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中国党政体制
中国党政体制
潘维
上篇
现行政体的由来
由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体制在西方广受批评。然而,“天安门事件”之后,中国崛起为世界经济巨人。这一奇迹是在现行政体下出现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的。这个事实让整个西方世界大为惊奇。苏联东欧国家经由民主化革命,抛弃了共产党体制,却陷入凋敝、分裂、甚至内战。对比这种情形,中国在原有政体下创造的奇迹,就不仅让西方惊奇,而且极为不安。
理解上述政治奇迹的前提是了解中国政治体制的由来。本篇分三节解释中国政体的历史由来和演变。
一.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意识、及传统政体
理解政治权威一般遵循如下范式:特定的社会分工导致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导致特定的政治权威形态。
与欧洲的社会结构不同,中国传统社会基本不存在严格的社会等级或阶级划分。中华农耕社会不适合实行长子继承制,所以“富不过三代”,无从固定社会等级划分。至迟自秦朝以来,中国传统社会由平等、自由、分散、独立、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构成。血缘、宗族和宗法关系是维系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纽带。按照西方标准,传统中国有家庭(及宗亲),无“社会”[1]。自由小农历史塑造了今日中华民族的“基因”。家庭农业,中小型家族企业居主导地位,强大的私利追求与艰难的社区合作,城市大型住宅区设置每户独立的空调机,知识分子激烈反对大型公共建筑,等等,都体现自由小农的历史传承。
与欧洲的社会意识也不同,在独立、分散、自由、平等、社会分化相对不严重的中国小农家庭中,阶级意识相对淡漠,利益集团意识也相对淡漠,缺少强权政治的思想基础。在自由小农家庭构成的社会里,组织社会集团的(交易)成本很高,而且利益集团很容易出内讧,并被政府分而治之地摧毁或收买。所以,与西方社会传统不同,中国人信奉“君子不党”,不认为应当组成集团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更缺少通过争夺政府权力才能维护、促进自己集团利益的认识。那是西方式的“强权政治”认识。相反,中华社会对政府的普遍期望是:官员不偏不倚,“公正廉明”,为(所有的)“民众”服务。
自由小农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催生了如下政治结果:(1)在皇家领导下的,由儒家精英组成的文官队伍;(2)有强烈道家“无为而治”色彩的小型政府[2]。顺利治理国家的要素只有这两个。因此,与西方的集团斗争政治不同,我国产生了靠公平考试和政绩考核来选拔文官的制度,也产生了一个县只派驻一个政府官员的制度。中国创造了文官制度,这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最重要的贡献。
儒家宣扬视“天下百姓”福祉为己任的“官场主流”道德。中国传统王朝时的文官内阁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在中国,政治求清明的要义是“治吏不治民”,故中央六部向以吏部为首[3]。体制要求官吏信奉“民本主义”,以维护民众福利为“本”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官员与卖红薯的百姓不同,必须是为民做主的“社会精英”。民本主义成为中国政府的主流意识形态可以一直追溯到远古。《四书五经》中的《尚书》是我国上古文献的汇编。其中记载了夏朝大禹之孙太康的故事。太康失德,其五个儿子做《五子之歌》来劝戒。歌中第一句便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之语。民本主义作为中国官方意识形态是一脉相承,万世一系的,延续到共产党时代是政府从“为人民服务”到而今的“以民为本”。概言之,中国不以社会集团之间凭实力进行的斗争为“政治”。“政”治之于中国,乃“正文”之治,是正义(或曰中庸)的道理之治,是道德伦理之治,是精英文官之治,不崇尚暴力或争权夺利的利益集团斗争,不崇尚强权政治。故中国可称为“道德文化国家”。
中国传统政体基本不受改朝换代影响,是世界上最耐久的政治体制。在这个政体下,发生改朝换代的原因主要有两个,而且均为两大因素结合的结果:(1)皇位继承人退化引发的政府质量退化;(2)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压力。
如果没有与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遭遇,中国平静的田园社会还会持续很久,长达两千多年的,由皇家领导的文官制政体也会延续很久[4]。
二.遭遇西方“民族国家”及中国的“现代化”任务
1840年以来,中国与西方“民族国家”遭遇,持续了两千多年的传统政体终于被“现代化”任务所淹没。由此产生了“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也产生了在“现代化”这面大旗之下的三大类主张:(1)保守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2)激进的“全盘西化”,(3)实用主义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这一节将通过解释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任务,来说明中国政体的变迁,并支持实用主义的主张。
从古希腊到古罗马,西方社会实行奴隶制。自罗马帝国灭亡直至近代,欧洲实行封建制。在封建制下,欧洲长期分裂,内战频繁,阶级和宗教战争是家常便饭。仅英格兰一弹丸之地就分为七国,相互争战不已。因此,无论是奴隶制的欧洲,还是封建制的欧洲,在经济和社会上都落后于大一统的中国,落后于中国自由、平等、自足的小农社会。
两大纽带维系着西方社会的基本社会关系:(1)有法律和宗教教义保证的,严格的社会等级序列;(2)被压迫阶级对压迫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欧洲社会分化严重。少数上层集团极为富有,非常文明。劳动者,即先前的奴隶及后来的农奴集团,则一无所有。对大多数劳动者而言,在阶级集团社会里,经济、社会、政治的“个人自由”是奢侈品。缺少自由,再加上长期的分裂和内战,欧洲的落后是自然的。对于严密组织起来了的欧洲人,个人自由乃是稀缺和宝贵的,以集团为单位争取自由的斗争也是必然的。正因为缺乏个人自由,个人自由才成为西方人永恒的政治话题。
当农耕业和畜牧业被工业取代,“近代”社会就开始了。近代是工商业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在工业社会,财富以制造的产品为主;在农耕社会,财富以种植和养殖的产品为主。制造产品的价值远远超过种植和养殖产品的价值。因此,工商社会创造的财富远远超过农业社会创造的财富。与农耕和畜牧不同,工业生产和商业交换要求严格的社会组织和法律秩序。在西方,这是封建社会原有的优势。
当工业社会降临之际,具有深厚社会组织传统的西方对中国突然获得了巨大优势。此时,自西方社会传统中生长出一种极为先进的国家组织形式,即“民族国家”(nation-state)。民族国家内的“近代民族”(modern nation)其实是“国家的民族”,到二十年代,中文仍译作“政族”或“国族”,也就是依国家行政疆界来建构的“民族”。国土疆界多大,其内部之“民族”就有多大。比如“美利坚民族”,“法兰西民族”,乃至二十世纪兴起的“中华民族”。这些“民族”,依政治疆界区分,并不依天然的血缘、语言、宗教、及天然的地理障碍来区分。
庞大的民族国家如何取得内聚力?西方人把王权、神权、等级制都废除了,倡导政治疆界内所有的人在法律上平等、自由。而平等和自由是我国小农社会的天然要素。
个人自由与“多数决”程序下的“民主”在逻辑上显然自相矛盾。但在欧洲近代的社会革命中,个人自由注定与一人一票的“多数决”民主程序结合在一起。没有集团的努力,就无从废除没落阶级主导制定的,违背新兴集团“自由”和“不平等”的“恶法”。因此,在西方,个人自由是通过集团间的斗争来争取的。民主是社会利益集团组党,推举出党派代表来做主,依“多数决”原则来和平地决定权力斗争的胜负。这反映出西方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社会遗产,正如非洲的民主体现部落分隔,台湾的民主体现省籍分际,拉美的民主与人种和阶级相关。
在西方民族国家内部,以多数决程序来保持社会和谐,这符合西方自古以来流行的强权政治意识。又通过以分权制衡为主要手段的法治结构来保持政府的稳定及公信力,这符合欧洲多元封建政治中的法律主义传统。依据强权和分权这两大传统,也依据工商时代以来各大社会集团之间相对实力的兴衰,民主革命摧毁了欧洲社会的等级制,赋予了新兴社会集团“平等”和“自由”。这种由集团权力政治衍生出的个人自由还受法治规范:民选政府遵从保护少数人权益的法律,不是无限的多数决。由此,欧洲的民族国家既有规模,也有了内聚力。
顺便提到,由欧洲贫困移民建立的美国,天然没有社会等级结构,阶级意识相对薄弱,但仍形成大型利益集团,并继承了欧洲传统的强权意识,实行多数决。然而,出于管理移民社会的需要,美国大幅推进了西方的法治传统,首创了“司法审议制”(judicial review),和极为复杂精致的分权制衡体系。美国比欧洲更严厉地规范和限制了多数决的作用,以保证少数人“自由”。在今日欧洲,仅德国有类似的制度安排,比如拥有关键立法权的参议院不实行民选,更不搞全民公决。
在近代欧洲和北美以外的地区,国体多是松散的部落部族国家或道德文化国家。尽管个别国家的规模十分庞大,其内部凝聚力甚至难以匹敌西方的微型民族国家。由此,在工商时代,中国固有的优势(即自由、分散、独立、自足的小农家庭构成的“社会”)成了社会难以组织起来的原因,成为工商业不发达的原因,成为贫穷落后的原因。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民族国家里,社会被高度凝聚起来了,非常适合工商业发展,使西方获得了巨大的比较优势。西方国家还在美洲、非洲、亚洲奉行帝国主义的强权掠夺政策。掠夺使工商业的西方更加富裕;被掠夺使农耕的中国由富裕而贫困,由贫困走向更贫困。
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农业文明由此开始衰落。如李鸿章所言:此“实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 1840年之后,我国丧失了三百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半数归俄国,半数因为外蒙独立──还是与俄国有关。三百万平方公里的一半就大于英国、法国、德国、波兰四国面积之和了。割地之外还有频繁的巨额战争赔款。我国最后一次战争赔款发生在1900年。八国联军只有两万个士兵,却打败了中国军队,占领了北京城。结果是,中国不分男女老幼,每人赔一两白银,总共四亿五千万两。四亿五千万人,每人吐口唾沫也会淹死两万洋兵。但分散独立的中国小农没能力组织起来,一道去吐唾沫。依照赔款条约,四亿五千万两白银赔款须折合成八国各自的货币支付。八国之中,美国仅分得赔款中的7.3%,即三千三百万两,估算为美元两千四百五十万元。1867年,为救财政危机,俄国急于出售阿拉斯加。美国支付七百二十万美元购入,美国公众还惊呼太贵。四亿五千万两白银能买46.4个阿拉斯加。庚款自1902年起付,38年后的1940年付清,其间年利率为4%,总共支付了近十亿两。而在庚款之前,中国刚赔完日本,是甲午中日战争赔款,总额两亿两白银,约值20个阿拉斯加。如此,中国积贫积弱。直到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在日军铁蹄的蹂躏下,大半个中国还沦为殖民地。1840年以来的近代中国史,记载的是“一年年国土的沦丧,一天天人民的流亡和悲伤”。
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革命,既不是为自由,也不是为民主。中国革命为的是抵抗帝国主义,为了民族的凝聚、自强、独立,为的是社会的安宁,为的是强国富民。这场革命的第一目标是动员组织我国分散、自足、自私的小农,变道德文化国家为民族国家,以应付外患,发展工商业。我们称这个任务为“现代化”。
欲成就中国的“现代化”,变小农社会为工商社会,需达到三大目标:(1)完成机械的政治整合,即国土疆界清晰,政令通达,使人民在政治上联合起来[5]。(2)完成有机的经济整合,即拆除国内贸易障碍,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使中国人民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上相互依存。(3)确立稳定、有公信力的政府制度,即建立能迫使官员严格遵守宪法及法律的制度,以保障工商业顺利持续地发展。
正因为中国的任务是强国富民,不是争取经济、社会、政治的自由和平等,更不是争取“多数决”的选举民主,所以自由主义的思想和运动长期处于边缘,不构成中国革命和中国建设事业的主流。中国社会的问题是:分散、平等、独立、自足、自由的小农家庭极难被动员组织起来。中国政府的问题是:政府官员肆意违法,还化公为私,使政府缺少公信力。中国至今落后,现代化任务尚未完成。
