧锣密鼓地活动。其投资力度之大,绝不亚于用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的军费。
而此时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者们,还在为国有企业该不该改革进行辩争,当然也就拿不出明确系统的改革方案,其中一些急功近利者,将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的“私有化”方案在中国进行传销。其理由似乎相当充分:国有企业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必须按经济规律进行改革,这样,不仅能够扭转其亏损局面,还可以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他们甚至许下宏愿:只要能够对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国不仅会富强,而且会很快越过美国。21世纪将是中国的世纪!
由于受到国内的阻力,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中“私有化”方案的实行并不顺利,虽然以各种方式削弱了大中型国有企业,并将绝大多数县级的中小国有企业以出售等形式私有化了,但国有企业的大框架还支撑着。而在苏联,由于阻力小,“私有化”的方案得以顺利推行,甚至采取了500天“休克疗法”。
如果说在“私有化”的前期传销活动时,其“理论预期”还不明显,那么,在苏联“休克”并被肢解,中国也按此路数进行了“渐进式改革”以后,其现实结果已经表现出来,我们也就可以更为准确地认识“私有化”的理论预期。从“预期”看结果,从结果看预期,二者的统一,也就能对“私有化”方案有一个全面了解。
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理论依据,是西方的自由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其基本点,一是利己,二是自由竞争。为了利己而自由竞争,从自由竞争而达到利己目的。
然而,西方自由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以“私有化”为标志的传销,目的并不是帮助中国建立自由资本主义制度,而是为大资本财团增殖其资本,开拓市场,低价收购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从而控制全世界经济及政治、文化。为了这个目的,即其特有术语——“理论预期”,就必须击破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大资本财团向外扩张的主要经济障碍。不择手段地摧毁它,也就为资本的扩张扫清了道路。
按照私有制和市场交易的原则,大资本财团要搞垮作为对手的企业,通行的办法就是先从价格和技术上击败,再兼并、收购它,这在其国内几百年都是这样做的,包括对本国的国有企业,也是采取这个办法。而对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国有企业,这些大资本财团则只肯拿出少部分资本来“合资”或“控股”,也就是说,只能参与其中部分企业,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一是没有那么多的剩余资金购买,二是舍不得将资本投到这些政治、文化上没有安全保证的国家。于是,以少量的投资,策划其国内某些势力对国有企业“私有化”,先是从外围,即价格、财政、银行等各方面,给国有企业制造一种不利的环境,进而由传销员们向行使国有企业占有权和经营权的那些人灌输“私有化”能给他们个人带来的利益,从内部动摇国有企业的框架结构。这一招是够准、狠的,它瞄准了国有企业内在缺陷中的要害,而一旦行使占有权和经营权的个别人动了化公为私的念头,就会把心思放在如何侵吞国有资产上,不仅能使国有企业迅速降低效益,而且还可以在没有充分监督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侵吞国有资产,使国有企业的经营进一步恶化。到此,他们又会通过决策层和经营层的协力,通过控制股票市场及金融等,大量霸占国有资产,从而形成一个特殊的既得利益集团或阶层,他们已经踏上了将国家资本“私有化”的路,欲罢不能,其性质和目标,就是官僚资本。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中这些“以权谋私”的既得利益者而言,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为己有,变国家资本为官僚资本,当然是逻辑的必然,而外国的大资本财团,则可以将官僚资本的所有者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和买办,通过他们,控制其所在国的政治,并以低廉的价格收购资源,出卖商品,输出资本。
资本的本性是增殖,是竞争和扩张。以美国为核心的国际垄断资本财团,是在向全世界的扩张中发展的,也只有在不断的扩张中才能生存。从最初的拓展殖民地,到20世纪中后期将大部分落后国家作为其“外围”,发达国家的“中心”地位始终保持着。对垄断资本财团来说,所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苏联、中国等以社会主义名义建立的国有企业,它们不仅那样怪模怪样——以私有制的标准评价,确实是怪,而且阻止了资本的扩张和增殖。以“私有化”来消灭这些经济怪物,是资本扩张和增殖的内在要求,但国有企业“私有化”后,并不是要将它们“化”成自己的竞争对手,而是要把它们改造成自己的帮手和工具。这样,官僚资本就是最理想的选择。
官僚资本是工业生产方式下政治集权国家中官僚与资本结合的产物,其特点就是对内实行专制,并以资本维护这种专制;对外则作为大资本财团的代理商。官僚资本主要存在于金融、证券、流通等行业,很少有投资于工业产业的。从东南亚到非洲、南美洲,大多数国家都由官僚资本控制,而这些官僚资本又都是国际资本财团的代理人。这是以前殖民地制度的延续,也可以看成是新的殖民地制度——这些国家虽然在形式上保持了国家的独立,但实际上仍是“中心”国家的“外围”。
