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流疫苗到麻疹疫苗
从甲流疫苗到麻疹疫苗
2010-9-6
注射疫苗预防疾病,是一件很“科学”的事情,但是首先,科学不能由权威来操纵,其次,科学不是不会出错的——因为科学是一种由“人”来做的事情。科学用到实践中,一定会发生一些问题——因为科学在应用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可控的实验室;技术永远也不可能是完善的——例如生产疫苗、运输保管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无数个出错的可能性。科学是很多人(科学共同体)一起做的事情,因为有很多个聪明的头脑在一起,互相补充、互相批评,所以科学应该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科学应该永远在进步的过程中,永远不会停止,永远在纠正错误。如果让权威来掌握科学,科学就不能再发现问题了!那种“科学”还会把已经很明显的问题也当作无关——就算是人命关天这样的责任,也可以用权威的力量洗脱。如果再进一步,让商业利益和官方的脸面来参与科学,那么科学就再也不能发现问题、再也不能进步了。
注射疫苗预防疾病,是不是会导致生命威胁?真正的科学研究很早就发现和报道了疫苗可能导致致命的后果:虽然罕见,但是存在,发生过,也认定过。从印度到美国到加拿大还有英国,都有过科学研究和报道,应该还有更多。这事真的和转基因有点像。
几日来,中国突然出现了一个注射麻疹疫苗的全国性项目,一个多亿中国的孩子,从8个月的婴儿到14岁的少年,要在9月11日到20日的短短几天时间里,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要求,全体注射麻疹疫苗!所以普及一下这里面的科学知识就太有必要了:任何一种疫苗和最多8个月内致死的“急性再障”之间,可能是存在关联的!
在我国媒体上找不到对“紧急注射麻疹疫苗”的明明白白的解释,在执行政策上,一说不能不打,否则不让上学,一说可以选择,媒体不多说。普通人实在搞不清,那么科普的必要性就更突出了。
生活在一个超科学的全球化时代,我们大家都得随时随地提高自己的科学知识,关注科学的和全球的新动向。甲流疫苗打下去以后,有一些悲剧事件的确发生了。下文来自网上资料——北大免疫学王月丹博士对甲流疫苗是否会引起致命的“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提出的“个人”看法【转引自【永恒的记忆2010】于 2010-4-22 20:34:46,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004/145857.html】
对于江苏学生的再障是否由甲流疫苗引发,先不要急于下否认结论
据红网(http://news.sohu.com/20100401/n271249148.shtml)报道,江苏省盐城市40岁的母亲尤志华在失去女儿近一个月后,认定女儿的死和江苏延申(公司)有关。
对于这件事,网上有很多评论。一方力挺卫生管理专家的意见,认为接种疫苗不会引发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说死者家属是在空手套白狼,诬陷疫苗以期获得经济利益;另一方则除了哭诉拿不出其他的科学证据,除了挨骂和继续哭诉,似乎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我一直非常反对网络暴力,一直反对借助网络评价和诋毁别人的人格,我总是想“你认识我吗?你凭什么骂我?”想到这个问题,我对这些人除了厌恶,更是感到痛恨。他们太无耻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都是十分同情死者家属的。不过,这无关科学。
那么,从科学的角度讲,我认为专家组的调查认定下的过于仓促了。我当然理解专家组所面临的压力,以及卫生部门和企业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急迫的心情。如果,这个专家组请了我,在这种形势下,我也会一样做出相同的结论。但既然这件事已经尘埃落定,那么,我们就可以以一个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和研究这个问题了。
要说疫苗接种是否与“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有关,我们就必须了解一下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病原因。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因骨髓造血干细胞及造血微环境损伤,致使红骨髓被脂肪替代,造血功能部分或全部衰竭的一组综合症。发病迅速,预后非常不好,平均病程只有8个月,病人就会死亡。
对于急性再障的病因,比较公认的看法是,由于药物、化学物质、病毒和不明抗原引起的免疫紊乱,导致的机体造血干细胞的损伤(Young NS. Acquired aplastic anemia. Ann Intern Med 2002;136(7):534–546),而疫苗抗原也包括在不明抗原的范围之列。国外,尽管急性再障属于罕见疾病,但是对于疫苗引发急性再障的报道还是有颇有一些的。看近十年:
1.
