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兆永:评杜述姚文《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
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与中国革命转变问题
——评杜述姚文《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
奚兆永
革命转变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
这里所谓的革命转变问题,是指两种不同性质革命之间的转换问题,具体地说,是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换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有明确的论述。掌握他们的这些论述,对于解决我国革命进程中的革命转变问题至关重要。过去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在大革命时就吃了大亏。时至今日,许多人对马恩和列宁的这些论述依然若明若暗、不甚了了,还批评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
最近,《炎黄春秋》在今年第二期上发表了姚监复根据杜潤生谈话整理的《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一文(以下简称“杜述姚文”)就是一篇讨论革命转变问题的文章,文章批评毛泽东建国后放弃了新民主主义论,急于搞社会主义,是一个错误。读了该文,感到所论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特别是与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的革命实践,都相去甚远,既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也歪曲了中国的革命实践以及作为二者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很有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必要。
一、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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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
“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着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页)
这里说的“最近目的和利益”就是进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运动的未来”就是进行共产主义革命。实际上,进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对于工人阶级也是有利的,因为不进行民主革命也就不可能进行共产主义革命。
与此同时,《宣言》还指出:
“共产党一分钟也不忽略教育工人尽可能明确地意识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敌对的对立,以便使德国工人能够立刻利用资产阶级统治所必然带来的社会的和政治的条件作为反对资产阶级的武器,以便在推翻德国的反动阶级之后立即开始反对资产阶级本身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页)
这里说的“推翻反动阶级”,指的是推翻封建阶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立即开始反对资产阶级本身的斗争”,显然是指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说,在进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不应该同时进行共产主义革命,但是,在民主革命取得胜利后,则应该“立即开始反对资产阶级本身的斗争”,即着手进行共产主义革命。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上已经提出了革命发展阶段论和不断革命的思想。
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欧洲从1848年3月起开始了大规模的革命运动。这个革命依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但是,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提出更加激进的目标:“这种社会主义(指‘革命的社会主义’,以区别于‘空论的社会主义’——引者)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经济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2页)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提出了“不断革命”的思想,还提出了要经过实行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过渡阶段才能消灭阶级的思想。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革命转变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187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社会改良主义者赫希伯格、伯恩斯坦和施拉姆三人在苏黎世《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年鉴》上发表了一篇用三颗星花(即* * *)署名的文章《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回顾》,其中大谈取消阶级斗争,否定不断革命。马克思和恩格斯读后非常生气,给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白拉克等人写了一封通告信,对“苏黎世三人团”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苏黎世三人团认为,“只要取消阶级斗争,那么无论是资产阶级或是‘一切独立的人物’就‘都不怕和无产阶级携手并进了’!”而马恩则指出,“但是上当的是谁呢?只能是无产者。”苏黎世三人团说,“我们并不想‘放弃我们的党和我们的纲领,但是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全部力量、全部精力用来达到某些最近的目标,达到那些在开始考虑实现长远的追求以前无论如何必须达到的目标那么我们的工作就够做许多年了。”对此,马恩挖苦地说:
“这样,‘现在被我们的长远的要求吓跑了的……’资产者、小资产者和果然,就会 大批地来投靠我们。
“纲领不是要放弃,只是实现要延缓——无限期地延缓。人们接受这个纲领,其实不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自己的有生之年,而是为了死后遗留给儿孙们。眼前应将‘全部力量和精力’都用于各种琐琐碎碎的事情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补补缀缀,为的是让人们看起来还在作一点什么事情,而同时又不致吓跑资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682页)
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苏黎世三人团否定阶级斗争和不断革命的“理论”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批判。
