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习近平一五讲话: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一•五”讲话的几点学习体会
朱佳木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一•五”讲话),是一篇对深入领会十八大精神、促进全党警醒具有重大意义的讲话。讲话从六个时间段分析了社会主义思想从提出到现在的历史过程,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讲话不仅有助于人们更加科学地认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为正确看待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思想。
一
习近平的“一•五”讲话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在当前国内外敌对势力和错误思潮肆意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它污蔑为“资本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或“新官僚资本主义”的情况下,突出强调这个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质的规定性。好比钢,其基本性质是含碳量小于2%的铁炭合金,在此基础上可以加各种合金元素,使其成为不同用处的合金钢。但无论加什么元素,碳的含量都不能超过2%,否则就不成其为钢,而是铁或其他金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立足于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体现着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两大时代主题的特征,但作为一种政治理论、社会实践、社会制度,归根结底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既然如此,它当然要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否则就不成其为科学社会主义,而是别的什么主义了。
社会主义起初是针对资本主义剥削而在16世纪欧洲产生的一种学说,它对未来理想社会描绘得十分美好、十分具体,但未能揭示资本主义灭亡的必然规律、未能指出埋葬资本主义的社会力量、未能找到通向理想社会的现实道路,因而只能流于空想。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成分,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阐明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客观规律,论证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必由之路,从而将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
科学社会主义自创立之后,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的充实和完善,又经过列宁、斯大林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过程中的丰富和发展,从理论逐步变为了现实,并形成了一系列基本原则。例如,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必须经过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必须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坚持共产党领导,镇压国内敌对势力的反抗,防范国外敌人的侵略、颠覆,保障全体劳动者的民主权利;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为公有制,由国家有计划地进行,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逐步消灭阶级,直到实现共产主义,等等。但是,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中国具体国情下所实行的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体和政体上虽然实行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新社会阶层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实行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因此,其实质仍然是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制度和体制上虽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和鼓励资本参与分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仍然占主体,国有经济仍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对市场活动仍然发挥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计划调节仍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因此,其实质仍然是社会主义。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也说过:“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江泽民强调:“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国家经济的主体必然是公有制经济。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决不能动摇。”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在推进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强调要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事实说明,只有公有制占主体,分配上才能保证共同富裕,从而使社会主义原则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中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和过去长期存在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现象,我们党曾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资本参与分配。这一方针和政策的实施,对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和“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倾向,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并且受到来自右的和极“左”的两种思潮的夹击,就连资本主义国家的舆论也不时予以嘲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党对分配政策进行了逐步调整。例如,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改为“既重视效率也重视公平、把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等。党的十八大更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定义,把“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把握的基本要求之一,把“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并旗帜鲜明地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次会见中外媒体时便强调,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对民族、对人民、对党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所有这些都表明,我们党对分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认识是清醒的,解决的决心也是坚定的。
要摆正先富与共富、效率与公平、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涉及各方切身利益,不可能没有阻力,更不可能一帆风顺。比如,有人认为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说“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有希望”,“没有贫富差距就相当于吃大锅饭”。还有人把收入差距扩大说成是政府管理经济和“国有垄断”、“国进民退”造成的,提出“民富优先”、“国退民进”、“以民营经济为主体”、“要把国有企业量化到人民手中”等主张。这些言论既违背《宪法》原则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纲领、路线和方针,又违背客观实际。
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因此,不存在什么国有企业还要“量化到人民手中”的问题。要求所谓“量化”,说穿了,无非是要把国有资产私有化。苏联解体时给全体居民发放国有企业的证券,结果把国有资产都“量化”到了哪些人手里,世人是有目共睹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中包括“自然垄断的行业”,国有企业中也要有“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离开了这种垄断,国有经济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们一方面要反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一切企业的垄断行为,另一方面,绝不能借口“反垄断”来反对国家通过国有企业实行必要的“自然垄断”和“垄断经营”。江泽民说:“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是我国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分工的基本力量”。胡锦涛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习近平在2009年视察大庆油田时也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和实践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阵地。”当前,某些西方大国正是以中国国有企业受政府优惠为名,在贸易、投资、资产收购等领域对我百般刁难和限制。这从反面说明,中国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确实具有较强实力,使西方跨国公司、大财团和它们的代理人感到不好对付。
