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乡绅文化”是一个伪命题:方方为地主阶级招魂的迷梦
恢复“乡绅文化”是一个伪命题:方方为地主阶级招魂的迷梦
千钧棒
对于民间的关于方方的小说《软埋》的争论,作为《人民日报》子报的《环球时报》6月2日发表单仁平的评论文章,文章提出了如下主要观点——
“土改”运动是伟大中国革命的一部分,没有土改的推进,就不会有解放战争的胜利,也不会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启动,“土改”的整体历史作用积极正面,这是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判断。与此同时,革命的洪流大都是粗糙的,往往夹裹着少数个人命运的曲折乃至不幸。《软埋》将绝大部分笔墨倾注在了有些极端的个人悲剧故事上,它对“土改”的价值判断很消极,至少已经读了那本书的人大多是这种印象,方方本人也没有做“总体上支持‘土改’”的相反申辩。
文学毕竟不是政治评论,作家对具体人物命运的独特关注如果传达出有悖于社会主流认识的价值判断,这是否应当被鼓励,值得探讨。
如何评价“土改”,这在中国是有明确结论的。对“土改”可以从历史学角度开展进一步学术研究,但对它重新做价值判断毫无益处,主流社会也决不会接受。文学再现不应在这个时代扮演虚化历史的引领角色。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等于给这场争论画上一个逗号,因为这个事情似乎还没有结束,所以不能说是画句号,因为说不定方方及其支持者都学会了黄鼠狼的脱逃术——黄鼠狼在被其他动物追急了的时候,会撅起屁股朝人家脸部放个臭屁,趁人家被熏得头晕脑涨之机逃之夭夭,方方及其支持者说不定还有可能给《环球时报》扣文革的帽子。关于这个问题,不是本文的主题,就不多扯了,本文的主题谈论的是同样与土改有某些联系的所谓的“乡绅文化”。
我发现,无论是方方也好,最近某些人为地主阶级招魂的其他文章也好,都提到一个概念——“乡绅文化”,把地主和“乡绅”两个在特定时期充其量只是有交叉关系(到了新中国成立前大多数所谓的“乡绅”就是地主)的概念混为一谈,方方只是从认为土改消灭了某些地主的个体生命的角度否定土改,而其他某些人则是从认为土改毁灭了乡村文化的角度否定土改。
下面我们了解一下,某些自由派人士的观点——
在一次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华远任志强、万通冯仑、万盟王巍等商界大佬们围炉漫谈乡愁,呼吁恢复“乡绅制度”,认为,“有乡绅就留得住乡愁,没有乡绅就留不住乡愁,没有乡愁。”
一位网名为夏韵的人以《乡绅文化还能在中国回归吗?》为题这样说:
土改后有土地和资产的乡绅,要么惨遭镇压,要么成为被批斗对象,中国延续千年的、维系乡里生态的乡绅文化被灭绝了。缺乏文化底蕴的乡村流氓无产者取代了乡绅,中国从此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
有人插话说,现在不是有了新的地主了吗,他们发大财了,会否重接乡绅文化香火?
朋友说,不可能了。一是中国政治生态一改几千年来皇权不下县、县以下自治的治理方式,没有了民间社会,乡绅失去了生存空间。二是新地主大多是权钱交易的产物,他们必须和官场保持密切关系,而资本一旦与权力勾结,必定作恶,不与官场勾结,一定不能来钱。他们与旧日的乡绅不是同一境界之人。
乡绅还会在中国回归吗?