2.
3.
可见,疫苗引发“再障”,的确是发生过的。
那么,有人在网上还称,流感疫苗只有H抗原和N抗原,不会引起再障这类的“半科普”言论。我不敢说一定有关系,不过,2002年英国人报道了,流感疫苗接种可引发再生障碍性贫血(Hendry CL, Sivakumaran M, Marsh JC,
证据就在上面了。
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媒体都不能对疫苗的不良反应做出结论【版主按:法律来参与科学了】。我遵守法律,我不下结论。但是,我认为,不能排除疫苗接种引发费同学急性再障的可能性和相关性,国家应该补偿费同学的家属。费同学的家属应该得到尊重和同情,应该删除那些任意攻击他人人格的言论。
科学应该是可以讨论的,辩论的,甚至可以争论的,但不能侮辱别人的人格。说实话,我本不想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因为,国际上大家可以公开讨论这个问题,上述的文章都是发表在《美国血液学杂志》和《大不列颠血液学杂志》等血液病权威杂志上的,而且可以公开说疫苗接种可以引发再障,甚至警告说需要在接种疫苗的时候引起重视。在国内的报道只能发表在《齐鲁护理杂志》这样非血液学专业知名杂志上,还要冠以“偶合”二字,可见国内学术环境对大家的压力。而且,这个问题已经离我的圈子很近了,我也需要维护大家共同的利益,不能乱讲话了。但是,那些在网上肆意发帖侮辱死者及其家人的言论,令我很愤怒,所以,最终决定发此一言,希望死者获得安息,生者获得解脱。
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疫苗与再障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多种疫苗均有引发的报道,所以,这提醒我们接种任何疫苗都必须慎重,选择必要的疫苗进行接种就可以了。这也提示我们,在关注疫苗本身的主要抗原时,也需要注意疫苗其他成分的影响。改进疫苗,一定要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情况。例如,欧美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是灭活的减毒疫苗,而我国仍然是糖丸。而上次狂犬病疫苗,灭活的减毒疫苗固然安全性很高,但对于工艺和检测水平要求很高,所以,我真的没想到我国已经全部都从效率高但安全性相对较差却容易控制的减毒活疫苗,改为了灭活减毒疫苗(还因此被人“嘲笑”了,不过我很感激,因为我也学了新知识。但这次的狂犬病疫苗失效问题是否说明了我们目前在疫苗的检测和体制上还未做好跟上先进水平的准备,就生产先进产品了呢?其实,在中检所检测前,各省先采用免疫法检测一下抗原的含量作为常规的初筛,就可以减少不合格疫苗检出时已经使用完毕的“荒唐”现象了)。
应该注意到,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是疫苗相关疾病中十分罕见的疾病,大家不必因此完全拒绝疫苗,而是更应该慎重和科学的选择疫苗,及时听取免疫学研究人员的建议看来是越来越有必要的。
急性再障是十分严重的疾病,据报道费同学生前曾在苏州大学附属医院血液科进行治疗,我曾经在那里学习了六年,也是苏州大学送我去法国学习的。我很了解他们的工作,我想他们尽力了,如果不能挽回费同学的生命,看来也是疾病本身过于危急的缘故了。所以,我再次呼吁有关部门不要急于对甲流疫苗与费同学的再障无关进行否认,应该留取样品,今后进行研究。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补偿费同学的家属。我很想对费同学的母亲说,“死者已矣,节哀顺变。”(尽管,这个悲剧本可以不发生的。我其实也很内疚和无奈,尽管我已经尽力呼吁慎重接种甲流疫苗的,。。。。)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于学院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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