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宪法》不能只读第35条--关于几个牢骚型老人的正式牢骚的解读
《宪法》不能只读第35条
——关于几个牢骚型老人的正式牢骚的解读
司马南/文
重阳节刚过,几个牢骚型老人很活跃,他们写了一份意见书,到处寄送,逢人就唠叨。我在一位长者的建议下,认真地研究了他们的东西,发现这几位牢骚型老人谈问题的方式很立体、很情绪、很别致,问题本身亦虚实相间真假莫辨。
这些问题,单看内容,属于旧说的意识形态问题,新说的政治哲学问题,但是,看问题的提出以及论证的方式,却更像是老年心理学研究范围内的东西。
这几位牢骚大盛者,一面激动地诉苦,说大陆61年没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一面啧啧称羡,楞说香港殖民地(回归之前,英国人统治时期)货真价实地有言论自由。他们在纸面上写道:香港殖民地的言论自由“不是空头的,纸面上的,是落实的,兑现的”。
诸位也不妨一起来听听,牢骚大家论证大陆新闻不及香港殖民时期自由的证据站的住脚站不住脚。
其论据盖为两条:
其一,“共产党的高级干部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最近,当过副部长的李锐先生遇到一件事情,《周小舟纪念文集》出版,李锐的一篇文章没有被收录进去。耄耋老人李锐愤怒地发出最后的吼声“这算什么样的国家”。
其二,据说有一个秘密,大家都还没有发现的秘密——“中国国家总理也没有言论出版自由”。牢骚家论证的方式很有趣,据他观察发现,总理在某时某地讲的某一句话、某一段话,当天、次日CCTV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居然敢不刊载也不播出”。
我谓老人家:李锐老的文章没有被收入某本书的原因很多,这跟“什么国家”有什么关系?跟新闻自由又有什么关系?该文既然已经在《人民日报》上发过了,收不收入这本书又能怎么样呢?再说,这本书又不是《人民日报》或者中央宣传部编的,选编者自己有权力决定用那篇不用那篇……
我又谓老人家:我们的温总理天天在会议上说话,跟外国人说话,跟工人说话,跟农民说话,跟科学家说话,他的话那么多,哪能每一句都在电视台出来播出来出来的呢?说不定有的话是他自已不愿意播出来的呢?新闻联播只有30分,要是温总理今天讲过的话都播出来,其他人的话、其他人的事就没法反映了……
我的话自是温和得不能在再温和了,老人家的面部表情却如我预料的那样现出愠色。我只得赶紧打住话头,就便扯起秋后天气与北京的小汽车发展太快。
作为一个晚辈,面对83岁的长者,没有理由不尊敬他,也不能不顺着他,老人家艰难曲折的人生历史,老人家已经大修过随时都可能再停摆的心脏,老人家曾经有过敏锐思维坚定信念的既往,都不允许我发出谔谔之声。
见我不再讲话,老人家有又渐渐地回到刚才的话题。这是老人思维的特点,渐趋线性,不轻易拐弯儿,且反复表达无谓强调。
老人家谈到,就是要取消媒体主管单位,真正落实“总编辑负责制”——他当过总编辑,深知上边有个社长管着不舒服,这一点我很理解。
老人家谈到,就是要恢复记者“无冕之王”的社会地位,要实行严格的舆论监督——老人家不知道的是,今天的媒体单位也都有一个市场化条件下生存的问题,有的记者甚至还有拉广告的工作量考核指标;他老人家更不知道外国的媒体大亨正在倾力渗透中国媒体出版界,媒体独为王者谁来监督他?