中国现代化的过程非常激烈、曲折、悲壮。晚清政府搞维新,学日本;失败了。北方的国民政府学欧洲议会制度;也失败了。国民党制定了“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战略,学俄国,又转而学德国,从纳粹德国引进政治和军事顾问,却无力低挡日本侵略;还是失败了。中国共产党学习苏联共产党的组织形式,有效地动员了被一个世纪的战争和动荡剥夺了生计的贫困小农,便在1949年淘汰了国民政府,完成了土改,把大革命引向了成功。这便是“专政”体制的由来。
三.精英党领导下的民主制
无论中国革命或作为其产物的现行政治体制,都没能割断中国历史,也不可能割断。如同基因,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仍然在我国的现代社会中顽强地传承着,也反映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中。
中国社会不是被阶级或利益集团区隔的社会,政体也不是以阶级斗争之制度化为基础的政体。所以,中国共产党不是以阶级或利益集团为基础的政党,不是“一党、两党、多党”的那个西方“议会政党”,而是动员和组织社会的工具。类似传统的儒家精英,共产党原本由一批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人组成,是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代表。他们渗入城乡每个角落,建立党支部,党小组。类似传统的儒家精英,中国共产党要求党员们具有孔门弟子式的“修养”,大公无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队”作用,努力动员人民加入强国、富民的现代化事业。
社会动员工作天然具有民主性,要求吸引尽量多的人民去参与。在一个平静、停滞的小农社会里,为了最大程度地动员人民加入中国革命和现代化事业,共产党呈现出强烈的民主特色。“群众路线”是共产党自己总结出的“三大法宝”之一,也是西方学界研究中国革命成功的基本出发点。从某种意义上讲,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和1966年的“文革”都体现了毛泽东对“群众”的迷信。改革之后实行的“村民自治”和“海选基层政权”,也隐约可见共产党人信奉“人民当家作主”的遗风。
什么是“人民当家作主”?受18世纪法国大革命“人民主权”概念的强烈影响,第一代共产党领导人比发达国家的政治家更信奉民主。但是,中国共产党人理解的民主不是以社会集团分裂为基础的“多数决”机制,不是以党派自由竞争为基础的议会政治,而是“人民当家作主”。如同传统中国,“人民”指的是“全体人民”,“反革命”者则被逐出“人民”范畴,是“人民公敌”。中国共产党也从欧洲进口了“阶级斗争”概念。但与欧洲不同,“阶级”是以敌我阵营划线的,以是否支持革命、支持动员群众、支持共产党来划分。“反动阶级”只是一些反对动员群众参加革命的“分子”,不在“人民”之列。对第一代共产党人而言,西方民主是“假民主”,以分权制衡来限制代议机构的权力,拒绝普通劳动人民当家作主。
因此,共产党人设计了“彻底民主”制度,即“一切权力归人民”。这是中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的思想来源。这个制度拒绝分权制衡,要求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分工不分权”。这种“真正民主制”还有一个粗壮的经济支撑,即直到八十年代后期还在城市里实行的“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
说共产党人不搞普选就不信奉民主,并不准确。共产党人在五十年代搞过普选,后来实行间接选举。在过去半个多世纪里,即便是自由普选,中国也没有哪种政治势力有资格与共产党匹敌。事实上,在当时的环境中,即使实行自由普选,也会被西方批评为搞形式主义。到了二十世纪末,在此时特定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中,定期的自由普选会分裂社会,定期导致社会动荡。
与中国共产党人不同,西方从未普遍接受过“人民当家作主”的概念。在西方,“人民”从不是整体。当代西方人认为,民主就是以利益集团为基础的党派自由竞争:集团的利益代表通过组党和多数决的普选来竞争执政权。改革以来,此种西方观念深入中国知识界。共产党决策层亦受影响,却举棋不定,未公开表示接受,也不公开反对。香港《基本法》便深刻地反映出这种矛盾的思维。
比较司法和执法独立的分权制衡制度,“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固然民主程度更高,却也成为“党之治”的基础。中共党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占绝大多数席位,共产党当然就拥有了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一切权力”。再由于共产党员遵从“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纪律,“一切权力”也就被集中到了党的最核心机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目前由包括总书记、总理、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在内的9位委员组成。因此,在制度上,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导致中国由中国共产党直接治理。这个事实被写入《宪法》的《序言》部分。这就是让许多人感到中国并不“民主”,而是“党主”的原因。
类似于中国传统社会,一旦中国共产党退化了,整个政府,乃至整个社会也随之退化。倘若这种退化再伴随着外部的强大压力,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会遭遇极大危险。
另外,中国的“党”并非一个,还有八个“民主党”,再加上一个“无党派”,共有十个“党派”。除共产党外,其他九个小型“党派”皆称“参政党”,而非“在野党”。因此,中国的“专政”又称“人民民主专政”。
中国的现行政体有六大支柱。(1)共产党及其核心决策机构;(2)共产党领导下的拥有一切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3)由共产党直接指挥的现代政府机构;(4)由共产党直接指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5)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咨询机构;(6)以及共产党领导下的“半官方”群众组织,包括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等等。
就中国的现代化任务而言,由共产党治国的制度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共产党在执政的前三十年获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之后仅半个世纪,到1950年,共产党接管政权不到一年,我国人口依然是四亿五千万,但共产党成功地把小农们组织起来了,把美国军队从鸭绿江边赶回到了“三八线”。这是中国自1840年以来未打输的第一场对外战争,而且是对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作战,还是在外国领土上作战。那是中华民族获得了独立自主的最明显标志。同时,在经济建设上,计划经济体制让中国从农业国迅速转化为一个工业国,拥有了一切重要的工业基础设施,能够制造从飞机、卫星,到原子弹和远洋船舶等一切必要工业品。计划经济还使中国的社会体制呈现出明显的进步。农村免除了总有大批人口被饿死的威胁。防范自然灾害、城乡养老、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等现代社会制度都发展起来了。没有共产党制度,计划经济是不可能的。
不仅如此,在共产党执政的最近二十五年,中国再次获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在计划经济的动力开始枯竭之际,共产党敏锐地看到了这个经济体制的弊端,从1978年开始,在所有共产党国家之间率先修正这个制度,把中国领向开放和自由市场道路,推动经济和社会自由化,导致了国民经济大繁荣,使中国成为世界经济的强大动力之一。
在共产党治国的体制下,中国共产党有过三次严重失误:浪漫主义导致的1959-1961年“人民公社化”饥荒;极左政策导致的1966-1969年“文革”动乱;在特定国际环境下党内高层发生分裂所导致的1989年“天安门”事件。
尽管犯过严重错误,在现行体制下,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完成了“现代化”三大任务中的两大任务,即建立民族国家所必须的机械政治整合以及有机经济整合,达到了强国富民的初步目标。人们有理由相信,拥有光荣历史传统的共产党会努力带领人民走完中国现代化的最后一步,去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政府体制。
“具有公信力”的政治体制,必定是为中国之需要而建立,必定植根于我们民族的特点中,不是政体“全盘西化”的结果。正如我国传统政体是独特的,我们未来的政体也会是独特的,是为解决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而创造,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结果。
换言之,历史是不可能被割裂的。中华民族数千年生于兹,长于兹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不是虚无,不是一张白纸,而是我们民族注定的基因。西洋的天空再绚丽,中华民族不可能拔着自己的头发飞离脚下的热土。
中篇
现行政体面临的五大问题
依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当今世界各国可分为三个集团:(1)先进国家、(2)发展中国家、(3)失败国家。在共产党领导下,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各族人民,通过半个世纪的辛勤劳动,脱离了第三集团,而且赢得了第二集团的领先位置。我们期待着,再努力半个世纪,中华民族将进入第一集团,并凭借庞大的经济规模和技术能力,进入世界前三甲,恢复中国在世界上原有的位置。中国共产党称这个任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的飞速进步必然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甚至社会危机。而今,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多事之秋”,进入社会危机的时代。本文把我国现行政体面临的最重大问题归纳为五种,(1)执政党迅速退化,(2)农村社会濒临破产,(3)大城市出现庞大贫民群体,(4)主流社会意识错乱,(5)外患压力日趋沉重。居安思危,如果五大问题持续恶化,中国社会可能出现大动荡,现代化进程可能中途夭折。若能在未来的半个世纪成功地解决这五大问题,现代化事业将胜利结束,中国将进入与发达国家比肩而立的“后现代”阶段。
本篇分五部分,分别阐述五大问题及其成因。尽管五大问题并不都是政体缺陷造成的,但所有的解决方案都指向政体改革。
一.执政党迅速退化
党的退化导致政府质量下降。这与皇位继承人退化导致政府退化的道理类似。政府退化会进一步导致社会退化,因为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就是“官本位”的。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党政官员以公权谋私利的情形突然以爆炸般的速度恶化。每逢节日,下级给上级送钱,比清朝时送“冰炭敬”还频繁,而且数额逐年暴长。党政官员不再奉公惟谨,“为人民服务”的官场纲常被“为私利服务”取代。更有人滥用公权,违法乱纪,巧取豪夺,甚至鬻爵卖官、剥民剖地。结果是:(1)一些握有实权的党政官员以奢糜淫巧为时尚,任意行政、违法乱纪,迅速跻身新富;(2)纲常不举,政令不行,冤、假、错案的发生如同家常;(3)人民对党和政府处事之认真和公正丧失信心,现行政体的公信力急剧下降。
党政官员腐败对中国现代化成败的意义,乃至对共和国生死存亡的意义,敌、我、友三方都清楚地认识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英国出现了丘吉尔赢得战争却失去选票,失去执政权的一幕。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与共产党孪生的国民党获得了全国统一的巨大成就,但腐败使党迅速退化,丧失了大众支持,执政不到二十年就丢掉了政权。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是赢得经济繁荣却失去人民信任的危机。腐败正侵蚀这个精英党的群众基础,消耗掉党的先贤积累了近百年的信誉。