另外,是不是“国进民退”和“国富民穷”,应当用事实说话。统计表明,2009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与4年前进行的第一次普查相比,国有企业单位下降了20%,资产下降了8.1%;而私营企业单位增长了81.4%,资产增加了3.3%。2011年与2001年相比,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产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比,由44.4%下降到27.2%;而私营企业占比,由9.2%上升到29.4%。还应当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无阶级社会,“国”和“民”没有摆脱也不可能摆脱阶级性,对“民穷”还是“国富”都要做具体分析。现在,中国一方面还有1.25亿人处于新的扶贫标准线以下,另一方面,早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市场。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也只有22.5%,而24个工业化国家平均税负为45.3%,29个发展中国家平均税负为35.5%,都比我国要高。可见,笼统说“国进民退”、“国富民穷”,都是站不住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针对过去一度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忽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问题,提出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同时,始终强调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人说,改革就是改革,无所谓社会主义方向和资本主义方向,并以邓小平讲过“改革不问姓‘资’姓‘社’”、“不搞争论”作为根据。只要看看《邓小平文选》就会知道,邓小平从来没有在改革方向问题上说过不问姓“资”姓“社”,相反,他一再提醒我们:“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还强调:“如果不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纠正极左就会变成‘纠正’马列主义,‘纠正’社会主义。”邓小平也从来没有在改革的方向上说过“不搞争论”,相反,他在“八九”政治风波后说:“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江泽民在庆祝建党70周年大会上讲:“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讲:“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和丧失动力。”他们的论述都说明,党中央历来认为改革存在坚持什么方向的问题,这个方向不是别的,就是社会主义;对这个方向的保证也不是别的,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我国政治体制无疑还有许多需要继续深化改革的问题和空间。比如,要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要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要不断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等等。但是,改革的目标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原则只能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前提只能是有利于政局稳定、人民团结、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现在有人无视我国近30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巨大进步和正在进行的改革,指责政治体制改革停顿了、滞后了、倒退了,认为现有政治体制已经成为进一步市场化改革的阻力,鼓吹“重启政改”。显然,他们所要的“政治改革”并不是我们党所推动的政治体制改革,而是要把西方资本主义那一套政治体制搬到中国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经济体制改革不是要建立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市场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当然也不可能照搬适应那种市场经济的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鼎立的政治体制。既然从来没有启动过那种“政治改革”,又怎么谈得上“停滞”和“倒退”的问题呢?那种“政治改革”既不会给中国带来真正的民主,也解决不了腐败问题,更促进不了经济发展,相反,只会使社会混乱、国家分裂、内战爆发,使已有的发展成果丧失殆尽,使人民重新陷入无穷灾难。对此,我们当然不能接受。
现在还有人鼓吹所谓“宪政”改革。这一论调的要害在于把共产党的领导同《宪法》原则相对立,实质在于要求实行多党制、三权鼎立、军队国家化等资本主义政体,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章程》也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坚持共产党领导与遵守《宪法》原则是一致的,不存在相互排斥的问题。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实行资产阶级所有制,在政治上实行资产阶级统治。由于资产阶级有不同的利益集团,因此,需要有不同的政党代表这些集团。这种多党制决定了其军队不能由哪一个党单独领导,而必须国家化;同时,各政党在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上的一致性,又决定了它们无论哪个党上台,都不会改变军队作为资产阶级专政工具的性质。然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同时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允许产生剥削阶级,更不允许有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政党同共产党轮流执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会有不同利益的矛盾,但这一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家宏观调控为前提的,不允许在人民内部出现不同的利益集团,因此不需要建立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而只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当然必须由而且完全可以由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这种领导是和我国国家性质、经济与政治的基本制度以及政党制度相一致的,它不仅不会妨碍我国政治体制的运行、影响军队的国防军性质,相反,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党和人民内部团结统一及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二
习近平“一•五”讲话指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在当前怀疑、反对改革开放或怀疑、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人,总是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加以割裂和对立,不是拿前者否定后者就是拿后者否定前者的情况下,突出强调这个问题也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后开创的,但它不是在新中国刚成立时的那个百孔千疮的烂摊子上开创的,而是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并已进行了2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如果1978年没有实行改革开放,或者1978年以后不把改革开放坚持下去,新中国的历史将难以为继。但如果1949年不建立新中国,新中国不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不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没有形成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没有培养出大批从事经济、科技、文教事业的人才,改革开放也是无从谈起的。这些已经为新中国的历史所证明。而且,改革开放如果不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改旗易帜,误人资本主义歧途,其结果也必然是亡党亡国。这一点已为苏东剧变的历史所证明。
正确认识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历史,必须分清那段历史的主流和支流。改革开放前的历史虽然有曲折,但它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是主要的。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说:改革开放前的30年,“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那段历史“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比如,在那段历史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正确观点和方针,有些当年虽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但在改革开放时期却发挥了并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那段历史与改革开放后相比,虽然在经济发展的成果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没有那么显著,但这绝不表明那个时期的成就不伟大、不重要。如同盖楼一样,打地基时不容易让人看出成绩,但楼房盖得快盖得高,反过来说明地基打得牢。
