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反马列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宣言书
一篇反马列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宣言书
——评陈少峰教授的《提倡“务实的理想”》
奚兆永
8月4日的《报刊文摘》上摘登了陈少峰教授的《提倡“务实的理想”》,标题就引起了我的注意,但是因为手上有别的事只记下了其出处而未及细看。及至后来找到《北京日报》7月28日“理论周刊”上登载的全文,细读之后,深感问题很大。像这样一篇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东西,居然被北京市委讲师团“宣讲家”网站看中并且推荐给《北京日报》“理论周刊”,而后者又将其当作“精彩宣讲词”向读者“宣讲”。上海的《报刊文摘》见后又迅速摘编刊登,使其能广为传播。这一切都表明,目前中国的一些所谓“精英”和“主流媒体”已经在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道路上走得相当远了,现在是到了该向他们大喝一声“站住!”的时候了。
一、何谓先进文化?
陈少峰的《提倡“务实的理想”》是从先进文化说起的,我们的评论也从这个问题开始。
陈文说,“什么是先进的文化?我个人的理解,先讲有两个角度:一个角度是说,跟落伍的对比,比如说比较迷信、比较崇尚暴力的文化,还有就是过于理想化的文化。其实文化当中过于理想化或者急功近利,都是不好的文化;另外一个角度,所谓的先进文化是因时而异的。也就是说,今天的文化假如跟社会发展正好吻合了,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先讲的文化。”
陈文说了半天,但是并没有给我们说清楚什么是先进的文化。但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所谓文化,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且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应该说,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就有什么样的文化。毛泽东说,“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94页)毫无疑问,文化是有阶级性的,有封建地主阶级的文化,有资产阶级文的化,也有无产阶级的文化。哪个阶级是统治的阶级,它的文化就是统治的文化。至于这个阶级的文化是不是先进,则决定于这个阶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当一个阶级处于历史上的上升时期,能够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时候,这个阶级就是一个进步的阶级,它的文化就是先进的文化;而当一个阶级处于没落时期,这个阶级就是一个落后的或反动的阶级,它的文化也就成了落后的或反动的文化。在历史上,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都曾经有过他们的先进的文化,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些阶级以及他们的文化早已不再是先进的阶级和先进的文化了。在今天,只有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文化才是先进的阶级和先进的文化。
我们这样说,当然不是要割断历史,否定历史上的文化遗产。文化有继承性。作为无产阶级文化的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批判地继承了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秀成果。列宁说,“马克思的全部天才正是在于他回答了人类先进思想已经提出的种种问题。他的学说的产生正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极伟大的代表人物的学说的直接继续。”(《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9页)当然,这种继续不是简单的继承,而是批判的继承。马克思主义回答了前人所没有解决也不能解决的问题,它的出现乃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三大领域的革命性的变革。
准确地说,马克思主义乃是无产阶级文化的指导思想,它代表了当今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说,“由于现时中国革命不能离开中国无产阶级的领导,因而现时的中国新文化也不能离开中国无产阶级文化思想的领导,即不能离开共产主义思想的领导。”(《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5页)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他又明确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33页)这一点已经被写进宪法和党章,成为人们的共识。毫无疑问,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文学艺术,都应该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成为无产阶级的先进文化。但是,陈文显然不是这样看的。在他看来,先进只是“跟落伍的对比”,只要不是“比较迷信、比较崇尚暴力的文化”,就是先进的文化了。其实,这些都是资产阶级能够接受的东西,说它们是资产阶级文化固然可以,把它们说成是无产阶级的先进文化,那就是文不对题、张冠李戴了。需要指出的是,陈文把“比较崇尚暴力的文化”说成是落伍的文化,这实际上是说,马克思主义也是“落伍的文化”。显然这是别有用心的。问题不在于人们是不是喜欢暴力、“崇尚暴力”或“比较崇尚暴力”,问题在于,今天的社会,今天的世界,仍然存在着剥削和压迫,仍然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如果无产阶级和广大群众放弃暴力斗争,那就会在武装到牙齿的敌人面前手无寸铁、赤手空拳,就必然会在斗争中遭致失败。