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新雨:阶级、人民主权与社会主义
核心提示:国家属于人民,意味着“人民”高于国家,只有坚持这个立场,才是“社会主义”,否则就是“国家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反国家主义的,虽然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锻造来自于民族国家的世界性动力,但是中国革命既是民族革命,更是社会革命,而社会革命正是民族革命得以成功的条件。计划经济时代以阶级斗争形式所表现出的反官僚主义运动,正是这一社会革命的延续。
1938年,梁漱溟来到延安,与毛泽东有一次著名的历史性会谈。他们在很多问题上都谈得很好,不同意见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梁漱溟说乡村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号称乡村运动而农民不动,农民动不起来。毛泽东脱口打断了他的话:“你错了!农民是要动的;他哪里要静?”第二,在听了梁漱溟介绍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后,毛泽东总结说:“中国社会亦还有其一般性,中国问题亦还有其一般性;你太重视其特殊性而忽略其一般性了。”梁漱溟毫不妥协地回答道:“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在其特殊之处;你太重视其一般性,而忽视其特殊性,岂可行呢?我与毛先生两人之间的争论,到此为止。”①
毛泽东强调中国社会的“一般性”,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历史普遍性的追求,毛泽东思想分享了这个前提,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本身属于现代性话语。但梁漱溟却看到了现代性的普遍主义内在的压迫性,他强调中国问题的特殊,是试图从普遍主义的历史话语(特别是民族国家话语)中解救中国的社会。但是他碰到的问题却是致命的,那就是农民并不跟他走。那么,为什么农民会跟着共产党走呢
革命、政权与乡村运动
梁漱溟深刻地看到对阶级的需求是如何内在于现代性之中、内在于民族国家的历史叙述之中的,而阶级是需要在血泊中锻造和成就的。但是,他极力想避免的正是这种革命的“暴力”,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共产党也是破坏乡村的力量,因为政党正是近代西方文明的产物,阶级斗争分化了农村的整体性。他试图利用传统社会的组织资源加以改造,用村校、乡校来代替现代民族国家的组织架构,但是“我苦心要引进团体生活,却不成功;因为我不想走这条路。及至见到共产党成功了,胸中只有说不出的感慨。”②
从毛泽东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可以看到,共产党农民运动的方式是: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在这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叙述中,此“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制度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基础。”“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站到了反革命立场上去了。”③在强调农村和农民对于中国变革的重要性上,毛泽东与梁漱溟并无分歧,而且恰恰是因为1927年梁漱溟在广东农村看到了共产党组织的农会和地主控制的民团之间的冲突,使他增强了对农民运动潜力的信心,“‘农民运动是中国目前必须有的,谁忽略了农民运动,他就不能理解目前的形势。’只有当他的旨在复兴中国伦理社会并医治其政治经济之落后的‘革命的’的农民运动获得成功之后,其他的农民运动才是无用的。”④
分歧在于,梁漱溟不认为土豪劣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普通对于土豪劣绅,都喜欢说是封建势力,其实土豪劣绅并不是传统的东西,在中国的旧社会,没有很多题目,没有很多机会,让人成为土豪劣绅,所以那个时候土豪劣绅并不多。只是近年社会上种种形势恰好构成了土豪劣绅。”特别是从晚清到国民政府推动的地方自治、地方自卫,“所怕的是根本说不上自治而强要举办自治,那就没有土豪劣绅,亦要造出土豪劣绅来。”⑤因为所谓自治就是划一个区域,然后安上一个官府机关,他们可以对农民发号施令,强制加捐要钱,此机关还拥有武力。在梁漱溟看来,这简直是替土豪劣绅造机会,让他们取得法律上的地位,老百姓更加无法说话。而且还给他们开出很多可假借的名色题目来,又资以实力。
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全面论证或者说重复了梁漱溟的观点:“20世纪时中国‘国家政权建设’与先前欧洲的情况不同。在中国,这一过程是在民族主义(nationalism)以及现代化的招牌下进行的。芮玛丽(Mary Wright)第一个发现20世纪初膨胀的反帝民族情绪是如何促使满清政权(1644~1911)为挽救民族灭亡而走上强化国家权力并使政权现代化道路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要求‘现代化’的压力亦来自帝国主义方面。清末新政包括:建立新式学校、实行财政革新、创建警察和新军、划分行政区域以及建立各级‘自治’组织。促使改革的动力有多方面,其一是义和团起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期望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其二是列强向财政崩溃的清政府勒索巨额赔款使它不得不加强权力以向全国榨取钱财。所有这些因素都汇集起来,要求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政权。”⑥
被认为是第一个发现者的芮玛丽所编辑的文集《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1900~1913》出版的时间是在1968年。而梁漱溟早在30年代就表达了上述观点。如果我们继续借用杜赞奇的“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的概念来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那么梁所反对的土豪劣绅其实就是国家和乡村之间的赢利型经纪人,它是中国的现代性的产物。而他所致力的村学、乡学,其实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试图改造和激活传统的保护型经纪。