列宁继承和捍卫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革命要分阶段进行和必须不断革命的思想,并且把它们用之于俄国的革命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他《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知道两种策略》中指出:
“从无产阶级的利益着想,资产阶级革命是绝对必要的。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愈充分,愈坚决,愈彻底,无产阶级为争取社会主义而同资产阶级的斗争就愈有保证。”(《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页)
“马克思主义教导无产者不要避开资产阶级革命,不要对资产阶级革命漠不关心,不要把革命中的领导权交给资产阶级,相反地,要尽最大的努力参加革命,最坚决地为彻底的无产阶级民主主义、为把革命进行到底而奋斗。我们不能跳出俄国国民党资产阶级民主的范围,但是我没弄个大大扩展这个范围,我们能够而且应当在这个范围内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而斗争,为无产阶级当前的需要、为争取条件积蓄无产阶级的力量以便将来取得完全胜利而奋斗。”(同上,第358页)
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不能跨过民主革命的阶段,完成民主革命对于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来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阶段;同时,要掌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领导权,不仅为无产阶级的当前需要,而且要为争取条件积蓄力量以便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完全胜利而奋斗。
1917年二月革命后,政权落入资产阶级之手,同时出现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一个是资产阶级的临时政府,另一个是处于萌芽状态的无产阶级和农民(穿了军装的农民)的工兵代表苏维埃。1917年4月16日,列宁在经过长期流亡生活后回到俄国,并且很快提出了由资产阶级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即著名的《四月提纲》。提纲说:“俄国当前形势的特点是从革命的第一阶段向革命的第二阶段过渡,第一阶段由于无产阶级的觉悟和组织程度不够,政权落到了资产阶级手中,第二阶段则应当使政权转到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手中。”(《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页)而在其后举行的布尔什维克第七此代表会议(四月代表会议)上,列宁有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明确地提出了“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提出这个口号实际上就是把社会主义革命提上了议事日程。这其实也就是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以及他自己在《两种策略》中论述过的革命转变论付之于革命实践。正是在列宁思想的指导下,布尔什维克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十月革命的胜利却遇到了已经背叛无产阶级的考茨基的攻击。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中对考茨基的攻击进行了还击。他指出:“企图在两个革命中间筑起一道人为的万里长城,企图不用无产阶级的准备程度、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联合的程度而用其他什么东西来分割这两个革命,就是极大地歪曲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用自由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这就是冒充博学,借口资产阶级比中世纪制度进步,暗中为资产阶级进行反动的辩护,以反对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57-658页)列宁驳斥“万里长城论”既是对考茨基谬论的严厉批判,也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革命转变论”的积极继承和有力捍卫。
二、大革命的失败反证了马克思主义革命转变论的正确
毛泽东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页)
但是中国人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从客观上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都是外国人,他们的著作都是用外文写而不是用中文写的,除了极少数懂外文的以外,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需要经过翻译成中译本才有学习的可能,而在人民还没有当家作主的情况下,反动派还阻挠这些书籍的翻译出版,要组织大规模的翻译出版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还很难接触到更多的马列著作。这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尤其突出。而从主观上来说,由于阅读者受到既有的政治立场、生活经历和知识程度等等的限制,其理解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大革命的失败就与此有关。当时,《共产党宣言》虽然早已译成中文出版,但是,由于印数有限,真正能够读到该书的人其实并不多。至于马克思的《1848年-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和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在大革命时都还没有中译本。据了解,马克思的《1848年-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是柯柏年在抗战开始后到了延安才翻译的;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翻译成中文的时间要早得多,但也是到1929年6才有上海华兴书局出版的以《两个策略》为书名的第一个中译本;至于列宁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也是直到1929年8月才有上海华兴书局出版的以《革命和考茨基》为书名的第一个中译本。显然,在大革命时期,人们是无法读到这些马列著作的。
由于读不到这些马列著作,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革命转变的理论当然也就不了解,得不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导,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指导的失误。具体来说,当时出现了两种错误的论调:
一种错误是“毕其功于一役论”。此一论调根源于孙中山。孙在1905年写的《<民报>发刊词》中说,“然而欧美强矣,其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我国纵能媲迹于欧美,犹不能避免二次之革命,而况追逐于已然之末轨者终无成耶!夫欧美之祸,伏之数十年,及今而后发见之,又不能使之遽去。吾国治民生主义者,发现最先,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出版社1981年版,第289页)这是孙中山思想中的民粹主义成分。我们知道,孙中山的民粹主义思想早在1896-1897年流亡英伦期间即已初步形成。在伦敦,他结识了一些也是流亡国外的俄国民粹派革命家。他曾和俄国民粹派刊物《俄国财富》的记者等人谈话,并将《伦敦被难记》交其译成俄文在该刊1897年第12期上发表。后来他在《建国方略》中回忆说,“伦敦脱险后,则暂留欧洲,以实行考察其政治风俗,并结交其朝野贤豪。两年之中,所见所闻,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2页)孙中山说的“民生主义”也就s它对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思想,他想避开资本主义,“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主张两大革命“毕其功于一役”,显然是受俄国民粹派的影响,是不正确的。但是,由于中国是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民粹思想有其社会基础,加以当时正值国共合作时期,孙中山的思想也还有相当大的影响,特别是许多马列著作还没有翻译出版,人们还不清楚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在革命队伍中有人主张“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也就不奇怪了。
另一种错误是“二次革命论”。此论的主张者为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之陈独秀。他在1923年4月25日所写的《资产阶级的革命和国民党资产阶级》一文中说,“中国国民党目前的使命及进行的正轨一个是:统率革命的资产阶级,联合革命的无产阶级,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德赛二先生与社会主义——陈独秀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212页)而在同年12月1日写的《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一文里,他还说,“工人阶级在国民革命中固然是重要分子,然也只是重要分子而不是独立的革命力量。”“国民革命成功后,在普通形势下,自然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但若彼时有特殊的环境,也许有新的变化,工人阶级在彼时能获得若干政权,乃视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努力至何程度及世界的形势而决定。”(同上,第236、238页)既然认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还不是一个独立的革命力量,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政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那无产阶级要搞社会主义当然还要进行“二次革命”。这就是所谓“二次革命论”。现在有人根据当时共产国际的一些指示,认为大革命的失败应该由共产国际、联共(布)党和斯大林负责,而不应该把“二次革命论”的帽子戴到陈独秀的头上。我认为,中国大革命的失败尽管与共产国际等的错误指导有关,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大革命毕竟是中国的大革命,中国共产党和它的领导人当然不能说没有责任。如果说大规模的失败是共产国际错误指导造成的,那岂不是说,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只不过是过程国家的傀儡?作为总书记的陈独秀很有一些家长制的作风,对于大革命,他说了那么多的话,写了那么多的文章,做了那么多的事,怎么能够说失败了他没有责任?事实上,陈独秀在《蒋介石反动与中国革命》一文里就说到,“蒋介石之反动,在中国革命运动上是一大损失,因为他个人性格之有决断肯负责任,和袁世凯一样是中国有为人物,可惜走到反革命而不走到革命,这也绝是我们所以自去年三月二十到今年四月十二始终牵就他向他让步拉他向革命路上之一个原因。我们一年余忍耐牵就让步,不但只是一场幻想,并且变成了他屠杀民众屠杀共产党的代价!”但是,陈独秀没有认清蒋介石的真面目,而有人就认识到了。陈独秀说,“当时就有一位同志批判蒋介石是一个危险人物,未必始终忠于革命。我曾问他何以见得,他说,蒋氏此时言论固然很革命,即行动也向着革命路上走;惟隐微中时时表露其个人英雄主义,表露其个人之权力超于党之上,离离开党的个人英雄主义,没有党的制裁,便会走到反革命,中外历史上这种英雄很多,恐怕蒋介石也是一个。现在看起来,这些话可算是对蒋介石之终身的刻骨批评!”(同上,第300页)当然,问题还不仅是对蒋介石认识不清楚,重要的还是在理论上失误,即主张“二次革命论”,而没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办事。
不过,对于上述关于革命转变问题的错误认识,我们也不应该过多地追究个人的责任,问题在于,当时有关论述革命转变问题的一些重要的马列著作还没有在中国翻译出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还无缘接触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革命转变问题的一些重要论述。直到1932年4月,红军打漳州时,才在漳州中学得到了一批马列著作的中译本,其中就包括《两个策略》和《“左派”幼稚病》两书。毛泽东得了这些书如获至宝,反复读了许多遍,在长征途中和到延安以后还反复地、专心致志地读了好多遍。他还把这两本书寄给彭德怀,并在《两个策略》一书上用铅笔写了如下的话(大意):此书要在大革命时读着,就不会犯错误。(见《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1996年版,地2-24页)可见,毛泽东是多么重视马列著作对中国革命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对于中国革命的指导意义是何等之大。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中国大革命的失败,从反面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的正确。
三、新民主主义论:马克思主义革命转变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结合的产物
新民主主义论的提出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乃至世界革命的一大贡献。但是,任何一种理论观点的提出都离不开前人所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都离不开社会的实践。如果没有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革命转变问题上所做的论述,没有第一次国内战争何地二次国内战争的革命实践,毛泽东也是不可能提出新民主主义论的。我们在本文第一部分所介绍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和在第二部分所介绍的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实际上都构成了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论的主要的思想来源和实践来源。只要我们认真地读一读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论的有关著作,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来。
新民主主义是相对旧民主主义而言的,它究竟新在哪里呢?