马克思有一句名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就是说,无产阶级要战胜敌人必须要有“批判的武器”——理论,但是仅仅有理论还不够,还要有“物质力量”——“武器的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更十分明确地说,“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7页)历史完全证明了马恩这一观点的正确。如果没有暴力革命,十月革命能够成功吗?中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革命能够成功吗?如果没有人民的军队,如果我们在建国以后不是不断地加强自己的军事实力,中国能够有今天吗?显然,陈文把所谓“比较崇尚暴力”作为落伍的东西排除在先进文化之外,是反马克思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是根本站不住脚的错误言论。
至于陈文说“过于理想化的文化”“不是好的文化”,显然是指共产主义的理想和道德,这个问题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进行评论。
陈文还认为,“所谓的先进文化是因时而异的”,“今天的文化假如跟社会发展正好吻合了,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先进的文化。”这种说法也是极其错误的。在今天,为了发展生产力,我们还要允许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存在和一定的发展,还要引进外资,是不是在文化上也要让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文化和外国资本主义的文化也在中国存在和发展呢?是不是因为这些文化和这些经济“相吻合”也就成了“先进文化”了呢?显然不能这样说。在今天的中国,能够作为先进文化的只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无产阶级文化,能够作为指导思想的只能是马克思主义;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实际上就是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这和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二、关于所谓“务实的理想”
陈文说,“我们过去追求理想主义,现在我给加一个限定词,叫做务实的理想主义。我觉得我们应该有理想,但是要务实的理想,而不是说理想越高越好。其实理想主要的是能够激发我们的斗志,如果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就等于太远了,大家够不着,从文化的角度上来说,我觉得就很难说那是个好文化。”
成立于1921年、已经有87年历史的中国共产党,历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历来把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大目标作为自己的崇高理想,现在突然有一个人跑出来说,那是理想主义,不行了,要改一下,加一个限制词,叫务实的理想。看来,陈少峰教授真的以为自己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都高明,因为他们都是理想主义者,不太务实,而他是务实的,能够“修正”这些伟人的思想。但是,经他这么一改,马克思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吗?共产党还是共产党吗?或许,这正是他所想要做的事。不过,他也太狂妄、太自不量力了。由“千年思想巨人”马克思创立、有着160多年历史、至今还保持着强大生命力的马克思主义,由伟大领袖毛泽东亲手缔造、有着87年历史、至今还在领导着13亿人口的伟大国家的中国共产党,就凭他陈少峰加那么一个限制词就被“颠覆”了,天下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陈文说,“过于理想化的文化”“不是好的文化”。“理想主要的是能够激发我们的斗志,如果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就等于太远了,大家够不着,从文化的角度上来说,我觉得就很难说那是个好文化。”这种说法同样是极其错误的。应该说,马恩关于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提出,并不如陈文所说是为了“激发”人们的“斗志”提出来的,而是他们用科学的世界观研究人类历史特别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所得出的科学结论。用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而不是为了一定目的激发斗志的手段。当然,我们也不否定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理想具有很大的激励人们前进的作用,但是,陈文却说它“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实际上这是一种污蔑。试问:自鸦片战争以来,无数的仁人志士,他们英勇奋斗、流血牺牲、前仆后继,难道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又有多少革命先烈为了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而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这难道不是伟大的理想激发了他们斗志?在这方面,邓小平曾说,“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7页)陈文怎么能说共产主义理想“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呢?