公权力的腐化是在市场繁荣的背景下发生的,因为掌权者获得暴利的机会突然大幅增长。其具体成因有两个。(1)公权力的封建化,即权力集中到了地方和部门领导手中,致使公权力地方化、部门化、个人化。党之治退化为个人之治。(2)公权力的市场化,即本应中立的公权,明显倾向有钱人,致使权力可以被购买,涉及百姓的日常公务被冷淡,甚至百姓的利益可以被任意侵犯。
权力的封建化与经济改革要求权力下放有关。权力的市场化与政体不适应市场经济有关,即欠缺行政中立的机制,缺少惩罚官员任意行政的司法独立机制。
在以往二十五年里,中国共产党执行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搞好经济”是提拔干部的基本标准。由此,全国出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繁荣的副产品是党政干部的腐化,执政党质量的迅速退化。因此,难以受司法监督的执政党,质量在市场大潮中迅速退化,“先锋队”已图有其名了。
毛泽东曾经指出,“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五大问题的核心是执政党的迅速退化。治理执政党退化问题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纲”。
这就使三大类政体改革选择摆在了桌面上。选择什么方案,是中国当前面临的“总路线”问题,决定中国的前途。
(1)维持现有政体。继承定期整党的历史传统,努力清除腐败分子,改善党的质量。(2)实行西式的选举民主。党内和党外都要搞选举,依“多数决”原则自由竞争,得票多者赢得执政权。(3)党政分开,建立法治政府。执政党退出日常行政,专责制定大政方针和选派政务官,从而减少执政党腐败的机会。同时用分权制衡来规范政府公权。
“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再次出现了,与当年在“现代化”这面大旗下的三大类主张有异曲同工之妙。(1)保守的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2)激进的“全盘西化”,(3)实用主义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二.农村社会濒临破产
城市工商业的繁荣映衬着中国农村的急速衰败。饮水、卫生、养老、教育、交通、通讯、能源、农民收入、邻里关系、社会秩序、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建设,等等农村事务,无不呈现萧条和混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抗议事件急剧上升。中国目前最显见的社会矛盾是农村不稳定。
建国以来的历届政府都力图在农村事务上有所作为,党中央每年都召开专门的农村工作会议,做出有关改进农村工作的决议。然而,近二十年来,所有政策都指向失败。拆除公社恢复家庭耕作后出现过短期的繁荣,随后就出现了乡村社区的衰落和谷贱伤农问题。提出村民“自治”,又出现“自治”概念混乱问题。提出“海选”基层政权,又出现农村基层政权崩溃,宗法和黑社会势力复兴的问题。提倡家庭和集体“双层经营”,又出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取消农村费税,又恶化了农村事务无人负责的问题。国家决定由城市全面补贴农村,又出现“杯水车薪”问题。
2005年农村形势比较稳定,因为连续多年的粮食产量下降导致2004年粮价暴涨,也因为2005年的《一号文件》取消了税和费。但今明两年农产品产量将大幅增长,化肥、种子、农药、柴油、电力等等价格也会暴涨。至迟到明年(2006年)就会再现“谷贱伤农”的旧景,可说是来日无多。总之,拆东墙补西墙,挡不住农民相对贫困化,农村社会走向颓败的大趋势。
农民贫困,农村衰败的基本原因有三个。
(1)农村人口庞大导致人均耕地面积细小。中国共有19亿亩耕地,按现有农业技术计算,足够养活17亿人。然而,按户籍计算,中国共有9亿“农村人”,其中有将近5亿“农业劳动力”。换言之,中国每个农业劳动力仅耕作不到4亩田,每个农业人口仅拥有2亩。南方多水田,作物每年两熟。北方多旱田,每年一熟。北方每亩农作物产量为南方的三分之一。按南方产量标准,中国农业经济是“一亩地经济”。一亩田的面积是0.06公顷,或0.16英亩,大致相当于美国一般人家后院的面积。没有美国人因耕作其后院而致富,或者成为农民。在后院种海洛因也不可能致富。清初中国人口才1亿,1950年还不到5亿,而今已达13亿。改革后,19亿亩耕地上出现了数以亿计的“家庭农场”。
自由的家庭小农经济促成了中国勤奋的人民和繁荣的人口。而今这种经济形式走到了尽头。人均一亩地的结果是: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只工作三个月,从事附加值极低的种植和养殖业劳动,而且效率奇低。换言之,中国5亿农村劳动力每年都有9个月处于失业状态。“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是中国农民贫穷,中国农村衰败的最根本原因。
对于这种天然困境,国家财政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中国经济界使用“国家转移支付”概念,其实就是城市补贴农村,工商业补贴农业。然而,对于9亿农村人口,国家补贴只可能是“杯水车薪”。2.5万亿的财政收入,让5千万“吃公家饭”的人致富都不可能。财政什么都不做,只发工资,人均每月也只能分到4千多元。
(2)国内外市场经济导致中国农民绝对和相对的贫困化。相对于工商业,农业天然是落后的经济,并不适合市场机制。发达国家的农业是靠国家补贴才具有“市场竞争力”。中国农业经济原本不是商品市场经济而是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仅将20%的农产品卖给国家。今天,农民将50%的产品出售给市场,自给自足的程度仍然非常高。这种袖珍型养殖业不可能成规模地换回化肥、农药、电力、道路、通讯、自来水、甚至教育设施,从而凸现贫困问题。在发达国家,农民是产业工人,农业是“产业”,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农民出售100%的产品,养奶牛的也买牛奶喝。中国少数农民进行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生产,把多数农民置于破产威胁之下。中国小农还面临外国规模农业的竞争,整体上处在破产威胁之下。这就是中国农民的绝对贫困化问题。同时,中国城市工商业的繁荣,制造了城乡收入的巨大鸿沟,制造了中国农民相对贫困化问题。城乡收入差距急剧扩大是中国收入差距系数(gini coefficient)恶化的主因。
在市场机制下,绝对和相对的贫困化使平静的乡村变成了斗争的乡村。人们与父母兄弟姐妹斗、与邻里乡亲斗、与基层政权斗,而且与上级政府斗。名为“维权”(维护公民权利),实则越穷越斗,越斗越穷。靠在农村搞“维权政治”是不可能摆脱贫困的。关键是,人民要团结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劳动,从事工商业,离开必然被市场打垮的微型农业。
(3)我国自由小农很难组织联合生产。我国小农以自由家庭为单位,具有强烈的独立性或者“反社会”特性。在传统中国,自由小农靠家族宗法制度来组织。比起西方的社会组织,中国民间自然的宗法制不仅规模小,比自然村还小,而且相当松散。与西方两千五百年的奴隶制加农奴制不同,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农民就获得了自由和独立,就“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中国农民并不缺少“自由”或者“平等”,他们比西方大公司里的雇员要自由平等得多,他们自己决定自己“上班”的时间,甚至是否“上班”。他们没有“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习惯。中国农民拥有强烈的自由平等以及家庭私利观。想把一个村庄的小农团结组织起来,就已经非常困难。把十几个村庄的小农组织为一体几乎是天方夜谭。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莫过于把中国的自由小农动员和组织起来。
然而,不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劳动,农民就无事可做,农村就必然日渐衰败,就不可能建设和维持农田水利设施,更无法集中修建现代基础设施,比如自来水、电力、通讯、道路、桥梁、乃至符合现代卫生标准的、有统一给排水的住房。不组织起来,农民就无法大规模离开种养业,从事现代工商业生产,乃至离开农村。做不到这些,农民就必然贫穷,农村就必然衰败。
现代社会是严密组织起来了的“社”和“会”。在今天的西方,没有身处某个社会经济组织的人,是社会垃圾。看到如军队那样组织起来的西式工厂和公司,才能体味出什么是社会的“现代奴隶”,也才能懂得西方人为什么深情地向往 “个人自由”。中国城里的知识分子们不耕作,却天然有强烈的小农基因。他们以“自由”的名义反对组织农民,正如他们以节俭的名义反对建设不朽的公共设施和艺术雕塑,以管理方便的名义在有上千户居民聚居的楼里设置每户独立的热水机、暖气机、空调机。在中国历史上,组织修建大型公共工程的王朝都很著名,寿命却都很短,比如秦朝和隋朝。
1840年,“一盘散沙”的小农社会遭遇了组织严密的西方社会,被彻底击败了。组织动员独立自私的小农,解决“一盘散沙”问题,是领导现代中国革命的根本。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做到了,而且被迫以非常极端的方式做。共产党把“支部建在连上”,“支部建在村上”,直到把中国农村组织成准军事化的大队、小队。这种西式现代组织的成就是不容否认的。大面积的农田改造,耕地面积的大幅度扩大,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普及,农村卫生医疗条件的显著改善,农村道路的修建,饥荒问题的彻底解决,农村人口的大幅增长,人均寿命的迅速提高,乃至一支强悍的现代军队,都与之相关。建成这样的农村组织,代价也十分高昂。可以说,准军事化的农村社区是鲜血凝成的,付出的代价能与世界上任何一场战争相比。所以,世上最难的事,莫过于把中国的自由小农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劳动。
当共产党在1979年决定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其对农村的严密组织也随之崩溃了,农民回到了有两千五百年历史的自由家庭小农制度。随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中国形成了有史以来世界上数量最多(数以亿计),平均规模却最“袖珍”的独立“家庭农场”。然而,此后“公社”的余波还荡漾了二十年,基层政权曾经死灰复燃,创造了“乡镇企业”奇迹。乡镇企业吸纳了近1.5亿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全国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出口创汇的三分之一,还训练出一大批熟悉工商业的“农民”。莫名其妙,中国政府自1993年就开始搞乡镇企业私有化,加上政府随后出台了种种削弱基层政权的措施,自由派舆论诽谤攻击成功的村庄集体。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乡镇企业不断衰落。到2000年攻克苏南这块乡镇企业的重镇,全盘私有化完成,乡镇企业消失了。
将来的史学家会不断地争论,中国回归家庭耕作以后,究竟是执政党主动放弃了农村基层组织,还是市场机制导致农村基层组织自然衰落。无论持何种看法,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党员干部们越来越懒惰于联系群众,甚至腐化堕落。这与从上到下的整个执政系统退化密切相关。而今国内外的“民主派”们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法在中国搞“颜色革命”。他们引诱执政党进一步懒惰,放弃发展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架空执政党,使其在中国的统治丧失根基。
如何解决农村衰败问题?很明显,唯一的出路是组织和吸引农民离开种养业,从事工商业。按照现代农业技术,即便人均仅耕作百亩地,中国不到二十亿亩的耕地也只需要两千万农业劳动者来照料。这不过是我国两年新增劳力的数量。也就是说,我国现有的全部9亿农村人口都应当转移出耕地。
从技术上看,需要政府做四件事。第一,勇敢地开放户籍的完全自由流动,特别是上海、北京等大都市的户籍自由流动,并为此调整就学、社保等配套政策。当城市人口可以互相流动了,大城市的户籍压力才会降低,乡村人流向城市才可能是实在的。第二,恢复和改善共产党领导的乡村基层政权,奋勇向前,坚决组织农民进行生产,改善社区生活,离开乡土去从事现代工商业生产活动。第三,组织贫困农民去建设新的大型城市。盛世造新城是常例,我国大城市供不应求,组织贫困农民建设新的大型城市,能迅速把农民带离耕地[1]。第四,坚决补贴对农村下一代的教育事业,普及住宿制的初级和高级中学,使之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农村的孩子是我国城市未来的主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以不太富裕的4亿城市人去补贴9亿贫困的农村人,不可能让农村富裕。钱要用在刀刃上。教育和基层政权就是刀刃。
