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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杰:两会应为开发商上万亿暴利质询住建部长

原文:http://622006071.qzone.qq.com/blog/1268238273

当今中国房地产十大真相(三)
房市失控造成公众上万亿损失,政府失责竟无人担过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没有什么话题比房价更热更牵人心的了:去年一年,全国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的房价都暴涨了百分之几十,高的甚至翻了一番;全国数万个开发商更是借政府的“救市政策”,无法无天的哄抬房价,仅被视为“最大民生”的商品住房一项,攫取的暴利就高达1.8万亿元;高房价高暴利的结果,导致全国85%的城镇居民买不起生存居住必须的住房。这也就难怪在两会前的各种民调上,房价处于社会热点之首;在两会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中,遏止房价、保证公民基本的住房权也成为“重中之重”。
但是,就在公众和两会代表委员一片声讨高房价和房地产暴利声中,人们却惊奇的发现,至今为止,竟然没有任何一级政府或部门(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的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的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失控造成的恶果,站出来担当起最基本的失责之过;也不见任何一个级别和层次的官员,对由于其治国理政不力,使人民不得不承受的开发商上万亿元的暴利,说一声最起码的“对不起”;至今,因房价问题而“特别关注”全国两会的社会公众,也没有见到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在这方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委员的权利,对去年房价暴涨和开发商暴利至少负有“行政责任”的任何政府部门的高官,提出质询、问责或罢免的动议。
更不可思议的是,作为中国房地产市场“主角”,中央政府负责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的住建部长姜伟新,在“三八”那天的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竟然也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高房价和开发商暴利问题,表现出“一脸的无辜”。他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房价上涨过快”原因时,甚至也“苦大仇深”似地“义正言辞”:“最主要的可能还是供给、需求和管理上的问题”。从旁人看起来,他完全是以一种“局外人”的姿态、而不是当事者的角度,在谈论一件似乎与自己的职责和行政无关的事。事实上,从部门的职责和官员的责任来说,不管是房地产市场管理上的失职,还是这位部长所说的市场供需方面的问题,都直接和这位部长及他所领导住建部的主政不力,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关系。
在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人们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住建部的“主要职责”就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等。这些都是国务院赋予住建部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市场监管方面所持有的的“生杀大权”。所以,不管是商品住房所谓的“供求失衡”,还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极致的哄抬房价,住建部作为政府部门调控和监管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责任人,都有不容推卸的重大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部长姜伟新,理所当然的必须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除了市场层面以外,国务院还在房改和住房政策方面赋予住建部以重任。规定住建部的“主要职责”还包括“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另外,国务院还规定,住建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等。