正确认识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历史,还必须对那段历史中的曲折进行具体分析。首先,要把具有全局性的失误与个别的、局部的失误加以区别。对于“文化大革命”要彻底否定,但对于“三反”“五反”、批判《武训传》、“三线”建设、“四清”运动等,则不能因为其中有缺点有错误就全盘否定。其次,要把失误与发生失误的时期加以区别。“文化大革命”长达十年时间,不能把党和人民在那十年所做的工作连同“文化大革命”一起否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党没有被摧毁并且还能维持统一,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有各族各界代表人物出席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能召开并且确立了以周恩来、邓小平同志为领导核心的国务院人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我们的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再次,要把可以避免的失误与难以避免的失误加以区别。由于个人专断造成的失误当然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客观条件不足或缺少经验而造成的失误则是难以避免的。例如,改革开放前农村面貌变化不大,其中有政策失误的原因,但基本原因还在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国,又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搞工业化建设缺少资金和商品粮,不得不从农业上打主意,保持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和实行粮食、棉花等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再次,要把造成失误的动机和结果加以区分。毛泽东发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无疑造成了灾难性后果,但他的本意是为了给中国找到一条发展速度更快的道路,防止党脱离群众、国家改变颜色。另外,也不能把错误都推给毛泽东一个人。邓小平说过:“我们都是搞革命的,搞革命的人最容易犯急性病。我们的用心是好的,想早一点进入共产主义。这往往使我们不能冷静地分析主客观方面的情况,从而违反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毛泽东同志发动这样一次大革命,主要是从反修防修的要求出发的。”“讲错误,不应该只讲毛泽东同志……不要造成一种印象,别的人都正确,只有一个人犯错误。这不符合事实。”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要看到它们之间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例如,改革开放后与此前相比较,在指导思想上,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而变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等等。在经济体制上,由单一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由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等。在政治体制上,由一度权力过分集中、党对政府事务包揽过多,变为党政职能适当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由某些方面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民主权利缺乏保障,变为高度重视民主与法制建设,初步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领导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变为实行退休制、问责制、引咎辞职制、离任审计制;由干部选拔任用由少数人决定,变为票决制、差额选举制;由政务不透明,变为实行政务公开、决策听证,等等。在文化政策上,由一度歧视知识分子、过多干预文艺创作,变为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落实“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主张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等等。在社会生活上,由经济成分、利益关系、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的相对单一,变为日益多样化;由人的思想活动相对统一,变为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不断增强;由人口基本不流动、一切由单位管理,变为人口大规模流动,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等等。所有这些,都使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有着明显的差别。看不到它们的差别,不可能看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究竟“特”在哪里;而看不到它们的共性,也不可能弄明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它们的差别把改革开放前后划分为了两个历史时期,而它们的共性又把两个历史时期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差别与共性相比较,共性的一面更带有本质性。例如,改革开放后在指导思想上虽然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但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仍然认为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而,仍然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建设上虽然允许和鼓励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和鼓励资本参与分配,但始终坚持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始终明确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和支柱;虽然确定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始终明确这种作用的发挥要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要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要使国家计划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但始终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坚持自主创新的道路。在政治建设上,虽然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虽然不断完善国家的各项政治制度,但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各项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不动摇;虽然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但始终着眼于党对国家的有效治理。在文化建设上,虽然提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虽然提出并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但始终强调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经济效益要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在社会建设上,虽然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发展社会组织,但始终强调党在群众自治管理中的领导作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所有这些,都使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处于同一种社会形态,使它们共同成为中国现代史或中国当代史内在统一的组成部分。大量事实说明,对历史问题的认识,往往与对现实问题的认识密切相关。如何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就是一个与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度极高的问题。大量事实还说明,对国家史的认识和解释,历来是意识形态领域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较量的重要战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总是高度重视对国家史的解释,并把它视作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要推翻一个政权的阶级和政治力量,也十分看重对历史的解释,总要用它说明原有统治的不合理性。这是一个具有普遍规律的社会现象。前人早就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当前,国内外敌对势力总爱拿历史尤其是当代史做文章,肆意歪曲、诬蔑中国革命史和新中国历史,攻击、丑化我们党和国家的领袖,同时竭力为被打倒的反动阶级的代表人物翻案,为大地主、大汉奸涂脂抹粉、歌功颂德。