一位律师在转发某些人冒名写成的所谓的华师大仲富兰教授的“醒世短文”的时候就所谓的“乡绅”大发议论——
下面通过引用学者们对“乡绅”和“乡绅文化”的研究成果,就上述自由派人士的“高论”发表评论——
从概念的外延考究,从明清以降到土改以前的中国农村,的确有过一些地主兼有乡绅的身份,或者说某些乡绅与地主扯上关系,但是地主尤其是恶霸地主与之前的文化人的特点多一点的乡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而且在过去,“乡”的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今天的乡村。
比如我们从科举考试中的“乡试”就很容易理解这一点。
“乡试”属于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从“乡试”这个概念的内涵看,科举制度下的“乡”并不一定是“乡村”的意思,而是相对于更加高级别的考试而言的一个考试级别,我们不妨首先从“乡”这个词的多项词义分析入手认识这一点:
乡,xiang,二人对食。
(1) 会意。据甲骨文,像二人对食形。"'乡'和'飨'原本是一字…整个字像两个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簋的情状。本义是用酒食款待别人,是"飨"的古字。
(2) "乡"假借为行政区域名 [township]
乡,国离邑民所封乡也。啬夫别治封圻之内六乡六卿治之。--《说文》
五州为乡。--《周礼·大司徒》。注:"万二千五百家。"
十邑为乡,是三千六百家为一乡。--《广雅》
汉语汉字,拼音:xiāng。
泛指小市镇,或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
从上述义项可以看出,在很多年前,“乡绅”的含义更多的是相对于朝廷而言的地方绅士的意思,当然也许也包括生活在农村的绅士,但是并不是特指乡村的绅士。因为作为区别于“乡村”而言的“城市”的重要标志就是工业的产生,而中国的近代工业,是指工业生产由手工工场发展到资本主义机器生产阶段。中国近代工业是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它一开始就走着一条与一般资本主义国家近代工业所不同的道路。在中国近代工业产生之前的城市的概念的内涵基本上是城墙围起来的一个区域,而在这个区域里面有些人从事农业生产,有些人从事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因此,那时候的“乡绅文化”其实与城市文化有很大的交叉点。只是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以及原有城市的扩展,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的区别才逐步明显。而科举制度的废除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城市和乡村分化的过程中,某些知识分子留在乡村并且产生一定影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所谓的“乡绅文化”并不奇怪,这跟社会形态的变化没有多大关系,由于社会意识相对于社会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和社会意识的历史继承性,当中国的近代社会已经进入工业时代以后,之前就形成的“乡绅文化”继续发展一段时间也并不奇怪。而它的消失只是与“科举制度”的废除以及同后来社会发展的潮流不相适应有关,与后来的土改没有必然联系,某些人想从这个角度否定土改是徒劳的。
在关于“乡绅”和“乡绅文化”方面,我们还是看看对这个概念的定义和听听专家学者们怎么说——
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
徐茂明:机构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江苏苏州。
摘要:明清"乡绅"、"绅士"、"士绅"是不同历史阶段形成的历史性概念。"乡绅",主要是指居乡或在任的本籍官员,后来扩大到进士、举人。而"绅士"一词在明代主要还是分指"乡绅"与"士人",到晚清已演变为对所有"绅衿"的尊称和泛称。"士绅"一词出现较晚,但内涵较宽,主要是指在野的并享有一定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它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居乡里的官员。中外学者由于受到研究时段、研究视角和理论原则等方面的影响,各自赋予"乡绅"、"绅士"、"士绅"不同的内涵,但总的说来,"士绅"一词开始越来越多地为学术界所采纳。
徐祖澜:机构 扬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知识、财富和身份是构成乡绅概念的三大核心要素。从明清至民国中期,这三个要素逐渐发生演变。知识要素从明清时期的功名发展为清末民国时期的学识,此为表层的显性要素。财富作为乡绅概念的更深层次要素,是乡村知识分子成为乡绅的物质基础,且伴随着清末民初的绅商对流,财富要素的比重有所上升。身份是乡绅概念的根本性要素,明清时期的乡绅为建构一个乡村共同体而扎根于乡土,在与国家权力的博弈中谋求一种合作共治的乡村治理状态,但清末以降,绅权的乡村根基转为国家授权,而乡绅"劣化"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性话语,民国中期以后则不再有真正意义上的乡绅。
肖海鹰: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明清时期,由于人口迁移、少数民族和农民起义频繁,桂东北地区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乡绅利用其在乡村得天独厚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优势和较为尊崇的社会地位,通过控制宗法组织、神庙、教育、垄断文化资源以及与国家(地方官府)之间保持的特殊联系对乡村社会进行控制。