当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这些年来,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削弱,用无产阶级世界观改造非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工作做得少了,相反,一些人热衷于宣传资产阶级思想,甚至在中央党校的课堂里,也向党的高级干部大讲“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以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样一些腐朽没落的东西。许多人变得“务实”起来,他们不再追求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仰,而斤斤于眼前的物质利益。应该说,陈文提出所谓“务实的理想”也是与这样的背景分不开的。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主张用“务实的”这个限制词来限定理想,其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通常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理想的,称为理想主义者;一类是无理想的,称为现实主义者。而在李立新问题上讲所谓“务实”,其实就是指那些没有理想只顾眼前利益,而没有长远目标的所谓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不同,有共产主义理想的人可以为理想牺牲个人的一切,而所谓“务实”的人他追求的是个人的“实惠”,自然不愿意牺牲个人的哪怕是一丁点的利益。这样的人是根本谈不上什么理想的。
陈文说,“这个社会理想,不是最远的那个理想,是下一轮的理想,比如说再过20年我们应该达到什么样。”
这是把社会理想和当前正在做的事混为一谈了。理想应该是一个为未来而长期奋斗的目标,而绝不只是20年所要达到的目标。马恩在《共产党宣言》里曾经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页)这就是说,共产党的纲领有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之分:最低纲领是为无产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而最高纲领则是指运动的未来,即实行共产主义的大目标。而这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没有第一步固然就不会有第二步;而如果在最近的斗争中不能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则不仅未来的目标不可能实现,就是当前的任务也不能很好完成。毛泽东基于大革命的教训,非常重视这个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关系问题。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在现时,毫无疑义,应该扩大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加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没有这种宣传和学习,不但不能引导中国革命到将来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去,而且也不能指导现时的民主革命达到胜利。”他还提出,“我们既应把对于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的宣传,同对于新民主主义的行动纲领的时间区别开来;又应把作为观察问题、研究学问、处理工作、训练干部的共产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同作为这个国民文化的新民主主义的方针区别开来。”(《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6页)毛泽东的这些话对我们今天来说,仍然具有很重要的方法论的意义。一方面,我们应该做好当前的工作,没有现在就没有未来;但是在做当前工作的时候不能没有共产主义的大目标,否则,就可能走到邪路上去;而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我们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来说也都是有直接的指导意义的。陈文把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说成是什么“太远了”,“大家够不着”的,认为“20年达到的”才是“好”的理想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理想是伟大而崇高的,提出降低原来理想的标准,其实就是取消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背弃共产主义的信仰,其所造成的有害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古人说,“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如果甘居中游,那他离下游就不远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激发”“斗志”的作用?!
三、关于“公仆”和“官员”问题
陈文说,“文化的定位要转变过去的概念,如公仆这个概念就值得考虑。”在他看来,“公务员就叫公务员或者官员,就可以了,官员是社会当中的一种职业。现在的社会主义是更讲究平等了,我觉得公仆一方面概念不准确,另一方面也不反映真实。它容易误导,一个误导就是说别人对你可能要求太高,另一个误导是假如公务员的薪水在社会当中比较高的话,那人们会说这个公仆比我这主人拿的还多。”
必须指出的是,社会公仆这个概念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提出的。恩格斯在1891年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单行本所写的《导言》里写道,“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样的例子不但在世袭君主国内可以看到,而且在民主共和国内也同样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因此,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初次尝试,巴黎公社“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干涉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倍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得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表机构的代表签发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同上,第13-14页)