中国农业经济已经无法支撑数量巨大的农村人口。把小农们组织起来离开农耕,进入工商业,是中国现代化的基本任务。这是一场争夺时间制高点的战争。如果不能及时、安全地组织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中国将遭遇社会动乱,现代化事业将中途夭折。散漫的小农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组织起来,只能依靠党和政府来组织。这是被中国近现代史反复证明,而且被改革以来农村的衰败再次证明了的。
然而,说到此,我们再次遇到了执政党退化腐败问题。没有勤奋为民的执政系统,就不可能动员和组织小农去从事现代工商业生产活动。可见,解决农村衰败问题的关键也是政体改革。
三.大城市出现庞大的新贫民群体
大量(农)民工流向大城市,制造了大城市新贫民问题。总数大约1.5亿的乡村人,分散地向大城市季节性流动,寻找临时工作,特别是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工作。这些人构成了中国大城市新出现的一个庞大贫民群体。他们收入奇低,居住条件奇差,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基本没有。
一方面,他们是中国城市经济繁荣的主力军,盖起了所有的高楼,提供了城市必须的所有生活服务。另一方面,他们在城乡结合部建造了肮脏混乱的“村庄”,导致城市环境和秩序恶化。那里有许多居民找不到工作,成为刑事犯罪的主力军。
(农)民工分散地来自全国各县,迄今为止并没有成为一股政治力量的迹象。但是,有理由担心,一旦发生城市动乱,这些“无产者”会成为动乱的先锋队。有迹象表明,海外政治势力已投入大量资金,企图把城市民工组织发动起来,向政府“维权”。历史上,“流民”向来是导致中国传统政权崩溃的生力军。当然,中国大城市里的民工并不是“流民”。其中多数在乡下拥有一份相当平均的耕地。每年春节期间,铁路和公路春运的繁忙,既证明他们在“流”,也证明他们有根。然而,他们在乡下的“根”正被乡村政府挖掉,城里的政府则不容他们生“根”。农户“增人不增地”的家庭土地承包已进行到第二轮,几年前刚结束的新一轮承包合同规定三十年不变。乡村基层政权早年尚有活力时,经常做“违反政策”的土地微调(生人增地,死人减地),现在则已有一整代新进入劳动大军的“农民”不拥有耕地了。加上种地常年不赚钱,政府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自由派还积极鼓动耕地私有化,流动民工中的无耕地者正变为潜在的大问题。一旦城市市场进入衰退期,民工们虽有家可归,却无地可种。
大城市里一亿五千万新贫民是城市繁荣与农村衰落的反差导致的。化解这个问题不像“维权分子”的口号那么简单,更不是改称“民工”为“工人”的问题。
从道义上讲,在中国大城市里的“民工”不应遭到歧视和欺辱。然而他们却在遭受一切能想象到的歧视和欺辱。他们与城里人没有平等的户籍权、就业权,甚至没有孩子的就学权,父母经常被迫送孩子回家乡就学。他们能够按时、足额拿到一份微薄的工资,就已经幸运了。然而,没有哪个市政府愿意歧视从乡下来的兄弟姐妹。乡土中国本来没有歧视乡下人的传统。
从技术上讲,城乡的不平等是计划经济的历史产物。维持住城市的原有福利,特别是保障城市人的就业和就学,是城市安定和支持市场经济的要素。因此,尽管政府无意把人民分成城乡两类,却长期下不了铲除城乡不平等权利的决心。城乡社会分裂正在成为政治煽动的目标,企图把城乡人民化为两大政治集团,把刚进城的民工化为农民集团对抗城市人,对抗政府的先锋队。工农联盟是共和国的两条腿,缺一不可。将民工问题政治化是需要高度警惕的。
从经济规律上讲,城市化与城市贫民是一对孪生现象。城市化是必须的,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还要高速城市化。然而,中国又不能允许出现像拉丁美洲那样的城市阶级对抗,也不能允许制造出像印度那样肮脏混乱的大城市。
在上述困境下,解决大规模“民工”问题的办法是:让农村基层政权与城市管理当局合作,帮助民工有组织、成建制地进城、造城,让民工在大城市里生根。这种办法会增加民工与城市用工单位的谈判地位,保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同等权益,又方便城市当局进行社会管理,改贫民窟为现代社区,还能直接把农村基层政权融入城市基层政权,保证社会和谐。
然而,说到此,我们再次遇到了执政党退化腐败问题。没有勤奋为民的执政系统,不可能把民工组织起来进城、造城;弥合社会结构的裂痕就是不可能的。可见,解决城市贫民问题的关键也在政体改革。
四.社会主流意识错乱
凝聚社会,一靠弥合社会结构裂痕,二靠社会主流意识。每个有强大内聚力的民族国家都拥有一个维持社会和谐的政体和一个社会主流意识。缺少社会主流意识,民族国家就缺少内聚力,就不团结,政府就难以管理,国家就受强国欺辱掠夺。思想应当是自由的,但思想自由不能排斥主流社会意识。
社会主流意识指的是:社会内部的绝大多数人,拥有社会认同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基本共识。当今的中国正面临着缺少社会主流意识的窘境。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称之为“意识形态真空”问题。
当代西方的社会主流意识有五大要素:(1)认同披着宗教外衣的普世道德;(2)认同科学;(3)认同社区主义,亦称“社会资本”;(4)认同民主为主,法治为辅的各类自由民主政体;(5)认同爱国主义(在欧洲则有正在增长着的泛欧民族主义),辅之以“民主新帝国主义”。
欧陆上的社会主流意识有两个支柱,政府与基督教,呈现出半宗教、半官方的特点。美、英社会的主流意识几乎不靠政府,全靠强大的中产阶级和宗教支撑。
中国传统时代的社会主流意识有三大要素:(1)认同普世道德;(2)认同乡村宗法关系;(3)认同皇帝领导下的文官政体。在这个社会认同体系的基础上,我国产生了一整套社会行为规范,如君臣父子,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
儒家精英集团是支撑上述认同体系和行为准则的核心。儒家精英集团之所以成为精英,因为他们自己信奉更高标准的道德,如“以天下为己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高级教化始于官办的科举考试,考《四书五经》。《四书五经》的第一部是《大学》,大学的第一句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就是说,大的学问旨在:(1)光大高尚的品德,(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追求“至善”这一理想境界。熟读《四书五经》方能入官场。中国传统时代的社会主流意识由官家支撑,是官本位的。
共产党并没能割裂中国历史。中国改革以前的社会主流意识也由五个要素构成:(1)认同普世道德;(2)认同科学;(3)认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社会主义道德;(4)认同共产党治理国家的政体;(5)认同爱国主义,辅之以对世界上被压迫民族的同情和支持。在这个社会认同体系下,也形成了一套既符合普世道德,却有很强政治性的社会行为规范。
在有家庭,无社会的中国现实中,政府和政府官员必然成为社会主流意识的支柱。共产党之所以成为精英,因为他们自己信奉更高标准的道德,即“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换言之,改革前的社会主流意识靠党政干部支撑,也是官本位的。党员模范构成的群体是这套行为规范的化身。共产党的精英是支撑这套认同和行为准则体系的核心。
改革以来的二十五年里,我们见证了中国社会主流意识逐渐消解,乃至陷入错乱。普世的社会公德被金钱主义瓦解,媒体公开宣扬自私自利的合理性。社会上每天都听到见死不救、甚至落井下石的事。科学精神衰落了。基础科学成为冷门,大量党政官员好玄学,笃信斋醮,频访庙宇和尚,让传统迷信在城市和乡村死灰复燃,而且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集体主义精神衰落了。大、中、小学忽视集体主义教育,倡导集体主义的言论在公共媒体上遭到冷嘲热讽。实践集体主义精神的行动孤立无援,甚至被诬为独裁专制的残渣余孽。同时,否定爱国主义行动,批判爱国主义精神,甚至歌颂帝国主义强权的言论,由私下转向公开。对爱国主义的共识居然演变成关于爱国主义正当性的舆论混战。借着教育、新闻和出版事业的改革,彻底否定共产党历史成就的言论也登上了大雅之堂。
社会主流意识错乱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是市场经济的冲击和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内因是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的腐化蜕变。
首先,市场经济的逻辑与普世道德是矛盾的。普世道德宣扬急人所难,互助友爱。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唯利是图。市场逻辑被经济界的精英们神话化,模糊了是非曲直的界限。市场逻辑是天然的,但道德力量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撑。在“官本位”的中国,道德力量要靠党政精英支撑。党政干部腐化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没有了,“先锋队”的骨干们为私利争公权,以公器谋私利,社会道德如何撑得住?其次,西方意识形态大举渗透:通过否定爱国主义来消解中国的民族国家认同,通过否定共产党的历史成就、宣扬西方政治意识形态之“普世性”来抹煞共产党政权的合理性。西方赢得冷战的主要手段是诱使共产党国家的知识及政治精英与其合作。“冷战”结束了,但对我国的“冷战”正在展开。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市场和思想渗透这两个外部因素是通过内部精英的意识蜕变来影响国内社会意识的。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公共媒体放弃了捍卫社会道德的职责。我国各地的官办晚报每天一版,讨论如何赢得彩票,鼓吹不劳而获的观念。由此,地下赌博盛行,成为公害。学术界盛行学术欺诈,加上前“腐”后继的政府官员,道德劝戒便信誉扫地,成为虚伪的化身。一些知识和政治精英,被西方宣传工具洗了脑,无视社会意识混乱的后果,竭力否定社会主流意识,鼓吹思想“多元化”,希望以此实现其“政治自由”。
从古到今,中国的主流社会意识是由精英集团支撑的。一旦这个精英集团自己的意识发生错乱,社会主流意识就崩溃了,社会的崩溃也就不远了。魏晋时代士大夫的思想混乱乃是近三百年“五胡乱华”的前奏。也就是说,在造成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缺位和错乱的原因中,内因是决定性的。
而今,共产党正在丧失“先锋队”的性质,呈现出强烈的官僚化趋势。党的各种文件决议变成了官八股,丧失了与普通百姓交流沟通的功能。共产党的宣传部门成了舆论公安局,忙于“禁止”,却懒于“引导”,不去发动积极的思想斗争,更不在乎普通老百姓对其工作的评价。党政官员没有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路线变成了对群众的恐惧,统一战线成了与退化了的“民主党派”一起唱颂歌。党政官员们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不再密切联系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而懒惰腐化,甚至违法乱纪。这样,社会主流意识的混乱就不可避免了。
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恢复社会主流意识的艰巨任务,即:(1)坚决支持普世道德;(2)大张旗鼓地弘扬集体主义;(3)带头普及科学信仰;(4)大力宣传爱国主义和同情被压迫民族的国际主义;(5)坚决要求党政干部“克己复礼”,成为社会上遵纪守法的模范,努力恢复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公信力。
很显然,即便只是为了完成恢复社会主流意识的任务,也必须改进政体。
五.外患压力日趋沉重
与传统中国受北方游牧民族军事压力的历史类似,当代中国也有沉重的外患。中国社会大动荡恒定在内部腐化和外患压力共同作用下发生。
现代化使中国快速崛起,在本世纪内进入世界第一集团的前景越来越清晰。这就引发了当今世界霸主的恐惧。这是国际关系规律导致的。古希腊的修昔底德写作了《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其中一句名言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开端。他说:雅典与斯巴达战争的根本原因是“斯巴达对雅典迅速崛起的恐惧”。迅速崛起是客观的;恐惧是主观的,可变的。
美国决策层明显认为:在可见的未来,中国是唯一可能挑战美国世界霸权的国家,因此要及时制止中国崛起。然而,中国是正在获得第二次核打击能力(即遭受全面核打击后仍具有进行毁灭性核报复能力)的大国。而且,与前苏联不同,中美双方有很多利益交集,特别是在经贸和国际金融领域。所以,遏制中国似乎无从下手。好在中国目前实力尚弱,内部矛盾重重,美国可以优先处理在其他地区的棘手问题。然而,战略利益恒定高于经贸利益。美国可能等不及摆平中东就转向处理“中国问题”了。密切的经贸关系未必能阻止中美关系下滑。