在杜赞奇的研究中,国家权力向乡村的延伸和对社会控制的加强是在自觉的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的,它导致国家政权的扩张和内卷化,地方财政陷入恶性循环,似乎只是在养活不断庞大的官僚和国家经纪集团。进入二十世纪之后,村领袖们的主要职能是征收摊款。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保护型村庄领袖纷纷引退,村政权落入赢利型经纪人手中,这正是乡村运动兴起的时间、背景和原因。一方面,可以说是苛捐杂税,而不是乡村内部的阶级斗争成为农民暴动的直接原因,但它背后正是城乡分裂所导致的不在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分化。杜赞奇引用共产党在山东的干部的话说:“减租减息并不是革命的首要任务,因为它既不能动员大部分农民,也不能极大地削弱乡村中封建势力,……实际上,一些干部发现减轻租税负担是农民大众的第一要求。”⑦所谓苛捐杂税,正是现代民族国家各种社会政治权力的运作成本。所以在梁漱溟看来,每一个政府都脱不了破坏乡村的干系,政权本身正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动力。但是,从另一方面,中国革命之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正在于阶级斗争所提供的政治资源,它史无前例地把一个社会最贫困的农民阶层作为“人民”提升到一个政权最重要的合法性的位置上,这是现代启蒙主义的果实,也是中国“革命”的意义所在,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也必须建筑于此。
问题在于,当赢利型经纪人纷纷钻入村政权,以窃取国家转让给村庄的部分权力时,会极大地损害政权的合法地位,所以在被释放出来的“非法”(delegitimation)力量冲倒之前,过渡政权必须建立起新的合法性,在杜赞奇看来,这是一场关系着政权命运的竞赛。因此,打倒土豪劣绅作为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共两党共同的政治诉求。不过,在梁漱溟看来,这却是对西方现代性压迫的抗击。梁漱溟凭借什么来抵挡这一过程,并取代国共两党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唯独乡村运动,异于过去一切维新运动、革命运动、救国运动而独能统一中国,这是从中国的特殊性出发的解决之道。
其实,正是共产党的减租减息和土改,打土豪分田地,才有效地打击了赢利型经纪人对乡村的破坏,从而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土改问题,也是近来“翻案史学”的重点所在,土改被描述成共产党逼农民交纳“投名状”⑧。但是,四十年代末,共产党其实是为了顺应农民的强烈需求,不重犯大革命时代的错误,才决定全面推进土改政策,在这个意义上,土改是被农民推着走的。共产党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在“统一战线”和农民利益之间调整和平衡。对于共产党的政治理念来说,农民的利益作为革命的最大诉求,依然最重要,这才是土改的真正动力。⑨这正是其区别与国民党的地方,国民党实质上无法完成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政治理想。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土地革命的实现,是共产党单独进行的,“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使在革命时,也不愿意同帝国主义完全分裂,并且他们同农村中的地租剥削有密切联系,因此,他们就不愿和不能彻底推翻帝国主义,更加不愿和更加不能彻底推翻封建主义。”⑩
“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的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新民主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主义。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11
因此,对于俄国和中国这样的乡村“社会”革命来说,对土地的诉求本身是内在于革命之中的,俄国革命的口号是:“和平、土地、面包”,而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也是把“平均地权”放在革命的首要位置上的。正是因为这两个传统乡村国家在现代化的转化过程中,由于自上而下地推行资本主义及其失败,导致城乡分裂、阶级分化,社会不堪忍受,农民大量破产,并因此引爆革命,在此过程中,土地问题首当其冲。这两个传统国家都是农业国家,资本主义对社会的破坏首先是对农村和农业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梁漱溟强调的中国乡村无阶级性,与他对于中国乡村破产的分析、对土豪劣绅和地方“自治”的现代性批判之间则有着深刻的分裂和矛盾。
这些政治层面上的解决之道,正是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使命。而这也正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实践所无法完成的。他在《我们的两大难处》中论述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头一点是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第二点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12。第一个问题,梁漱溟认为如果乡村建设依靠政府来完成,乡村工作成为地方下级行政,这就成了对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合谋,而这正是与乡村建设的社会改造之宗旨背道而驰的。政府本身就是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动力。共产党在农村的实践本身并不能证明它成功,因为它的政权尚未统一,而任何政权都无法避免对乡村的延伸和勒索,都脱不了破坏乡村,因为政权本身需要成本,而且是高额的成本。而我们也不得不落到依附政权,“说句最老实的话,就是因为乡村运动自己没有财源”13。第二个问题,我们自以为我们的工作对乡村有好处,然而乡村并不欢迎,至少是彼此两回事,没有打成一片。这是因为,“我们是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
“农民为苛捐杂税所苦,而我们不能马上替他减轻负担;农民没有土地,我们不能分给他土地。他所要求的有好多事,需要从政治上解决,而在我们开头下乡工作时,还没有解决政治问题的力量。那么,当然抓不住他的痛痒,就抓不住他的心。”14
这就是梁漱溟历史与现实的困境,但是这并不说明他对中国社会的判断是完全失误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政权与乡村的关系,正是今天“三农”问题的核心。因此,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二十世纪中国的阶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依然是一个独特而珍贵的视野。
