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培养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传承与新时代创新
党的教育方针是党对教育发展总体战略、主体纲领和政策制度的高度概括,是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南。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明确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表述共包含了三个核心要素,即“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人”。这三个要素是一个整体的三个方面,有机联系,缺一不可。
本文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中党的教育方针,特别是就“为谁培养人”教育理念的发展沿革进行梳理,探寻不同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对“为谁培养人”问题的认识与界定,总结“为谁培养人”教育理念的特征与趋势,思考新时代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为谁培养人”的问题。
一、“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是一个紧密联系的自洽体系
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类社会发展内含的终极目标之一,并进而形成以人为中心(本质)、以人的社会性为基础(价值)、以劳动为载体(形式)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其中,特别强调人的社会性这个本质属性,突出实践活动的基础性作用,倡导把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人的个性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的追求,是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人的本质的根本需要。马克思恩格斯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为全人类谋解放的理论和实践当中,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与工人运动来唤醒和培养实现共产主义所需要的人。他们深刻回答了“为谁培养人”(为共产主义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培养什么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如何培养人”(实践、运动)这个根本性问题。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十分注重对人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对其后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始终强调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问题的相关认识,集中体现在不同时期党制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路线之中。党的教育方针是党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提出的、与实践发展相适应的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总体纲领和行动指南,其表述较为通俗易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党的教育方针包含的“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三个核心要素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指导思想政治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序发展。
“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战略方向,是教育的方向性问题。它位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问题的上游,限定“培养什么人”,影响“怎样培养人”。当前人类社会仍处于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教育的本质属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古今中外,每个国家都是按照自己的政治要求来培养人的”。“为谁培养人”是区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在这一点上,我们既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出现偏差。总体而言,服务于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服务于新中国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事业、服务于人民的发展需要,是我国教育战略的基本定位和奋斗方向。
“培养什么人”是教育培养的直接目标,是事关教育发展的首要性问题。它是对“为谁培养人”战略方向的细化凝练,也为“如何培养人”提供了重要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这就给我们的教育事业明确了发展方向和方针原则,是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对应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中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四个不同的时期,“培养什么人”又应该有不同的特征,与时代发展结合起来、与建设任务结合起来、与世情国情结合起来。
“如何培养人”是教育的操作路径,是教育的保障性问题。它是“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又为“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相继经历了把教育与政治需要相结合、把教育与无产阶级斗争相结合、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把教育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把教育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结合等不同路径的演变。但其中,培养的主渠道是什么、主阵地在哪里、主要载体有哪些,需要依托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如何搭配、如何使用,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如何结合、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如何协同,评价指标有哪些、评价标准如何才能更科学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和科学回应。
与此同时,“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三者之间又是相互制约的。“为谁培养人”影响制约着“培养什么人”,“培养什么人”反哺支撑着“为谁培养人”,两者又共同决定了“如何培养人”的路径和方向。“为谁培养人”是前提,一旦对“为谁培养人”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对“为谁培养人”的理解出现错误,就是举旗定向的本质性错误,对“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定位和路线会形成致命性的冲击。“培养什么人”是目标,一旦对“培养什么人”的认识出现了偏离,则意味着可能无法适应时代和实践的需要,无法完成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坚持和发展,对“如何培养人”会形成错误的导航,对“为谁培养人”可能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支撑。“如何培养人”是路径,一旦对“如何培养人”的认识出现了错误认知,就会造成对“培养什么人”的片面理解和机械落实,引发各种各样的教育实践问题,甚至可能会冲击到“为谁培养人”的立场定位。三个问题都不容忽视,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进行系统性的思考,才能真正形成深刻性的理解,作出科学性的回答。
二、百年来党的教育方针中关于“为谁培养人”理念的主要沿革
制定党的教育方针,一方面是践行党的目标宗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确保党保持先进性的必然要求。自1921年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相继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适应不同时期党的革命和建设任务实践的具体要求,党的教育方针经历了一个发展优化、调整完善和升级迭代的过程。具体到“为谁培养人”这个方向性问题的表述上,有所不同又有所延续。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教育方针论述“为谁培养人”:为革命战争服务、为民族和大众服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后,就十分注重教育问题。在党成长发展的早期,党的教育方针主要聚焦于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工人的觉悟。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就对此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说明。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强调了男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把普及教育、改良制度作为重要任务。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各根据地结合具体实际制定的教育政策和行动纲领相继出台,推动教育工作逐渐深入开展。1934年在第二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指明苏维埃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以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这一时期的文化教育总方针是把为革命服务作为出发点。
抗日战争爆发后,党围绕抗战教育提出了新阶段的教育方针,明确教育要为战争需要服务的原则。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作题为《论新阶段》的报告,明确提出:“实行抗战教育政策,使教育为长期战争服务。在一切为着战争的原则下,一切文化教育事业均应使之适合战争的需要。”随着革命的深入,党更加意识到独立自主的文化教育对提升全民族文化素养的重要性,积极探索适合中华民族的文化教育路线。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对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内涵进行界定,阐释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从文化的视角对此时期的教育方针定位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对这一论断再次进行重申,指出:“中国国民文化和国民教育的宗旨,应当是新民主主义的;就是说,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教育方针论述“为谁培养人”: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教育工作,把适应新生的国家建设需要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逐渐确立起来。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写道:“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三个月后召开的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教育的人民立场和服务人民的价值属性,指出教育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但在具体表述上,仍然继续沿用“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1950年5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发表《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一文,提出教育工作的“两为”方针,他认为教育要“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开始突出强调教育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建设服务。
