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揭秘!逃税、弃养、恨国的郑爽,凭什么日薪208万?
潜规则揭秘!逃税、弃养、恨国的郑爽,凭什么日薪208万?
戎评说策
在此前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为了更为直观的向观众表现“贪官”的“贪”,究竟具体是个什么概念。在电视剧的第二集中,导演李路便以一组极具冲击的“镜头写实”,直接镇住了一众的吃瓜群众!
也不怕大家笑话。
当陆毅饰演的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拉起卷帘,掀开被子时,戎评见到了我个人迄今为止所能见过的最多现钞:两亿三千九百九十九万元
两亿三千九百九十九万元什么概念?
在电视剧中,为了点清这笔贪污赃款,侯亮平专门从银行中叫来了12台点钞机同步点钞,结果因为钱太多了,点钞机竟然都烧坏了6台!
最后,为了点清这笔巨款,协助查抄入库的银行工作人员,又及其“凡尔赛”的向观众炫了一手可能需要很多钱,才能够被用得上的“花式点钞”....
毫不讳言,当年在追剧时,面对屏幕中的这堆极具视觉冲击的“巨款”,戎评除了最直接的短暂感官震撼以外,对于演员侯勇剧中饰演的处长赵德汉“小官巨贪”的捞金手腕,同样也是感到相当的震惊
——担任“处长”仅仅四年,赵德汉在悄无声息中,竟然能够贪腐捞金两个多亿!
然而,事实证明,戎评终究还是“见识”太少。与下面这位相比,什么“赵德汉”,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日薪208万,她嫌太少
4月26日,继年初公开曝光“郑爽代孕弃养丑闻”之后,郑爽前男友张恒,再次以曝光“微信语音聊天纪录”的形式,朝着郑爽发出了最后一击!
根据张恒4月26日爆料的与郑爽一家的“微信语音聊天纪录”显示。
2019年,郑爽在出演由“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60集电视连续剧《倩女幽魂》(现名《只问今生恋沧溟》)时,郑爽实际所获片酬,达到了1.6亿元人民币。
对于郑爽而言,张恒爆料的“1.6亿片酬",意味着什么?
2020年,《福布斯》公布的全球女演员收入排名中,名列第一的索菲亚.维加拉,年收入为4300万美元。
在此之下,按照当前汇率计算,郑爽在电视剧《倩女幽魂》所获的1.6亿元人民币,折合美元约为2467万。
计算结果相当令人震惊:
郑爽一部拍摄耗时不过仅仅77天的电视剧,其所获片酬竟然就达到了世界女演员片酬排名第一的索菲亚.维加拉年收入的57%!
而对号世界年收入排名前十的其他女星,中国女演员郑爽,即便是放弃对索菲亚.维加拉的地位发起挑战,即便是去年只接拍了一部戏,且放弃一切品牌代言、其他收入。
仅仅是凭借一部《倩女幽魂》,郑爽在去年所获收入,就能够轻易击败全球女星收入排行榜第五的美国女星梅丽尔.斯特里普,并成为《福布斯》排行榜,中国唯一上榜女星!
但是很显然,《福布斯》的榜单中,并没有出现郑爽的名字。
为何没有上榜?郑爽前男友兼前经济人张恒,告诉了我们答案:
为了规避国家广电总局此前作出的“演员单次参演最高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限薪令规定。
在合同订立时,郑爽团队将《倩女幽魂》总计高达1.6亿的天价片酬,分别拆分为了支付给郑爽的,总价为4800万人民币总片酬的“阳合同”。以及,对由郑爽母亲刘艳实际控股的“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12亿元人民币的“阴合同”。
鉴于此,郑爽最终没能登上《福布斯》排行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原因很简单,郑爽出演《倩女幽魂》所获实际收益虽然确实达到了1.6亿元。
然而,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郑爽出演《倩女幽魂》的1.6亿片酬中,受法律保护并纳入演员片酬的金额,只有4800万。
剩下的1.12亿美元,从法律意义上讲,与郑爽无关。那笔钱,是给郑爽母亲刘艳控股的“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的!
看似郑爽团队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巧妙的打了一个“擦边球"。
可是,这个世界真的是什么都可以随便擦边吗?