阶级、人民主权与社会主义
在《建国之路》对中国革命中阶级问题的总结中,梁漱溟强调民族国家与阶级的关系,为了锻造民族国家,首先的任务是需要锻造一个阶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我们需要由此出发去进一步讨论政党政治中“公”与“私”的问题。在梁漱溟对革命党的理论中,革命是以社会的公共性为前提的,南京国民党时期“成群成党的腐化堕落”,正是其党制不成,落入“个人制”的表现,党变成私党,是其阶级基础不明确的表现,党因此丧失了公共性。那么,对于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需要顺着这个视野再往前走。
阶级斗争理论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在这里,无产阶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支点。当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找到了无产阶级作为历史的动力,他才把自己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变成了马克思主义者。从此,阶级取代了黑格尔哲学中的理念,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能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31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造就了世界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整个二十世纪世界历史的车轮。
对于第三世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来说,由于资产阶级和民族工业的历史性缺席,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其实是一个现实中的虚体。但是毛泽东之所以能够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去添补了这个主体位置,一是因为农民自近代以来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破产,使其成为更大意义上的“无产”阶级,而工人的实际经济地位是相对高于农民的。二是乡土中国作为传统社会主体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但是,仅仅是消极的农民本身并不能实现自身作为历史主体的使命,要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锻造成新型的民族国家的主体,把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需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和农民运动的结合,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与农民的结合,这正是党的任务,也是现代启蒙主义的任务。这种中国革命的实践在世界历史上是开天辟地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激进的,是以最激进的方式对民主的实践,从民主最基本的意义,建构“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以实现最大多数人民对政治的参与,这个意义上的社会革命与民主革命是必须合二为一的。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以中国的方式——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完成了锻造一个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工农联盟,它的主体是由“无产阶级”构成的人民主权,它成为第三世界以社会主义方式创建民族国家的前提。
西方的资产阶级在它崛起的时候,是以普遍性的面目出现的。正如马克思的描述,在它上升的时候,在领导全体人民反抗封建王权的那一刹间,它是社会普遍性的代表,这正是它作为一个阶级能够承担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依据,也是资产阶级政党体现出社会普遍性的时刻。但是对于第三世界的资产阶级来说,却无法以普遍性的历史力量来确立自身,相反,它却是以自身的利益诉求分裂了社会的利益公共性和价值普遍性,这正是很多新兴的民族国家宪政危机的根源;是在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毛派共产党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也是梁漱溟从三十年代起对国民党广泛批评、对中国宪政历史不断反思的历史依据。
但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已经结束,阶级与主体性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是“社会”作为主体还是“人民”作为主体?——这是共产党与梁漱溟的分野。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离开人民的推动就会倒退,在这个意义上,反“封建主义”是必然的,它与反帝国主义同样重要。毛泽东思想的要义是把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无产阶级从“工人阶级”转化为农民阶级,是以“无产阶级”作为内在的逻辑转换依据。因为马克思赋予无产阶级历史的正当性和道义性,从而使得“无产阶级专政”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合法性地位,而阶级斗争则联系着国家主体性的建构这一重大问题。对于中国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构建过程来说,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用“无产阶级”作为公共性的价值源泉,来锻造以“人民主权”为主体的新兴民族国家的公共性和普遍性,正是因为马克思的经典表达:无产阶级是以消灭自身为历史诉求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阶级的诉求同时构成了整个社会的诉求,最激进的民主诉求。人民是新社会的主体,阶级斗争是保证人民主权的必由之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人民主权的权力主体,才能消灭产生贫富分化的社会机制,这就是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的“无产阶级”成为一个政治符号,而不再是经济地位的现实表达。但是,为什么一个实际上消灭了阶级差别的时代却仍然要不断强调以阶级为国家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叙述:“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32
