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启示——在全国记协座谈会上的发言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启示》
——在全国记协座谈会上的发言
(根据录音整理,本文有删节)
赵小鲁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各位领导,朋友们:大家好!
这次座谈会,我受邀发言,介绍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有关情况。非常荣幸,也深感必要。由于时间关系,我会根据提纲发言。提纲是这两天拟定的,3200字,九个问题。但本文的所有观点和内容,已经分别体现在我的数十万字文章中。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我在今年五一以前先后写的几篇文章:《检察日报记者关于“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若干问题对赵小鲁律师的采访录》;《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关于代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问答录——一个中国律师为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代理诉讼的心理路程》;《昆仑策网专访:胜诉之路来之不易》;《老三届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精神》。
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背景下,看待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
我觉得,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绝好教材。我结合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一年多的经历和思想感悟,谈几点体会。
诉讼之前的情况。我不清楚历史虚无主义的逆流歪风起于何时。但早在2005年,狼牙山五壮士故事就从小学课本中删除;污蔑革命领袖和革命英雄之风越演越烈;而连续多年,我们的社会舆论,基本没有发声反对这股逆流。2013年,以诋毁狼牙山五壮士为主要目标,历史虚无主义又形成第二次高潮。郭松民梅新育只因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就被历史虚无主义者起诉,当了被告。我逐渐认识到,历史虚无主义是西方霸权国家遏制中国崛起的敌对势力和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主要形式。古云:欲灭其国先灭其史。所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一个历史事件。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大背景下来看,才能有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一批部队老同志,体制内老同志,对洪振快诋毁污蔑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否定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行为,义愤填膺,开始研究如何在法律上起诉洪振快。其中,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赵尔陆上将的女儿赵珈珈,狼牙山五壮士所在原七连连长刘福山后代,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会长刘宏泉,解放军退役大校王立华,积极推动了起诉洪振快的前期工作。
2015年7月24日,在起诉洪振快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授权仪式上,有两句话极大震撼了我的灵魂。刘宏泉同志在发言中悲愤的说:“英雄保卫了我们,谁来保卫英雄?!”原狼牙山五壮士所在部队的师政委,国防大学原政委,赵可铭上将含着眼泪说:“我们解放军在孤军奋战!”我说,这两句话,振聋发聩,应该在历史上定格。
作为五壮士后人代理律师,我深知责任重大。接受委托后,我随即写了一篇文章,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视野,提出“胜诉”、“大胜”和“完胜”的奋斗目标。胜诉,就是一定要把官司打赢。因为当时公知大V,在舆论上一片呼声,声称我们的案子赢不了。而我坚信,污蔑诋毁革命英雄,人神共愤,天理不容,一定会受到法律惩罚。大胜,就是要在法理法律上,取得全方位突破,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案件的司法审判和律师实践开先河。完胜,就是要呼吁推动国家《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当时我们使用的名称是《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暂定名)》),最终以法之重器,捍卫无数革命先烈的名誉,呼唤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
胜诉之路艰难曲折,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简言之,我作为执业三十五年的资深律师,数十年承办和指导案件三千余件,无一例工作失误。我对自己的业务水平非常自信。但是,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诉讼过程中,一年零二十二天,我基本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经常彻夜不眠,研究案件;我和立华同志的代理词,就写了二十二万字。我跑遍了北京有关纪念馆、博物馆,档案馆,亲自登上狼牙山棋盘陀顶峰,实地考察当年战场,北上广东,到狼牙山五壮士连所在的红一团,参观团史连史,调查取证。我们梳理的证据资料,多达上百万字。最终在法律责任构成方面,认定洪振快诋毁否定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主观故意内容方面,关于证据的分析方面,和双方争议的三十一个法理理论问题,都做了充分准备,有力揭露了洪振快十三种诡辩手法和将证据碎片化断章取义的行为特征。历时一年零二十二天,两审六次庭前会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取得胜诉。诉讼的艰难过程,既是对律师业务水平的巨大挑战,更是对一个共产党员党性和信仰的考验。我有一种历史责任感:我的半生修为,就是为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这一天。
在此我要说,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还远远没有结束。历史虚无主义是西方霸权国家的敌对势力遏制中国崛起,实行和平演变,在当前阶段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要斗争形式。尽管我们承办的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已经在法律上取得大胜,以《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为标志,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也取得了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第一阶段的完胜,但是,今后,历史虚无主义还会以新的形式不断出现。我们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任重道远。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件中,我特别反复呼吁,党中央要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尽快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用法之重器,保卫英雄烈士名誉,使我们子孙万代,能够瞻仰学习追随英雄烈士的事迹精神,培养我们后代的英雄情怀。这是我们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我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结案报告《天佑我中华》一文中指出,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之所以最终取得胜利,关键是七大因素聚合,核心是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单靠律师个人之力,不可能取得大胜和完胜。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建国以来,极少数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案件;