毛泽东说,“现时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过每一结果是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正在中国和一切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起来,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这种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它是坚决地反对帝国主义即国际资本主义的。……这种新式的民主革命,虽然在一方面是替资本主义扫清道路,但在另一方面又是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中国现时的革命阶段,是为了终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过程》这个过程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才发生的,在中国则是从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开始的。所谓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中国的社会必须经过这个革命,才能进一步发展到是这样的社会去,否则是不可能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7页)
这是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所作的概括。他告诉我们,新民主主义不同于旧民主主义的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⒈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而不是世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部分;
⒉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而不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⒊新民主主义革命不仅“替资本主义扫清道路”,还要“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而其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
⒋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为了终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它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
这就是毛泽东早69年前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有关著作,总结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总结大革命失败的教训所得出的新民主主义论的基本观点。
后来,他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1945年 月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以及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的讲话》等著作中都重申了并且进一步发挥了这些基本观点。
但是,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对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的“新”在何处似乎还存在很大的误解。杜述姚文也是其中之一。
杜述姚文说,“实质上,特别是在经济制度上,新民主主义社会仍然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社会’仍然是允许和鼓励资本主义大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在这方面,毛泽东早在1945年的‘七大’也作过精辟的论述。这些在近年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毛泽东文集》中再一次向前世界公布了。”
其实,毛泽东根本就没有说过“新民主主义社会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社会”,更没有说过“仍然是允许和鼓励资本主义大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他在《新民主主义论》里是这样说的:“这种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的第一阶段,第一步,虽然按其社会性质,即便是依然还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它的客观要求,是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然而这种革命,已经不是旧的、被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因此,这种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8页)这两种说法显然是根本不同的。
至于他在“七大”报告里对发展资本主义的肯定,那也说得很清楚。他说他“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肯定的,就是孙中山所说的‘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资本主义。至于操纵国民生计的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那是不包括在里面的。……将来我们的新民主主义,在大城市里也要没收操纵国民生计的财产,没收汉奸的财产(这一点,我在报告里已经讲过了)。我们甚至这样的条件下,没收这些财产为国家所有的。另外,在下面我也说到要广泛发展合作社经济和国家经济,这二者是允许广泛发展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22页)这就是说,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允许和鼓励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这个社会的特点,是一方面要使中小资本主义经济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又要使社会主义经济有所发展。在“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一般纲领”里,这个问题说得非常明确:“这个纲领所规定的无产阶级在政治上的领导权,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因素。”(《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8页)怎么可以把这样的社会说成是“资本主义社会”呢?如果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话,它又怎么能过成为“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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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驳所谓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放弃“新民主主义”之说
