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楷模”赵小鲁:永不褪色的英雄情怀
“律师楷模”赵小鲁:永不褪色的英雄情怀
刘晓玲
新春前夕,由北京市司法局、首都文明办主办、北京市律师协会承办的“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主题活动,经过层层举荐和评审,已于2月11日揭晓,共有10人获得“律师楷模”称号,赵小鲁律师就是其中之一。
赵小鲁在单位有很多外号,他最喜欢的一个是“愤青”。
赵小鲁说:“我到这个岁数了,还有人说,赵律师,您怎么还有愤青的感觉。我自己感觉,愤青是一种非常可贵的激情,我做律师这么多年,我见到不公正的事,真的是嫉恶如仇,我甚至比当事人还要愤怒,我觉得这种赤子之心和追求公平正义的渴求,就是我说的愤青的感觉。”
2015年赵小鲁接手的一个案子,让这位66岁的愤青,再一次激情澎湃。
那一年8月25日,“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因《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两篇文章,将作者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文章中“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细节的推测,使读者对英雄人物的事迹和精神产生质疑,降低甚至丑化了英雄形象,对“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及荣誉造成了损害。
“2015年那会儿我们都知道社会上有一股歪风,我们叫虚无主义,那么最后这股歪风刮到了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的身上,我是拍案而起,真的是这样一种状态,我说这个案子我接了,而且完全义务的打!”赵小鲁决定义务代理这起案件。
赵小鲁说,当时的决定就是一瞬间的事,但是一瞬间,来源于他一生的英雄情怀的积累,他是老三届,心里有着很浓郁的英雄情怀,百姓情怀。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很小的时候,冬天经常围坐在家里一个铁炉子周围,一边烤着馒头片,一边听着老人讲打鬼子的故事。
接下来,赵小鲁奔走于全国各地,搜集证据,为英雄正名。整整一年零22天,他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梳理的历史资料,超过了100万字,分析的证据超过了100份,撰写的代理词超过了22万字,上万字的判决书,认为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他们的精神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魂的重要来源。
这起案件的结果,“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赢了这场官司,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一案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反思,不仅被评为北京市高院2016年十大有影响的案件之首,同时还有力地推动了国家关于英雄烈士名誉保护法的立法工作。
在这一切背后,是赵小鲁无私的付出,他一年多没有承接其他律师业务,经济上受到很大损失,但执业三十五年,办过无数大案的赵小鲁却完全不介意。他说,这个案子,才算得上是直接为国家民族做出了一点点贡献,他从心里感到满足。
作为50后,生长在红旗下的一代人,赵小鲁的英雄情怀已经根植于他的血脉。他从十五岁开始就学习并通读了马克思主义原著,1989年辞职下海,却并没有一心接大案、挣大钱,而是投身中国律师体制改革。从2001年开始,赵小鲁多次提出“律师行业要加强党的领导”,他写文章、办讲座、带领北京律师重走长征路,为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奋斗不息。
(作者系北京青年报记者;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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