第二,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诉讼过程中,我们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得到中央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第三,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诉讼过程中,中央几乎同步出台了一系列政治举措,为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法律斗争,创造了强大政治气场和社会氛围。例如,九三阅兵,狼牙山五壮士方阵作为第一个方阵,经过天安门广场,接受习总书记和全国人民检阅,习总书记说,“中华民族没有英雄不行”;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红色灰色黑色地带的判断;中央在《纪律处分条例》、《政治生活准则》中,明确写进了不允许诋毁革命领袖,革命英雄,否定党史军史共和国历史的内容;《民法总则》在五次审议第十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增加了用法律保护英雄名誉不受侵犯的第185条款,并全票通过;新华社为报道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发了数千字长篇通稿;十九大报告用大篇幅论述意识形态问题。
第四,经中央决定,制定《英雄烈士名誉保护法》,是直接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法律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
第五,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诉为标志,中央正式决定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迅速出台,使社会上糟改诋毁否定英雄和党史军史共和国历史的逆流,开始得到遏制。尊重英雄,崇尚英雄,学习英雄,追随英雄的社会风气,开始形成。
我特别觉得,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反击历史虚无主义极其难得的经典案例,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一案例的教材作用,揭露历史虚无主义的曲笔隐讳手法和否定英雄否定党史军史共和国历史的真面目,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历史虚无主义的危害性。
二、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经典判决,直接为《英雄烈士保护法》奠定了基础
法院判决,认定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是解放军军魂重要来源;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是民族共同历史记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法院判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诉讼全过程,具有划时代的司法审判标志性意义。法院判决,对源于西方的传统公法私法划分理论,做了重大突破。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产生,提供了重要法理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很多条款,都是直接采纳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法院判决的主要观点。
积极呼吁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标志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取得了一个阶段的完胜目标。我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而绝非学术研究之争。历史虚无主义者遥相呼应,境内外紧密配合,运筹帷幄,深谋远虑,用心良苦,实在不是我们善良的人们所能够想象的。思之甚至“不寒而栗”。所以,我说,共产党必须放出胜负手,依靠《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法之重器;才能在意识形态领域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中取得胜利。
《英雄烈士保护法》,标志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诉成果上升为法律;为英雄筑造了一座法律殿堂。可以遇见,将来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双方都会更多依靠法律手段。对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的这一斗争特点,我们必须要有思想准备,也会有越来越深刻的认识。
三、从捍卫英雄名誉到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斗争
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将我一下子推到了意识形态斗争第一线。介绍几个细节。郭松民案件宣判时,一个人高声质问法官,你们是共和国的法院,还是共产党的法院?如果是共和国的法院,为什么在判决说中大讲共产党的历史?那位法官是一位女同志,冷静的说,你看看法庭高挂的国徽就知道了。我也在旁听席,突然感到,这不是在公然向共产党叫板吗?!后来,洪振快在法庭上的表现,更是赤裸裸的污蔑诋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和共产党。洪振快在法庭上没有任何证据,却不止一次说,你们共产党的历史都是瞎编的。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也是瞎编的。葛振林宋学义根本没有参加925战斗,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瞎编了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并一再说,八路军的证据是不可靠的。日军的证据是可靠的。这哪里是一场法庭辩论,实际是借助法庭,公开污蔑共产党的历史和我们的革命英雄。
我有几点认识,在多篇文章中都有阐述,在这里点一点题。
第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政治斗争;
第二,历史虚无主义否定党史军史国史,聚焦于否定革命英雄。我们的历史,以无数革命英雄为代表。否定了无数革命英雄,我们还有革命历史吗?!
第三,否定革命历史,根本是解构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解构民族精神的基础;
第四,否定革命历史,就是否定了共产党执政的历史正当性和建立共和国的历史正当性;
第五,否定五壮士名誉和精神,就是否定和消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魂;
第六,否定革命历史,就是割断了共产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感情纽带和历史纽带;
第七,否定革命历史,核心是为了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共同历史记忆是民族精神的基础;英雄情怀是民族精神之魂。一个没有了英雄情怀的民族,到哪里去寻找初心?!又如何树立“四个自信”?!
