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腐到问责——执政党吏治重心的无奈移变
与当日俄罗斯金融寡头操纵社会的情状不同,在社会结构方面,当下中国的最大缺陷是对官权力约束不足。在现行体制下,约束官权力的关键,不是舆论的力度,甚至也不是信息技术的进步,而是执政党中央的意志和决心。以娄烦塌垮事故为例,类似官员瞒报死亡人数、掩盖灾难严重性的事件,多年来已屡见不鲜。媒体,尤其是网络与海外媒体对此多有报道。但在娄烦事件以前,官方对待媒体相关报道的“正常”方式,一是封杀,二是斥为谣言。娄烦塌垮事故本来也是循此“正常”规迹运作的,记者的相关文章发表后,被很多网站转载,但所有转载文章的网页很快都打不开,封杀迹象明显。温家宝对记者博客文章的批示,扭转了这一不正常的“正常”过程。但在此之前,执政高层对类似事件的态度基本上是保持沉默,不轻于表态。这种沉默,既可理解为是在选择切入的最佳时机和方式,更可理解为体现了执政党选择的两难:既欲借力舆论约束官权,又顾忌社会舆论的反作用力。
娄烦事件后执政高层不同寻常的反应,或许预示着中央高层的态度终于有了新的定向:即使承受一定的反作用力,也要借力舆论约束官权。毫无疑问,这种定向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执政理念相契合,更反映了包括稳固政权在内的社会多种需要。
众所周知,腐败是当下中国的最大顽疾,也是最有可能瓦解执政党执政能力的绝症。执政高层虽已充分意识到腐败的致命性,但却陷入一种“人不能抓着自己头发离开地面”的困境。在领导人及其亲属可以借助权力“合法”赚钱,腐败在高层已经合法化、规则化的现状下,执政高层甚至找不到约束下属的道德立足点,更遑论展开强硬的手段。放弃既得利益总是最难的,在强人已渐行渐远的今天,执政集团内部也无法内生出足以颠覆目前这种最有利于他们自己的分利格局的力量。于是,反腐不是沦为作秀和点缀,就是变味为权力斗争的筹码。在这种体制和现状的约束下,对官权力约束的不足,将是中国长期的现实。
在直接反腐难有实质进展的无奈下,从侧面为官权力的行为设置藩篱,就成了全社会包括执政党的“次优”选择。这种藩篱性设置,即是随着最近一系列安全事故而得到舆论高度关注的官员问责制。近年来,执政高层明显加强了对官员问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无论是贵州的瓮安事件,河北的三鹿奶粉事件,还是山西的溃坝事件,都导致大批官员引咎下台,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执政高层骤然加大问责的力度,体现了一种以“问责”弥补“反腐”的心态,也展示了一种新的吏治思路:在腐败难于根治的当下,首先只要求官员做到“能办事,能负责”。
容忍官员一定程度的以权谋利,但要求他们对自己职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这或许将成为一种新的、普遍适用的官场规则。虽然这只是一种较低的吏治要求,也不能满足公众对于官员行为的道德期许,但它却是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约束方式,也是将来进一步改善吏治的基础和台阶。更重要的是:在这一点上,执政高层很容易建立起相对于下属的道德优势——在党内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力越来越淡薄的今天,执政行为不得不更多地从世俗道德中获得合理性。
问责的前提是事实清楚,责任明晰。要问责官权,就必须与官员推卸责任、隐瞒事故的倾向作斗争,就必须借力于舆论监督的力量。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温家宝对记者博客的批示,其意义就不仅限于一时一事,而是执政高层在借此表明一种态度,改变这个层面上的力量对比。正是由于执政高层的迅速反应和态度明确,官员的生态环境才可能发生重大转变:隐瞒事故、推卸责任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反之,约束官权的可操作性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低——仅仅一个记者的一篇博客文章,就可以使许多官员的掩盖成果付诸东流,甚至变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历史的车轮总是在当代人的不经意间转动,回过头来,人们才能发现那些记载了前进里程的标志。正如小岗村事件记载了经济改革的开端,孙志刚事件见证了执政高层有意转向“以人为本”,人们期待,此次娄烦塌垮事故,以及随后温家宝对记者博客的批示,预示着一个以强化“问责”来约束官权为特征的新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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