徐祖澜:机构 扬州大学。
摘要:清末民初,内忧外患的加剧促使中国政府展开了一场以"新政"为肇始的大规模制度变革,社会由此发生转型。在这一社会背景之下,科举的废除和新学的兴起直接导致了乡绅的流变。乡绅的构成要素中,财富要素比例上升;文化要素则扩充为"学识"。乡绅的组成更加多元化。但这一切变化都没有改变乡绅作为国家和乡村社会"调节器"的社会功能。着眼于清末民初,乡绅并未在普遍意义上"退位"。
那么,所谓的“乡绅文化”是怎么样衰落的呢?是由于土改吗?我们再听听专家学者们的观点——
姬亚楠:机构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杂志社。
摘要:乡绅文化的发展体现着乡土社会价值观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嬗变,深入分析乡绅文化衰落的原因对于乡土社会价值重建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黄泥地》深刻揭露了根深蒂固的国民劣根性、复杂多变的乡村政治以及贪婪无度的乡村经济是导致乡绅文化衰落的根源。重建乡绅文化既要解决这三方面的问题,更要解决乡村主体缺失及民众主体感丧失的双重问题。同时,乡绅文化重建不仅是通过何种渠道重建的问题,更是文化本身的问题。
王先明:机构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摘要:以"新政"为导向的制度变迁实际上构成了绅权"体制化"扩展的制度性基础。从旧制走向新制的乡绅们,获得了更为广阔的权力空间,由此生成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也在不断地蓄积。当清王朝作为制度意义上的革命对象被推翻后,现存社会的一切弊端就指向了绅士阶层。绅士阶层必将被国民革命和以后更为深入的革命风暴所席卷。"大革命"退潮之后,国民党放弃了"打倒劣绅"的政治诉求,转而选择制度重建路径实施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的渗透。抗战胜利后共产党在农村实行的土地革命和"村选政治",以各级"劳模"和"群英"为主体的乡村新式权威逐渐控制了乡村政治生活,传统权威的政治影响力大幅消退。乡绅权势地位的最终退出,才真正标志了一个时代的终结。
柳敏:机构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变动时代的乡绅》首次较系统地考察了清末以来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乡制变革和乡绅变迁,以乡绅为切入点,分析了近代乡村权力结构从保甲—自治—保甲—"村选"政治的历史过程,民国时期的乡村绅士也在权力变动的过程中蜕变、分化以至消亡,随着绅士的离村和基层政权日益痞化,乡村社会陷入日趋崩溃的境地,并成为酝酿社会革命的温床。
尚重生、龙彬:机构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在传统乡村社会中作为治理精英的乡绅却在近代"废科举、兴新学"和"乡村自治"的过程中丧失精英地位。乡绅衰落的原因是:丧失文化权威而与下层民众疏远、传统精英流动渠道消失致其与下层民众隔离、乡绅自身异化进而与民众冲突、民众中产生新的精英给其沉重打击。
徐祖澜:作者基本信息 南京大学, 经济法学, 2011, 博士。
摘要:……本文以一个历史的长镜头考察了近世以来,即16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期,乡绅治理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互动与博弈关系。在明清时期传统国家背景下,乡绅治理同时作为国家权力的延伸和防御国家权力的屏障而存在,其本身就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叠加、共存和合作。正是乡绅治理“调节器"作用的发挥使得庞大的帝国机器得以灵活运转。在晚清的政治危机之下,虽然乡绅治理僭越国家权力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总体上仍值得国家权力的信任与依赖。两者的联手使得清王朝暂时渡过了内部的危机,迎来了一个新的世纪。但20世纪上半叶的大变局终于将乡绅治理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合作共存关系彻底打破。清末民初的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国家权力企图建立对乡村社会的直接控制而必然打压传统的乡绅治理,另一方面国家法层面上“工具化”的乡村自治的推行导致了乡绅治理的异化。最终,在被国家与乡村社会同时背弃的境遇中,乡绅治理走向了消亡。乡绅治理所造就的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缓冲层”不复存在。国家权力直接面对乡村社会,但却并没有建构起现代国家一公民关系——这一西方意义上民族国家所怀揣的理想。反而是前者变得恣意妄为,后者也逐渐退到了忍耐的最底线。颠覆性的革命在乡村酝酿并最终爆发。
王广义:机构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教研室。
摘要:近代东北地区,乡绅作为乡村"地方精英",活跃于官与私、中央与地方之间,控制了乡村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领域。科举制度废除后,乡绅阶层逐渐走向没落,最终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这些专家学者对所谓的重建“乡绅文化”是怎么样看的呢?