恩格斯的上述论述,清楚地给我们讲述了社会公仆这一概念产生、演变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实现的过程:最初,社会公仆是为了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后来,这些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而由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而巴黎公社所采取的两大原则,又使真正的社会公仆得以重新出现。历史已经证明,只有无产阶级的国家才能真正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对于巴黎公社的这一经验,列宁是极其珍视的。当然,列宁也并不孤立地看待这一经验,他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这些措施关系到对国家的即纯政治的改造,但是这些措施自然只有同正在实行或正在准备实行的‘剥夺剥夺者’联系起来,也就是同变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公有制联系起来,才会显示出全部意义和作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9页)十月革命后,列宁领导的人民委员会于1918年12月1日即通过了一个《关于人民委员、高级职员和官员薪金额的决定》。这个决定草案是列宁亲自起草的,其中规定:“⑴人民委员每月最高薪金无未成年子女者为500卢布,有未成年子女者另增100卢布;家庭成员的住房不得超过一间。⑵请各地方工兵代表苏维埃制定并实行革命措施对高级职员征收特别税:⑶委托财政部拟定降薪的总法案:……”(《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101页)不久,由于财政人民委员施略普尼柯夫对高级公职人员薪金标准的询问,列宁又于1918年1月15日起草了一个《人民委员会关于高级公职人员的薪金标准的决定草案》,更加明确地提出:“⑴确认人民委员会成员每月薪金为500卢布的法令是指最高薪金的大致标准,至于专家更高的薪酬则不在此限;⑵提请注意,人民委员会的法令中有采取革命措施降低过高薪金的内容;⑶建议全体人民委员立即提出报告,说明为执行该法令究竟做了什么工作;……”(《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223页)正如列宁后来所说,“这个政权一开始就曾宣布并实行了把高额薪金降低到中等工人工资水平的政策。”(《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161页)当然,当时列宁实行这一政策是不彻底的,因为对少数高级资产阶级专家(约1000人)仍然保持了他们的高薪,他们的薪酬是人民委员的5倍甚至更多倍。但是,由于当时无产阶级还没有自己的专家,列宁说,“为了按照最新的科学技术改组国民劳动,苏维埃共和国每年花费5000万或1亿卢布,能不能说是花费过多或负担不起呢?当然不能。”(同上,第162页)当然,列宁也清醒地认识到这种高薪的存在具有很大的腐蚀作用,而就高薪本身的性质来说,“这种办法是一种妥协,是对巴黎公社和任何无产阶级政权的原则的背离,这些原则要求把薪金降到中等工人工资的水平,要求在实际上而不是在口头上同名利思想作斗争。”(同上,第161页)
陈文说公仆“概念不准确”,但却没有说出任何道理来。在我看来,公仆的概念很清楚。所谓公仆,就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人,而不是为自己谋私的人。毛泽东虽然没有用过“公仆”一词,但是他说过,“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有些什么不好的东西舍不得丢掉呢?”(《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页)这“人民的勤务员 ”难道不正是对“公仆”二字的最好说明吗?毛泽东虽然没有说过要实行巴黎公社的工资原则,但是,在长期革命战争年代对干部实行的供给制,其实是一种低薪制。新中国建立后,干部仍然实行供给制,而对留用人员则保留其原来的较高的工资。这种做法和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的做法有些类似。但是,1956年实行的工资改革改变了这一做法。毛泽东在1958年对此进行反思,提出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并进行了某些改革,如废除了军衔制,但是,职务工资制并未改变。不过有一点,对于高级领导干部的工资以后没有再涨。这显然也是一种限制。但是,改革开放后,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知识分子和公务人员的工资有了较快的增长。特别是90年代末以后,公务员工资的增长进一步加快。1999年朱镕基总理提出了公务员工资要在三年内翻一翻。后来因为要先解决扶贫问题,此计划稍微延缓了一下。而以后又怎么再翻一翻,就不清楚了。记得朱镕基总理在90年代曾透露他的月工资是2000元,但是,去年吴仪副总理透露自己的年薪是12万元。看来,总理们的工资至少也是翻了两番以上了。就是说,高级领导人的工资已经是90年代的4倍以上了。看来,这个势头还在继续上升。前不久,在媒体上看到,扬州从7月份起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这些雇员可得14万甚至更高数额的年薪。扬州只是一个中等城市,一个市政府的官员竟然可以获得超过国家副总理的年薪,与普通百姓的收入更加无法相比。除了政府官员的薪酬过高、增长过快,国有企业高管也存在同样甚至更加严重的问题。一些高管的年薪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几百万,是普通工人工资的几十倍以至几百倍。如此脱离群众,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吗?显然不能,它只能造成与群众的对立,挫伤群众的积极性。现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悬殊,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还是人民的国家吗?我们的政府还像人民的政府吗?难怪陈文认为,再用“公仆”这个名称已经“不反映真实”。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名不副实的问题:是像陈文说改变名称以迁就“真实”呢,还是“循名责实”,以“公仆”的标准纠正现实生活中背离原则、违反初衷的种种问题呢?如果选择了前者,那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就不再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了;只有选择后者,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信任而永葆其青春!
