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技术不高”悖论的成因与政策建议
中国“高技术不高”悖论的成因与政策建议
作者:贾根良 秦升
当代经济研究
[摘要]高技术部件与其最终产品在生产环节中的分离,是导致我国高技术不高的主要原因。由于高技术产品具有核心功能集成化与整体功能模块化的特点,新国际分工使具有高技术的核心部件与最终产品的生产在国家层次上发生分离:发达国家从事高创新率、高附加值和高进入壁垒的核心部件生产,发展中国家从事惯例化的、低附加值和几乎没有进入壁垒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而OECD国家高技术产业分类标准,仅将R&D投入作为一国高技术发展状况的判定标准,没有考虑到产品价值链在国家间的分解,这使发展中国家产生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统计幻觉”。对高技术的政策支持已不能再是笼统的高技术产业、企业,甚至高技术产品,而应当锁定为具体生产环节。
一、引言
目前,尽管我国大量出口带有“高技术”标签的产品,但真正的“高技术”却不属于我们。尽管我国境内的R&D投入越来越高,但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却依然进展缓慢。我国高技术产业“高技术不高”已经成为人们较普遍的印象。原因何在?我们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人们混淆了“高技术”与“高技术产品”这两个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巨大差别的概念。一个“高技术产品”的生产环节并不都是高技术的,相对笼统的“高技术产品”概念对分析当前的实际问题已显得力不从心。换言之,一些学者依赖OECD公布的高技术产业分类标准以及参照美国先进技术产品(ATP)进出口目录所建立起来的研究工作大大忽视了生产的全球化、产业转移和中间产品贸易问题,也大大忽视了高技术本身所具备的核心要素,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最终产品和统计数据上。因此,本文将研究对象的主体锁定为高技术及其生产环节,而不仅仅是高技术产品;将高技术的国别属性置于极为关键的地位,而不是仅仅讨论R&D投入,这些都是我们与以往学者看待高技术问题的显著区别。本文将以高技术的本质特征为出发点,厘清有关的认识误区,从新国际分工、全球价值链以及系统协同效应角度分析中国“高技术不高”背后的深层原因及其社会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我国高技术不高的主要原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浪潮远远不同于始于19世纪末的全球化,尽管这两次全球化都以全球贸易量的大幅攀升为主要特征,但无论是在生产分工、贸易商品的种类还是对各国财富的影响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区别。从结构上看,1870年到1913年间国际贸易的绝大部分是属于部门间贸易(inter-seetoral trade),主要是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交换。这种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绝对优势基础之上的分工体系,基本上可归结为工业化国家和农业国之间的水平产业分工。对原材料(如石油、粮食、矿产)而言,基本上不经加工直接出口;对制成品而言,其所有生产环节都将在本国完成,出口就意味着产品生产过程的终结,产品本身就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技术能力和科学水平。这次分工的背后体现了第一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供给规模扩大与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相对饱和之间的矛盾,工业国不得不通过国际贸易来掠取廉价原材料并拓展世界市场。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信息技术革命将第二次全球化浪潮推向新的高点,世界贸易结构和分工体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跨国公司成为新的主角,产业和企业内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形式,90年代跨国公司的企业内贸易已占到了全球贸易总量的1/3。从产品的角度来看,前一轮全球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初级产品贸易的重要性不断下降,而中间产品贸易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从产业间到产业内,从产品间到产品内,从国家间到企业内,这三大转变反映了国际分工越来越深化也越来越复杂的全新格局。
在新的国际分工形成过程中,以ICT为主导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球化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一方面,目前的高技术产业受益于全球化,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使分工国际化的成本和风险不断降低,各国开放程度的加大也在逐渐消除投资壁垒,这为生产和服务外包(outsoureing)以及外国直接投资(FDI)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以及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高技术产业本身的特点也在近20年的时间里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分工的全球化,特别是高技术产品具有核心功能集成化、整体功能模块化(modularity)的特点,发达国家将具有核心功能的中间产品出口并在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发展中国家组装,能够极大地降低高技术产品的成本,整个制造过程被分解为不同的工序和环节,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生产、销售。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再到营销、服务,新的国际分工意味着最终产品已不再是某一个国家的产品,而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企业合作的结果。即使在生产部分,也分为核心部件生产、附属部件生产、原料加工以及组装等多个环节。
中国目前所参与的分工体系表现为一种典型的三角贸易形式: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向中国出口中间产品,以中国为出口基地将中间产品组装为制成品后销往美国和欧洲。尽管这种标准化的产业转移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贸易增长,但其参与高技术产品的生产过程却主要集中于五个方面:原材料的采购与加工、附件的生产、核心部件进口与组装、中间产品的进口与组装、制成品的销售。从表一可以看出,进料加工与来料装配占了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绝大比重。这些低技术活动的转移以外包和FDI为主要形式。分工专业化以及跨国公司“归核化”(refocusing)的战略调整(C.Markides,1995)使得外包成为必然,即企业运用外部资源来进行它过去用本地的人力物力进行的非核心的经济活动;而为了在控制技术专有权(appropriability)的同时降低人力资源成本,FDI成为跨国公司最好的选择。显而易见,真正的高知识密集活动和高研发投入的部分发生在核心部件的制造上,该过程体现了前沿知识和科学理论的最新应用,而中国在高技术产品的整个生产链条中恰恰最缺乏这个环节。究其根本,真正满足高技术特性的部件和核心产品的生产都被先进国家所垄断,高技术部件与其最终产品已在国家层次上实现了分离,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已不能作为判断一个国家技术水平的唯一标准。