到1956年年底,随着“三大改造”的相继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在中华大地最终确立。明确新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就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6月19日《人民日报》进行了全文刊发,首次对我国的教育方针进行阐述——“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新中国第一个教育方针的正式确立,标志着党的教育方针从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转变到了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新阶段。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从工作实践层面对党的教育方针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落实,具体表述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两个方针结合起来,最终在1961年颁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或“高校六十条”)中得到了完整的表述,即“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个整合后的教育方针在1978年被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论述“为谁培养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得国家工作重心回归到经济建设上来。与此相适应,党的教育方针也需要进行重新定位,淡化“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阶级性,突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实践性。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应该是:“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在进一步深化认识的基础上,1982年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又形成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思想,在当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作为教育方针的补充内容被正式写入其中。同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把教育列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这在党的历史上实属首次。1983年邓小平在“四有”新人思想的基础上,又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指导思想。1985年5月,在改革开放后召开的首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强调“学校要造就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把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方针贯彻到底,贯彻到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强调“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确立“三个面向”的教育指导方针,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持续深入,党的教育方针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战略目标。1990年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教育方针的表述沿用了这个说法。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本认同原有的教育方针,对具体内容略作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教育根本大法的形式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固化下来。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素质教育问题的不断探讨和理论的逐渐积累,党的教育方针也随之进行了些微调整,加入“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服务”的相关内容。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到,“重视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进入21世纪后,党对教育方针的关注越来越高,每次党代会报告都有专门论述和部署。党的十六大提出,新世纪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重点增加了“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原则,补充了教育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要求。2007年党的十七大坚持了之前的教育方针,但将具体的实施路径丰富拓展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德育问题提到了一个新高度。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进一步强调,将党的教育方针丰富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论述“为谁培养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四为”服务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就党的教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重视立德树人、特别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特别重视全面发展、特别重视法制化建设,形成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
习近平在2014年指出,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拓展了教育的服务内涵。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稿,以法律形式把党的教育方针转化为国家意志——“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6年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形成“四为”服务思想,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指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相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也进入深化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作了重点强调。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国和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明确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方针定位。同时,他还系统总结了推进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九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强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首次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五育并举”的教育要求,形成了新时代党的育人育才培养体系、丰富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内涵。2019年3月,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指出,“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规定了教育的指导思想、方向性质、根本任务、宗旨原则、战略目标和实现路径等一系列问题。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劳动教育首次被写进教育大法,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法律规范条文的形式加以固化。
三、党的教育方针关于“为谁培养人”百年沿革的核心传承
教育工作要为谁服务、为谁培养人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教育工作的性质和方向。从发展沿革来看,党的百年历程中四个历史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各有不同的表述,在“为谁培养人”这个问题上相继经过了从“为革命战争服务”“为民族大众服务”到“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国家建设服务”,再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再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和“四为服务”。梳理不同时期党的教育方针的发展沿革与转型变化,我们又能大致提炼出百年来党的教育方针沿革就“为谁培养人”问题具有共同的几个核心传承。
1.初心不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回顾党的教育方针百年沿革轨迹可以发现,不管在哪个时期,始终围绕着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党的基本路线,为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人才,是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始终不变的初心和初衷。正如习近平2018年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的,“古今中外,每个国家都是按照自己的政治要求来培养人的”。党自成立以来,不管面临何种不同的形势与任务,始终坚持教育要为党和人民培养人、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人的原则,牢记党的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目的,确保始终为党和人民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依据马克思的基本理论观照中国革命实践问题,突出教育为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斗争服务”,从党的一大到六大都把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这也是对党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的实践回应。中华苏维埃政权成立后,毛泽东将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描述为:“以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表明要以工农劳苦民众为中心,将教育同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原则。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首次提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也是把为民族、国家振兴,为大众幸福作为教育的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就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教育要为人民服务,明确了教育的人民立场和价值判断。