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用篡改历史的手法,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苏共下台、苏联解体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戈尔巴乔夫为推行他的“新思维”,在苏联掀起一场从否定斯大林到否定列宁、十月革命和苏联历史,再到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逐步升级的运动,导致人民群众的严重思想混乱和信任危机、信仰危机,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记取他们的前车之鉴,绝不能上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当,不能因为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有错误有曲折就轻率否定它,相反,要理直气壮地把新中国6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个光辉整体加以宣传,把正确认识和解释国史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中,融入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这是正确对待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关系的需要,也是从根本上维护改革开放后历史的需要,是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一句很有分量的话,叫做“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然而有人却望文生义,认为这里说的“封闭僵化的老路”,指的是改革开放前走过的路。如果这样理解,不仅与党中央对那段历史的一贯评价不一致,也与十八大报告对那段历史的评价相矛盾。只要尊重事实就会看得很清楚,这里说的“老路”,指的是改革开放前在所有制问题上求公求纯、在经济计划问题上越统越死的错误,特别是指“文化大革命”时期把市场调节、个体经济统统批成资本主义,把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统统批成洋奴哲学的错误。另外应当看到,改革开放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所谓“封闭”主要不是自我封闭,而是被封闭,先是被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封闭”,后是被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封闭”。而且,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千方百计寻找与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各国进行贸易的机会。就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周恩来还不失时机地抓住尼克松访华推动了中国与西方国家改善关系的机会,决定用43亿美元从欧洲、日本进口一批成套设备。可见,把改革开放前的历史笼统说成是“封闭僵化”的历史,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有违十八大报告的精神。
三
习近平“一•五”讲话指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在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日益复杂、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突出强调这个问题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早在延安时代,毛泽东就指出:“关于社会制度的主张,共产党是有现在的纲领和将来的纲领,或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两部分的。在现在,新民主主义,在将来,社会主义,这是有机构成的两部分,而为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所指导的。”为了使广大党员处理好这两个纲领的关系,他一方面要求所有党员必须为着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个党的最低纲领而奋斗,强调凡是“看不起这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对它稍许放松,稍许怠工,稍许表现不忠诚、不热情,不准备付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而空谈什么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人,都是有意无意地、或多或少地背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不是自觉的忠诚的共产主义者;另一方面,主张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教育干部和党员,要求每个党员在入党的时候,心目中就要悬着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而奋斗和为将来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而奋斗这样两个明确的目标,“而不顾那些共产主义敌人的无知的和卑劣的敌视、污蔑、谩骂或讥笑”。他一方面指出我们党如果不是扩大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加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不但不能引导中国革命到将来的社会主义阶段上去,而且也不能指导现时的民主革命达到胜利”;另一方面,提醒全党“既应把对于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的宣传,同对于新民主主义的行动纲领的实践区别开来;又应把作为观察问题、研究学问、处理工作、训练干部的共产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同作为整个国民文化的新民主主义的方针区别开来”。正因为我们党能够辩证统一地认识和处理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关系,没有因为要为最高纲领奋斗而轻视最低纲领,也没有因为要实行最低纲领而忘记最高纲领,所以带领人民比较顺利地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样存在如何认识和处理最高纲领与基本纲领关系的问题。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前之所以屡犯”左“的错误,归根结底在于没有处理好这对关系;而改革开放后之所以没有出现全局性的和长时间的错误,重要原因也在于比较好地处理了这对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与共产主义最高纲领辩证统一的具体化。它既体现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又体现了我们党的大目标和大方向。胡锦涛指出:“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要立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不断向党的最终目标前进。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方向,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习近平在2012年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所作的题为《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的讲话也指出:“保持思想纯洁,最重要的是保持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这说明,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与不忘党的最高纲领、保持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之间并不矛盾。
有人认为,共产主义既然是遥远将来的事,现在何必要讲它呢?还有人认为,共产主义是“乌托邦”,是虚幻的,根本就实现不了。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首先,共产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根据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而科学预言的必然会达到的理想社会。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依据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同宗教徒对神和天堂的信仰根本不同。其次,共产主义既是指人类社会的理想制度,也是指一种思想体系和一种运动。党的十二大报告说:“在我国,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人们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进行的运动,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和领导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候就开始了……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共产主义的实践早已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是说,只要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奋斗目标的事业,就是共产主义事业。这一事业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的,是千千万万人曾经参加过、现在仍然在前赴后继的事业。因此,共产主义作为一种制度虽然还很遥远,但作为一种事业却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
强调共产党员胸怀共产主义目标,不是要现在就实行共产主义的政策,而是为了提醒广大党员时刻不忘前进的大方向,为了给广大党员鼓舞斗志、增强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毅力。好比一个人远行,既要一步一步地走,也要始终明确目的地和方向。否则,要么会迷路,要么稍有困难便会泄气,最终半途而废、前功尽弃。陈云曾指出:“民主革命时期,我们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才使党始终有战斗力,使革命取得了胜利。”胡锦涛也指出:“革命先烈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所以能够威武不屈,就是因为他们对共产主义理想坚贞不渝、矢志不移。”“现在,有的党员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在困难面前悲观失望,在诱惑面前不能洁身自好,说到底,还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如果说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能够靠共产主义理想支撑广大党员奋斗的意志,那么今天距离共产主义总不会比那时更远,为什么就不能要求广大党员牢记共产主义理想呢?