陈文主张把公仆改称官员,我们要问:什么是官员?词典解释说,官员或官吏是旧时政府工作人员的总称。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旧时”,指的是是剥削阶级统治的旧社会。实际上,人们一讲到“官”字或“当官的”,心里都有一种很对立的情绪。在汉语里,特别是在汉语成语里,与“官”字相连的词语,往往都是贬义的,如官场、官腔、官步、官气,官僚、官商、官倒,官老爷、官架子、官本位,官僚主义、官样文章,官官相护、官运亨通、官报私仇、官逼民反,贪官污吏、升官发财、做官当老爷,等等等等。我们还看到,一些伟大人物往往不愿言官,并且对所谓“做官”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当孙中山看到国民党里“大多数党员都是以加入本党为做官的终南捷径”,非常忧虑,因为这使得“党员的人格便非常卑劣,本党的分子便非常复杂。”他提出:“要存心做大事,不可存心做大官,然后本党才可蒸蒸日上,不致失败。”(《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出版社1986年版,第281-282页)。他还号召当时的青年学生,要“立志”“做大事”,“不可要做大官”。他说,“中国几千年以来,有志的人不少,但是他们那种立志的旧思想,专注重发达个人,为个人谋幸福,和近代的思想大不相合。近代人类立志的思想,是注重发达人群,为大家谋幸福。……所以我劝诸君立志,要做大事,不可要做大官。”(同上,第535页)共产党吸取了国民党的教训,并且继承了孙中山的精神遗产。毛泽东说,“我们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我们人人要有彻底革命的精神,我们不要有一时一刻脱离群众。“(《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新中国成立后,“官”字好像远离了我们的生活,除了军队和外交部门还继续用“军官”、“外交官”的说法外,在其它场合是很少听到“官”字的。当然,“入党做官论”并没有绝迹。但是,总的来说它已经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没有多少市场了。改革开放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许多人因为看到了做官的“好处”,愿意“从政”的人多了起来。好多人把“做官”当理想,把“升官”当人生追求。于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丑恶现象也随之出现。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才是。但是,陈文却要我们把公仆改称官员。这决不是什么进步,而是地地道道的倒退!
陈文说“现在的社会主义更讲究平等了”,言外之意是说,称公务员是“公仆”,把公务员当作“仆人”是不平等的,殊不知作为一个公仆为大多数人服务,正好显示了公仆的伟大和崇高!相反,把自己当作高于普通人一等的官员,甚至把自己当作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那才真正是颠倒了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才真正是不平等地对待群众的表现。现在要说是不是平等,显然不是公务员的地位、待遇太低了,而是他们的地位、待遇太高了,太脱离群众了,太缺乏公仆意识了,这难道不是事实吗?要看到,这当中,隐藏着巨大的危险,这是一个执政党不能不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非常严肃而又严重的问题。
四、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谐”、“包容”和敌我界限问题
陈文说,“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应该有平等,有和谐”。什么是平等?文章没有告诉我们。不过,恩格斯告诉我们说:“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8页)不知陈文作者是不是也如此理解?应该说,在今天的中国,阶级和阶级斗争还是一个客观存在,只有消灭了阶级和阶级斗争才会有无产阶级的或社会主义的平等。这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至于“和谐”,陈文给我们解释说,“我们讲,和谐当中和而不同,就是大家都有个性,有差异,然后结合在一起,这叫做和谐。”这样的解释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在他看来,社会是由有不同个性或有差异的人构成的,他们结合在一起就有了社会,也就有了和谐。但是在我们看来,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下结合起来的,不同的人或社会集团之间的不同并不是什么个性的差异,而是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以及在分配中所获得的产品数量不同而形成的、具有社会的阶级的性质的差别;由于阶级利益是不可调和的,这就产生了阶级的对立。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是谈不上和谐的。只有消灭了阶级,社会才能实现和谐,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应该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而不能说我们今天已经是和谐社会了。事实也是这样。在国内,我们还存在着劳资矛盾,还存在着走资本主义道路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斗争,还面临着台独分裂势力、藏独分裂势力、东突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在国外,帝国主义国家亡我之心不死,一有机会就与国内的反动势力相勾结,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妄想把中国重新引向殖民地的道路和四分五裂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的难道不是针锋相对的斗争而是什么“和谐”?!