所以,无论是房地产市场,还是房改及住房政策的调整,以及城镇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还有房市调控中各政府部门的协调,住建部都是“大权在握”。他们的手中也绝不缺乏治理哄抬房价、遏制投机炒房,并把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的“十八般兵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就是在这次住建部长等人的新闻发布会前一天,住建部的一位副部长也“正好”到政协“叫苦”,公开为住建部的失职开脱责任。他说:房价调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努力,而住建部在调控房价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手段。似乎房地产市场失控,都是其他部门没有“协同努力”,和住建部自己的所作所为无关。
其实,住房建设部和姜伟新部长,对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究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是否在合理范围,早已“心知肚明”;对住建部究竟能不能通过行政的方法和手段降低房价,也是“心中有数”的。记得在去年的2月底,也是姜伟新担任住房建设部长后所面临的第一次两会前,在接待前来住建部调研住房保障的民建中央住房保障专题调研组时,这位新部长曾经说过一句当时影响很大、听起来也非常“体察民情”的话。他说:“2007年下半年我国市场化的住房价格飞涨,除了极少数高收入家庭外,几乎所有家庭都难以承受。”作为新部长,当时他还胸有成竹的向带队的全国政协一位副主席表示:“房价已经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催化了这个调整。”
一年后的今天,人们确确实实看见了“特大调整”后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价的剧变。姜伟新部长及住建部对房地产市场“调整”后房价变化的幅度之大,至少是“创造”了1998年实行房改以来房价一年变化的“最高纪录”。遗憾的是,这样变化结果,并不是一年前住建部长姜伟新向公众所承诺的那样,通过房价向下调整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恰恰相反,经过这位部长拟定和出台的一系列“房市新政”的“调整”,房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涨到一个“创天价”的水平。保守估计,去年在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70个大中城市,一年房价的平均涨幅至少在30—40%;若参照各城市的现实状况按常识推理的话,这些城市的商品住房价格的平均涨幅,已达到40—50%;尤其是在大多数一二线城市及沿海的经济发达城市,商品住房的平均涨幅更是高过50%以上,不少地方市中心的房价一年更是暴涨了一倍。中国社会科学院对2009年房市有一句“典型性评价”,这就是疯涨的房价已使“85%买不起房”。
姜伟新部长和住建部的房市“调控”所导致的房价创纪录的疯涨,又给全社会的财富分配带来什么样的“成绩单”呢?根据计算,经过“调整”,2009年房地产市场对全民财富的“洗牌效应”的“成果”如下:首先,开发商通过操控房地产市场哄抬房价,仅在商品住房上就攫取1.8万亿元的暴利,相当于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0%;第二,如此高的商品住房暴利,已相当于把中国城镇1.05亿人2009年全年的可支配收入全部盘剥一空。如果平摊到全国每个城镇居民的头上,相当于使他们又增加了近三分之二(64.1%)的国民平均税负;第三,去年房地产市场全国商品住房的购买者,平均每套房为开发商的暴利,多付出了22.39万元。相当于他们多掏4、5年的全家可支配收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此的房价哄抬和财富洗牌,至少可以称得上是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最大的人造民生灾害”。它给公众和国家造成的损失,要数万倍于惊动全国上下的“央视大火”或各种特大矿难。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就是这样由于“治国理政不力“而造成的“超级特大民生灾难性事故”,尽管其民愤最大,老百姓最不满意,但至今竟无人对此质询问责。
记得2006年11月还是在卢武铉总统时代,韩国的建设交通部长官就因整治房价不力、抑制房价的政策失败而辞职。与他一起下台的还有青瓦台宣传首席秘书和青瓦台经济辅佐官(分别相当于总统府的“书记处书记”和“中央财办主任”)。它表明在民选国家政府官员如果在控制房价上不能尽职尽责,就必须承担后果,“下岗”谢罪。必须说明的是,这三位官员的下台,并不是因为和房地产商搞“官商合谋”哄抬房价(如中国某些官员那样整天要“稳定房价增长”),而是由于在降低房价上“治理不力”。据说“不力”的突出表现,就是“首都首尔的公寓住宅价格较3年前平均上涨了24%”。如果按照这样的“治国理政”要求,包括住建部长在内,中国还有几个城市的市长书记不该下岗“谢罪”?
