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延东部长商榷
作者:云淡水暖 来源:红色文化网 日期:2013-05-02 点击:
与刘延东部长商榷
云淡水暖
今天(12月28日)早上看到新浪转载的一篇报道,“统战部长主张不争论民企原罪 用实践和历史回答”(《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针对近日各方关注的民营企业家“原罪”话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昨日表示,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不改变,她主张不争论,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内主要民营企业家悉数出席。专程前来作主题发言的刘延东表示‘目前社会对’‘原罪’问题、‘第一桶金’讨论得很多,我在这里也给大家吃一个定心丸,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由于明年要召开十七大,在这之前肯定有各种各样的议论。她希望非公企业界人士不要以为因此政策会有所转向,‘我们还是主张不争论,还是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草民同意并且拥护刘延东部长的“定心丸”,就是“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草民也理解“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背后的含义。而草民觉得如果一个普通公民觉得刘延东部长的发言有值得商榷之处,也是可以在大众话语平台上谈谈自己的意见的。
草民觉得,实际上在“社会上”的主流媒体上,对所谓“原罪”问题、“第一桶金”问题,发出“争论”的声音并不是很多,反而是正面宣传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的占大多数,有些“讨论”声音多半是出现在网络平民话语平台上,也并非都一面倒。但是,刘部长仍然关注到“‘目前社会对’‘原罪’问题、‘第一桶金’讨论得很多”,说明相关方面是注意到平民话语的,这也许是信息技术发达时代的一种特征和官员贴近社会的一种途径,所以,草民觉得刘部长的发言有值得商榷之处,就斗胆说一说。
第一,中国共产党有一个优良的传统,叫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工作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既然群众中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意见和建议,不妨让群众展开充分讨论,真理越辩越明,问题越清晰越容易化解。改革开放的号角,就是在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或者说大争论中吹响的,如果说“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是一种表达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将这种“热烈的掌声”的效应通过万千人民群众放大一千倍、一万倍,使中央的政策在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层面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了解,以6千万、6亿个“热烈的掌声”得到“回报”呢。
第二,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同时中央也多次强调过要引导、规范非公经济沿着正确、法治、有序的方向发展,多年来一直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如果一些人借口“原罪非罪”,掩盖其在积累个人财富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社会、法律对这些行为的惩罚,就是对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亵渎和对社会公正的挑战。
第三,就在同一个场合,“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昨日在会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他反对‘原罪’的提法,…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之前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不存在‘原罪’; 1988年明确了民营企业家法律地位之后,他们的经营行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来处罚即可,但也应该考虑到,民企的有些违法行为也是迫于社会的潜规则。…部分人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确实存在着违法行为,但这是特定历史阶段出现的问题,必须考虑到那时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当时法律并不完备,追诉民企‘发家秘史’缺乏法律依据。”,草民赞同“反对‘原罪’的提法”,罪就是罪,没有什么“原”不“原”的问题,但草民以为,“当时法律并不完备”并不能成为“缺乏法律依据”的依据,从原理上说,任何法律都是“不完备”的,如果已经违法了,尽管“不完备”也可以追究。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有人在这种思维的驱动下,摄取非法经济利益,然后躲过过若干年之后,就因为“当时(现在)法律并不完备”而享受非法利益带来的快乐,是不是有点荒唐。
第四,刘部长说“还是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按照胡德平部长的“界定”“1988年明确了民营企业家法律地位之后,他们的经营行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来处罚即可”,1988年到现在已经差不多20年了,有“历史”可鉴,也有“实践”可查,就拿所谓“企业家”们的财富自88年之后的高速增长来说,是不是与90年代开始的国有企业改制相关呢,是不是与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相关呢。所谓“鸡毛换糖”发家的暂且不说,那些本来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摇身一变又成廖“民营企业家”,而且其手中的企业,竟然是原先“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对这样的“企业家”,是不是应该“争论”一下,原来的国企是如何搞垮的,又是怎么样到他手中的。
这两天,有一个既包含了“历史”,又正在“实践”的企业家本来应该出现在“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中的一员,被外界称为“民营油企第一人”, 身兼号称“民营石油航母”的长联石油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亦是光彩49集团的14名股东之一的龚家龙,被司法机关正式控制了,这算不算一种“争论”。