本来,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而社会主义革命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这个思想在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论之初就是非常明确的。1949年10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乃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标志,照理它既是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之日,同时也就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之时。当时之所以某医学部这种转变,一是因为人们对此还缺乏精神准备,也是由于当时还有一些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比如一些地方(如西藏等地)还没有解放,残余的反革命分子还没有肃清,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还未进行,1950年朝鲜又爆发了战争,我国要负担起抗美援朝的国际义务,等等。只是到了1952年,这些未完成的民主革命的任务基本完成,具备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毛泽东才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时期。
杜述姚文说,“建国以后,毛泽东放弃了自己创立的新民主主义论,否定了自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的结论,抛开了各民主党派共同制定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共同纲领》,急于发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直接过渡……。”
在他们看来,提出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就是放弃了“新民主主义论”,这是对新民主主义论的一个误解。上面我们已经引用了毛泽东的有关论述,说明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这里我们再引用中央其他领导人的一些论述来做进一步的说明。比如刘少奇说,新民主主义:“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其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过渡性质不能长久,但有一个时期。东欧各国过渡了三年,因为资产阶级有暴动的阴谋,如果没有这一点,可能不止三年,中国可能是十年到十五年,……。”(《刘少奇言论集》,人民出版社资料室1967年编印,第187-188页)他在1954年9月15日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里有一段话也很能说明问题,他说:“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有一些人希望永远保持这种状态,最好不要改变。他们说:有了共同纲领就够了,何必还要宪法呢?最近几年,我们还常常听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这样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就是反映了维持现状的思想。这究竟是否可能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两种相反的生产关系,在一个国家里面互相平行发展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变成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要它不变,就是要事物停止不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我在前面说过,此路不通。所以我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因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接着,他引述了宪法草案序言中有关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并说:“从1953年起,我国已经按照社会主义的目标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我们完全有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个像现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这样的宪法,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刘少奇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3-144页)
杜述姚文说毛泽东 “否定了自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的结论”,却没有提供任何论据,这是很不严肃、很不负责的。
实际上,毛泽东根据列宁《两个策略》的论述是坚决反对“万里长城论”的。他在《中国国民和中国共产党》中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必然趋势。”(《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1页)而在《新民主主义论》里它更明确地说,“两个革命阶段中,第一个为第二个准备条件,而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同上,第685页)
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党中央确实有过设想,但与杜述姚文所言很不一样。1948年9月8日到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研究革命胜利后的一些重大问题,并为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作准备。刘少奇在13日的会议上,着重就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作了发言,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上述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刘少奇年谱》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61页).
对于刘少奇的这一发言,毛泽东在会议结束时给予了高度评价:“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各位同志回到中央局后可以宣传。……现在点明一句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他还说,“对经济成分的分析还要考虑,先由少奇同志考虑,并草拟文件,以便在召开二中全会时用。”(《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5-146页)