美国对中国的恐惧属于误判。如同强大的斯巴达困于内政,不是个外向型城邦,强大的中国也困于内政,不可能是军事和政治的外向型国家。中国将来不会拥有做世界霸主的能力,更缺少产生这种意愿的内在动力。所以,中国并不反对美国对世界的领导,如果这种领导能维持国际安全秩序和一定程度的国际公正。其实,以中国庞大而且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中国有潜力而且有意愿成为美国领导地位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没有中国的支持,美国的霸主地位是难以持久的。中国没有能力成为世界霸主,却有能力以经济发展为代价,把任何企图毁灭中国现代化事业的世界霸主拉下台。中美冲突,结果必定是两败俱伤。如果美国放弃在台湾问题上与中国为敌,中国将成为美国最诚挚有力的支持者。然而,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美国修正其对中国的误判。
中美冲突还有另一个化解的希望,就是俄国的迅速复兴。俄国学界认为,俄国的复兴,将使俄国成为比苏联更强大的国家,成为主导整个欧洲的力量。这个前景大概会出现。然而,俄国的复兴能否发生在中美出现严重冲突之前?从目前看,这种希望不明显。
美国遏制中国的主要手段有四个。(1)在台湾维持海峡两岸对峙的军事平衡,并鼓励中国东邻日本加入其中。日本目前面临的国内外态势导致日本比美国更积极地卷入遏制中国的努力。(2)在中亚、东北亚、东南亚、南亚构筑一旦有事即可启用的潜在封锁线,特别是出海口和能源运输要道。(3)尽量限制中国获取先进技术,特别是有潜在军事用途的技术。(4)投入大量资金影响中国政府官员和知识界,普及自由选举乃“合法性”的意识,挑动由乡村至城市的“颜色革命”。
美国尽管在中国周边攻势咄咄逼人,战线却拉得太长,花费巨大,是虚弱的。从美国的角度看,中国在中亚、东北亚、东南亚、南亚,经常轻松和不露声色地中和了美国和日本的联合努力。中国还是科技大国,不是纯粹依赖武器进口的国家,遏制中国获取(军事)技术的努力也碍难成功。况且美国还有另一个需要警惕的国家,即拥有先进军事技术的俄国。中国与俄国保持着相当温和的睦邻关系。因此,遏制中国的根本手段只有两个,一是台湾,一是搅乱中国内政。
在台湾问题上,对北京而言,和平统一是上策,冻结现状是中策,战争解决是下策。对华盛顿(包括东京)、北京、台北三方,下策不是选项,只可能是被逼无奈下出现的“状况”,特别是美国误判后的状况。树欲静而风不止,现状的冻结不可能是静态的,是促统的北京和明里暗里支持独派的华盛顿和东京竭力参与岛内政治博弈的最可能结果,是各方实力动态平衡的结果。谁消极,谁被动,现状就会偏向统或独的一边。和平统一则代表北京的完全胜利和华盛顿遏制政策的破产。这种奇迹极难出现,也未必完全不可能。美国实力强,却是“外人”。
北京处理台湾问题有四个关键手段:(1)促统的坚强战略决心以及灵活的战术策略;(2)强大的军事实力;(3)国内经济高速度、可持续的繁荣;(4)稳定而有公信力的先进政府制度。很显然,最后一条是前三条的基础。一旦北京政府能刷新吏治,如香港、新加坡政府一样守法、廉洁、透明、也就是“公正廉明”,鼓励内斗的台湾政体将相形见绌,台湾就会出现对祖国的强大向心力。
同样的道理,美国对中国内政的干涉,特别是在思想领域的干涉,也只有在中国内部虚弱的情况下才有效果。如果中国能够及时去除政体中的弊端,建立起具有公信力的政府和政府制度,解决好前面提到的四大问题,即腐败问题,乡村问题、民工问题、社会主流意识问题,美国从内部攻破堡垒的希望也就破灭了。
外患来自中国的成功,而抵御外患的基本手段是加强中国社会内部的凝聚力。中国内部十三亿百姓的凝聚力来自国内政治的清明,来自有公信力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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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维:《组织贫困农民建新城——解决我国农村问题的一条思路》,《香港传真》(2004-14)。
下篇
政体改革的三种选择
前述五大问题对共产党治理国家的政体提出了一个重要疑问:因执政日久,共产党官员腐化,共产党退化怎么办?对这个问题给出的答案,就是前述政体改革的三大类选择:
(1)维持现有政体。继承定期整党的历史传统,努力清除腐败分子,改善党的质量。(2)实行西式的选举民主。党内和党外都要搞选举,依“多数决”原则自由竞争,得票多者赢得执政权。(3)党政分开,建立法治政府。执政党退出日常行政,专责制定大政方针和选派政务官,从而减少执政党腐败的机会。同时用分权制衡来规范政府公权。
本节依序讨论这三大类选择。
一.定期整党,改善现有政体
中国共产党认为,作为执政党,党本身并无私利,也不代表任何一个社会阶层或者社会集团的私利。党是精英党,是由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是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代表。党的利益与中华民族整体发展的利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不是党派民主政治里“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那个“党”,而是超党派全民利益的代表。这个认识符合中国儒家文官集团治国的传统。
就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而言,上述看法并没有问题。第一,关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认知可通过广泛、自由、公开的政治讨论和协商取得,无需通过各社会集团争权夺利的政治斗争而获取。第二,国家可由“先进分子”(中立无私之“贤能”)来领导,无需利益集团之代表为集团的私利而竞争政府权力。如何选贤任能?事实证明,集团代表的竞选并不比录用考试加日常政绩考核优越。
这种中国政治智慧之成立,取决于两个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前提条件。第一,以家庭私利为基础的中国“社会”,并不催生强大的经济社会利益集团。又因为“交易成本”太高,小型经济社会利益集团很难转化成政治利益集团,乃至大型政治利益集团。所以,相互竞争的政治集团不得不以族群、地域为基础,成为落后的、恶性政治利益集团。在中国,这种“集团斗争”还会退化成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无原则的混战。第二,中国缺少强权政治意识,并不必然服气和服从多数。在中国,抽签才代表公平和平等,相对多数的支持并不代表公平和平等。多数决可用于决定繁杂、但不重要的事情,是个简便但粗暴的办法,谈不上“公平”。共产党早年并没有获得多数人民的支持,却发动了武装斗争。国民党曾拥有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支持,却不能阻止“民主进步”党发动死缠烂打的反抗运动。如果国民党加亲民党获得多数支持,别说民进党,哪怕台联党也会发动死缠烂打的不服从运动。少数服从多数在中国是个笑话。而且,“获得多数”的方式经常藏污纳垢。在当代华人政治里,数字政治基本上是笑话,民调数字,销售数字,纳税数字,政绩数字,大体都是这样。曹锟之金钱加刺刀,或陈水扁靠打自己两枪而当选,却未必被民间耻笑。
法国政治哲学家卢梭曾经下过这样明智的断言:“人民把自己的注意力从普遍利益转移到个别利益上不是好事。没有什么事比私人利益影响公共事务更加危险了。政府滥用法律的危害之大远远比不上立法者的腐化。”[1]
然而,关于党的性质的理论还是回答不了“共产党退化怎么办”的问题。这是个自从托洛茨基到毛泽东都在考虑的问题,也是困扰了邓小平、陈云、江泽民直到胡锦涛的问题。
自建党以来,特别是自执政以来,中国共产党实行定期内部整党。党中央每隔七、八年发动一次持续时间相当长(有时长达数年之久)的整党运动。整党的目的是整顿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统一全党思想。整党的手段是通过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教育,然后通过组织措施来纯洁党的队伍。江泽民时代的“三讲”和胡锦涛时代的“保持先进性”均属整党运动。
从历史上看,定期整党是保持共产党先锋队性质的重大举措,也是继承共产党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密切联系群众两大传统的主要手段。然而,自市场化以来,整党的效果每况愈下。自我批评成了自我评功摆好,批评上级更成为阿谀奉承。最普遍的批评是:“领导工作太拼命了,不注意身体。”整党连腐败都制止不住,遑论改善工作作风。说到组织措施,只有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实了严重犯罪才可能清除出党。只要不被查实严重犯罪,不仅党员照当,而且官也照做。于是,媚上欺下者升官晋爵,忠恳之士却难登庙堂。
整党流于形式,难以阻止共产党退化,无法恢复精英党的性质,有两大原因。
(1)党的政治先锋队性质与党的组织规模相矛盾。目前,中国共产党已有将近七千万党员,党员早已不是“百里挑一”的精英。在十三亿人口中,连婴儿都算上,不到二十人就有一个共产党员,平均十来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党员[2]。在党员占人口比例上,中国共产党接近了苏联东欧共产党垮台前夕的“全民党”。很显然,共产党已经发展为一个大型群众组织,绝无可能维持党组织公开坚持的共产主义道德。“大公无私”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精神与市场逻辑相悖,大大高出一般群众遵行的道德行为准则。而且,党的领导机构掌握行政权,负责行政事务,是广大党员群众的父母官,党的权力机构自然与普通党员脱勾。由此,整党就与一般党员群众脱离了干系。整党由党的干部领导,要求大量的普通党员自己整自己,就更没道理了。
(2)党的政治先锋队性质与党的官僚化趋势相矛盾。目前党的领导机构承担具体行政管理职能,党的系统呈现明显的官僚化趋势。官僚机构不可能靠整党,而只能靠法治来纯洁队伍。在官僚化的条件下,整党效果江河日下有四大原因。
第一,在官僚体制中,因为党政合一,党的领导掌握本机构人、财、物、事的最终决定权,惟命是从才是党政官员们晋升的真谛,真正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几乎等同于政治自杀。因此,党内当然盛行“领导工作太努力,不注意身体”之类的阿谀式“批评”。
第二,在官僚体制里,因为党政合一,腐化的掌权者既是整党的对象,却也是整党运动的领导者。如此整党,在党员群众和党外群众中没有公信力。当前党政官员的腐败,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充斥部门机构的整体腐败。这个时期也自然是党员意志消沉,信念动摇的时期。在这种条件下,整党只有与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群众运动结合起来才能唤起普通党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为维持行政稳定而对腐败分子网开一面,代价就是共产党公信力的进一步下降。然而,若如此整党,极可能演化成党员和党外群众的“造反”,重蹈毛泽东“文革内战”的覆辙,应了他晚年“文革”应当每隔七、八年搞一次的建议。既要清除腐败分子,又要维持政府行政稳定,这是法治的任务,并不能通过整党来完成。
第三,在官僚体制里,因为党政合一,党的领导机构囿于行政,出现了官僚化和非政治化倾向,丧失了与庞大的普通党员队伍和党外群众直接交流的政治话语能力。党的文件出现官僚化的话语套路,只对上不对下,充斥着“全面、深入”字样的“党八股”。没有若干年文件起草经验,几乎不可能读懂党的文件。党在各地和各行各业的领导,即便“深入领会”,也只能猜出个大概。他们轻易不敢脱稿讲话,也讲不出党员和群众能听懂,而且喜欢听的话。当党中央本身缺乏与普通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交流的话语能力,其政治口号味同嚼蜡,主导政治的能力就变得虚弱。党员们不知所云,不明所以,还要被迫去“政治学习”,要写出“深入体会”,当然就离心离德。
第四,在官僚体制里,因为党政合一,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把精力集中在行政事务上,职业党务机构的重要性相对下降,由此导致专业党务工作者素质严重下滑。无行政权力的职业党工已经成为向党员传达八股文件的传声筒,或者是单位的后勤部甚至家庭纠纷调解员,是可有可无的“鸡肋”。权责不清晰,吸引不来高质量的党务人才,党工质量必然大幅下降。整党工作由其督办,结果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整党已经成为悖论,越整党,整党的效果越差,整党本身就越丧失存在的意义,其成就只存在于“新闻联播”之中。