第八,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已经节节败退了三十年,我们已经没有继续退却的时间和空间。意识形态领域是争民心向背的主战场。如果不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十年之内,胜负立判。胜负手,就是要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也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完胜”的标志。
所以,现在,我们研究如何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是涉及中华民族精神振兴,树立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涉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件至大至重的事情,是一个关系民族命运国家命运的长期系统工程。
四、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
“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这个判断,是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中,最深刻的感悟。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一个民族的财富,分为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作为一个崛起民族,物质财富只是基础,精神财富才是灵魂。中国的物质财富,小康社会,中等发达,足以保证共同富裕,社会和谐,强大国防,即可;但精神财富,才是中华民族强大昌盛的真正生命力所在。所以,实现中国梦,物质是基础,精神是灵魂;。
第二,不忘初心,来源于英雄情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四个自信,来源于不忘初心;我们的初心,来源于我们的历史;我们的历史,以无数英雄为代表;学习英雄,以英雄情怀为前提。所以,振奋民族精神,核心问题,是呼唤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
第三,一个丧失了英雄情怀的民族,不可能有四个自信,不可能振奋民族精神,不可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要消解我们民族的英雄情怀。令我们必须充分警惕的是,我们民族的英雄情怀,已经基本被历史虚无主义所消解。所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的民族精神状态,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我们还不警醒吗?!
第四,培育英雄情怀,是一个全民族的长期系统工程,首先要从青少年抓起。青少年有了英雄情怀,中华民族就有了希望和未来。
五、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是历史虚无主义和共产党斗争的基本特征
遏制中国崛起,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是西方霸权国家的敌对势力,几十年不变的基本战略意图。和平演变的形式非常复杂,可以有杜勒斯“和平演变”的《十条诫命》,也可以有布热津斯基的“奶嘴战略”。利用历史虚无主义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已经有苏联的前车之鉴。我的一个深切体会是,“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是历史虚无主义和共产党斗争的基本特征”。
我在此列举历史虚无主义者的几个主要观点:
1、以法律形式否定英雄,否定革命历史;主张宪法保护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
2、历史研究自由化,即使立场观点结论都错了,也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3、所有的研究,都是依据历史资料,原汁原味,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改变;
4、尽到了一个专业历史研究者的审慎注意义务;
5、选择性使用证据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6、老百姓有权知道事实真相;
7、这是政治判决,不是法律判决。根本无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故意内容。
8、一代之内,必将翻案。一代,就是十年。
9、我代表的是知识分子的风骨。
10、共产党的历史都是瞎编的;
11、葛振林宋学义,根本没有参加925战斗。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根本是瞎编的。
12、你们是共产党的法庭,还是共和国的法庭,如果是共和国的法庭,为什么在判决书中大谈共产党的历史?
13、共产党树立的英雄,我们就不能说说吗?
14、言论自由没有禁区。
15、学术自由没有禁区。
16、日军的证据是可靠的,八路军的证据是瞎编的。
17、“言论自由的宪法边界--言论自由的共和国第一大案”
18、“三跳二溜”,说明狼牙山五壮士也不是那么英勇。
19、将证据碎片化断章取义:1)三跳二溜;2)基本原则和综合分析;3)跳崖地点(棋盘陀、莲花峰、牛角壶);4)关键证据(抗日战争大辞典);5)关键证据(925战报):“我在该地活动之部队于敌开始动作时即向外线转移,仅一团在该地游击之第七连第六班因掩护主力转移,退路被敌截断,该班当即占领有利阵地顽强抵抗,将敌诱至我预设之地雷群,敌触地雷毙伤指挥官以下五十余名,嗣敌四次冲锋均被击退,敌复伤亡四五十我阵亡二,终以弹尽,该班长乃率所余战士四名,先将武器破坏,跳断崖殉国,亡三伤二(敌退后得救归队)。
将证据碎片化断章取义,是洪振快污蔑诋毁否定狼牙山五壮士的基本行为特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诉讼中涉及的数十份证据,无不如此。我在一些文章中,系统列举了洪振快三十多个言论观点,一时很能迷惑人,但在详细的证据分析面前,就雪化冰消,原形毕露。
历史虚无主义打着宪法旗号,主张言论自由绝对化,学术研究绝对化,又、以春秋笔法,曲笔隐晦的方式,在法律领域和共产党斗争。我们绝对不可掉以轻心。
六、历史虚无主义反对《英雄烈士名誉保护法》:本质是传播西方殖民文化
《英雄烈士保护法》在立法过程中,受到历史虚无主义者的坚决反对。在某些社会舆论的背后,就是历史虚无主义势力的推波助澜。用法律保护英雄名誉,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美国和俄罗斯,已经做出了典范。但是,中国的历史虚无主义者,却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主要观点是:
1、以专门立法保护共产党树立的英雄名誉,是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以专门立法保护共产党树立的英雄名誉,撕裂社会舆论;
3、以专门立法保护共产党树立的英雄名誉,不会得到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认同;
4、以专门立法保护共产党树立的英雄名誉,损害中国国际形象;
我专门撰文反驳了上述观点。重要启示是,现在的历史虚无主义者,他们宣传的根本不是西方的优秀文化,而是西方霸权主义的殖民文化。所以,我认为,我们必须坚持学习西方优秀文化,并反对全盘西化,同时,要注意反对宣传西方霸权国家的殖民文化。
七、呼唤民族英雄情怀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任重道远
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实践,使我认识到,现在严酷的现实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已经被历史虚无主义基本消解。不能不承认,改革开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的精神成反比的急剧滑坡。根本特征,就是极大削弱甚至消解了一个民族精神赖以复兴的英雄情怀。
