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增强党性意识反而沦为看轻群众的借口
警惕增强党性意识反而沦为看轻群众的借口
徐鲜梅
我不是党员,但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专业研究人员,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受益人;也正是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教育机制以及福利制度,我才能从一位普通的农家孩子,成为一名农学博士。故此,我始终相信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化制度。这样的感恩之心,正是我作为纯粹的人的基本道德底线,也是我作为殿堂学者能够继续存活的动力和勇气。
据对党员行为观察所知,存在与初衷相悖的事态表现。有鉴于此,谨慎建议在党员与群众“界限化”、“差别化”喧嚷或鼓噪中,务必警惕学者将党员身份当成资本而忽视责任的问题;导向当明确,教导当彻底;莫忽略党员自身的素质条件,也勿忽视党员个体的理解能力;防止增强党性意识反而沦为看轻群众的借口。
道理十分浅显,有共产党党员身份的个人,不一定具备合格党员的资格,更不确保拥有共产党员的高尚信念以及行为表现,这是常识。同理,普通群众,并不表示一定缺乏中国共产党组织信念、目标和追求,也不能表明与所有普通党员存在差距以及思想认识差别。不可忽视,每个共产党员,其入党之初心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存在“自己过上好日子或升官发财”的这样“初心”的事实。
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由全中国共产党党员所组成。然而,共产党党员个体与共产党党组织是有差别的,前者是后者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是全部;后者还有共产党建设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奋斗目标;前者的个别行为并不能代表后者的整体组织的行动;前者个人的表现不可混同后者全体党员的目标宗旨。认识并理解这一点很重要。
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之整体有机组织,其“初心”是统一的、一致的,应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然,时代发展主题以及国家生产力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的“不同或差别”,共产党为人民服务之路径和方式理所应当有所“差异”。同是共产党党员,每个共产党党人的行为表现和作用方式自然不可能完全相同。同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但每个共产党党人的起点有差异,能力有强弱,个性有差别,认识有深浅,修养有差距。
鉴此,群众对共产党党员有高标准、严要求以及殷切期望是必须的、理所应当的;同时,群众也应当莫忽视具体实际,才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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