基于当时的特殊局势,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也指出,教育必须面向工农,为工农服务、为遗留的革命任务和开始的国家生产建设服务,突出党和国家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随着三大改造即将完成,党的八大审议通过《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报告》,对未来五年教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指出“应该在全国各地区努力扫除文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文字改革,逐步地举办工农业余小学和中学,保证工农群众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把提高全民文化水平,培养适合新中国建设实际所需的人作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进入1958年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都强调了“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就此,逐渐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确立为社会主义人才培养总基调。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全党全国工作重心的转移,党的教育方针逐渐淡化“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理念,转而强化“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导向。在改革开放后首次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把“造就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作为新时期教育的战略目标,强调“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为此,在人才培养上,教育就需要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而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展开,党的教育事业也坚持与时俱进。1983年,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引领教育服务党和国家的战略选择。到党的十三大,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提出用高素质的劳动者来推动经济建设的要求。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党对教育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期待越来越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教育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此基础上,江泽民进一步明确强调了“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这个对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定位一直延续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指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聚焦“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旗帜鲜明地提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宗旨,确立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标准。2014年,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时,习近平明确提出,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到2016年,谈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时,习近平强调,我国教育“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四为服务”的要求,是对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任务的深化认识,也是对党的教育方针核心理念的继承和发展。
2.方向不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党自成立后,就一直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权。从党的一大开始到六大,党围绕青年教育、平民教育、干部教育等问题不断探讨。在1934年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提出要用共产主义精神来统领各项教育工作。1939年为纪念抗大成立三周年,毛泽东发表专题文章,指出抗大的教育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提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主革命的文化教育纲领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完全新型的文化教育”,特别强调了无产阶级对教育的领导权。
新中国成立后,党对社会主义教育的探索与改革不断强化着党的领导原则,坚定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1956年印发的《十二年国民教育事业规划纲要(草稿)》中指出,过渡时期的国民教育要“使全国各族人民不分男女老幼都受到社会主义教育,摆脱无文化状态,成为有社会主义思想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的自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概念。
1958年新中国提出的第一个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就强调“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对教育的方向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同年5月,陆定一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旗帜鲜明地指出:“我国的教育,不是资本主义的教育,而是社会主义的教育。”为此,党中央在当年印发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强调“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形成了核心保障。
邓小平在1977年召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对知识分子的情况作了总体判断,他认为,“我国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这个判断的提出,既是党对知识分子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对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坚守的良好结果。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教育的基本方针是明确的,这就是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在“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基础上加入“又红又专”的新要求,其中的“红”是政治方向的进一步强化。
198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1990年1月在国家教委工作会议上,李铁映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次把教育对象的培养目标定位“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具体要求细化为“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同年12月,党中央颁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把以上两者结合起来,表述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江泽民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将“1990方针”中的教育服务面向从“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修改为“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同时加上了“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彰显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2000年2月,江泽民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又将教育服务面向修改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党的十六大又将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恢复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虽然表述略有不同,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核心理念一直不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教育的根本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在具体表述上逐渐形成了更为丰富的内容。2014年9月习近平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增加了教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等一些新提法,对教育服务面向的内涵作了新拓展。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又指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形成了“四为”的服务方针。2018年9月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就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条根本原则,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固化为党的意志。
3.宗旨不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立场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国教育事业也要始终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立场。纵观党的教育方针发展沿革的历程,我们发现,在立场定位上,我国教育事业围绕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大致经历了从通过强化教育为政治和经济建设服务来突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外在价值”,逐渐转向到直接强调教育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教育成功与否的标准,进而挖掘凸显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内在价值”,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属性。