这就促使我们思考,目前中国高技术不高的现状是如何产生的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为了融入新一轮的全球化,制定了一系列以市场换技术为核心的政策,这些政策强调外资的重要性,强调引进外来技术的重要性,忽视了对本土民族企业的保护以及他们的自主发展。众所周知,在全球竞争加剧、企业不断寻找低成本的动因下,外资进入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意图在于利用低廉的劳动力,其次是开拓市场,最后才是技术转移。这一顺序也间接决定了中国必然以其传统的比较优势融入全球分工。尽管三资企业一直享受着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尽管跨国公司声称不断加大在中国的研发力度,建立各种形式和规模的研发中心,但其对中国高技术的影响却非常有限。一方面,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对境内的高技术保护从未放松,更不可能主动为中国转移技术。另一方面,无论一种技术有多么的高深,也不过是人类思想的物化,取决于其背后的高智能工程师,只有人的知识、能力、素质提升了,技术进步与高技术发展才成为可能。而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研发中心有些纯粹是出于成本的原因从国外转移到了中国,多数研发人员还是外国工程师,本国员工根本无法参与核心技术的研究,这显然对我国高技术发展毫无益处;另外一些虽然大量使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参与新技术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技术溢出,但在研发的比例上,母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仍然占据着绝对优势,民族企业根本无法分享其技术成果。单纯的期望依靠跨国公司、依靠市场换技术显然不能实现我国的技术追赶和跨越。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设在何处,其研发必然以母公司的总体战略为核心,而不是以研发所在国的实际技术需求为核心,换言之,尽管中国的R&D投入年年攀升,但真正受益于此的却是跨国公司。一项新技术刚开发出来就立刻被投入到国外市场,这种现象已屡见不鲜。因而,仅仅将研发投人作为一国高技术发展状况的判定标准已经不合时宜,并且常常会带来“统计幻觉”。马丁(Martin,2006)认为,作为众多研究基础的OECD产业划分体系将R&D投入视为唯一指标模糊了产业特征与国家界限,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在高技术产品上的出口额大幅上升,然而技术能力的提高却非常有限,原因就在于发展中国家从事的是高技术产业劳动密集部分的生产环节,尽管整个产业从R&D角度来看是高技术的,但这些发展中国家是否具有真正的高技术值得怀疑。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研发部门在发展中国家实现的R&D投入被计人该国统计数据中,但其研究成果却在跨国公司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所在国首先得到应用,这样一来,我们所统计的R&D数据就无法对本国高技术的发展水平形成有力的解释。所以,R&D决定论是产生高技术“幻觉”的主要原因,只有当我们全面综合地考察高技术的各个特征才能真正认清我国的高技术发展现状。
三、高技术不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
高度集成化和自主品牌作为高技术的两个重要特征,对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价值创造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们保证了持久的竞争力和高额的利润。然而,中国的企业往往对品牌营销和产品研发重视不够,缺乏独立的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对高技术产品而言,其核心部件通常是高度集成的,而整体产品则具有模块化的特点。高度集成意味着生产更加集中,知识密集度更高,模仿更加困难。相应地,由于知识产权的存在,高度集成进入壁垒就更难打破,利润也就更加丰厚;而模块化则说明生产允许分散,产品允许组装,对工人技能要求不高。由于进入门槛较低,模块化生产必然导致较低的平均利润率。以计算机为例,CPU作为其核心组件,集成度非常高,研发投入巨大,生产基本由英特尔所垄断;而整机则完全相反,由于其模块化和标准化特性,对研发投入和高级工程师的依赖很小,组装几乎是这个产业最主要的生产环节,进入这个市场非常容易。尽管存在惠普、联想和DELL这种Pc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但任何一个都还远远没有达到垄断的程度,其中占有率最高的惠普也仅仅为17.4%,而同期的Intel市场占有率则高达82%(IDC,2006)。与此同时,来自Intel的财务报告显示其在2006年的毛利率接近50%,而我国计算机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多年徘徊在3%左右。这种强烈的反差促使我们思考,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到底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什么影响。
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高技术与品牌分别位于供给驱动与需求驱动的两端,是附加值最高的两个区域,集中体现了一个企业价值创造的能力。而中国高技术产业不仅在核心技术的发展上没有显著突破。在品牌建设上也捉襟见肘。30年过去了,我国的民族企业在不平等的待遇下忍气吞声,在高技术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丧失了自己的品牌。大飞机也好,微处理器也好,在跨国公司的许诺面前,我们主动放弃了自己的研究和民族品牌。从图2可以看到,在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过程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且比例越来越高,不断挤占民族企业的空间。但外资企业能够代表中国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这些企业的生产大多通过外包和FDI的形式进行,我国所承担的生产环节中技术传播和外溢的通道非常有限。长此以往,我国由全球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迈进就更加困难,如果不能优化产业结构,不能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不能促进技术创新与进步,那么,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意义何在?高技术产业的优势又体现在哪里呢?