英雄情怀被消解的主要原因:
第一,历史虚无主义多年来对革命英雄的抹黑诋毁否定;
第二,社会财富两极分化,贪污腐败成风,骄奢淫逸的社会风气,为社会树立了非常坏的典型,严重损害了培育英雄情怀的社会思想基础。
第三,一代一代的年轻人是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下成长起来,距离英雄情怀越来越远。
第四,思想理论上,既要勇于向西方优秀经验学习,又要立足本土,实现“扬弃”,法学界,既要反对全盘西化,研究建立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又要反对霸权主义国家传播的西方殖民文化。
十八大以后,习总书记“力挽狂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新回到革命初心的道路上来。我们应该以绝大决心和绝大力气,用十年时间,重新营造英雄情怀的社会风气。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败与否的长期战役。
八、充分利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经典教材,以此教育全体人民,揭露历史虚无主义的真面目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经典教材,是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绝好案例;
第一,在法律上彻底揭露了历史虚无主义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真面目;
第二,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在法律法理上做了全面准备;
第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开创了法律法理创新的先河;第四,在政治文化思想理论多方面有深刻的启示。
历史虚无主义绝不会因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败诉,而承认失败。只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西方霸权国家的敌对势力对中国的和平演变就一天不会停止,和平演变的主要形式,历史虚无主义,还会以各种面目出现。就是现在,历史虚无主义还在表演,还在迷惑群众。我们不利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经典教材,以正视听,就是把这块阵地让给了历史虚无主义势力。
国家民族的希望在年轻人。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将是在年青一代培养家国情怀、百姓情怀、英雄情怀,培养“身处江湖之远,心系庙堂之忧”的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信仰的最好教材。
“少年思学,青年思奋,中年思悟,老年思教”。这是我大半生的人生写照。我天生是一个律师,我天生是一个教师。“传灯”是我晚年唯一的事业。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把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中蕴含的思想和理论,传播开去。
九、关于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几点建议
第一,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关系共产党共和国的生死存亡,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不仅战略上要重视,战术上也要重视。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在挖党史军史国史的“祖坟”,是对共产党共和国的“锥心之术”,“剜心一刀”。本质是和共产党争夺民心向背。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方式,行为方式,五花八门,随机应变,云山雾罩,曲笔隐晦,很多不能立即识别。所以,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要以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为纲,抓住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等一批经典案例,广泛宣传,彻底揭露历史虚无主义的真面目。
第二,深入了解年轻人,大中学校学生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答疑解惑。使英雄情怀在年轻人的心中扎下根苗。年青一代树立了英雄情怀,中华民族才有希望。
第三,组织理论工作者,结合世界各国的史料,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观点进行开阔视野的,有针对性的,充分说理的,有分量的理论文章。诋毁否定英雄,否定党史军史国史,有些很容易识别,但更多会是以学术研究,艺术创作,思想认识的形式出现。如何保护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又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是一个艰巨的思想理论工作。需要理论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但是,我们绝不会忘记,一八四零年以来,无数志士仁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为中华民族,留下了宝贵的英雄主义精神。这是中华民族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为之讴歌,传颂,延绵千秋万代。这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历史责任。
第四,针对互联网的特点,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对互联网上的诋毁英雄烈士党史军史国史的历史虚无主义言论,实时监控,冒头就抓,及时处罚。尽快总结制定一批针对互联网斗争的法律法规。我们在互联网领域斗争中,还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五,公检法也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研究对诋毁污蔑否定英雄烈士的案件,给予民事行政刑事的处罚。特别要理直气壮的增大历史虚无主义的违法成本。最近有些案例,侵权人在社会上已经造成恶劣影响,但最终仅仅道歉了事,结果“真诚道歉”也成了玩笑。我担心会形成“戏谑英雄”的社会效果,把严肃的意识形态斗争变成了儿戏,反而有损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这方面,美国和俄罗斯的立法司法实践,值得学习借鉴。
第六,全国和省市县乡,每年都要对英雄烈士进行隆重纪念,作为政府政绩的考量标准。英雄烈士家属要受到政府多方照顾,包括表彰,物质,亲属就业,等等。全国和省市县,直至乡镇,都要挖掘本省本市本县本乡镇本土英雄烈士的英雄事迹,将英雄情怀深入植根于中华民族子孙的心中。民族的精神,民族的希望,民族的复兴,皆在于此。
第七,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牢记习总书记所说:踏石有印,抓铁留痕。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毅力,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念念不忘,必有反响。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8-07-04/51247.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