党在成立的早期,对教育的理解更多是突出教育为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斗争服务。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党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开始出现了一些转型,认为需要把为革命斗争服务与让人民幸福结合起来。1934年毛泽东就教育的目的和实施途径发表讲话,他指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什么地方呢?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1944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会议指出,教育是“为抗日战争和边区人民服务”。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为人民服务”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并逐渐固化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教育方针基本沿用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相关规定。1950年,在新中国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首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提出教育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工农开门”,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随后也指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教育……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在隔年的全国中等教育会议和政务院会议上,“坚持教育为工农兵服务,各级学校为工农开门的方针”成为共同的目标要求。但进入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就成为教育方针的主要内容,体现在1958年党的教育方针、1961年“高校六十条”、1963年“中学五十条”和“小学四十条”中。这个定位一直沿用到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但在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把“文化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与“为工农兵服务”结合了起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给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思想的大解放,从聚焦服务政治开始转向了服务经济建设。随之,在对教育方针的描述中,对教育对象的关注转移为越来越突出重视德智体等多方面素质的综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持续得到深化。2014年9月9日,习近平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把“为人民服务”放在了教育服务的第一位。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将教育的服务指向进一步拓展为“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形成了“四为”方针。2018年9月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提出“坚持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2021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继续强调“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总原则,充分反映了党对教育为人民服务立场的坚持和弘扬。
4.标准不变:以德为先,培养高素质人才
在培养标准上,党在不同时期的教育方针都有论述。从“德智体”到“又红又专”,再到“德智体”“德智体美”,再到“德智体美劳”的沿革演变,我们不难发现,党深刻认识到“德”对学生培养和成长的重要性,不论是在哪个时期都将“德”字放在第一位。把德育放在首位,既是由思想道德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又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在不同时期,教育都强调对德的培养,但内涵和具体要求又有些不太一样。
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和新文化运动的推动,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接受了教育先驱蔡元培等提出的“健全人格”的教育宗旨。党一成立,就把“提高工人的觉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在革命和实践中,党对教育的目标任务认识愈发深刻。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完全新型的文化教育”的观点。党的七大报告提出的是“新文化与新教育”。新中国成立后,党把“提高人民文化水平”作为当时教育的主要任务,但并没有明确人的素质发展具体要求。直到1951年3月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的召开,时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提出“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的目标。推动《人民教育》开辟“问题讨论”专栏发起讨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方针,并被写入随后颁布的《中学规程(草案)》和《小学规程(草案)》。其中,“智”是摆在“德”的前面。但到了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对“智”与“德”的位置作了调整,他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从此,将“德”摆在突出的位置成为党的教育方针的特色标签。
这一提法不管是在“三大改造”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不曾有任何改变。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明确强调“教育必须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以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对此培养标准进行了固化。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对“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作了进一步的强调。这种提法一直沿用到1995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明确规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党认识到全面发展的素质要求也要相应进行丰富和深化。1999年,江泽民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对教育的培养标准和目标要求作出重大调整,修改为“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原有的“德育、智育、体育”的基础上加上了“美育”,但“德”仍旧保留在首位。此提法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进入21世纪后,党对人才培养工作中“德”的重要性不断提升。2006年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胡锦涛站在“立德树人”的高度,明确指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至此,“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理念在党内和人民心中不断得到强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弘扬立德树人主旋律的力度持续加大。2014年9月9日,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对教育服务面向的方向作了新的拓展,增加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等新提法,把“德”的内涵做了深化。在随后的多次相关系列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从对教育对象“生德”的培养到对教育主体“师德”的要求等方面,都作了重要指示。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对全面发展的素质要求提出新的要求,强调要把劳动教育纳入培养对象的总体要求之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形成德智体美劳的育人体系。直到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固化,进一步凸显“德”在新时代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四、新时代坚守好“为谁培养人”的原则与启示
“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性问题,能否科学回答好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正面临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和错误思潮对我们育人工作的新冲击前所未有,对“为谁培养人”问题的举旗定向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对育人工作的新期待前所未有,对“为谁培养人”问题的政治站位不能有丝毫的偏差;此外,新兴媒体的迭代升级和网络生态的日益繁荣对育人工作的新挑战前所未有,对“为谁培养人”问题的创新思考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规划教育事业时,在“为谁培养人”这个问题上,相继经历了从为革命斗争服务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从为工农服务到为人民服务、从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到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的多重转变,但贯穿其中的几条核心原则却是不变的。在新时代,党的育人事业需要继续加以坚持和弘扬,不断推进并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1.在宗旨和立场上:育人要始终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上,我们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只有坚持“为党的治国理政服务”,才能确保教育事业科学的发展方向和正确的政治立场,也才能保障育人目标的实现和育人成效的达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特别注重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和教育民众,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新中国成立后,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党中央明确强调要在学校建立强有力的党的领导,“没有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党委不管学校中党的工作,就等于把学校交给资产阶级去领导,就会犯很大的错误”。“三大改造”完成后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进行社会主义的教育作了原则性的判定——“这样的教育,只有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才能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在凝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进程中,始终强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四项基本原则之中。结合到教育事业,邓小平指出:“没有党的领导,真正又红又专、特别是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队伍也建立不起来。”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让党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反思与总结,明确“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最重要的经验之一。