受毛泽东的重托,刘少奇继续对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进行研究。他在1948年12月25日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上作关于中国经济的性质与经济建设方针的报告时指出:“中国革命胜利后,我们力求发展的方向是过渡到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过渡性质不能长久,但有一个时期,中国可能是十年到十五年。在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阶段中,同资产阶级的斗争最好采取不流血的、逐渐削弱它的手段,按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及世界社会主义的包围,争取用十到十五年的时间,和平地消灭资产阶级是可能的。”(《刘少奇年谱》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73页)刘的这些观点后来在1949年2月8日写的《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问题》中又十分明确地再次讲到。他指出,“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主要的阶级斗争,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一方面是无产阶级为社会主义的前途目的而斗争,另一方面,资产阶级为了资本主义的前途与目的而斗争,此种斗争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因为它是为社会主义而斗争的(共产党宣言最后一页,资本主义民主革命完成后,工人阶级要立即为社会主义而斗争,列宁两个策略也说到这一点,无产阶级在进行革命时,一刻钟也不要忘记是为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二月革命后的四月提纲亦然)。”这些话写于七届二中全会前夜,在全会上为毛泽东和与会者所赞成,成为七届二中全会的共同的观点。杜述姚文所言毛泽东曾经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需要几十年上百年之说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这里要对杜述姚文指责毛泽东“抛开了各民主党派共同制定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共同纲领》”的指责作出回应。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读一读周恩来在第一届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共同纲领草案起草的经过和纲领的特点的报告。他说:“总纲讨论中,曾有一种意见,以为我们既然承认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一个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因此总纲中就应该明确地把这个前途规定出来。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这个前途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但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而奋斗。所以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而且这个纲领中经济的部分里面,已经规定在实际上保证向这个前途走去。”(周恩来:《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起草的经过和纲领的特点》,《新华月报》1949年第1卷第1期,第25页)
事实也正是这样。在《共同纲领》第四章《经济政策》里规定:“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还规定:“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对私营经济,则增加了限制词,规定“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同时规定,“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开国文献》.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P281-282)所有这些,都是根据七届二字全会精神作出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性质。实际上,所谓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实际上也就是过渡时期的经济。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不是什么“抛开”《共同纲领》。据我所知,当时关于用宪法取代共同纲领的意见是斯大林提出来的,是斯大林出于善意的一个建议。因为宪法是由经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样用基本大法的形式把革命的胜利成果固定下来,更加正规,可以避免敌人钻空子。以下是当时斯大林与刘少奇的谈话:
“在一次会谈中,斯大林提到宪法问题,他建议:现在可用共同纲领,但应准备宪法。
“刘少奇问:这是否是指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斯大林详尽地阐明了这个问题,他说:不是,我说的是现阶段的宪法。敌人可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没有进行选举,政府不是选举产生的;二是说国家没有宪法。政协不是选举产生的,人家可以说你们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纲领不是全民代表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他党派予以同意的东西。你们应当从敌人手中拿掉这个武器。
“我同意你们的意见,把共同纲领变成国家的基本大法。宪法内容应是:第一、全民选举;第二、承认企业主、富农的私有财产;第三、承认外国在中国企业的租让权。我想,你们1954年可以进行选举与通过宪法。”(师哲:《在历史巨人身边》,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08-409页)
杜述姚文关于毛泽东抛开《共同纲领》的指责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革命转变的问题上,前后态度发生变化的其实并不是毛泽东,而是刘少奇。
我们知道,在党的领导人中,刘少奇学习马列著作是比较勤奋的,他对马列著作也是比较熟悉的。前面曾经经讲到,在准备召开七届二中全会的过程中,刘少奇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的:他在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指出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指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指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并且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时间是十年到十五年;而在关于革命转变问题方面,他提到了《共产党宣言》“最后一页”的“民主革命完成后,工人阶级要立即为社会主义而斗争”,也提到了列宁的《两个策略》和《四月提纲》。毛泽东对刘少奇的这些观点曾经给予高度评价,并且提出“先由少奇同志考虑,并草拟文件,以便在召开二中全会时用”。实际上,后来的七届二中全会差不多也都采纳了刘少奇提出的这些观点。