云淡水暖
今天(12月28日)早上看到新浪转载的一篇报道,“统战部长主张不争论民企原罪 用实践和历史回答”(《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针对近日各方关注的民营企业家“原罪”话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昨日表示,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不改变,她主张不争论,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内主要民营企业家悉数出席。专程前来作主题发言的刘延东表示‘目前社会对’‘原罪’问题、‘第一桶金’讨论得很多,我在这里也给大家吃一个定心丸,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由于明年要召开十七大,在这之前肯定有各种各样的议论。她希望非公企业界人士不要以为因此政策会有所转向,‘我们还是主张不争论,还是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草民同意并且拥护刘延东部长的“定心丸”,就是“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草民也理解“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背后的含义。而草民觉得如果一个普通公民觉得刘延东部长的发言有值得商榷之处,也是可以在大众话语平台上谈谈自己的意见的。
草民觉得,实际上在“社会上”的主流媒体上,对所谓“原罪”问题、“第一桶金”问题,发出“争论”的声音并不是很多,反而是正面宣传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的占大多数,有些“讨论”声音多半是出现在网络平民话语平台上,也并非都一面倒。但是,刘部长仍然关注到“‘目前社会对’‘原罪’问题、‘第一桶金’讨论得很多”,说明相关方面是注意到平民话语的,这也许是信息技术发达时代的一种特征和官员贴近社会的一种途径,所以,草民觉得刘部长的发言有值得商榷之处,就斗胆说一说。
第一,中国共产党有一个优良的传统,叫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工作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既然群众中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意见和建议,不妨让群众展开充分讨论,真理越辩越明,问题越清晰越容易化解。改革开放的号角,就是在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或者说大争论中吹响的,如果说“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是一种表达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将这种“热烈的掌声”的效应通过万千人民群众放大一千倍、一万倍,使中央的政策在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层面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了解,以6千万、6亿个“热烈的掌声”得到“回报”呢。
第二,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同时中央也多次强调过要引导、规范非公经济沿着正确、法治、有序的方向发展,多年来一直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如果一些人借口“原罪非罪”,掩盖其在积累个人财富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社会、法律对这些行为的惩罚,就是对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亵渎和对社会公正的挑战。
第三,就在同一个场合,“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昨日在会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他反对‘原罪’的提法,…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之前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不存在‘原罪’; 1988年明确了民营企业家法律地位之后,他们的经营行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来处罚即可,但也应该考虑到,民企的有些违法行为也是迫于社会的潜规则。…部分人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确实存在着违法行为,但这是特定历史阶段出现的问题,必须考虑到那时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当时法律并不完备,追诉民企‘发家秘史’缺乏法律依据。”,草民赞同“反对‘原罪’的提法”,罪就是罪,没有什么“原”不“原”的问题,但草民以为,“当时法律并不完备”并不能成为“缺乏法律依据”的依据,从原理上说,任何法律都是“不完备”的,如果已经违法了,尽管“不完备”也可以追究。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有人在这种思维的驱动下,摄取非法经济利益,然后躲过过若干年之后,就因为“当时(现在)法律并不完备”而享受非法利益带来的快乐,是不是有点荒唐。
第四,刘部长说“还是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按照胡德平部长的“界定”“1988年明确了民营企业家法律地位之后,他们的经营行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来处罚即可”,1988年到现在已经差不多20年了,有“历史”可鉴,也有“实践”可查,就拿所谓“企业家”们的财富自88年之后的高速增长来说,是不是与90年代开始的国有企业改制相关呢,是不是与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相关呢。所谓“鸡毛换糖”发家的暂且不说,那些本来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摇身一变又成廖“民营企业家”,而且其手中的企业,竟然是原先“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对这样的“企业家”,是不是应该“争论”一下,原来的国企是如何搞垮的,又是怎么样到他手中的。
这两天,有一个既包含了“历史”,又正在“实践”的企业家本来应该出现在“会场上600多人立即以热烈的掌声回报刘延东的表态。”中的一员,被外界称为“民营油企第一人”, 身兼号称“民营石油航母”的长联石油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亦是光彩49集团的14名股东之一的龚家龙,被司法机关正式控制了,这算不算一种“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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