陈文说,“和谐当中的文化有两个要求:第一凡是原则性的东西要统一,凡是非原则的东西要包容。比如说我们的文化政策要统一,这是一个原则。主流价值要统一,但是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有人说这低俗,有人说这很好,我认为对此没必要统一。也就是说,和谐中要讲究这种包容性。和谐是要强调这种包容性,不是要强调统一性。……。第二,我们要去思考,当今世界人们比较公认的价值是什么。那我们就要跟大家对应,不一定接受,但是也要对应,不能够说我反对它。”
陈文的这些说法显然是经不起分析的。所谓“原则性的东西要统一”之说看起来很冠冕堂皇,但是什么是“原则性的东西”呢?文章没有讲。本来,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因为“原则性的东西”应该是指一些重大的、带有根本性质的东西,比如四项基本原则等,但是,陈文所指显然不是指这些,在文章里我们看到的原则性的东西竟然只是指“文化政策”。应该说,“文化政策”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政策,还谈不上是一个根本的原则性的东西。当然,陈文说到“主流价值要统一”,但是文章紧接着又讲“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对此没有必要统一”,这样说岂不是自相矛盾?如果大家对于“主流价值”只是各人是各人的不同看法,而且也“没有必要统一”,那“主流价值要统一”岂不成了一句空话?而且,陈文一再强调“不要强调统一性”,而要“强调包容性”,“实际上要讲究这种包容性”,因此陈文所讲的“原则性的东西要统一”实际上不过是虚晃一枪而已,它真正要讲的其实就是一个所谓“包容性”而已。那么,什么又是陈文所强调的要“包容”的东西呢?它所要“包容”的东西其实就是那些“非主流价值”、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东西。我们知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写进了宪法的,当然应该是“主流价值”,如果对这些也可以“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不要强调统一性”,那岂不是又回到了“一盘散沙”任列强宰割的旧社会?中国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联系到陈文说的第二点,其用意就更加清楚了。陈文要我们“思考”“当今世界人们公认的价值什么,那我们就要跟大家对应,……,不能够说我反对它。”原来,陈文要我们对自己的“主流价值”“没有必要统一”,就是为了对所谓“世界人们公认的价值”去“对应”,文章没有解释什么是“对应”,但是它已明白告诉我们“不能够说我反对它”,不能反对的“对应”是什么,不就是顺应么?在今天,所谓“世界人们公认的价值”,其实就是资本主义世界所公认的东西,社会主义的中国对资本主义的那套东西难道就只能顺应,而不能说不吗?就不能够反对吗?这是什么逻辑?这是投降主义者的逻辑,是汉奸卖国贼的逻辑,这哪里像是一个北京大学教授嘴里说出来的话?!