寒竹:
摘要:乡绅作为一个社会群体,都是出现在国家政权发育不全的前现代社会。尽管乡绅在历史上起过重要的治理作用,但这个阶层跟现代社会的治理导向基本是不相容的。当社会进入现代化进程后,法律的统治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民主参与意识成为社会的共识,乡绅阶层要么是自我瓦解,要么是被社会革命所摧毁。在民智大开的21世纪中国,再来倡导重建乡绅社会,确实有违民主和法治的历史潮流。
还有学者从另外一个角度阐述重建“乡绅文化”的问题:
阳信生:机构 湖南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现代新乡绅培育是基于当前农村精英流失、农村空壳化这一现实困境,为应对不断加剧的乡村文化和社会治理危机而提出来的,具有现实合理之处。清晰界定现代"新乡绅"的内涵及特点,系统回答现代"新乡绅"培育的实质及路径等基本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传统乡绅、新乡绅到现代新乡绅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基于农村发展的现实语境,应将现代新乡绅定位为农村知识分子为主的乡村文化和社会精英力量。现代新乡绅培育问题的实质是现代农村文化和社会重建问题。为此,应建立包括经济支持、政治支持、社会支持等在内的支持体系,挖掘乡村固有的知识和社会资源,同时鼓励现代城市知识分子回到农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为农村文化、社会重建和农村社会整体性现代建构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上述这些专家学者的论述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如下几点:
第一,从“乡绅”的形成看,“乡绅”与地主曾经不是一个基本上全同的概念,而是一个交叉概念,即有些“乡绅”是地主,有些地主是“乡绅”。由于历史的原因,作为构成乡绅概念的三大核心要素知识、财富和身份,从明清至民国中期,这三个要素逐渐发生演变。知识要素从明清时期的功名发展为清末民国时期的学识,此为表层的显性要素。财富作为乡绅概念的更深层次要素,是乡村知识分子成为乡绅的物质基础,且伴随着清末民初的绅商对流,财富要素的比重有所上升。也就是说,到了后来,乡村中从文化层面理解的“乡绅”逐步流失,从财富层面理解的“乡绅”逐步增多,基本上与地主趋向逻辑上的全同关系。而某些自由派人士利用“乡绅”与地主曾经的逻辑概念外延上的交叉关系,把地主等同于“乡绅”,进而等同于“文化”,最后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地主就是文化,土改斗倒了地主,所以土改毁灭了乡村文化。
第二,所谓的“乡绅文化”的消失并不是由于土改的原因,“在传统乡村社会中作为治理精英的乡绅却在近代"废科举、兴新学"和"乡村自治"的过程中丧失精英地位。乡绅衰落的原因是:丧失文化权威而与下层民众疏远、传统精英流动渠道消失致其与下层民众隔离、乡绅自身异化进而与民众冲突、民众中产生新的精英给其沉重打击”。
“当清王朝作为制度意义上的革命对象被推翻后,现存社会的一切弊端就指向了绅士阶层。绅士阶层必将被国民革命和以后更为深入的革命风暴所席卷。"大革命"退潮之后,国民党放弃了"打倒劣绅"的政治诉求,转而选择制度重建路径实施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的渗透。”
20世纪上半叶的大变局终于将乡绅治理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合作共存关系彻底打破。清末民初的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国家权力企图建立对乡村社会的直接控制而必然打压传统的乡绅治理,另一方面国家法层面上“工具化”的乡村自治的推行导致了乡绅治理的异化。最终,在被国家与乡村社会同时背弃的境遇中,乡绅治理走向了消亡。“根深蒂固的国民劣根性、复杂多变的乡村政治以及贪婪无度的乡村经济是导致乡绅文化衰落的根源。”
“根深蒂固的国民劣根性、复杂多变的乡村政治以及贪婪无度的乡村经济是导致乡绅文化衰落的根源。”
从上述这些专家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乡绅政治的消亡具有历史必然性,消亡的进程开始于近代的“废科举、兴新学”和“乡村自治”,发展于由于贪婪无度的乡村经济,因此不但当清王朝作为制度意义上的革命对象被推翻后,现存社会的一切弊端就指向了绅士阶层。绅士阶层必将被国民革命和以后更为深入的革命风暴所席卷。所以,最后的结果是所谓的“乡绅”的文化方面的因素基本上完全被贪婪无度的乡村经济因素所替代,土改结束的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而所谓的“乡村绅士”阶层原来所包含的文化因素在土改发生的之前很久就已经消失殆尽,因此,摧残和消灭乡村文化这顶帽子扣不到土改的头上。
第三,所谓的“乡绅文化”只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含量多一点,虽然相对于之前而言也许有过些积极作用,比如有些“乡绅”积德行善,比如用传统美德教化村民等。“乡绅文化”既有传统美德的精华,也有封建主义的糟粕,与现代社会的要求不吻合,被替代是历史的必然。其实在土改之前,民国时期就已经有众多的知识分子深入到乡村,传播新文化,只不过对于新文化的定义,国共两党有所不同,但是在取代乡村的旧文化方面是一致的,而且只不过共产党是大陆的新文化的最终的定义者而已。