自孙中山效法苏联提出“党国”,中国革命就有了重大进展。在计划经济体制里,党政不分仍有相当的合理性,党依旧是先锋队,定期整党仍有明显效果,因为腐败的机会不多。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党直接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并决定所有公务人员的升调奖惩,腐败机会非常多,涉及的金额也日渐庞大。党政不分导致共产党迅速退化。
行政会违法,而且必然会出现违法行政。纠正行政违法的根本手段是向法院起诉政府,并使官员们因执法犯法而下台。我国行政第一把手均是共产党的书记,但党本身却不能成为被起诉对象。执政党在法院丢掉执政权会造就“法官专制”,制造世界奇闻。这在任何政治体制下都不应发生。如果党政不分,这种奇闻就理应发生。共产党不能让这种奇闻发生,也就不允许司法独立。没有司法独立,党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就全凭党政领导人自己判断了。
皇位继承人在法律之上。他们的退化引发政府质量退化,是两千多年中国政治史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党政不分,是国民党执政后急速退化的原因。党政不分,也导致了苏联共产党退化,乃至亡党亡国。
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必然退化。党严重退化,党官就会乱政,乱法,乱国。只要共产党是非精英化的,官僚化的,定期整党就不可能制止党的退化。
二.自由选举,推行议会民主
冷战后,普选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主流政治宗教,也成为美国整垮“不听话”国家的“精确制导”炸弹。这种政治宗教把“政府合法性”(legitimacy)一词曲解为“相对多数的选票支持”。政府合法性指的是:依法行政之政府获得社会服从,成为有效政府;违法行政之政府会遭到社会抵抗,成为虚弱政府。港英政府并非香港公民普选产生,却并不缺少“合法性”。然而,中国学界和政界目前正流行这样的意识形态:不普选,政府就缺少“合法性”。对他们而言,党内党外的自由选举,自由组党竞争议会席位,是解决一切重大问题的灵丹妙药。
1945年在延安,黄炎培向毛泽东提出国家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周期率的疑问。毛泽东很有信心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毛泽东所言,乃指“人民当家作主”的“彻底民主”或者“真正民主”。因为这个思想,便有了共产党执政后实行的“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冷战后,许多人把毛泽东说的“民主”、“民主监督”、“人民起来负责”,曲解为选举民主,即自由普选领导人。
在缺少法治的国家里,党内搞普选党内分裂;国家搞普选,国家分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许多缺少法治的国家实行了党内和全国普选,却导致苏联崩溃,不少第二世界国家也堕入第三世界,而第三世界的国家则堕入了第四世界。美国霸权建立了,第三世界被边缘化了,因为那里社会分裂,而且经常飘散出内战的血腥味。中国没有党内外的普选,也没有分裂,反而创造了“崛起”的奇迹。
把选举说成是“普世价值”或者“人民当家作主”是件“皇帝的新衣”,该被说破了。选举的游戏规则不过是“多数决”。比起考试加日常考核,“多数决”简便易行,却并不更先进、合理。以多数决为原则的选举,不过是个简单的政治手段,原始社会的部落领袖就经常这样产生。较之这种强权性质的手段,中国原始部落的“禅让”大概更精致些。“多数决”并不“神圣”。本文列举十条理由,以图破除选举迷信。
1.选举与正义没有关系。正义指的是“普世道德”,即人类在社会关系里的六大基本行为准则:禁止杀戮,偷盗,抢劫,欺骗,遗弃(比如抛弃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及机会的人),滥淫(比如血亲性交和强奸)。这种准则是历史形成的,不能由某天、某场合的支持者数量决定。不管有多少人支持,政府都不可以制定违反正义(即基本法或自然法)的法律,不能通过包含抢劫或遗弃因素的法律,不可欺骗,不可任意把公民关进监狱,剥夺其生命。正因为如此,人民代表制定的法律必须服从更高级的宪法,而宪法必须服从“自然法”,即“普世道德”。正因为如此,在西方国家,人民代表的立法权受到高级法的严格限制。
2.选举与科学和知识没有关系。科学知识与支持票多少无关。牛顿不是多数决选出来的,万有引力也不是由多数决发现的。科学是一小批专门人才的事情。同样,“教育事业”恒定是少数人向多数人传授知识,并通过少数教师举办考试来判定多数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与支持者的数量没关系。
3.选举与政治平等没关系。多数决程序(1)使选民与候选人(及当选人)不平等,(2)使投给输家的选票与投给赢家的选票不平等,(3)使绝对的少数在起点和终点上绝对不平等。其实,“政治平等”并不是政治的天然特征。政治指的是由少数人组成的政府来管理全社会,而这管理的基础是对全部暴力手段的垄断。善治则指的是政府协调和引导各方利益,使社会和谐而不分裂。所以,人民能指望的,现实的政治平等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西方特殊的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环境里,多数决只是善治的若干方法之一,是解决社会分裂的手段之一,为的是废除一个衰落了的阶级或集团垄断政权的法律保证,为的是解决现有的阶级和利益集团斗争,不是为挑动社会发生无中生有的分裂和斗争。倘若缺少法治,西方的多数决也会导致民族自杀。
4.选举与“法治”没有关系,与专制有关系。法治不同于法律,法律分左右,法治不分左右。法治是保障法律能够得到执行的手段。法治的核心不是选举,不是立法,不是多数决,而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权制衡,主要是司法独立。司法独立使(多数或者少数)“人”的权威下降,“法”的权威上升。在西方,因为社会分裂,多数决与法律相关,与依照阶级集团的利益来立法相关,与按照集团力量对比变迁来修正“恶法”相关,与法治无关。如同专制,多数决乃“人治”之一种,多数决的选举与专制没有明显界限。只要看到今天的俄国,这个道理就无法否认。党之治来自议会里的多数决,世界上全部法西斯独裁者也都是民选上台的。专制属于人治范畴,所以民主与专制之间边界模糊。人治的反义词是法治。法治的含义是通过分权制衡(特别是司法独立)来保证宪法和法律至上。中国的问题不出在法律,不是立法问题,而是法治问题,是司法和执法问题。
5.选举与维护人的基本自由权利没有关系,与维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更没有关系。尽管自由选举的支持者们多半赞同自由、平等、公开的政治协商讨论,但无论从内在逻辑或历史事实上说,多数决本身从未催生过或者保障过自由的协商和讨论。自由、平等、公开的讨论是由法律来规定,由法治来保障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多数决则经常伤害少数人的基本权利,甚至不久前还在巴尔干半岛导致过“种族清洗”。法治奉“基本法”至上而非支持者数量至上,所以能维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因此,美国总统当选人必须在非民选的首席大法官监督下,宣誓效忠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制定的《宪法》,否则获得多大的选票优势都当不成总统。
6.选举不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也未必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多数决保护强大集团的利益,而强大的集团未必占人口之多数。逻辑上,多数决当然不保护少数人利益,法治保护少数人利益。那么多数决一定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吗?如果一个社会分成两个利益集团,50%加1票是多数。如果社会分成三个、或更多数量的集团呢?除非把游戏规则强行定为2择1,多数只能是“相对多数”,同时也必然是“绝对少数”。哪个社会只分成两大集团?荒唐的是:选举规则强迫复决出2选1,却被说成是人民的“自由选择”。集团除了争夺政权还有其他保护自己利益的手段吗?当然有,而且有很多种。所以,多数决游戏没有必然性和普遍性。
7.并非只有选举才能定期“换人做做看”。包括年龄上限、考评、禅让、文官、司法、合同、举荐,等等在内的办法,世界上能定期“换人做做看”的办法恐怕有上百种。相对多数决的确能把人们不满意的领袖赶下台,但只是能把领导人赶下台的众多方法之一。这种方法有利有弊,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利,是因时因地而不同的,毫无神圣之处。
8.选举与人民当家作主没有关系。选民手中的一票并不体现“当家作主”的权力。选票政治必然是集团政治,是集团领导人的政治。于中国的具体情况而言,“君子不党”,集团政治基本上是少数人的阴谋政治,分裂政治。就全国性的普选而言,个体选民手中一票所代表的权力无限趋近于零。与欧洲打破封建等级制的时代不同,个体的选票既不代表权力,也不代表平等,更不代表个人的自由选择。真正的自由选择基本上是废票,因为选民最想选的大约是自己。极少数政客,有能力把“大家”的选票“集合”起来,最终赢得选举,才是真正有权力的人。少数人统治,多数人被统治,是政府功能的基本前提。如卢梭所言,“真正的民主从来不曾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被统治,是违反自然规律的”。[4]
9.选举与制止腐败没有关系。腐败是选举本身包含的内在逻辑,选举游戏制造腐败。选举游戏内含一个铁三角:政客—选民—金主构成三角关系。(1)为了赢得尽可能多的选票,政客必须通过包括大众媒体在内的各种手段接触和引诱尽可能多的选民;(2)为此,政客就需要尽可能多的金钱;(3)总有金主有钱缺权,提供政客金钱,希望以权谋更多的钱;(4)当选之后,政客一方面要用公权回报投自己票的那些“相对多数”,另一方面须以公权回报出钱的金主。选民之相对多数与全民的“公意”未必一致,而金主的私利不仅与“公意”不一致,甚至与支持政客的选民的利益也未必一致。所以,自古以来,多数决必定产生以权谋私。选举不治腐败,选举导致腐败。在西方,选举产生的腐败是靠法治来控制的。在发展中国家,反对党靠反腐败选上台,也因腐败而选下台,轮流上台搞腐败,选举成为腐败机会之轮流。在亚、非、拉地区,选举制造腐败的机制极为明显,除非被宗教式的“普世价值”变成了白痴才会看不到。
10.选举导致社会团结吗?今天很少有人敢这么说了。包括西方国家在内,选举期都是社会最分裂、最脆弱的时期。但总有人声称选举撕破了“虚假的”或者“强迫的”社会团结,比如在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这些人的逻辑是,撕开止血的绷带,甚至把疮疤也揭开,让鲜血痛快地流,哪怕血枯人亡,也要合了他们自认的“普世价值”。他们为陈水扁叫好,为台湾的选举叫好,哪怕这几百万张支持票危害了两千三百万台湾人的根本利益,危害了十三亿人的根本利益,把两岸人民推向谁都不想要的战争。
总有自作聪明的人说,选举“不是最好的,但没有更好的”。他们完全没意识到这种说法之逻辑错乱。“没有更好的”,不就是“最好的”?然而,即便在西方,选举也只是政体的一小部分。比起民选的政客,尽管法官或者公务员并非民选,声誉和表现却并不更差。在亚洲,民选之政客从来都是社会中声誉最差的一批,出尔反尔、缺少诚信,而且几乎人人都在腐败传闻的旋涡里打转。
选举当然不是一无是处,选举有包括简便高效在内的若干优点。选举在西方体现强权思维之文化传统,是解决阶级和利益集团实力对比兴衰的良治方案。但换一个社会结构,选举的社会基础(即组党的基础)可能是部落、部族、民族、省籍,地域。那并不是现代文明政治的基础,而是恶性政治的基础,导致社会分裂。中国的问题是制止腐败。选举不能制止腐败,也止不住中国共产党质量的退化。选举在缺少法治的环境下还产生沉重的政治代价。在缺少法治的条件下,村庄的选举导致村庄分裂,党内的选举导致党的分裂,全国的普选导致国家和社会分裂。这一点,岂止美国的决策层,连李登辉都看明白了。他们都在诱导中国往那个大陷坑里跳,希望中国出戈尔巴乔夫,出李登辉,像他们那样引导执政党走向分裂,走向自杀,使中华民族走向衰败,终结我国的崛起。
三.党政分开,倡导法治政府
1.党政分开的逻辑与现实
工商市场要求建立专业化的现代官僚体系,即成熟的公务员系统,并实行以司法独立为核心的分权制衡。违法行政会遭到严厉惩罚,政府才可能真正依法行政,政府官员才会小心翼翼,谨守法律,政府也才能拥有公信力,即“合法性”。