但是,在七届二中全会以后,刘少奇的观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49年4月10日到5 月7日,他到天津视察工作,发现一些干部和工人有“左”的思想,希图立即消灭资本主义,这当然是不对的,应该纠正的。但是,他对他自己过去多次讲过并且得到毛泽东和七届二中全会所同意的一些观点似乎也产生了怀疑动摇,乃至出现了完全相反的看法。1949年5月6日,他在中共天津市委扩大会议上讲话,在谈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时说:“国外矛盾即与帝国主义的矛盾现在还是主要的,……。我们不要太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太强调,帝国主义就会插进来,把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变成帝国主义的后备军。除开国外矛盾,单就国内矛盾来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确是基本的矛盾,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尚不能互相脱离,可以拖十来年,到无产阶级不需要资产阶级也能活下去的时候,就可搞社会主义。”(《刘少奇年谱》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08页)在这里,他虽然还承认“单就国内矛盾来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确是基本的矛盾”,但是,他强调的却是,“不要太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拖十几年”然后才可“搞社会主义”。同年6月4 日,他在各民主党派人士及北京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会议上的报告。在这个报告里,他谈到天津资本家问他“社会主义怎么搞”,他的回答是,“我说这是几十年以后的事,现在还不可能具体地讲。”(《刘少奇自述》,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143页)这里的问题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抛弃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是过渡时期经济”的观点,把为社会主义的前途与目的的斗争的时间一下子从民主革命胜利后改为“拖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以后”。这一观点不仅与他自己在1948年9月以后多次阐述的观点和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阐述并且得到全会通过的观点相违背,也是与他所指出的马恩在《共产党宣言》、列宁在《两个策略》和《四月`提纲》中的观点相违背的。
接着,刘少奇在1949年7月访苏期间给斯大林写的一份书面报告里,写了这样一段话:“有人说,‘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之后,或者说在实行土地改革之后,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便立即成为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便立即成为主要斗争。’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这一段话也是直接违背他自己和毛泽东过去多次阐述的观点以及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的。值得注意的是,刘少奇的这一观点,甚至和他在1949年6月为访苏代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份提纲的观点也是截然相反的。在这份提纲里,刘少奇写道,“由上述五种经济成分构成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内部,是存在这个矛盾和斗争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这是在消灭了帝国主义势力及封建势力以后,新中国内部的基本矛盾。这种矛盾和斗争,将要决定中国将来的发展前途到底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抑或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这种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比东欧、中欧各人民民主国家长得多。”(《刘少奇选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1你版,第401页)表面上看,这似乎说明观点的改变是在苏联发生的,但是,从上面提到的刘少奇关于把民主革命胜利后为社会主义的前途和目的而斗争改变为“几十年后”再搞社会主义的观点看,他关于主要矛盾的观点在国内就已经改变了。提纲的观点之所以与过去的观点没有变化,可能是因为提纲是为中央写的,不便于违背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之故。但是,在苏联与斯大林会谈也是代表中央的,怎么可以发表与中央全会精神相违背的观点呢?毛泽东是否知道书面报告的这个观点呢?看来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弄清楚的问题。
由于刘少奇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观点没有受到斯大林的反对,使他得到很大鼓舞,因此回国后,他又提出了反对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观点,并且提出了“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的口号,以致受到了毛泽东的批评。当然,在毛泽东批评之后,刘少奇还是改变了自己的观点,重新采取了和毛泽东相一致的观点。对此,薄一波同志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有详细的论述;笔者在上篇文章里也曾援引刘少奇在1954年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有关“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论述和对于“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批评来加以证明,这里就不赘述了。
应该说,刘少奇关于先搞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观点虽然后来经过毛泽东的批评被他自己纠正了,但是,其影响却是不可低估的。这是因为,在革命转变时期,人们的思想由于惯性的作用往往不能跟上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的变化。明明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胜利了,三大敌人已经被推翻了,革命的性质已经转变了,但是在一些人的头脑里,革命的对象依旧是三大敌人,革命的任务依旧是搞新民主主义,而刘少奇的观点也就很容易为这些人所接受。这乃是刘少奇关于先搞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得以在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广为流传,而对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反而感到突然、反而不易接受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和过渡时期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论的重要动因>一文质疑》(载《长白学刊》2003年第4期)和《再论新民主主义社会和过渡时期的关系问题——答邢和明同志》(载《长白学刊》2005年第1期)两文里都作了详细的论证,现在写的是有关这个问题的第三篇文章。但是,持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论观点的还是大有人在,除本文批驳的杜述姚文外,今天(3月17日)《北京日报》理论周刊登载的钟沛璋写的一篇文章(题名为《马克思主义的两座里程碑——从新民主主义到中国热色社会主义》所持的竟也是这种观点。实事求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我们应该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通过深入的研究,得出经得起检验的结论,而不应该从某种主观愿望出发,人为地编造材料,对事实进行歪曲。这是作理论研究工作的起码要求。现在是到了根据事实的本来面目纠正一些错误说法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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