消灭了阶级差别的社会也应该消灭国家。但是悖论在于,一方面,我们看到内部不断的、由党动员起来的群众运动对国家机器的冲击;另一方面,则是敌对的国际环境导致的对强大民族国家的外部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看问题。
首先,对外方面,计划经济时代的阶级斗争理论应该从民族国家主体构建的层面予以重新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反修防修”,不断强调国际上美国之“帝国主义”和苏联之“修正主义”霸权性的压力,并 时时刻刻将之与亡党亡国的危机意识联系在一起。托洛斯基派作为共产主义内部的批判者,其“不断革命”的理论背后,针对的正是一个敌对的国际环境下社会主义单独出现必然导致内部专制的预见,但是因为它的前提构成了实践中的取消主义,则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受到严厉的批判。
其次,对内方面,阶级斗争是作为政治性存在的党和作为官僚行政体系的国家之间紧张关系的体现,党需要不断地强调与群众的联系来强化和巩固其合法性地位,并以此方式抑制官僚体系在社会肌体中的扩张。这些外在和内在的压力互相制约和悖离,并一波接一波地传递到中国的社会内部,强制性地形塑着中国社会关系,不断引发党内和社会内部的冲突。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幻,这种内与外的互相影响和制约就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中,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经济时代之对外“闭关锁国”与对内“阶级斗争”是方式而不是原因,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社会统一意志和党的统一意志,对外抵御最强大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的压力以维护国家统一,对内则一面需要抑制现代国家机器自身的腐败和蔓延,一面却要促进人民发挥主动性,“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完成国家的现代化转型。
在这个意义上,对“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动员方式的依赖,正是对作为主体的“人民”的依赖。国家与社会在政治层面和行政层面的不同体现,就是党和人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问题。相对于“公民”的同质化,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平等无区别的人,以及建立在公民基础上的消极自由;“人民”强调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作为政治主体的能动性,以及建立其上的积极自由。国家属于人民,意味着“人民”高于国家,只有坚持这个立场,才是“社会主义”,否则就是“国家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反国家主义的,虽然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锻造来自于民族国家的世界性动力,但是中国革命既是民族革命,更是社会革命,而社会革命正是民族革命得以成功的条件。计划经济时代以阶级斗争形式所表现出的反官僚主义运动,正是这一社会革命的延续。
今天,执政党的理论正在转型。这一方面体现出国际关系层面上国家主权合法性压力相对减弱,或者说,一个世纪以来对外的民族革命的历史性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这曾被梁漱溟称之为近代以来中国最大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社会内部的政权合法性的压力持续上升。因此,党的工作重心从政治层面转变为社会/经济层面,党和国家的距离开始消弥,使得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议题,其政治合法性来源日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阶级话语从官方话语中消失,作为主体的“人民”崩解,党群关系断裂。经济话语的强制性,替代了阶级话语的强制性,并上升为新的政治正确性。对地方官员的考察和提拔,建立在地方GDP的发展指标上。发展主义盛行,使得“大跃进”中泛滥成灾的经济数据浮夸风再度盛行,环境污染和资源急剧消耗,“经济”成为吞噬社会的怪兽,乡村社会解体骤然加剧,城乡分裂日渐严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方面,三十年代梁漱溟对中国政党问题的批评,再度在中国的新的历史语境下获得意义。官本位和腐败,利益群体对国家的操控,使得去政治化的政治成为今天的历史困境。按照汪晖的描述,它表现为工农主体性的取消,国家及其主权形式的转变和政党政治的衰落。33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变革下,三十年代以来梁漱溟对中国社会乡村本位的思考,对城乡经济、社会与国家问题的理论讨论和实践,对1927年之后国民党政党政治失败的批判,再次成为今天的警世钟。
意大利学者乔万尼·阿里吉在区分欧洲和东亚市场发展道路的时候,认为欧洲的道路“并不是由于它拥有数量更多的资本家,而是由于资本家拥有更大的能量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获取自己的阶级利益。马克思将斯密的‘非自然的’道路定义为资本主义道路,在这里,这种更大的能量把政府变成了管理资产阶级事务的委员会”,34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与阶级的关系问题并不是消解了,而是相反。我们需要在这样的结构中重新思考社会主义与人民主权的关系,剥离对“人民”的阶级性界定,“社会主义”在何种意义上还是可能的呢?
今天,政府公权力在与资本结盟的过程中不断蔓延,它导致的社会冲突反过来成为国家权力强化的理由。在“人民”主权消泯的情况下,国家与社会的矛盾再度浮现。其中,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关系,却成了今天理论界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现实来源和理论表达,这正是理论的短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需要呼唤新的政治觉醒和文化觉醒,以及新的理论创造,以之为中国未来的道路开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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