表面上看,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创造了大量的外汇,但这并不代表企业获取了大量的利润。从目前高技术产品出口最集中的珠三角与长三角经济区来看,由于大多数企业从事的是简单劳动环节(组装、加工),产业内恶性竞争成为常态,企业利润越来越薄,工人工资越来越低,从事研发的资金也严重不足。在如此境况下,要形成技术集群,要发挥产业之间的集聚效应根本无从谈起。图3展示了我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概况,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口量惊人上升的同时,中国对国外高技术产品的需求也在大幅同步上升,这一方面证明了我国高技术产业存在着严重的技术依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在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价值中,源于中国的多数是原材料、劳动力的价值以及加工费用,而不是高技术所带来的利润。企业在创造外汇的同时却没有创造真正的价值和自身的竞争优势。
在演化经济学家赖纳特看来,高技术活动具有典型的高质量特征,其对生产率的提高采取共谋模式,技术进步意味着较高的进入壁垒和竞争的不完全,表现为企业利润的提高和员工工资水平的上涨。此外,高技术活动对一个国家的整体福利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系统协同效应。即经济活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强化和反馈对社会生活产生的作用,赖纳特认为,真正的高技术(高质量)活动能够带来“系统性的报酬递增”,从而使技术进步所带来的高增长惠及整个社会。正如我们所看到的。20世纪90年代美国、日本、芬兰等高技术产业占主导的国家不仅使自身的经济发展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财富迅速积累,也同时使自己的国民享受到了较高的福利待遇。然而,当我们回到中国,现实却并非如此。尽管从统计上看,我国的出口自20世纪末以来大幅增加,特别是高技术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图4),外汇储备节节攀升,但对于那些从事高技术产业加工和组装环节的工人来说,他们的福利水平改善却相当有限,有些甚至没有改善,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巨大反差呢?
在外围福特制盛行的今天,柔性生产体制使劳动市场出现了分化:第一类是根据国际市场定价的高级管理者和高级技术工作者;第二类是国内市场拥有高技能的核心工人阶层——这两类工人和管理人员拥有就业保障、高工资和所有的福利待遇;第三类则是外围的附属工人,他们属于半熟练或者简单劳动力,没有就业保障,接受低工资和低福利。刘刚(2007)认为,由于福利国家详尽的劳动法、最低工资保障、环境标准和日益增加的税收负担,使大批跨国公司开始规避政府的这些调节手段,通过产业链的纵向分解,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转移。转移的结果必然是这些处于价值链生产低端的工人为国家创造了大量外汇自己却只得到少量的利润,国民财富无法实现显著增长。
所以,只有从事高技术生产环节、加大对高集成度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才能创造内生的工业租金…。实现生产率、企业利润与工人工资的共同提高,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系统协同效应,让广大国民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财富增长。反之。无论所生产和出口的产品是不是贴上了“高技术”的标签。仅仅从事低端的加工和中间产品的组装对提高社会福利的贡献必然是非常有限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如何界定高技术是研究高技术及其相关问题的核心。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高技术一词出现到现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对高技术都有不同的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技术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抽象概念,而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综合以上讨论,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高技术应当包含四个要素:第一。高技术必然具有国别属性,该属性外在化为自主品牌与自主知识产权,这是高技术最为关键的一个属性;第二,以某一特定时期的新知识或新的科学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已经实现或者即将实现产业化的技术;第三,具有高知识密集度、高研发(R&D)投入、高附加值以及高度集成化的技术;第四,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形成技术群,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的技术,即具有较强的系统协同效应。只有满足以上四点,才能被称作高技术。
按照上述定义,一个从事高技术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雇佣高素质的员工,有更高的成长性,能够通过高技术的扩散和溢出,对相关产业部门产生正的外部性,但在中国,那些头顶“高技术”花环的企业多数没有达到真正的高技术标准,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价值创造,而仅仅是通过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被动地服从于国际分工。高柏(2005)认为,与日本坚决发展国内品牌、注重独立的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相比,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完全是为全球价值链服务,更多地依靠外资带来的生产技术,哪怕是已经过时的。尽管一些人仍然崇尚比较优势,但在人民币不断升值、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的外在条件下,我国以低廉劳动力为主的比较优势正在消失,打破比较优势思维的禁锢,尽快建立自身明确的竞争优势来应对变幻莫测的国际经济环境已迫在眉睫。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2007)一针见血地指出,事实上中国的技术能力被夸大了,中国高技术顺差的产生只是产品链全球化生产分工、国际对华产业转移及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必然结果。