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社会管理的理性化。“理性”指的是对代价的敏感性,或者说是对成本收益的敏感性。与政治考量不同,市场理性要求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市场理性导致了社会管理的理性,导致了政府理性,导致了政府专业化的日常事务管理。理性政府的化身不是民主制,不是政党政治,而是现代公务员体系,即官僚制。因为有四大特点,现代官僚体系是一架中立的、管理社会的理性机器。(1)按专业资格进行考试录用,并实行终身雇佣,不出错,就不被解雇,由此鼓励不受政治干扰的敬业精神。(2)公务员队伍有细致的分工和标准化的工作程序,鼓励忠于职守,专业地去做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3)由专业机构按照透明化的年资和业绩考评决定公务员的升调奖惩,而且依制度定期调换公务员的工作部门和工作地点。这样,政治裙带关系无法站住脚,不称职的公务员难以升迁,优秀的公务员得以熟悉其他部门的工作,从而胜任更高层的综合领导岗位。(4)每个类别的公务员系统由一至两个政治家委派的政务官领导。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他们决定公务员系统的工作导向和重点,实现执政党的政治战略。公务员是终身制的,而政务官是有任期的,所以政务官一般不干涉由常务副职所领导的公务员系统的人事管理和日常工作。
在理性时代,鼓励专业精神的社会管理机器是政府的脊梁,这架机器的零件构成“干部”之主体。公务员系统有机械性,各部门就像一架机器的零件一样,无法集权。公务员系统有机械性,就能保证部门协调,节约劳动,减少扯皮,使工作的重复和相互摩擦大大减少,而且使成本和收益容易计量。公务员系统有机械性,就要求严格的公务员纪律,使整个社会管理机器保持理性。就社会管理而言,现代公务员体系是先进的生产工具。有了现代公务员体系,社会管理就进入了机器时代;没有这个体系,社会管理就处于前机器时代,是政治家随心所欲的领域。这样的政府机器,在政治动荡时代依然能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所以,没有健全的官僚机构却有普选的地方,社会政治恒定不稳;而有健全的官僚机构却没有普选的地方,社会政治依然能保持稳定,党官无从乱政。
执法与秩序是共生的。现代公务员执法体制是理性社会的化身,是秩序的基础,决定秩序的存在,其质量决定社会秩序的质量。正因为如此,哪怕是民主政治里的政党,也天然会出现官僚化倾向。在市场里运作的公司企业,其管理方式更渗透了官僚化倾向。这是理性时代的必然。
而今,庞大的“干部”队伍,以及社会要求这个庞大队伍做好日常的专业工作,使得党管“一切干部”成为落后的组织工作方式。
在经济建设的时代,绝大多数干部应当是专业化、非政治化的。这是革命党转换为执政党的必然要求。党的组织部门能做政审,却很难做干部专业水平和表现的评定,因为党的组织部门本身不可能是专业化的。大量“干部”的升调奖惩取决于非专业的党的组织部门,不仅难以保证评判标准的公平透明,也不鼓励专业精神。最终,政审也成为走过场,成为假大空话的温床。人事权集中于书记一个人、一枝笔,一旦腐败,必然是结党营私,成为“窝案”,使全党的威望受损。共产党向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从来都不是任何社会利益集团私利的代表。然而,因为人权和事权的高度集中,党只好在今天重提“立党为公”的口号。
党管一切干部的结果是:我国的一切“干部”都是“准政治家”。我国的“干部”虽然平均学历不低于任何国家,却每个人都有“政治抱负”,使政府内部弥漫政治裙带关系。政治裙带的力量相互重叠,力量相互抵消。政治家的职责决定,他们能做“大事”,喜好“政绩工程”,难以默默无闻地做日常的具体“小事”。于是,六个月能修条高速路,六年都搞不好路标,清不走一堆路边的垃圾。因为官场弥漫着感情和政治因素,到处都有特殊照顾或歧视,执法看人下菜,社会管理低效率,违法乱纪,甚至以公权谋私利。缺少了与政党有区隔的现代公务员体制,我国不可能成为法治国家,就只能是人治。最好的情形是能人之治,一般的情形是埋没专业知识的庸人之治,最糟的情形是敢于违法乱纪的贪官之治。
在市场时代,“党”与“国”不分的体制丧失了效用,“以党代政”的弊端已经充分显现。中国共产党其实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都一再提出党政分开的方针,并得到邓小平的支持。但终因时事不济,未能实施。而今,市场体系已然建立,党政分开是制止共产党退化的关键,是推动法治政府的关键。没有党政分开,就没有成熟的公务员体制,就没有司法独立。
为了建设法治国家,应当逐渐精简党的行政系统,党逐渐退出政府日常工作,直至由各级党部取代与政府平行的党的行政系统。各级党部专职决定政治方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培养政治家,任命政务官。在取消进入公务员系统的党籍限制的同时,通过提高党员门槛来精简其臃肿的队伍,由占总人口二十分之一的近七千万党员减少到总人口百分之一以下,即八百万到一千万之间[5]。如此,党腐败退化的机会就没有了,就能以共产主义精神要求党员,把党恢复成精英党和政治先锋队,缔造成捍卫国家体制的近卫军。如此,党务管理和整党才有可行性,党的声望会大幅提高,其政治地位和权威就很容易维持。苏联东欧的共产党在六十、七十、和八十年代都曾经搞“全民党”,崩溃前夕党员占人口比例比中国现在还高。而新家坡人民行动党只有八十多个支部,八千党员,占人口百分之一多点,却不存在任何执政危机。
直接执政半个多世纪的党,机构庞大,人员众多,党官本身正在变成官僚利益集团。因此,党退出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引发复杂的综合症。但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我国执法行政系统人手严重短缺。逐渐把党的系统里的行政人员充实到政府序列去,既能加强执法,改善政府工作,也能教育党员干部守法。精简掉与政府平行的党的系统,改各级地方党委为地方党部,也是减轻财政负担,精简干部队伍的最有效措施。从此,共产党将通过自己在政府系统里的本党政务官,群众中的党员,和在人大里的本党代表,对政府发挥政治领导和监督作用。
2.法治政府的逻辑与未来
党政分开之后,党的领导会像新加坡一样有效,政府的法治化会像香港一样简单。法治的政府结构有六大支柱:中立的公务员系统,以保证公平执法;独立的司法系统,以保证公正判案;独立的反贪系统,以保证清除官员贪污;独立的审计系统,以保证财政透明和制止滥用财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以保证执政当局对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人民的四大宪法权利,即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权利,应得到上述五大机构的忠实保障,以保护我国现代社会的充分自由[6]。
(1)中立的文官系统。这个系统有两大功能:第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第二,拥有立法建议权。较之民主政体里的议会,文官系统要中立得多,公务员以严格和中立地执行法律为本职,不代表任何一个社会集团或地域的特殊利益。因其中立,文官系统也应独享立法提案权[7]。文官系统的中立性是由制度来保障的。这种制度保障体现在考试、绩效、资历、和终身雇佣四个方面:第一,公开的录用考试和严格的升等考试;第二,定期、频繁、和公开的综合绩效评估;第三,从政年资是升等的基本条件;第四,公务员系统采用终身雇佣制。
进入文官系统的方式是公开和公平的考试,一方面体现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又体现唯才是举的原则。体制堵塞担任政府高官的捷径,不能凭社会鼓动能力或者与高层领导的关系而一步登天。系统内的升贬奖惩和调离退休受一整套精密的法规来规范,其表现由专门机构依执法政绩、从政年资、升等考试成绩、以及公众评估四大要素来综合评鉴,党派因素和意识形态之类的“软性标准”均被排除。违法行政以及超越职权的行政,无论效果如何,都将被视为执法犯法而受到惩罚。这套文官系统的设计当然是复杂的,但并不超出中西现有的政治文明知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政治文化把考试视作比选举更公平的制度。我国由考试产生的传统文官制持续了一千七百年,其形式上的废除迄今还不到一百年,遑论高考和近年来实行的公务员考试在实质上延续了科举制度。公务员食人间烟火就不可能“绝对”中立,但比选举出的利益集团或“公民社会”的代表要中立得多。
(2)自主的司法系统。文官系统的权力必须受制约,司法系统是制约文官系统的首要机构。司法系统也有两大功能:第一,无论在人民与政府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或政府各机构之间,一旦出现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司法系统拥有唯一和最后的裁判权;第二,在文官系统提出的法案获得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最高法院还拥有法律审议权,可以判决已生效的法律无效。不受行政、党派、及媒体左右是公正司法的唯一保障,也是司法机构尊严的源泉。法治政体着重从制度和法律上保护司法系统的自主性,如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不得重合,法官为终身职,以及不受党派和文官系统干扰的、精密的内部升调奖惩和录用退休制度。
(3)独立的反贪机构。全体政府官员必须受独立反贪机构的严格制约。文官系统最大的危险不是缺少中立性,而是以公权谋私利。在以文官系统为核心的法治政体里,独立反贪机构的地位非常突出,直属最高行政首长,以一支精干的队伍专司揭露以公权谋私利的行为。在反贪机构里,职位的晋升完全依赖反贪政绩。因为机构功能简单,其内部的腐败问题一般不会成为全国性的政治问题。而且因为这个机构队伍精干,控制系统内的腐败就相对容易。系统设内部纪律委员会,专职侦察反贪机构内部的腐败分子。
这个机构并非源自明朝能左右吏治、肆意干政的“东厂、西厂”。反贪机构功能单一、彻底独立,是新加坡在六十年代后期的重要发明(即CPIB)。因其成效昭彰,香港在七十年代前期引进了这个新加坡经验,成立了世界闻名的“廉政公署”(即ICAC)。在这个独立机构建立后,新、港两地文官系统的狂贪之风立即被控制住了。八十年代末,因为文官系统已经相当廉洁,香港廉政公署无腐败可抓,把自己的功能扩大为包括侦察“私营企业的腐败行为”。反贪机构成功的关键在于独立性,不仅独立于文官系统和党派政治,而且在治腐吏的手段上相对独立于司法系统。如同英国的文官,日本文官有廉洁的传统,无需独立的反贪机构制约。然而,因为有独立的反贪机构,香港和新加坡的文官比日本文官更廉洁。
(4)独立的审计系统。除了以公权谋私利,行政系统最大的弊端是滥用公权,特别是滥用财权。议会很难限制政府滥用财权。议会的决策规则是多数决,议员们还是利益集团的代表,经常与执政者联合在一起,达成利益交换。何况,议会的代表对财务收支的知识远远谈不上专业,很难深究政府对财务支出的解释。独立的审计系统是专业人员。比议会里的民意代表中立得多、也专业得多,不受多数决制约。独立的审计系统只有一个功能,就是把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中央政府开支之外的所有各级政府收支,全部暴露在阳光之下,让各级政府的预算基数为零。人民的每一分钱,人民都应当知道是怎样被花掉的,花在什么地方。透明的各级政府收支状况导致透明的政府,导致行政的透明,导致政府行为的规范,使人民对自己的政府有信心。
(5)以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文官系统还必须依法接受社会咨询系统的制约。全国和省人大是社会咨询系统的核心机构,有两项主要功能。第一,批准、否决、或搁置公务员系统提出的法案和政令草案。文官系统掌握立法建议权,人大掌握立法批准权,最高法院拥有法律审议权,这导致立法比选举的政府更艰难,更慎重,而且中立得多。第二,拥有听证、调查、政务官人事批准、和行政建议权。人大代表向行政系统提出行政建议,依法行使行政调查权(如调阅行政档案),依法定期举行听证会,质询行政政策,并批准或否决政务官的人事任命。同时,各部门、各层级的公务员机构也必须依法建立自己部门或层级的“社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由退休公务员,有关专家学者,有关企业的代表,和有关居民的代表共同组成,但无薪给。有关的公务员首长依法有责任向咨委会委员提供行政调查的方便,依法定期向他们汇报行政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定的限期内,公务员首长必须对人大及咨委会的行政建议公开和明确地做出拒绝、接受、或部分接受的决定。人大及咨委会的建议、公务员的决定、以及实际的行政效果须向独立的公务员评估机构备案,并通过大众媒体公之于众,使行政透明,政绩考核有据。拒绝或阻碍人大及咨委会的调查和听证权将导致该公务员首长受严厉惩罚。因为咨询系统迫使文官对公众的意愿保持高度敏感,法治政体便成了“咨询型法治”或“商议型法治”政体。
西方民主制度安排议会拥有立法权及行政权(即按照议会席位的党派分配比例决定行政权的党派归属)。美国行政权相对独立,安排另选总统,分裂制衡“人民的权力”,是个例外。在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与自由的党派竞争无关。人大的行政权其实是虚名,因为宪法还规定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立法权实际上也并不在人大手里,人大仅有立法批准权。近来知识界颇有些人呼吁,使人大的名义立法权实质化,要把我国变成没有自由普选的“民主制”。这是制造新腐败源的步骤,是民主迷信的又一恶例。与我国情况类似,香港和新加坡的议会其实也是社会咨询系统,功能也仅有立法批准和行政建议两种,但却有效地迫使行政透明,迫使文官系统倾听大众呼声。在1993年以前,日本的议会大约连咨询的功能都有限,立法提案由文官系统一手操办,但日本在九十年代以前的成功是举世公认的。法治政体的关键是:公务员系统拒绝向利益集团的压力投降。他们倾听大众的呼声,但行政必须严格保持中立,保障法律所规定的社会正义。为了建立法治政体,中国应当明确法权高于人民代表的权力,取消人大的名义功能,强化其实质功能,并订立清晰的法律来保护这种加强了的实质功能,使之切实成为制约文官系统,保证行政透明,反映多元民众利益的机构。