这一点在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有充分的体现。进入21世纪,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在部署教育事业时,都把“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作为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反复强调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权,他多次重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2018年,党中央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旨在进一步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为新时代人才培养工作夯实了根本政治保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教育事业在坚持科学政治方向的前提下,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落脚点。这一点在百年党的教育方针沿革中,也是一以贯之的。1934年毛泽东谈到苏维埃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时,就指出其中之一是“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把教育服务大众作为重要目标。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要以“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随后召开的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之后,党在教育定位上,把为人民服务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一直沿用下来,党的十七大以后更是明确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战略进行全面部署。从历史上看,人民群众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在新时代,人民群众同样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发展所需,也是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
2.在目标和使命上:育人要始终坚持实践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
判断人才培养工作是否有效,一要看能否与实践发展需要相结合,二要看是否与时代发展趋势相吻合。实现实践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相继进行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面对不同时期的革命实践和不同的政治任务与主要矛盾,教育工作的侧重点也随之发生相应调整。党的教育工作从实际出发形成一套独特体系,始终围绕党的工作重心展开,开展了广泛的工农大众教育,科学梳理了革命教育同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的关系,对战时特殊的政治经济各项政策进行有效的宣传贯彻,推动革命战争走向最终胜利。教育把“为工农服务”“为革命斗争服务”作为指导原则,一以贯之。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中国教育事业始终坚持与不同时期的发展实践紧密结合的工作原则,也在探索中得到不断推进。1949年,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指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教育……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1950年,他又补充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两次讲话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服务指向有较为明确的引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发生变化,教育的服务指向转移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把教育实践与现代化建设需求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深思熟虑,1983年邓小平将教育的服务面向修改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90年,李铁映在全国教育会议上对教育的服务面向阐述为“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同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采用了这一说法,并在随后的党中央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得到沿用。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对教育的服务面向形成了新的表述,具体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实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为人民服务”并举,突出强调教育的实践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2015年和2021年分别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继续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面向规定。从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开始,新时代的教育面向就把“勇担民族复兴大任”作为重要导向之一。
3.在方向和路径上:育人要始终坚持面向世界发展与扎根中国大地的有机统一
每个国家的发展都有不同的规律,各国的教育发展也有自身的独特规律。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一直都特别强调要有民族性,要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逐渐展开,党对教育事业的认识也从国内逐渐走向了国际,把面向世界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原则加以强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就提出“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与新教育”,民族性就包括在其中。新中国成立后,党一直高度重视保持我国文化教育的民族性,将其明确为一项特质。1950年周恩来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是民族的,要有民族的形式。”与此同时,党还反复强调“根据我国自己的特点,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来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制度、教育方法等等”,明确指出我国的教育形式和内容必须扎根中国实际,符合中国国情。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日趋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西方通过教育这个大载体持续加强对我国的政治观点宣传、价值观念传播和意识形态渗透,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概念。邓小平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江泽民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985工程”“211工程”战略方案,胡锦涛在多次会议上指出教育要符合中国国情,满足人民期待。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和重大变革,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站在教育安全、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多次强调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带领中国人民成功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实际的教育发展道路。2016年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他强调:“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他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2022年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他又再次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既是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深入探索,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积极实践。
4.在标准和原则上:育人要始终坚持五育并举与以德为先的有机统一
梳理建党百年来教育方针的发展沿革,虽然在政治要求、期望目标、重点内容、培养方式等问题上有所不同,但围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中心任务,“培养什么人”目标的设定体现了从“德智体全面发展”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沿革轨迹。三个不同的具体表述在内涵外延上略有差异,但“德”的排序始终位居第一,以德为先的要求不曾发生任何改变。但是,德不单指道德品质,而是包含了政治品德、思想道德、文明礼德等多项内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德更倾向于表述为“服从革命斗争需要”;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德仍旧是偏重于“服务革命斗争”;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德又转向到侧重“为生产建设服务”;改革开放以后,德就逐渐拓展到了“四有新人”的范畴,同时又加入了创新思维;迈入新世纪,随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的提出,德的地位得到更为明确的强调,对德的评价和判断在育人的各环节、全过程都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对教育发展规律作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在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的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标准的设定上作出了重大创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2018年,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系统总结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九个坚持”的重要经验,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首次提出“五育并举”的教育要求。2021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纳入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至此,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为导向,以“五育并举”的要求为目标,以“以德为先”的思路为标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正逐渐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4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2017年、2020年、2022年。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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