我们且不谈广电总局“限薪令”硬性规定在前,演员郑爽公然顶风作案的行为,将受到如何的“惩处”。
戎评想,仅仅是“阴阳合同”这一项,恐怕都能把郑爽给送进去....
为啥?
以郑爽参演《倩女幽魂》所获1.6亿元人民币的实际收入计算。
在正常情况下,一份1.6亿人民币的合同,在按照20%的劳务报酬税率扣除之后,剩下的1.28亿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1.28亿超过5万元,对应税率为40%,减掉7000元速算扣除,最终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个税额为5117万3000元!
然而,当这份价值1.6亿的大合同,被拆分为了一阴一阳的两份小合同之后呢?
还是按照刚才的方式计算。
署名郑爽的那一份总金额为4800万的“阳合同”,在按照20%的劳务报酬税率扣除之后,剩下的3840万,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3840万超过5万元,对应税率为40%,减掉7000元速算扣除,最终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个税额为1533万3000元!
当然,还有出品方对郑爽母亲控股公司的那一份1.12亿人民币的增资合同。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增资要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为此,郑爽母亲需要缴纳税收56000元。
同样是1.6亿。
按照正常的纳税程序走,郑爽应缴纳税额为5117万3000元。
可要是换个思路走“阴阳合同"的话,郑爽实际缴纳税额,不过只有1538万9000元,一来一往,直接就“省”了3578万4000元!
可是,这个钱真的可以“省”吗?
一辆99a主战坦克,造价不过1600万,郑爽一个“小操作”,相当于直接替敌军击毁了咱们两辆主战坦克!
一所学生容量100人的希望小学造价50万,郑爽一个“小操作”,相当于直接推垮了71座希望小学,然后把七千多名孩子,给拎到了烈日风雨之下!
........
但是很显然,不论是“99a"还是"希望小学",郑爽都并不关心。
她关心的东西只有一个:钱,装在自己口袋中的钱。
根据张恒爆料的聊天纪录内容我们可以获悉,《倩女幽魂》的初始片酬,出品方给到的价格是1.5亿,然而对于这个片酬,郑爽并不满意,她希望能够加到1.8亿。
换一句话说:对于郑爽而言,77天1.6亿这个天价片酬,只能算勉强...
真可谓是无声的嘲讽。
77天1.6亿,平摊下来郑爽一天就能赚208万!
这个钱,放在工薪族身上,即便是你月入一万,超过全国97%的人,那么也需要你熬夜996,不吃不喝的攒上整整17年!
当然,这还仅仅只是郑爽不过一天的收入罢了。
如果你能够遇到一个“良心老板”,能够连续1333年都做到不扣你工资、炒你鱿鱼的话,那么在攒齐1.6亿“小目标”的第一年,你将有幸目睹武则天临朝称制,加尊号"圣母神圣"皇太后....
荒诞否?穿越否?
然而,这其实还不是最荒诞的。
按理说,能够在有限的生命里接触到如此之多的财富,无论是郑爽也好,抑或是郑爽爹妈也罢,都应该是感恩这个时代,感恩这个国家的。
可是,对于这个给他们创造了足以摆脱平凡命运的国家,郑爽这一家人又是如何评价的?
戎评的“拼音”不大好。
大家有谁精通的,能不能给我翻译翻译,郑爽的这个拼音,究竟是什么意思?
讲真,戎评真的不知道郑爽母女究竟哪里来的“脸”,敢于这样去砸锅!
是你赚着1.6亿,缴纳个5000多万的正常税收,很委屈?
还是国家将你那77天就能轻松得到,却需要我等“凡人"从唐朝就开始工作的时长,砍成从明朝开始,你觉得不值?
真的是惯得!
郑爽偷税漏税3578万4000元,占到了应缴纳总额的70%,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郑爽此次偷税漏税总额,已适用于“占应缴纳额30%以上数额巨大”情节!
按照规定,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范冰冰此前偷税漏税的四倍罚款惩处尺度可以借鉴。
坐不坐牢我不知道。
1亿4千万罚款,郑爽一家准备好了吗?