老人家谈到,就是要“取消网特”,取消“五毛党”,取消对“翻墙”的技术限制——我很新鲜,老人家居然不假思索地使用懂得“网特”概念。我问“什么叫网特”?他停顿一会儿,回答说“没有很好思考”。我告知,所谓“网特”“五毛党”是有人诬名化中国网络管理部门的一种语言。
老人家谈到,就是要给《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以特殊待遇——其实,这“一报一刊”,其实是“两报一刊”(还有一份《南方都市报》),已经足够特殊了,但是老人家认为还不够。
说服老人很困难,这跟与孩子打交道不一样。孩子的特点是注意力不容易集中,却极容易转移,换着玩具给他们就可以了。老人正相反,一旦盯住什么目标,精气神虽然不行了,注意力却不肯轻易转移。对这样的老年人,我们应该多一份理解。当然,理解、礼节、礼貌,都属人文关怀,乃属于敬老爱老。
人文关怀也罢,敬老爱老也罢,仅仅是对于这些个老人,而不是他们极端雷人的观点。
现在,海内外均有一帮有把子年纪的人,出于记忆深处的痛苦和情绪上无法排遣的愤懑,天天骂“文革”,把文革无限延伸,无边无沿地扩大,在他们的心目中,文革根本没有结束。更有极端者,出于“非毛化”的需要,出于湮灭今天中共领导合法性的需要,拼命夸大文革的负面作用,甚至将毛泽东一生的伟大与等文革等同。
我以前写文章曾经讲过一个老爷子的事儿。
这老爷子太逗了,九十岁的人了,其人没有随着岁月的流淌变得更有境界更有胸怀,恰恰相反,他老人家越发喜欢神化自己,越发喜欢诿过于人。他不断地推出“回忆录文章”,用以“证明”自己在历史的重要关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正确”,而毛泽东则被“证明”总是错误;他痴迷于抒情性证明自己的光明磊落,同时不忘恶言式证明毛泽东的狭隘专制。
咋开始,有人以为他老人家毕竟在毛主席身边呆过,他从那个时代走过来,他受过委屈,他要宣泄一下,他或有孤证可供参考。哪知道,老爷子昏花老眼为“名”所累,亦为“得”所累,他老人家写的“锐版春秋”、“锐版周末”越来越离谱了。
虽名为写春秋,没有了浴血奋战的热血男儿,没有了伟大领袖指引我们前进,没有了功高盖世的共产党员整体,反正男主角全是他自己,自恋影集每一页都是自己,高兴的时候偶尔也会提到老哥们小圈子,但是,独举大旗一路正确从不乱码,大脚印一行90年没有一个歪歪的,只有自己。应该说,国民是有宪法赋予的自恋的权力的,我把老汉我自己夸成一朵娇艳的花你管着吗?但是,宪法也同样赋予别人以权利,其他国民的合法权利也需要受到保护。诋毁别人成就自己,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你没有诋毁毛泽东神化自己的权力。
像我这样情绪状态的人当中,有一位党史研究者,他也看不惯气不过,于是真凭实据写了一篇文章介绍其人其事,方才大白历史于天下。
原来,毛主席还活着的时候,这位老爷子啊,除了著文激情颂扬领袖,还动辄涕泪热血沸腾,后来的实践证明,其骨子里首鼠两端,偶尔上书房行走,引发了旧文人的习性,将旧道德与新道德一股脑地忘了一个干净。
旧道德,讲究忠君爱国;新道德,讲究为人民服务。他那一条也做不到。
当年见到主席,卑躬屈膝低眉顺眼活学活用还来不及,哪里有什么个人一贯正确卓尔不群?而今毛主席不在世了,赤橙黄绿,是非曲直,当年当时,何人何事,任由他信口言之。
中国的人生哲学特别讲“厚道”二字,讲“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讲关公那样的敦厚忠义,讲“不念旧恶,实行恕道”。在人格上,中国人特别鄙视那些在主公背后、在主公死后不断爆料神化自己诋毁主公诋毁他人的行径。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样的作为令人心寒齿冷,这样的人不可信亦不可交。
人生暮年耿耿于怀,恨恨于牙,念念不忘,其执著之状也令人怜惜同情。但是,同情归同情,对于某些人的错误言论,我党内有个好的传统因该发扬——批评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弄通思想团结同志,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当然,今天,有人的那架老机器早已经开不动啦。
他挣扎着,拿着放大镜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指责28年来这一条没有按照普世价值原则来兑现。但是老人家却失之于一个小小的疏忽——他们只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忘记了第51条、第52条与其它诸条也是要读的。
( 2010年10月21夜深)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条摘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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