第四,土改并不是乡村文化的消灭或者结束,而是新的乡村文化的开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更加复杂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在文化方面,各种思想文化占据着社会各个领域,如何建设适应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文化成为紧迫任务。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开始对农村文化建设进行深入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文化建设理论,为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体系完成了最初的理论框架的顶层设计。
下面是专家对这方面的论述——
王凤青:机构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文史部。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构建农民对新生政权的政治认同成为党对农村进行文化改造的重点,这种改造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进行业余文化教育的过程中注重政治教育,为农民了解、熟悉、认同党的政治理念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清除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三是建立健全各种文化改造的保障机构和规章制度;四是努力发展书籍报刊、戏曲、电影等群众性文化事业。文化改造的结果是农民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并普遍支持和拥护新生政权,形成了符合党所要求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模式。
还在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就敏锐地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大规模国民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文化建设高潮。为此,他号召全党、全国人民要高度重视文化教育工作,特别是工农群众的文化教育。经济发展是一个国家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如果经济得不到充分发展,文化建设就缺乏发展前提和基础;反过来,如果文化能够得到快速、充分发展也会促进国民经济更快速发展。建国之初,共和国的主要任务是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在农村,农民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必须为恢复农村经济服务,首要的、直接的目的就是要适应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
另外,为了让广大农民尽快掌握文化科学知识,毛主席等第一代领导人号召广大知识分子尤其是科技人才“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1955年时毛主席对知识青年说,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可以大有作为的。并且提倡“劳动人民知识化,知识分子劳动化”。以及后来号召“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些方针及其产生的影响都是对农村文化的发展和提高。
所有这些都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并不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公知几句谎言就能够抹杀的。
第五,当今的确是需要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但不是对于原来所谓的“乡绅文化”的恢复,而是在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基础上的发展和创新。某些自由派公知罔顾历史事实,称“中国政治生态一改几千年来皇权不下县,县以下自治的治理方式”,并且打着“恢复乡绅文化”的幌子,一来否定土改,二来抹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三来为恢复民国旧王朝在文化领域大造舆论。不但在理论上站不住脚,而且是非常有害的。
基于传统乡绅、新乡绅到现代新乡绅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基于农村发展的现实语境,应将现代新乡绅定位为农村知识分子为主的乡村文化和社会精英力量。现代新乡绅培育问题的实质是现代农村文化和社会重建问题。为此,应建立包括经济支持、政治支持、社会支持等在内的支持体系,挖掘乡村固有的知识和社会资源,同时鼓励现代城市知识分子回到农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为农村文化、社会重建和农村社会整体性现代建构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与方方之流夸大所谓的土改对地主的迫害,招魂封建地主所有制的行动相呼应,某些自由派公知大谈特谈所谓的土改对“乡绅文化”的破坏,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否定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重要组成部分的土改,进而否定新中国成立的合法性。然而,谎言就是谎言,靠一小撮人的歪曲历史和大放厥词就能够扭转历史车轮?这只不过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黄粱美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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