无论哪一个国家,技术一经济范式在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从英国到美国,再到日本和德国,作为一个个成功的赶超者和领先者,他们无不是其所在时代高技术发展的受益者。中国作为一个立志于在未来数十年达到中等发达程度的发展中大国,应当虚心学习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吸取他们的教训,如日本、韩国和芬兰在其技术强国地位确立的过程中FDI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高柏,贾根良),这显然与我国目前的经济战略相违背,值得深入思考。认清国情,特别是中国目前高技术的发展状况,才能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高科技发展战略,也惟有此才能趋利避害,实现高技术产业从被动服从国际分工向主动影响国际分工转变,从仅仅依赖外生租金(低劳动力成本)向创造内生租金(技术变革)转变。
在新的国际分工和全球生产链条碎片化的大环境下,政策的作用和力度不容忽视。政府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来支持高技术企业的发展,鼓励他们完成从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高端的转变,使企业能够着眼于自身能力的提升和未来的长期发展,而不仅仅满足于眼前利益,特别是在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的保护方面,更要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立足于长远来权衡利弊得失。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没有技术发展的主动权,没有自主品牌和民族企业就无法获取高额的附加值,这就是跨国公司不惜血本进行品牌营销以及发达国家强势保护民族品牌的原因所在。对美国而言,企业代表着国家,国家是企业的后盾,一旦企业利益受到威胁,政府就动用国家力量进行干预。例如,外国公司想要兼并或控股美国高科技企业非常困难,要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听证和审议,最后还要经国会批准,其过程之繁杂超乎想象。最近的一起案例发生在2008年2月,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出于对敏感技术的顾虑否决了华为对美国电信设备制造商3Com部分股权的收购。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要保护本国的民族品牌和知识产权,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密不可分,不容侵蚀。
令人欣慰的是,2006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已经开始在金融融资、税收、技术标准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优惠方面给出指导意见,2007年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了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时给民族企业以优先权等等。这些政策对于那些从事高技术产品研发和高技术环节生产的企业而言,能够使其在发展初期更容易地进入市场,有机会发挥自身的巨大潜能,实现价值创造,通过外部制度和内部组织的共同演化,逐步成长和壮大,实现从模仿和适应性企业向主动创新性企业转变。这里,有关政策的探索和制定需要深入企业调查和研究并不断细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关政策的实施也要严格按标准进行,否则,政策的效力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最明显的例子是,享受众多优惠条件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自1994年建立至今,区内企业仍没有形成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盈利水平低,缺乏核心技术,原创的高新技术产品更是屈指可数。因此,如何更好地提高政策效率,更好地达到政策目的是我们需要不断总结和思考的。
综上,只有清晰而准确地把握“高技术是什么”,才能真正发展高技术。此外,必须把高技术的发展放到战略高度,不能动摇。一些学者,特别是来自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将后发国家对先进国家的模仿视为必然,认为成熟产业的转移可以带来双赢的结果;或是大肆鼓吹自由贸易与比较优势(RusseⅡ D,2006),甚至认为发展中国家发展高技术产业是浪费纳税人财富的无底洞。他们完全不顾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以及发达国家巨额增加的研发投入,对于这些甚至已经成为经济学常识的理论我们亟需反思,从历史和现实中寻找答案,而不是人云亦云。一个国家的未来取决于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取决于技术突破和应用。本文认为,只有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发展并且顺应全球化趋势的技术一经济范式,确立技术立国的长远战略,而不是亦步亦趋的跟随战略,才能实现中国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实现国民财富和社会福利的共同增进,让人民群众从国家的经济发展中真正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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