有人说,2009年的房价上涨,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使然”。错也!任何“不健忘”的人(包括开发商)都知道,2009年房市之所以被爆炒,就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实质上鼓励炒房投资的“房市新政”。政府不仅大开政策的口子并放出前所未有的信贷规模,允许炒房者通过银行借国家和人民的钱进行投机炒作(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等),而且还拿出纳税人的钱补贴炒房者(契税减免等)。而住建部,就是所有这些“刺激房市”政策的“总策划”和“总执行人”。就在开发商都认为如此疯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危机四伏”、患了“重病”之时,公众也没有听到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住建部及部长姜伟新本人,公开站出来说声“对不起”。人们看见的是,住建部及部长本人,继续听任公民的居住权利受到空前践踏;继续听任开发商操控的高房价和对买房者的横征暴敛;继续听任房地产市场“危机重重”的疯狂。直到国务院在年底不得不出台新一轮房市调控政策。
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实践再一次证明,有什么样的住房政治,就会有什么样的房地产市场,也就会有什么样的房价。
人们也许还不知道,中国房价的每每出现的“创纪录”的暴涨,并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的突出期,也不是在城市化的高涨之时,而是总伴随着国家房地产和住房政策的变化而出现。查阅一下九八房改后这十几年的历程,人们可以发现,除了去年由于政府出台“刺激”政策导致房价创纪录暴涨外,还有就是在2004年,同样也是在当时建设部(现在的住建部)起草的18号文件(取消普通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权利,房地产市场开始由开发商垄断操控)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当时全国房价不仅“首次出现两位数增长”,而且还“首次超过居民收入增长”。据统计,2004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格(2549元/平方米)比1998年(1854元/平方米)增加695元,其中2004年比2003年就增加352元,占到整个增加值的50.6%。也就是说,开发商名靠政策垄断房市后一年的房价飞涨,比过去6年增长之和还要多。
所以,任何对中国房地产发展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不可否认,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完全由政府政策所左右的地地道道的“政策市”;房地产和住房政策走向的如何,是决定房价的高低和涨跌的最重要因素;而住建部,就是中国房地产“政策市”的最大的操盘手。这就难怪,当这次全国两会上有人要问责住建部时,号称“地产总理”的京城某开发商赶忙站出来为住建部挡驾,声称“住建部对房价干预的可行性几乎为零”。作为现有房地产市场和住房政策导向最大受益者的开发商,理所当然的要竭力维护它的“总后台”。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对2009年房市失控及开发商暴利的反思,主要目标针对政府主管部门及主要责任人的原因所在。
实际上,公众期望对住建部及其部长姜伟新进行质询和问责,还不仅在于他们过去的“失误”,而且更在于他们对今后如何解决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除了老生常谈和口号式的“决心”以外,未见起码的有可能解决问题的得力举措的出台。比如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姜伟新所述的“要从供给、需求和管理三方面入手抑制高房价”,不仅毫无新意,而且早已在这几年实践中被证明无效。最重要的,这位部长缺乏解决住房问题的基本诚意。不仅还把去年全国性的房价疯涨和开发商暴利问题,继续掩饰为“部分城市房价过高”,而且还竭力规避现实,用所谓“未来20年房价上涨的压力”,来敷衍和搪塞这两年如何把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这个问题的核心。
对如何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上,曾担任过建设部长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最近说的一句话可谓是“画龙点睛”。他说:住房问题的解决,有赖政策上的突破。实际上,这样的“突破”在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不少,如重庆市长黄奇帆早就把“买得起房的房价收入比”和“住房供应双轨制”作为解决当前住房问题的中心所在,上海市也重新提出大规模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等等。反而是住建部,未见任何大的住房政策和房改新举措的出台。人们当然要问,住建部,还要和开发商的利益链“捆绑”到何时。
就是在昨天(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强调,今年将根据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来开展询问和质询,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来报告工作。这也许是对媒体要求“两会应给高房价一个‘说法’”的一种回应。同样也给我们一个思路,今年的全国两会,为什么就不能对造成“超级特大民生事故”的住建部及部长姜伟新,进行质询、问责甚至弹劾呢!
中国人大的“问责史”已有数十年。早在1980年9月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179名北京团代表就建国以来投资最大的宝钢工程建设问题提出过质询,被称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在2000年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32位辽宁省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就“11-2 4” “大舜号”特大海难事故依法向交通部提出质询。除了全国人大的质询问责以外,国务院行政系统的问责也曾经让高官“胆颤”: 1979年11月“渤海二号事件”的沉没,使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康世恩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受记大过处分的第一人;1988年1月贵昆线上发生的一起颠覆伤亡事故,使得时任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丁当时还身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抚今追昔,人们不禁要问,经过这几十年来的发展,现在全国人大对政府部长等高官的追责质询,究竟是后退了,还是前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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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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