陈文还说,“过去有一句话叫凡是敌人赞成的,我们都要反对。其实敌人跟我们之间的差别,只在于某一些方面的差别,不是所有的差别。我们社会主义只在重大的事情上有差别,在其他方面都没有差别,就是关键性的东西要分明。比如说一个坏人,除了作恶以外,剩下的东西是不是跟我们全部一样。”文章还说,“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社会,都要过好日子。”
陈文的这些话显然是针对毛泽东的名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90页)而说的。毛泽东讲错了吗?一点也没有错。敌人之所以是敌人,并不是如陈文所说的那样只是跟我们“某一些方面有差别”,而是因为彼此之间在阶级利益上是对立的,冲突的,轻描淡写地把这种阶级对立和冲突说成是“某一些方面有差别”,实际上是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进行欺骗。由于阶级利益对立和冲突,不同阶级对于同一事物也就必然会有不同点观点和看法。比如,对于剥削,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是反对的,而剥削阶级就绝不会反对;又比如,对于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是拥护的,但是,资产阶级也会拥护吗?他们不反对才怪呢。因此,在阶级社会,不同的阶级就会有不同的对立的是非观,而不会有相同的是非观。“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道理就在于此。在这方面,毛泽东还说,“我认为,对我们来说,一个人,一个党,一个军队,或者一个学校,如若不被敌人反对,那就不好了,那一定是同敌人同流合污了。如若被敌人反对,那就好了,那就证明我们同敌人划清界线了。如若敌人起劲地反对我们,把我们说得一塌糊涂,一无是处,那就更好了,那就证明我们不但同敌人划清了界线,而且证明我们的工作是很有成绩的了。”(毛泽东:《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页)毛泽东提出这样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帮助革命党人分清敌我、划清敌我界限,解决了革命的“首要问题”,是毛泽东引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所作出的伟大贡献,陈文竟然将其作为错误的东西来批判,除了证明自己的偏见与无知以外,还能证明什么呢?至于陈文说,“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社会,都要过好日子。”这又是胡话。奴隶主要过好日子,就没有奴隶的好日子;封建地主要过好日子,就没有农民的好日子;资本家要过好日子,就没有工人的好日子;帝国主义要过好日子,就没有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好日子。这难道不是事实吗?陈文说“关键的东西要分明”,而问题恰恰在于,陈文对社会划分为阶级这个“关键的东西”是很不清楚、很不分明的。
陈文是一篇篇幅不大的小文章,但是讲的却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其矛头所向,直指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直指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直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直指对敌斗争的方针。这篇被称为“精彩宣讲词”的东西,实质上是一篇反马列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宣言书!
毛泽东说,“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他们的思想意识是一定要反映出来的。一定要在政治问题和思想问题上,用各种办法顽强地表现他们自己。要他们不反映不表现,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应当用压制的办法不让他们表现,而应当让他们表现,同时在他们表现的时候,和他们辩论,进行适当的批评。毫无疑问,我们应当批评各种各样的错误思想。不加批评,看着错误思想到处泛滥,任凭它们去占领市场,当然不行。有错误就得批判,有毒草就得进行斗争。”(《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233页)
邓小平也说,“现在有些同志对于西方各种哲学的、经济学的、社会政治的和文学艺术的思潮,不分析、不鉴别、不批判,而是一窝蜂地盲目崇拜。”(《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他还说,“我们应该承认,在理论界和文艺界对一些错误倾向是进行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批评的,只是效果不够显著。一则批评本身的质量和分量不够,二则抵抗批评的气势很盛。批评不多,却常常被称为‘围攻’,被说成是‘打棍子’。其实倒是批评者被围攻,而被批判者却往往受到同情和保护。一定要彻底扭转这种不正常的局面,使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宣传,特别是一切重大理论性、原则性问题上的正确观点,在思想界真正发挥主导作用。现在有些错误观点自称是马克思主义的,有的则公然向马克思主义挑战。对此,马克思主义者要站出来讲话。”(同上,第46页)
毛泽东的话是半个世纪前讲的,邓小平的话讲了也已有25年,但是,他们的话仍然保持着极大的现实针对性,就好像现在刚刚讲的一样。让我们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对各种反马列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展开坚决的斗争!
马克思列宁主义万岁!
毛泽东思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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