(6)受法律充分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文官系统还必须接受人民四大自由法权的制约。法治政体通过法律手段认真保护人民的四大自由权利,但也依法限制不负社会责任,不知自律的出版媒体和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之一。在法治政体里,四大自由更是特别的重要,既是公众监督文官系统的主要方式,又是公众向文官系统表达自己意愿的主渠道。
四大自由明显是现代社会进步的一个基本条件,为什么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却拼命限制四大自由?第一,出版媒体和社会组织普遍缺少自律。媒体和社会组织缺少自律与缺少强大的社会主流意识相关,有强大主流意识的社会必然出现主流媒体和主流的社会组织,不露声色地把缺少自律的媒体和组织边缘化,使政体对付激进分子的挑战游刃有余。第二,缺少法治的民主政体把媒体和社会组织变成争夺政府权力的政治工具,甚至是主要的政治工具,成为“颜色革命”的工具。当这些媒体和组织不过是集团争权夺利的政治工具,公众对其被限制甚或取缔也漠不关心。第三,政府缺少法治制衡,任意迫害社会团体,并任意对媒体实施违法的限制。如此恶性循环,保护四大自由的法律自然成了一纸空文。在法治政体下,通过议会政党竞争来争夺政府权力之门被关闭了,权力的核心是文官系统,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这样,利用媒体和社会组织来争夺政治权力的倾向便大为降低,政府也就不用惧怕自由的言论和结社。香港是典型的例证。在法治环境下,限制不负责任和不知自律的媒体和组织并不具有政治意义,只是依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对于以严格执法为本职的文官系统而言,认真维护法律规定的四大自由是其工作绩效的一部分,执法不严影响升等,执法犯法将遭受严厉的惩治。因此,在真正的法治环境里,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比起民主选举环境里的四大自由更加自由,更加健康。
每一个伟大的文明都基于一个伟大的政治文明。中国的传统政制是中华古典文明的核心。中华文明复兴的希望在于确立一个植根于本土文明和本土条件的政体,解决大众面临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党政官员退化腐败问题。“咨询型法治”引进了西方的法治制衡机制,但拒绝基于社会强权的民主原则;继承了中华以考试和考核文化为基础的精干文官制度和咨询型的乡绅支持,但拒绝皇帝或个人的终极权力。由考试产生、受严密制衡的文官系统是新体制的核心。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以清明的吏制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自由和公平,并捍卫人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中国杰出而独特的文官制和考试考评文化适应传统的德治政体,也能在法治精神下重获生机。因此,以法治为导向的政体,吸收了西方政治文明里的法律主义传统,代表中华政治文明的自然发展,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试图使中国之传统政制浴火重生的方案。
这个方案的根本目的是从制度上持久地保障政府具有公信力。这是中国现代化三步曲里的最后一步。这个目标达到了,中国现代化的任务就完成了。
选择这个方案的前提条件是党政分开,而且首先要把党的工作重心从经济建设转移到法治建设上来,把遵纪守法当作党政干部评估体系的核心标准。换言之,我们坚持中国政治智慧的一个伟大传统:“治吏不治民”。
四.香港政治与大陆的政体选择
香港是位于世界东方的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自开埠一个半世纪以来,香港的命运始终与祖国大陆的命运息息相关。
英国对香港的占领,一方面标志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全部痛苦的开端,另一方面也是香港背靠祖国,获得繁荣与进步的契机。自1840年始,香港就成为苦难的中国与西方交流的最前沿。共产党建政以来,香港长期是中国与西方联系的最重要窗口。中苏交恶之后,香港长期是中国与外部世界联系的唯一纽带。中国开始改革经济体制,港人最先来大陆投资,为中国改革开放立下汗马功劳。珠江三角洲成我国对外开放的先锋和繁荣成功的象征,香港居民起了决定性作用。自1997年回归祖国之后,香港是“一国两制”的试验基地,为世界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共和国管理模式。不仅如此,香港拥有一个极为独特的政体,世界各地政治学者们从中汲取灵感。香港政体并非属于英国,英国本土并没有缺普选,有法治的政体,英国的其他殖民地也没有这种体制。这种体制结合了中华文官为核心的传统及英国的法治文明,是香港人与英国人共同创造的,是根据管理华人城市社会的特殊条件创造出来的。与香港政体类似的新加坡政体,更是英国撤离之后才出现的。因为独特的制度,无论是在战争时期还是建设时期,香港的作用都是独特的。中国的第一代共产党领袖们,尽管信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没有选择收复香港。他们不是没能力,而是舍不得。
法治的、中国的香港,近在咫尺。为了香港回归时能保全原有体制,中国与英国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艰苦谈判。其中的争议启发了笔者,便有了前述第三个中国政体改革方案,即关于“咨询型法治”的方案。其间,邓小平对香港制度的坚定支持也深深感动了笔者。他主张,“我们在内地还要再造几个香港。”当年,邓小平为捍卫香港的原有政体,以钢铁般的意志,坚决抵抗末代港督把香港制度民主化的企图。他不惜与英国和美国的联合要求对抗,与少数政客鼓动起来的“香港主流民意”对抗,“另起炉灶”,抛弃被改变了性质的“直通车”。在公开场合,也在他文集的第三卷,他意味深长地写到:“我讲过很多次,(香港体制)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以后就不需要变了。这不是信口开河。”这位政治家未能实现的最后愿望是:回归后,“哪怕坐轮椅,也要去香港的土地上站一站。” [8] 宣示这未能实现的心愿,既表露了他刻骨铭心的爱国情怀,也展示了他对香港制度情有独衷,还对他身后任何想改变香港制度的政治家们提出了严肃的警告。
香港、新加坡、台湾都是华人的社会,居于华人社会与西方交往的第一线。在这些小型华人社会内实验的政体,给中国未来的政体改革提供了全方位的经验和教训。作者以简述大陆与香港的政治互动关系来结束本篇报告。
1.大陆现有政体与香港政体
目前,就中国政治体制的革新而言,“以不变应万变”还是“官方主流”。主要原因有两个。(1)中国在以往二十五年非常成功,似乎缺少急于变动政治体制的理由。(2)兹事体大,涉及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生活,不能轻举妄动,必须认清方向,而且必须渐进改革。
然而,香港政体正在承受沉重的民主化压力。主要原因有三个。(1)大陆的腐败势力不仅欺负在内地的港商,甚至把手伸进了香港,给香港社会造成危机感,制造了港人自主的需求。(2)西方敌对势力渗入香港,试图通过本地的民主势力,把香港变成扰乱大陆内政的政治港口。(3)特区《基本法》的漏洞为香港民主化提供了法律根据。
香港的民主化不利于香港的民生,是香港台湾化的前奏,也是摧毁法治的前奏。台湾社会混乱,经济停滞十年,连《宪法》都可以随意乱改,主要原因在于选举迷信。对香港最大的威胁来自政治,香港的民主化会导致这一美丽海滨城市的非商业化、政治化,倾向于敌视中国共产党,成为反共基地。这是中央政府不能容忍的。为保住香港不被外来势力控制,中央政府只好强力干涉。干涉的结果将是民选的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间的冲突,也将标志“一国两制”的失败。
2.大陆政体民主化与香港政体
如果大陆的政体改革选择走台湾道路,走议会政党选举道路,香港特区政府将无以相抗,顺势走向民主化是必然抉择。一旦大陆陷入内部分裂,香港也必然陷入政争。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选择民主化,强调“选举”的“合法性”,是眼下大陆的“社会主流”,而且影响了相当一批党政军高级官员。然而,工人、商人、企业家、农民、市民们却对选举十分冷淡。在九十年代的大学教育中,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潮是主流。但受到当今世界现实的教育,今天的青年大学生们正在逐渐疏远自由派的意识形态,开始了务实的思考。在这种背景下,共产党选择走党内党外普选的道路,可能性非常低。如果不愿冒法治化的风险,却不顾现实,甘心冒民主化的风险,那将是极为愚蠢的。如果共产党被某个李登辉或者戈尔巴乔夫之类的人物控制住了,这种情况才可能发生。
3.大陆政体法治化与香港政体
在“官方主流”和“社会主流”之外,是新法治主义者的主张,是“咨询型法治”的主张。如果共产党推行法治导向的政体改革,不仅大陆的秩序是有保证的,香港的秩序也是有保证的。中国的法治化使大陆的政体向香港靠拢,使大陆的各级政府如香港政府一般有公信力,故能大幅降低香港民主化的压力。这将实现邓小平讲的:香港体制“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以后就不需要变了。”
在眼下的中国,以法治为导向的政体改革主张还远非主流,无论在官方还是社会。然而,中国的现代化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愿望,是中国革命的全部目的。这个历史潮流是阻挡不了的。全体中国人都期待遏制执政党快速退化的趋势,期待着五大问题得到解决。在这个大背景下,笔者认为,以法治为导向的政治体制改革将在十几年内就成为主流的政改方案,与今天的官方主流合力于一道,击破选举迷信,也击退外部势力扰乱中国内政,破坏中国现代化事业的企图。
如果这样的憧憬成为真实,近代以来作为中西方交流前哨的香港,将成为中华民族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非常美丽动人的故事。如毛泽东之《咏梅》词所唱,“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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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一章。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页。
[2] 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发展概貌如下。建党一年后的1922年有195名党员;大革命前夕的1926年有4千党员; 1928年“六大”召开时有13万;长征前的1934年有30万;抗战胜利召开“七大”时有120万;1949年十月建国时有450万,略低于全国人口的1%。1956年建设高潮时暴增到1250万;1978年底改革时有3700万;2005年逼近7000万。据说目前尚略低于苏联东欧共产党垮台前夕的党员与人口比例。
[3] 黄炎培:《延安归来》, 重庆,国讯书店,民国34年(1945年)10月,第49-50页。
[4]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四章(“论民主制”),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7页。
[5] 笔者主张“精英党”或“先锋队”的党建方针。“百里挑一”才是精英;超过1%,就难以有明显的“门槛”,就难以保持“先进性”。
[6]潘维:《法治与民主迷信》,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年。该书集中讨论“咨询型法治”。
[7] 其实,说“独享”并不很准确,因为文官系统的政治领导是执政党。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3,第三卷,第.267页。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中心,中央电视台,《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解说词),1997年版,第2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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