与这些从原殖民地转变过来的“外围”国家不同,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其国有企业,保持了自身的独立,但又由于历史的局限,不能不在政治上实行行政集权体制。恰恰是这一点,成为国有企业内在的隐患,也成为国际资本财团利用的工具。
我们看到,由国际资本财团发起的对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攻势中,虽然也包括对集权体制的攻击,也有“民主”的音符,但它绝没有帮助这些国家实行民主制度的目的,就像没有帮助其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目的一样。它所期望的,恰是这些国家继续保持,甚至强化政治上的专制,而且由少数人实行专制,它真心帮助这种专制,并鼓励掌权的少数人将国家资本变成其私有的资本。这样形成的官僚资本,就可以为国际资本财团的扩张而代理。
这在对苏联的“私有化”攻势中,取得了巨大成功。以叶利钦、丘拜斯、盖达尔、切尔诺梅尔金等人为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不仅利用集权体制掌握相当权力,而且以攻击这个体制获得“民主”的名声,进而在美国大资本财团的支持下上台执政。他们掌握政权后的第一项“改革”,就是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先是像模像样地将国有资产分为股票,每个公民都平等地分得一份,随即又大搞通货膨胀,使公民所持股票价格成千倍地贬值,形同废纸,再以极低价收购,这一套“鬼画符”式把戏,是在很短时间内完成的,好端端的国有企业系统,就这样被“私有化”于少数官僚名下。更有甚者,是以破产、拍卖处理等方式,直接将国有企业划归政府官员和经理。到1994年,仅三、四年时间,俄罗斯的国有工业企业已有70%被“私有化”,其所有权,一是集中于官员、经理和黑社会头领之手;二是由外国大资本财团所有,在有经济效益的石油、通讯等战略性行业,外国资本已拥有60%的股份。
“私有化”在苏联大功告成,资本财团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战而胜”。
胜利的喜悦促使资本财团的大老板们信心倍增,并给那些在中国从事“私有化”传销任务的“著名经济学家”们下达了进攻令:迅速发展“下线”,加快“改革”步伐!
与苏联相比,中国的情况复杂得多。中国的革命,是由下而上,普遍而彻底的,这与俄国革命仅以万余人的暴动夺取政权相比,不仅沉重,而且深刻;建立政权后的中国共产党,在其领袖毛泽东的辩证思维指导下,比较清醒地认识到“和平演变”的危险,并在与苏联共产党领导人论战的同时,展开了一些预防性运动,虽说这些运动未能消除隐患,却锻炼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股抵制“和平演变”的势力,而毛泽东那些在当时说的近乎骇人听闻的警句,又不时提醒现在的中国人注意“和平演变”的危险。
可是,中国又比苏联多了一层历史的传统,这就是延续两千多年的集权官僚制和官文化,特别是从19世纪末开始形成并发展到20世纪40年代的官僚资本。在人类的历史上,不仅集权官僚制和官文化是中国的创造,官僚资本和官僚资本主义也从中国发端。19世纪末以李鸿章、张之洞为代表的“开明”汉人官僚集团,从与外国资本的军事、政治、经济交往中,率先意识到固守土地和农业生产方式已不足以维护统治,于是开始了权力的资本化,并投资于工业,企图以资本来巩固集权官僚制。这个路线被20世纪前叶的以袁世凯为核心的北洋军阀所继续,进而在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国民党反动集团的统治中发扬光大。
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领导下的革命,实质上是以社会主义所号召并组织的农民与官僚资本统治的斗争。1949年新政权的建立,只是这场斗争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官僚资本在大陆上被暂时消除(其资本被没收成为国有企业原始积累的一部分),但官僚资本主义及官文化又随不得不保留的行政官僚体制而传统下来,对新政权中的各级官员不时进行侵蚀,而那些本来就没有对社会主义明确认识,只图个人功利而参与革命队伍的人,极容易在执掌权力的时候接受官文化,进而利用可能之机以权谋私。而民主法制不健全,又是中国初级社会主义制度的大缺陷,毛泽东所惯用的“群众运动”方式,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从而使这些人在运动过后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又表现出以权谋私和作威作福。正是这些人,成为“私有化”传销的信从者,进而为将国家资本变成官僚资本提供了社会基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近20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在中国表现为各种思潮和势力和尖锐斗争。“私有化”的进程之所以受阻,与社会主义势力的存在和作用直接相关;而按社会主义原则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也受到“私有化”的传销及企图变国家资本为官僚资本的势力的干扰、破坏。这两种势力的对立依然存在着,社会主义者有必要清楚地揭示“私有化”论的目的,并从苏联及中国的现实结果中警示其危险性。
——摘自《民权国有》2002年10月第1版,第21页,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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