背后“猫腻”,更不简单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种种迹象表明,此次郑爽的“天价薪酬问题”,似乎并不会仅仅只是止步于郑爽。
根据张恒的爆光内容我们可以获悉,郑爽在2019年受邀出演《倩女幽魂》(现名《只问今生恋沧溟》)时的出品方,是“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
然而相当吊诡的是,根据张恒晒出的银行流水,最终给阴阳合同打钱的实际付款方,却是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浙江唯众影视”)。
“浙江唯众影视",为何要替"北京世纪伙伴文化"出品的电视剧付钱?
以下为《每日经济新闻》制作的《倩女幽魂》走账流程细图:
显然,根据走账流程我们不难获悉,虽然《倩女幽魂》的拍摄及其他经费辗转涉及了多达6家公司,但是这6家公司中,却并没有真正付钱的“浙江唯众影视"。
事情显然很不简单。
咱们先来说说付款的“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对于“浙江唯众影视”这家公司,戎评在“天眼查”数据中,对之进行了一个简单的股权解构。
“浙江唯众影视”的查询结果,出乎意料的干净。
在查询结果中,“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三位股东中,除了大股东杜新方拥有三家公司以外,其余两名股东,均只有“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一家公司的股权!
当然,大股东持股的另外两家公司,名字也是如此的平平无奇。
不过,就在戎评差点被所谓“农林专业合作社”的名字骗过去时,这家看似质朴的“合作社”,其股权穿插之复杂,令人咋舌。
这么一堆人挤在一家“农林专业合作社”中,究竟想干啥?
先别忙着张口,大家自己“悟”。
《倩女幽魂》出品方“北京世纪伙伴文化”,更有意思。
无疑,对于“北京世纪伙伴文化”这家公司,咱们的大多数读者一定是相当陌生的,可戎评相信,我要是提到这家公司的"完全母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文化")所投资出品的各大影视剧作,大家一定不会陌生:《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你好,李焕英》...
当然,这些名电影,并不是咱们今天讨论的重点。
2020年1月19日,在2019年时一手推动了与郑爽签订阴阳合同,达成1.9亿天价片酬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前法人代表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出逃海外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立案调查。
2020年4月29日,已经出逃海外的娄晓曦,通过其国内网络社交账号,对自己的前母公司“北京文化”发出实名举报,举报该公司在《倩女幽魂》项目期间,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业绩造假。
虽然,对于娄晓曦的实名举报,“北京文化”当即便发出了企业声明进行驳回。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娄晓曦的实名举报的当月,“北京文化”以4800万的价格,完成了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的完全剥离....
4800万价格售出是个什么概念?
2016年,”北京文化"收购“北京世纪伙伴文化”的价格高达13.5亿,如果是4800万售出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不过在不过短短4年内,“北京世纪伙伴文化"这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缩水了97%。
大家细细品。
2020年4月28日,北京文化公布2019年年报。年报显示,北京文化年营收达8.55亿元;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6亿元,巨亏23亿!
年报显示,在商誉减值的两个全资子公司中,仅仅世纪伙伴商誉减值就高达8.34亿元。
文章最后,戎评有话说
在之前的一档综艺节目中,郑爽曾公开坦言,“自成为'明星'以来,自己一直很累"。
如今看来,郑爽确实很累。
以第五套百元人民币为例,1.6亿元的重量大概是1.84吨,折算下来就是3680斤!
试问,对于体重不过80斤的郑爽而言,每天扛着重达50斤的人民币上蹿下跳,能不累吗?
特别是,这些扛着的“钱”,还不一定都是自己的!
所谓众生皆苦。
在粉丝眼中,郑爽是光鲜闪耀的明星;
在吃瓜群众眼中,郑爽是代孕弃养、坐拥亿万,却一毛不拔的狠心人;
可是在资本大鳄的眼中,坐拥亿万、光鲜闪耀的明星,未必不会不过只是一头驮钱的“驴”。
因此,郑爽PS假机票向公司报账这种事,仅仅只是偶然的贪图小利吗?
规则或许早已烂熟于心
上市公司的账面资金,是公家的。
演员酬劳支付到账、“高估价低制作"走账报销,就是私人的。
岂不知,所谓“贪图小利”的无心之举,不过是相当一部分“吸血鬼”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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