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分析让宪政和普世价值鼓吹者无所遁形
【核心提示】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分析阶级社会的根本观点和认识方法,长期以来在不加辨别地鼓吹西方社会思潮的人那里几乎被完全丢弃了。丢弃的结果就是看不清这些社会思潮背后的阶级实质,就会在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面前无所适从,甚至会沦为西方社会思潮的俘虏和追随者。
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分析阶级社会的根本观点和认识方法,长期以来在不加辨别地鼓吹西方社会思潮的人那里几乎被完全丢弃了。丢弃的结果就是看不清这些社会思潮背后的阶级实质,就会在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面前无所适从,甚至会沦为西方社会思潮的俘虏和追随者。
一些人把抽象的人性论当作宣扬“普世价值”的理论根据,认为人类普遍存在一种向善的天性和理性,在这些永恒不变的天性和理性的驱使下,逐渐形成某种超越时代和地域限制、全人类共同操守的价值观念,比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人道、人权、宪政等。他们还认为,全人类的这些共同观念,反映了普遍而永恒的人性诉求,是衡量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唯一尺度,理应奉之为至高无上、必然遵循的“普世价值”,并按照这些“普世”的价值来改造社会主义制度。
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人性虽然有普遍的、共性的一面,但人性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作为观念的人性从来就不是什么抽象的、永恒的,也不是全人类的共同精神。它属于历史范畴,是受到一定时代社会生产关系的影响、反映一定阶级利益的观念形态。由于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社会集团,以及由于不同的生活环境、文化教养、心理特征等等,人性有着纷繁的演变和分化。人的阶级性反映在人性观上,使得人的本性必然受到阶级性的制约,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阶级色彩。毛泽东明确说过:“有没有人性这种东西?当然有的。但是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我们主张无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而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则主张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人性,不过他们口头上不这样说,却说成为唯一的人性。”
由于从来就不存在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性,因此也就不可能有适用一切时代与一切人的“普世价值”。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显然并不能得出有“普世价值”的结论来。同样,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人道、人权、宪政等观念也不具有“普世性”。历史上,资产阶级在抽象的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人道、人权、宪政等口号,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劳动人民的愿望,但这些观念是由资本主义制度所决定的,主要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尤其当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以后,为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长治久安,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就竭力抹杀人性的阶级性,想方设法阉割其阶级属性,把这些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价值观念看作某种自然的永恒的东西,其本质也就日益暴露出来。
恩格斯针对资产阶级宣扬的“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曾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个所谓的理性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18世纪伟大的思想家们,也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使他们受到的限制”。
抽象地看待人性以及西方价值观,从而在复杂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中迷失方向以致酿成严重后果,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上是有先例和教训的。戈尔巴乔夫就是如此。他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宣称“全人类的价值和利益高于一切”,认为“社会主义选择的意义首先在于它把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观推到首位”,提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人道等观念已无东西方之分,“俄国1917年革命是法国大革命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回声”,“社会党人与共产党人之间,已不再存在以前使他们分裂的鸿沟”,“在人道的和民主的价值观基础上”的“政治立场”还有“世界观立场上都相互接近了”,改革所要实现的“真正的社会主义”中“包括原来就为社会主义运动其他流派所赞同的基本价值观”。
正是由于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苏共领导人放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无视国际国内还存在复杂而尖锐的阶级斗争这一铁的事实,承认并接受西方的价值观为“普世价值”,主张不分阶级、民族与国家的“人类大合作”,提倡排除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对抗的“世界大融合”,因而完全按照西方的价值观和垄断资产阶级的要求制定苏联的内外方针和政策,推行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革路线,使得解除了思想武装的苏共在敌对势力的步步紧逼中败下阵来,最终亡党亡国。
在宪政问题上,一些人也完全抛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他们抽象地对待并理解宪政,总是把宪政同抽象的宪法、民主、法治、人权等联系起来,以为有了宪法就有宪政,以为宪政就是民主政治,以为搞了法治就要搞宪政,以为有了宪政才能保障人权。殊不知,宪法、民主、法治、人权等概念背后无不具有深刻的阶级内涵和制度属性。不同的阶级、不同的社会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和解释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截然对立。如果脱离社会环境和阶级分析,仅从这些抽象的概念、仅靠相同的字眼就认定中国也要搞西化的宪政,这未免把复杂的社会现象儿戏化了。
还有甚者,他们完全不顾宪政特有的资本主义内涵,想当然地把宪政同社会主义生拉硬拽在一起,以为在西方宪政头上套上“社会主义”这顶帽子就万事大吉了,宪政就可以在中国通行无阻了。殊不知,这种“拉郎配”式的手法是极其拙劣的。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说过这么一段话:“这些先生以为,只要改变一下某一事物的名称,就可以改变这一事物本身。这些深奥的思想家,简直是拿世界开玩笑。”这段话完全可以套用在那些企图给资本主义宪政穿上社会主义“马甲”就可以遮掩其本来面目的人身上。
回顾历史,毛泽东反对脱离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抽象地看待宪政,他旗帜鲜明地指出宪政是阶级利益的集中反映,不同阶级的宪政纲领维护不同阶级的根本利益。抗日战争初期,中国有多个政治派别打出了宪政旗号,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各派宪政主张背后的阶级实质。他说:“中国的顽固派所说的宪政,就是外国的旧式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他们口里说要这种宪政,并不是真正要这种宪政,而是借此欺骗人民。他们实际上要的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则确实想要这种宪政,想要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的专政,但是他们是要不来的。因为中国人民大家不要这种东西,中国人民不欢迎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专政。”他还说:“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目前准备实行的宪政,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毛泽东的这个科学分析澄清了当时许多人在宪政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在今天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些人被抽象的“普世价值”、宪政民主等问题搞糊涂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愿坚持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与阶级分析方法。他们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要误区就是把阶级观点与阶级分析方法同“以阶级斗争为纲”混淆在一起,仿佛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就不能再讲阶级观点与阶级分析了。这是个极大的误解。
毫无疑问,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党的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是错误的。然而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我们仍需坚持阶级观点与阶级分析方法。
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来观察和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种种现象。在阶级分析方法面前,那些鼓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的人就会现出原形,显露其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和目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题:旗帜鲜明坚持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8月5日第4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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