共产主义理想不仅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邓小平说过:“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我们不是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和上述的革命精神参加革命到现在吗?从延安到新中国,除了靠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外,不是靠这些宝贵的革命精神吸引了全国人民和国外友好人士吗?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否则,我们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还怎么能教育青年,还怎么能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坚持用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指导整个工作;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有人居然对这些庄严的革命口号进行‘批判’,而这种荒唐的‘批判’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抵制,居然还得到我们队伍中一些人的同情和支持。每一个有党性、有革命性的共产党员,难道能够容忍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吗?”这个论述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能讲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精神文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
现在有一种流行观点,叫做“要把我们党由革命党变为执政党”。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告别革命论”的翻版和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表现,它的传播很容易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把我们党的执政同资产阶级政党的执政混为一谈,从而丢掉党的革命理想、革命传统、革命作风、革命精神,助长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的歪风邪气。近些年,党的干部队伍和党风中发生的种种问题,与这种观点的散布不能说没有关系。不错,我们党现在是执政党,但它同时也是革命党。准确讲,应当是革命的执政党或执政的革命党。就是说,我们党虽然执政了,但仍然要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奋斗,仍然要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精神,仍然要继承革命年代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传统,并且要用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去教育和影响下一代。离开了这些,我们党就失去了立足的根本和存在的必要。
革命这个概念具有多种含义,有的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变革,即政治革命;有的指组织和建设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如社会主义革命;有的指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如革命精神;有的指某一领域中的重大变革,如产业革命、科技革命等。社会主义革命具有特定含义,它不仅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也指用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最后实现共产主义。就是说,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并不意味着革命的结束。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直至实现共产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来说都是革命,是革命这一概念的深化与延伸。它与“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根本不同,因为那种理论的内涵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仍然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我们否定了那种“左”的“继续革命”理论,并不等于否定了本来意义上的继续革命。
《历史决议》指出:“我们坚决纠正‘文化大革命’中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口号的错误,这绝对不是说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坚决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不但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且要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一切主要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而造成的重大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革命。我们现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进行的斗争,正是这个伟大革命的一个阶段。这种革命和剥削制度被推翻以前的革命不同,不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这个转入和平发展时期的革命比过去的革命更深刻,更艰巨,不但需要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完成,而且仍然需要许多代人坚持不懈、严守纪律的艰苦奋斗,英勇牺牲。在这个和平发展的历史时期中,革命的道路决不会是风平浪静的,仍然有公开的和暗藏的敌人以及其他破坏分子在伺机捣乱,我们必须十分注意提高革命警惕,随时准备挺身而出,捍卫革命利益。我们全体中国共产党员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一定要继续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把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到底。”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讲到加强军队全面建设时,仍然把军队的革命化建设包括在内,仍然要求“持续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既然如此,怎么能说领导这支军队的党不再是革命党了呢?习近平在“一•五”讲话中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可见,我们说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继续革命,要始终怀抱革命理想,指的就是要继续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脚踏实地地做好现实工作。只要共产主义没有实现,共产党就永远是革命党,共产党员就要始终继承和保持革命的理想、革命的传统、革命的作风、革命的精神状态。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制定并推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就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保持革命理想的生动写照。
习近平“一•五”讲话还指出:“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这一论述把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的要求更加具体化了,与实际结合得更加紧密了,标准也更便于人们把握了。依照这个思路去思考,看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除了要看以上这些标准外,还应当看他在贯彻党的基本纲领时,是否做到了全面、完整、准确;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体制改革时,是否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在领导物质文明建设时,是否同时注意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凡是这样做的,说明他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反之,则说明他动摇了、忘记了、抛弃了。习近平“一•五”讲话通篇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现了《历史决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代表大会报告的精神,是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我们要像党的十八大要求的那样,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在这条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555期,摘自2013年第2期《当代中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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