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不荒谬?打伤民警免于起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
荒不荒谬?打伤民警免于起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
近日,多位警界大V聚集到一起案件,并批评该案件的处理结果荒谬:
8月19日,中国吉林网刊登报道《公开听证丨释法说理,让不起诉案件有“规矩”》,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检察院对于某某妨害公务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据报道,2020年4月5日,于某某因与为其厂房清理土堆的工作人员钟某发生矛盾,阻止其施工,钟某报警。永久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阻,于某某与派出所民警发生身体冲撞,并将民警左手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表示,于某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考虑其系民营企业经营者,依照《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使民营企业和经营者尽早摆脱诉讼纠缠的要求,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认罚,得到派出所民警谅解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决定对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随后,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先后发表意见。听证人员在听取了上述人员的意见后,围绕是否建议作出不起诉处理逐一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作不起诉处理。
最终,该案当场作出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并对被不起诉人于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承办检察官汇报案情
嫌疑人于某某
截止目前,长岭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已召开公开听证会6次,其中刑事拟不起诉4次、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2次。
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曾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突出实际操作性,体现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另据法制日报早前报道,今年年初,吉林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简称《清单》),明确提出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随后在1月20日,经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份文件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名义正式印发。
其中提及:
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检察机关一般予以不起诉,审判机关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或者其他减轻、从轻情节的,审判机关应予减轻、从轻处罚;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挽回被害人损失、符合缓刑条件的,检察机关一般予以提出宽缓量刑的建议审判机关一般应予宣告缓刑。对民营企业经营者认罪认罚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且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审判机关一般应当适用速裁程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办理。
4月17日上午,吉林省委政法委又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政法机关贯彻落实《清单》的工作安排,并解读各部门制定的配套文件。
来源:观察者网风闻社区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20-08-25/64683.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